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纯很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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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纯很桃花-第126部分
    家机器,但是他的武力值不低,杀人的经验更不是这里的随便哪个人所能比拟,只要给他过一眼,他就知道应该采用什么方法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有效的方式消灭对手。

    独眼撒加的弱点就是他的鼻子,刘芒即便漫不经心,在恶劣环境中下意识的自动防卫思维,都会让他自然而然做出分析和判断。

    走过长长的走廊,各个牢房中走出来的犯人越来越多,各种肤色,各种类型,其中有一个高大的胖子要比别人高半截身子,他就是帝国监狱十三区的老大,胖子哈特。

    胖子哈特一出来,所有走在他前面的犯人都要停下来给他让路,所有跟在他身后的犯人都要放慢速度低着头,追随他的脚步!

    胖子哈特是个杀人狂,天生神力无比凶残,整个十三区没有几个人不怕他,刘芒是个例外。

    独眼撒加一看都胖子哈特,就不敢再怪笑,因为胖子哈特的耳朵非常好使,万一给他听到的话,可能会被撕成碎片。

    十三区被胖子哈特撕成碎片的人,绝对不会少于十个,而这仅仅是近三个月来的数量,他实际上已经在这里关了整整二十年!

    算起来,胖子哈特在帝国监狱杀的人已经够组成一支军队了。

    走廊的尽头,就是放风的巷道,巷道两遍是黑漆漆石头加上铁水铸就的监牢,这样的巷道整个帝国监狱共有一千多条,每条巷道的两侧都关着上千名犯人,整个帝国监狱关押着超过百万的罪犯!

    巷道并不狭窄,长有三百米,宽有两百米,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只有犯人。

    胖子哈特去东面的墙边坐在了他的软榻上,那是十多个人组成的,又有几十人围成了人墙,他的妃子就在那里被他恩宠!

    帝国监狱里,藏污纳垢,这样恶心的事情,据说都算不得什么。

    刘芒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时,他不禁在想,那么还有什么样的恶心事情,才能算得什么呢?

    刘芒跟着同室老头坐在了北面的墙根底下,虽然这里常年见不到太阳,但是坐在这里向上看,能够看到一线蓝天!

    人在拥有的时候,很难知道其可贵,唯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明白自己曾经拥有怎样的一种宝贵!

    刘芒以前也是珍惜一切的,所以他的遗憾能小一些,因为他以前并没有无心的错过什么。

    几个人围了过来,挡住了刘芒的视线,刘芒看到了几张可恶的脸,其中就有独眼撒加那令人恶心满是疤痕的长脸。

    刘芒淡淡的看着他们,没有他们想象中得惊慌失措,更没有恐惧,他的眼神非常清澈非常深邃,看着他的眼睛,令人心慌。

    独眼撒加不是个傻子,他说我们。就是拉上了几个同盟,利益均沾,风险共担,这样大家都高兴,同时遇到反抗或者报复的时候,也更有反击之力!

    刘芒猛然间手一撑后墙,一脚踹在独眼撒加的命根子上,同时身体弹起,一拳狠狠的砸在独眼撒加的鼻子上,咔的一声脆响,鼻梁骨碎了!

    刘芒的全面疼了一下,他毫不在乎,冷冷的看着躺下去的独眼撒加,又看了看那几个人,说道:“滚远点,我不想杀人!”

    那几个犯人显然不相信刘芒的话,结果刘芒动了起来,拳脚凌厉狠辣,每个人顶多一拳一脚必然撂倒!

    刘芒用最后倒地那个犯人的衣服缠了一下血肉模糊的拳头,从几个人的身上搜到一些东西,都大大方方的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坐下来点上一根烟,慢慢在那里吞云吐雾。

    实力证明一切,刘芒用拳脚证明了他的犀利,路过他身边的人都要稍微拉开点距离,看他的目光也偷偷摸。

    刘芒身旁的老头一如既往的低头雕着石头,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钟声响起,放风结束,刘芒离开巷道的时候,看到独眼撒加和那几个人给狱警拖死狗一样的拖走了,心中突然生出一抹悲凉,如果不能离开这里的话,迟早有一天,他也会变成那样的一条死狗!

    回到牢房,刘芒就回到他的角落里靠着墙角睡觉,自从来到这里以后,他就习惯了这种坐着睡觉的方式,不但安全,而且温暖。

    刘芒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前世,梦到了今生,梦到了他从一个长长的洞中爬了出去,恢复了自由…

    一切,都只是一个梦,终究是会醒来。

    刘芒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黑暗之中,他借着门缝里射进来的细微光线看到那个老头还在那里坐着刻石头呢。

    对于这样执着的人,刘芒一向都非常的敬佩,现在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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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芒觉得有些冷,这牢房中虽然干爽,但都是石头和铁砌成的,这里夜晚的气温非常低,又没有厚衣服被子或者火炉,非常的煎熬。

    前些时候,气温虽然低还能熬住,但是今晚格外的冷,刘芒看到那透进光线的铁门缝已经上了霜!

    冬天来了,刘芒想到,应该是冬天来了。

    刘芒来到这里的时候,玛雅还是夏天,至于这里是什么时候,他关在黑漆漆的囚车里无从得知,到了这里入眼都是石铁墙壁和各类脸孔,更加无从知晓季节的变幻。

    不过,一般只要是上那么后一层霜的季节,都只能是冬季,而不是秋季,秋季的霜没有那么浓重!

    第649章狱中日记

    刘芒没办法让自己入睡,他感觉后背都要冻僵了,身上刺痛,只好站起身来,在牢房中轻轻的走动,他没有跺脚,因为怕惊扰到那个老头。

    在这种时候还能保持礼节,刘芒是个真正的绅士。

    走动了一会儿,身上暖和多了,不过还是很冷,嘴里呼出来的白气越来越浓,这是气温不断下降的表现。

    铁门和墙壁以及屋顶上都蒙上了一层白霜,真像是呆在冰窖里。

    刘芒顾不得礼貌了,他开始跺脚,然后跑步,然后打拳,门外也到处都在响着类似的动静,还有人哭喊嚎叫,倒是让冷意少了很多。

    刘芒打拳的时候在想,这样的一个晚上过去,肯定会冻死不少人。

    刘芒不时的看一眼那个老头,发现这个老头一直都稳若泰山一般坐在床头,默默的用那把惨白的骨头刀慢慢的磨刻手里的石头。

    那应该是一个女人的雕像,刘芒如是想到。

    刘芒整整打了一夜的拳,直到天亮以后送来微微冒着热气的早餐和一件厚一点的囚衣,他才终于得到了解放。

    穿上囚衣,喝着暖汤,嚼着坚硬的面包,虽然条件如此的艰苦,可是刘芒却感觉到了幸福。

    至少,他还活着,至少,他还能吃上饭穿着夹衣!

    那个老头也在默默的吃着东西,夹衣披在身上,吃饭的时候他会放下骨刀和石头,专心致志的对付手中的早餐。

    这是一个非常刻板固执的老人,聂火心想。

    吃过早饭,是一个非常漫长的白天,放风在接近傍晚的时候,这种安排其实非常不合理,但是却没有什么人敢把这种想法说出来,即便,说出来也没有人会听!

    聂火吃完饭听到自己的衣袋里哗啦作响,才想起自己昨天还得到了不少的战利品。他把那些东西掏出来,发现其实也不过是两根卷叶烟,一根火柴,一根铅笔,还有一个粗糙的小本子。

    这死样东西,却让聂火兴奋起来,他把烟和火柴揣起来,用铅笔在那个手掌大小的小本子上写字,都是小到了不能再小程度的字,好在铅笔芯很硬很尖,才能让他完成这高难度的写法。

    聂火写的是日记,狱中日记。

    其实聂火更想写小说,可惜这个小本子太小了,他可能在这里呆上很多岁月,得珍惜纸张节省着用。

    当一个人的身体失去了自由的时候,灵魂和思想却依旧可以海阔天空。

    聂火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就问老头:“大爷,今天的日期是多少?”

    老头没有说话,就在聂火决定用记忆中的玛雅历来计算的时候,老头说道:“阿历二三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阿提亚没有农历。”

    老头的声音柔和磁性,和刘芒想象中的那种沙哑低沉完全不同。

    老头说完话又忙碌起来,刘芒很好奇的问:“大爷,难道你不需要睡觉吗?”

    老头没有回答他,只是默默的干活儿,刘芒见过很多脾气古怪的人,对老头的反应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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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芒先在小本子的硬质封面上写了四个字:狱中日记,后来想了想又加了三个字:牛虻著。

    刘芒并不是想让这本日记传扬于世,只是他现在需要精神支柱,这本日记就是他的精神支柱,他需要认真的态度和精炼犀利的文笔,即便是日记,也不能马虎。

    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他没有涂掉那上面原来写就的一行他不认识的文字,不过他知道那是阿提亚文字。

    刘芒直接在那一行文字的下面工工整整的写下日期,再写三个字:天气很冷。

    接下来,刘芒就写了他从那天早上被逮捕到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不小心,就写了好几篇,刘芒看了一下总厚度,有些后悔写多了,以后必须更加简练,只挑最重要的事情写。

    距离放风的时间还早,刘芒很有继续写下去的欲望,可惜小本子只有一个,那是他以后的精神食粮,用完了就白瞎了。

    刘芒有些郁闷,不过,他无意间掀动身上的夹衣,他发现者衣服都是用一层层细密白布做成,那白布看起来质地比纸张要好多了,用铅笔轻轻划了一下,立刻就留下了一道痕迹,十分的清晰。

    于是,刘芒就把衣服脱下来,拆开下摆,发现这衣服竟然有好几十层这种轻薄的白布,不过并不是完整的,而是由一片片碎步缝缀而成。

    这倒是正和了刘芒的心意,他一边感慨阿提亚人做事的认真态度,一边骂骂咧咧把衣服里面的白布拆下来一片。

    那看起来薄薄的白布仔细一看,好像还分着层,刘芒搓了一下,就把一片白布分成了五片,拿铅笔试了一下,依然不耽误写字,只是写字的时候必须要铺展平整。

    这绝对是个意外之喜,刘芒计算一下,这么多的白布,写个千万字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用铅笔写字不是用用电脑,他每分钟能写个四五十字就不慢了,这样计算下来一个小时才能写三千字,一天写上二十个小时才六万字,一个月能写一百八十万字,这些布能够用半年左右。

    不过铅笔可用不了那么长时间,这个还是个问题。

    算了,不管了,先写着再说。

    刘芒把小本子先留着,用来记录平时的灵感,比较方便,他把白布铺在自己的床头,他坐在地上,认认真真的写下了两个字:逆天。

    这两个龙飞凤舞的字跃然纸上的一刹那,刘芒的脑海中就有了这个故事的全部,有了一个名为叶烟雨的男人形象,他从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的种种,这个人在这一刹那就在他的脑海中活了过来,就好像那里原来就埋藏着这样的一个人似的。

    这就叫做灵感,灵感来时,如同泉涌,如同大江奔流,如同洪水决堤,如同天塌地陷,一发不可收拾,无法阻挡!

    刘芒奋笔疾书,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更没有注意到那个老头好奇的看了他一次,然后又低头刻石头,轻轻的摇了摇头,一声叹息。

    第650章杀死哈特

    一声钟响,把刘芒从《逆天》的世界里拉出来,他站起来活动一下自己的身体,把笔和白布收好放在口袋里,跟着老头低头缩肩佝偻着腰沿着走廊来到巷道里。

    巷道里结满了冰,外面比里面还要冷,犯人们出去呆了一会儿就都顶不住了。

    但是在放风的时间里不能随便回到牢房,就像平时不能随便出来放风一样。

    刘芒站在墙根底下,贪婪的看着头顶那一道天光袖着的双手微微有些热乎气,很奇怪,他的心境竟然非常的平和,突然间有了种即便在这里度过一生也不错的奇怪想法。

    “小子,胖爷叫你。”

    一个瘦弱的少年扭扭捏捏来到刘芒身旁,捏着兰花指说道,刘芒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他知道这个少年是胖子哈特的宠妃,叫做水莲。

    一个人的名字会影响一个人的运道,玛雅有这样的说法,刘芒深以为然,这个少年就糟践在水莲这个女性化十足的名字上了。

    刘芒没有动弹,直到水莲失去耐心感觉自己被蔑视要发飙的时候,刘芒才往东墙跟那边走。

    刘芒的坦然让绝大多数犯人都无法理解,不明白他这个新来的小子胆子怎么就这么大,难道他就不害怕胖子哈特弄了他吗?

    不过想到刘芒昨天的手段,大家都有一点点释然,人家是有些手段的,也不是盲目的自信。

    胖子哈特看着慢慢走来的小子,舔了舔嘴唇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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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芒。”刘芒依旧佝偻着身子,这个姿势看起来有些累,但是对于他来说,这个姿势能在瞬间提升爆发力,如果胖子哈特要动武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将其毙命。

    胖子哈特的弱点在耳后,他的耳后微凹,一下手就能将其击穿。

    胖子哈特绿幽幽的目光盯着刘芒:“小子,我喜欢你,做我的妃子吧。”

    刘芒摇头:“我不喜欢男人。”

    “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胖子哈特身旁有个娘娘腔说道,胖子哈特看着他,问道:“我让你说话了吗?”

    娘娘腔吓了一跳,意识到自己抢了胖子哈特的话,就赶紧赔不是,胖子哈特笑着将他揽过来,突然间单手举起,砰的一下子,就摔在那边的墙上,脑壳都给摔碎了,惨不忍睹。

    众人噤若寒蝉,刘芒却依旧淡然,胖子哈特眯着眼睛说道:“小子,如果你不听话,就是这个下场。”

    刘芒打了个哈欠说道:“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我可不是你身边这些娘娘腔!”

    胖子哈特慢吞吞朝刘芒走了过来,刘芒就那么站着,好似一点都没把胖子哈特放在眼里,就在胖子哈特距离他七步远的时候,刘芒突然间动了!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刘芒已经飞身而起从侧面上了胖子哈特的肩头,一手揪着他的耳朵,一手猛击他的耳后凹陷。

    刘芒估计错误,连环三击才将那个地方击穿,他也因此被胖子哈特的拳头砸中了软肋,顿时就断了一大片,内脏好像都伤到了。

    胖子哈特轰然倒地,刘芒坐在他的身上,噗噗吐了两口血,冷冷的看了一下那些跃跃欲试的人:“不想死离我远点,他已经死了,这里就不再是他的地盘。”

    那些人绝大多数觉得这话有理,但还是有些冒险主义者朝刘芒扑来,刘芒猛然间从胖子哈特的腰上抽出一把短刀,刷刷两下,便把两人的腿废掉了,倒在血泊之中,虽然没死,但也完蛋了。

    刘芒在胖子的裤子上擦着刀,问道:“还有什么人,还有什么人,来,不怕死的来吧!”

    “兄弟,我怕死啊,不过我有话说。”

    一个敦敦实实的男人走到刘芒面前,涎着脸问道:“兄弟,人也死了,这些人也消停了,这地盘你要吗?”

    刘芒看着他:“怎么着,你想要?”他拍了拍刀,冷眼看着敦实男人。

    敦实男人倒是不害怕,笑着说:“我叫强巴,刘哥,您看这样行不行,你当老大,我当老二,平时这帮小子我帮您归拢着,但好处都先孝敬您。”

    强巴也看出来了,有刘芒在这里,他不好使,但只要他当上了二当家,以后有了实力,自然就有机会灭了刘芒,他就成了大当家,这样一来利用刘芒帮他压住了场子,度过最初的动荡时期,二来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也有个人帮忙扛着。

    刘芒冷笑:“好啊,那你就当二当家吧,我当老大,这些人都归你管,有事儿我扛着。”

    刘芒的冷笑让强巴心中有些发毛,他感觉自己的心思好像都给看穿了。

    不过,但凡是投机者都喜欢冒险,强巴的野心和贪念让他无法放弃这块到手的肥肉,于是就说:“有事儿我扛着,好处是您的,就这么着。你们几个,明天把胖子的好东西都给老大拿出来,否则就剥了你们的皮,听到没有!”

    几个娘娘腔怯怯点头,强巴盯着那个水灵灵白嫩嫩的水莲,吞了一口唾沫,问道:“老大,这几个小妞也都归您了。”

    刘芒本来想要拒绝,不过他看了一眼那几个娘娘腔,淡淡的说:“哦。”

    强巴眼中闪过一抹失望,心中就多了几分愤恨,他最不喜欢别人和他抢东西,刘芒这样做,已经触及了他的底线,可是他就没想想要不是刘芒,他算是个屁!

    人最可怕的不是狂妄,而是狂妄得没有自知之明,这样的人无异于盲人瞎马走悬崖,摔个粉身碎骨只是须臾间事。

    那几个娘娘腔听说刘芒要他们,心情都异常的高兴,毕竟刘芒这样的一个大帅哥可比这个敦实男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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