我!”
我接着讲:‘‘事后不久,朋友约我吃饭,说他妹妹的对象当初看电子手表挺抢手,借钱到汕头一带买回500块手表。想回来挣点钱,去了一个多星期回来,结果手表不好推了,电子表在广州那也就几块钱一块,这面市场上能卖十二、三元钱。我说:“那就让他上市场卖去呗。”朋友说:“一是没有闲人蹲摊位,二是卖得太慢,再说过个十天半个月的,电子表不知又什么价格了?”朋友从手腕上摘下一块电子表给我戴上了。朋友最后说:“如果这些表你能帮我卖掉,即使以后在体校毕业了,分配不出去,我高薪聘你。”我说:“一言为定,我试一试。”
到市场转悠了两天,然后,我让朋友妹妹的对象去找一个修表店的瘸子,以不低于9元钱一块的价钱,往他手里推,连推三天人家不要。朋友问我怎么办?我说先不用去了,我想办法。 过了两天,我脱下运动服,换上一套工作服,向朋友要了100元钱,到修表店去找瘸子。
我在店外转悠了半天,好像瘸子注意了我,我不紧不慢地进了小店,趴在柜台前看里面有修的手表,也有卖的电子手表。 瘸子问我:“兄弟,你想修表吗?”
我摇了摇头说:“我想买电子手表。”
瘸子从柜台里拿出一块电子手表,向我介绍了半天。我问:“多少钱一块?”他说:“13元钱一块。我转身欲走。瘸子问我:”你嫌贵吗?现在都是这个价,你要真想要,12元钱拿去一块。”
我笑着抬起胳膊,指着腕上的电子手表说:“我想进点这个样式的。”他一听,忙问:“你用多少?”
“不高于800块,我全包。”我说。瘸子给我让个坐问:“什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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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不高于10元钱,就行。”我告诉他我是青冈县的,想弄点回去,挣点钱。
他说他能联系着,但要等几天。我给他一百元钱,说:“这一百元是定金,一个星期我返回来取货。如果一个星期不来,一百元钱我不要了。”随后我让他打了一百元钱的收条。
又等了三天,我让朋友妹妹的对象再去找瘸子,瘸子以9元钱一块一次性全包了。
这件事情过后,我并没在意帮助朋友多大的忙。突然有一天朋友妹妹的对象找到了我,手里拿着杀猪刀,说要杀了我。
当时,我说:“泉哥,你杀我可以,但你必须让我死个明白,我不是怕死,但我不能做冤死鬼。”
他说:“为什么,你还不知道吗?”
我摇了摇头。
他告诉我,他对象要和他黄,这两天总吵架,他对象说他连我一半都不如。”
我心想:大姐呀,你拿我比什么?你这不是玩我吗?我帮忙也没费多大劲儿,只是当玩了。
“泉哥,你对象和你黄,真的和我没关系。”我解释说。
他说:“你们俩前段时间不是接触过吗?”
“那是凤姐给我送两次钱,我也没挑拨你们之间关系呀。”
“明摆着,她对你有意思了。”他说。
“泉哥,你开什么玩笑,我才十七岁,看我长的大,你对象都二十一、二岁了,你是在埋汰你对象呢?行了,泉哥,我也明白咋回事儿了,也解释了,你愿意信不信。我只当做个冤死鬼吧。不过,泉哥,你这样做,凤姐你更得不到了。因为我死了,你得到的也只能是颗子弹。说句心理话,和泉哥认识一场,你今天的举动,不但我瞧不起你,凤姐也瞧不起你,你这样选择是无能的表现。”
我的一席话,真的起到了作用,他犹豫了半天,笑着拍了拍我肩膀说:“我服了你了,说实话,你喜欢凤姐,我让给你。”
我说:“我没那个意思。”
最后,他说:“既然这样,希望以后不要让你凤姐再见到你。”
我笑了笑说:“泉哥,你别说了,过两天我也回大兴安岭了,因为我们这批训练已经结束,该分走的都走了。我腿受伤被淘汰出局了。”
他临走时说:“你走的时候,我送你。”
我忙说:“不用不用,还是有机会到大兴安岭我招待你吧。”
玉玲笑了说:“没想到,你还会有这么多故事。”
我说:“我虽然有意无意地帮助别人做成了两次生意,真的自己去做,还不知是什么样子?不过,我敢闯,敢拼,以后社会的形势也许会逼你这样做
正文 第五章 再涉命案(一)
更新时间:2014-3-10 17:05:27 本章字数:5462
我和玉玲举行了婚礼。是在舅舅、丽杰的父亲,还有冯德山的一再主张下,原因是家里缺主内的帮手,需要照顾。玉玲忙,脱不开身,但长期住在家中又不妥当。玉玲的父母也非常理解我家中的现状,我本想等两年再说,由于母亲失明,弟弟妹妹都读书,我没有坚持自己原有的观点。俗话说“人算不如天算“,有些事情毕竟赶到那儿了,就不能以你的意志为转移。
婚礼是在父亲去世后百天之内举行的,有他们的说法。说什么百天之内,红、白喜事可以一起办。如果超过百天,就必须得三年以后才能完婚。我没想和老人们争论,因为家里确实需要人,换句话说,丽杰去世还不到三年,虽然没有举行婚礼,但是结婚证已经办了,我们已是合法夫妻。再说她死后也葬到了宋家的坟地。我在心里只能默默求丽杰谅解吧。结婚的前两天,我到丽杰的坟前,坐了一下午,把情况也向丽杰说了,相信,如果她在天有灵,能够理解家中的状况。
婚前的晚上,看守所武警中队集体来给道喜,中队只留下两个值班武警,因为第二天的饭菜已准备完毕,我让厨师给上了两桌酒席招待武警。这都是我在看守所羁押时相处的。出来后,只要路过武警中队,有时间我就去坐坐,所以,关系比较融洽。最好的朋友叫刘照玉,是德都市双泉乡青石村的,今年转业,在酒桌上他对我说,想让我帮助弄一把猎刀,我说:“没问题,我外甥有一把让我要来了,今天晚上人太多,不方便找,等婚后,我找出来给你送去。”也就是这把刀引发了人命案。
1987年5月2日,玉玲把早餐做好,我还没有起床。她进屋喊我起床吃饭。我因为右手四根肌腱砍断后,伤残未愈,穿衣服很吃力。玉玲一边帮我穿衣服,一边说:“今天振库、振平他们学校包场看电影,《南北少林》,振库班主任姚春平多给了两张票,振库说让咱俩去看电影。”
我说不去。结完婚后,前后院弄的很乱,我得收拾收拾,再说园子也该松土,过几天该种青菜了。玉玲说:“这些活明天我干,你左手有伤,我也不能让你去收拾。走吧,顺便给妹妹买件衣服,你也散散心。”
我想也行。从结婚这几天,我的情绪也慢待了玉玲,心里产生了歉意。也该散散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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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到电影院需三十分钟,此时我看表已不足一小时,急忙洗漱、吃饭,直奔电影院,临行我顺手把准备送给刘照玉的猎刀带在了身上,打算顺路送给他。
一路紧赶,到了电影院,电影已经开演十分钟,座位爆满,如果不站着看,凭票可以看下场,由于时间关系,改看商业俱乐部半小时以后的这场电影。
入场前,我碰见了几位朋友,在一起闲聊起来,我让弟弟及玉玲先入场找座位坐下。约四、五分钟左右,三弟振平的同学施龙跑来告诉我,说有两个人要打振平,我问因为什么?施龙说:“那两个小子调戏我嫂子。” 我听后,急忙跑进场内。
当时,两个小子正欲殴打振平,我上前极力劝解,事态方平息。电影散场后,振平的同学施龙先出影院一步,而后返回我身边说:“正门已被数十人堵住,准备殴打振平。为了回避厮打,我与妻子玉玲和振平从侧门出场,并嘱咐振平取自行车后,速离开电影院。
然而在取自行车之际,振平遭到近二十人的围追堵截,领头的就是和振平吵架的那位。手里拿着铁皮包着的木棍,其他人都各持利器,雨点儿般地打向振平。玉玲死死地护着振平。我再次劝阻进攻最凶的那位挑事儿者。我劝住后,转身去劝阻他人时,在跑窜中,身上带的猎刀掉在了地上,我回身取刀时,见那位手持铁皮包着木棒的小子,正举棒打向玉玲的头部。当时,玉玲正抱着振平,背对着行凶者,情急之下,我用左手拾起猎刀,迎上几步,一刀刺向行凶者的大腿部位,由于我的身体高大,且双方在运动中,一刀刺到了腹部,害怕伤及太深,急忙抽出刀来。这时迎面过来一个小子,奔振平扑去,我照其臀部刺了一刀,这人受伤后跑掉。此时,人群中一片混乱,其他行凶者被二弟振库领来的人一路赶跑,我与弟弟、妻子匆忙离开现场。
在回来途中,听见三三两两的人边走边说:‘刚才电影院打仗了,把华局长的儿子给打死了。“我一听脑袋“嗡”一下,华家的势力我清楚。心想,这是一场天大的麻烦啊,事已至此,我也不能眼看着我的妻子和弟弟遭到毒手。
我准备回家中安顿一下,然后投案自首。
玉玲翻箱倒柜把家里所有的几千元积蓄拿了出来,哭着让我跑,她说都怪她。我说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让她赶紧做饭,如果受伤者死亡,所有在场的人都得接受讯问和审查,出事儿就不能怕事儿,让大伙儿吃饱,一旦公安部门插手,人什么时候放就不一定了。
我找到玉玲的表哥冯德秀,委托其到医院看望受伤者伤势如何,约四十分钟左右,冯德秀回来说:“人已经死了,是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副局长的侄子,叫华宇,其父原是地区公安局治安科科长,现在在安全局任职;母亲原是地区医药公司会计,两个姐姐,两个哥哥,分别是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地区公安局审查站会计;地区公安局刑警和派出所民警。目前,公安机关已插手此案。
冯德秀问现在怎么办,我让他到家里告诉玉玲,让弟弟们抓紧吃饭,我自己需要冷静下来思考一下。
来到了甘河边。这是我以往遇到烦心事一个人常来的地方。望着清澈的河水,一支烟接着一支烟不停地吸着。人命关天,权势的压力,摆在面前的只有三条路;跳河自杀、逃跑、投案自首。如果自杀一了百了,但是值不值得,难道你被害人逼到我这种地步,我连自卫的权力都没有么?难道作为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妻子和弟弟都保护不了?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但我维护了亲人的合法权益,你再有权再有势能把我怎样?假如我自杀了,我的麻烦恐怕牵连到他人,逃跑的话,公安机关也会按“杀人犯“通缉我,一旦抓住,加上被害人家的势力干扰,打起官司就太被动了;那么唯一的一条路是投案自首,本案具有防卫性质,如果投案自首,即便再有权势干扰司法公正,总不至于判我死刑吧,男子汉敢作敢当,我坚信正义的力量大于一切。
我回到家里时,玉玲和弟弟们都被公安机关传讯去了。其中有三弟振平和同学施龙和所继生。
我走出家门,迎面碰上所继生的母亲,他母亲问我发生什么事了。我告诉她,没有任何人的事儿。也许明后天所继生就能回来,是我把人刺伤致死了。我现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让所继生的母亲随我一同去公安局往回要儿子。(我的另一个想法是:如果在我前去的途中,公安机关和我相遇,所继生的母亲可以做我证明自首的证人)。
不出所料,刚刚走出五一村(我选择走公路是推断可能会相遇),公安局的两辆挎斗摩托迎面而来,前一辆车上坐着五一村的孙立伟,孙立伟见到我,告诉了公安人员,摩托车停了下来,我迎上去,公安人员问我叫什么名字,“宋振岭。”我没有回避。“你干什么去?”公安人员问。“我去投案!”我答道。
公安人员听后说:“上车吧!”而后调转车头,直奔公安局。
等到了公安局,准备做笔录时,进来一个刑警说了一嘴:“那面审出来了,与他没关系,是宋振平承认用尖刀刺的被害人华宇。”我听后一愣,三弟振平把责任揽过去了。当时,只是在家里时,顺口说了一句,不行由振平承担,一是事件起因是被害人调戏妇女;二是振平未满十八周岁,有法定从轻情节。这样,即使你暗里干扰司法公正,也判不到哪去。因此逼着你被害人家属退步,我宁可给你一定的经济赔偿,如果妥协,振平即使判也判不几年。不过当初只是提了一嘴,并没想那么做,否则,最起码需要交待的是:一、是在什么状态下刺的被害人,时间和空间要交代细致,被刺部位,以及振平刺完华宇后的一些细节,也要与实际相吻合了。那样,这起案子基本能够定住。但我并没交代上述这几点,振平就把罪揽过去了。我明白弟弟的心意,他考虑哥哥刚结婚,且又缓刑在外,我如果承担罪责,不但对他嫂子是个打击,而且处理时,因为有前期刑罚在身,肯定在量刑时不利。他承担的话,最迟三十岁之前也回来了。
面对着案件出现的这个插曲,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之中。
办案人员开始缓做笔录,唠起了闲嗑儿。我向办案人员要了几支烟,不停地抽着。
从案件的整个过程,我像过电影一样,从头到尾地过了一遍。越想越不对。不行,三弟振平揽不过去。每个环节就像链条一样,处理不好,就断了。那样,反而更被动了。我这面还有投案自首情节,如果只投案不自首,容易把法定从轻情节给打丢了,人命关天,步步都要慎重。
其实,人的一生,有许多事情不是随着人的意志而转移。如果当初,我回去后,把案件和弟弟认真研究交待一下,三弟能把案子揽过去的话,1993年振平也不会因特大流氓犯罪团伙主犯,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还是给我做笔录吧,我弟弟是在胡说八道,那一刀是我刺的,扎到了肚子上。”我对办案人说。
办案人稍有放松的表情,立即绷紧起来。“怎么,人是你捅的?”
“嗯。”我答道。
其中一个办案人站了起来,说:“你先等一会儿。”说完转身出去了。
大约能有十几分钟左右,可能向局领导汇报了案件讯问中的突变情况,办案人拿着讯问笔录纸返了回来。
笔录做了有一个小时。我谈的很细致,也很客观。因为第一手笔录在今后的诉讼过程中,将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如果没有其它节外生枝的事情,一般的案件,都以第一手材料为主,而预审科和检察院在提审时,基本上做笔录就不这么详细了。只是针对案件过程中需要补充的地方侧重记录一下,或有些问题不明确,譬如,牵扯案件定性方面、主观态度或某重要环节等问题进行补充。
天已经渐渐地放亮。办案人拿着笔录走了。在审理案子中,每进展一步,都要向领导汇报,以便研究下一步审讯方案。
隔着窗户,看到路上星散地出现了行人。那是块自由的天地,已经不属于我了,起码需要一段时间。我清醒地意识到,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刚刚拉开帷幕,前方的路充满了艰难和泥泞,我没有选择。
我想到了《留侯论》中的两句话:“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那么人逢大事而不乱,是不是过人之节呢?在心理上,我开始自勉。
我喜欢梅花,因为梅花有坚强的性格。梅花独傲严寒以飞雪为伴,最终迎来的是繁华的春芳。我不相信,前方的路,只有我一个人在艰难地跋涉。我要用坚强的意志冲出人生这片泥泞的沼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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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时候,我和玉玲见上一面,我把手表和她给我的那支钢笔交给她,只说了一句:“照顾好你自己。”玉玲眼泪流了下来,我很冷静,告诉她,把眼泪擦掉。
开始案件是按流氓殴斗定性的,加之人命关天,玉玲也被刑拘审查,放到了审查站。看守所这面二弟振库、三弟振平、玉玲叔叔家的弟弟谢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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