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的话不以为然,但他还是被男青年的幽默逗笑了,她友好地对男青年说:
“洗洗头吧。”
宋书恩也想笑,但他紧绷着脸没有笑。他讨厌那个流里流气的男青年,故意剃个光头标新立异,他轻蔑地扫了他一眼,嘴角还轻轻地上扬了一下。
宋书恩坐在理发椅上的时候,女理发师纤细的手拿着一个窄窄的梳子开始在他头上梳理,他感觉头发动了一下,她就把头扭到一边,拿着梳子的手掩着鼻子,一副恶心的样子。她说:
“你头上有味,还养虱子。”
宋书恩知道自己那天头很脏,因为前一天参加了一次拆旧房子的劳动,旧房上积累了几十年的灰尘满天飞,他的头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肯定与灰尘广泛接触。但他可以肯定,他的头发里已经好几年都没有住过虱子了。当然,他得承认这里曾经是虱子的安乐窝,但那应该是上初二以前的事情。自从上了高中,虱子们便没有再光顾过他的身体。女理发师却武断地说他养虱子,还对他的头发表现出那种忍无可忍的矫情。她的表现和话语都让他生气。他气急败坏说:
“有什么味?你才养虱子呢!”
“鬼才知道是什么味道。”
“反正没有虱子。”
“没有就没有,你自己先去洗洗头再理。”
“凭什么让我自己洗头?人家都是你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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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恩说这话的时候看了一眼走出店门的男青年,接下来他固执地坐在洗头的水池前边等着她来给他洗头。
女理发师大概慑于他的暴怒,最后不得不捏着鼻子给他洗头。但他能感到她的敷衍了事,她让水龙头把他的头发冲湿,然后拿着一袋洗衣粉往他头上倒,接着胡乱拨弄了几下,就说:“好了,你自己再冲一下吧。”
宋书恩明显地感觉到她偷工减料了,却又说不出来她少做了什么。他只好自己一边冲水一边用手抓挠头发。
他洗完头乖乖地坐在那里,像一头任人宰割的羔羊一样让女理发师拿着剪子和推子在他头上摆弄。
他理完发回到工地才想起来女理发师偷工的程序:她没有用手给他挠头,这之前,他清楚地看见了她用手给那个剃光头的男青年挠头了。
上部 第六章/县城也是城(26)
更新时间:2011-3-1 18:48:52 本章字数:1678
26
工地的炊事员突然被烫伤,几十号人的吃饭问题一下子没了着落,在经历了几顿馒头开水之后,老四问大家:“谁在家做过饭?”
没人吭声,宋书恩如实回答:“我在家做过饭,不过手艺很差,也就是能做熟。”
老四说:“那就是你了,你不用上工了,去厨棚做饭。”
老四又把他拉到没人地方说:“给你加工资,比小工高,比大工低,一天四块。”
宋书恩说:“做这么多人的饭我可拿不准,要是养几十只兔子我保准能拿下。”
老四扑哧笑了,说:“你这小子,骂谁呢?好好做吧,能做熟有口热饭吃就中。”
宋书恩也笑了,说:“我可没那意思,我养过兔子,最多的时候有上百只。”
工地的饭倒是简单,馒头、面条、稀饭、熬菜、咸菜几乎就是全部的食谱,偶然改善一下生活,无非是买点猪肉蒸一顿卤面,抑或是炸一次油馍。馒头根本不是圆的,蒸得像砖头那么大,一个人吃一个就够;面条一般是汤面,白水煮一下,放点青菜叶,再加一饭勺葱花油,也色香俱全;也有捞面条的时候,弄一大锅熬白菜或是熬冬瓜当卤,然后下面条,每个人端了碗拿着筷子围着锅捞面条,打仗一样,捞面条的时候,耍小聪明的人会拿着筷子挑着面条往两边摆动,其他捞面条的手被挑起的热面一熏就迅速外撤;稀饭很少有大米稀饭,通常是面汤,用白面搅了汁拌在开水里,时稠时稀;咸菜的品种也很少,一般是腌白萝卜或是芥菜疙瘩,吃得多了让人恶心,有时候就会配一点白菜叶炒一下。
宋书恩凭着在家里无师自通的厨艺,在工地上也像模像样地当起了炊事员,一个人竟也可以打理四十多个人的吃饭。
做饭与在工地上干活比,稍轻松一点,但要操心得多。每到凌晨四五点,宋书恩就得起来做饭。先把头天晚上加了发酵粉和好的面垫好,蒸成馍,再做一锅面汤,切一小盆咸菜,七点钟准时开饭。等到大家吃完饭上工,他可以回到铺板上睡一小觉。到十点左右,他又得带着面去面条铺轧面条,轧好面条,再到菜市场买菜,回来就该做午饭了。午饭后也有一段比较充裕的时间,他会躺在铺板上看看书,或者写点什么。晚饭几乎是重复早饭的过程,有时候会比早上多炒一小盆萝卜丝或白菜。每顿饭后,除了刷锅洗碗,还要把下一顿蒸馍的面和好。
到了晚上,时间会更加充裕,宋书恩除了与老四在一起喝酒聊天,看电影或演出,就读书写作。生活紧张而充满情趣。
宋书恩不但在做饭的过程中提高了厨艺,还学会了说涮话。这时候,他发现民工的有些语言真是奇妙无比。
一个叫大二的民工,一手拿着暄腾的馒头,另一个手拍打着,说:“小宋师傅这馍蒸得真暄,跟俺老婆那咪咪一样,又白又软。”
大家一阵哄笑,有人回过神来,就骂大二:“你小子真坏,把大家都骂了。”
宋书恩采买做饭一手拿,花钱就有了点活便,菜市场买菜没有发票,花多花少全凭他自己记。很多事情人都会无师自通,没人教,宋书恩就学会了克扣钱的窍门:少花多报。当然,他也把握着分寸,买四五块钱的肉,他报六七块,根本看不出来。再者,他不是为了自己能捞多少钱,而是把自己买烟、早上吃油条喝胡辣汤、晚上跟老四喝酒花的钱补上。
宋书恩在何大爷的熏陶下已经成为一个地道的烟民。何大爷总是成条地买来“邙山”雪茄,家里菜园都存的有。自从抽过第一次,每到烦闷的时候他都会点上烟,以此消解无限的惆怅。
他感觉,烟是可以给人温暖的。阴雨天或是冬天,燃烧的烟卷虽然火头微小,却闪着红光,袅袅的烟雾弥漫开来,意识里,身边的空气便温润起来,而吸到胸腔里,温暖的感觉更强烈。那些苦闷的日子,抽烟让宋书恩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惬意。
宋书恩对这样的生活出乎寻常地满足。他躺在铺板上望着房顶思考的时候,不由自主地会想,命运也不是那么对自己不公,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嘛。
上部 第六章/县城也是城(27)
更新时间:2011-3-1 18:48:52 本章字数:719
27
在宋书恩应付自如地做了近两个月炊事员之后,找到了专业的炊事员。十八岁的他是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因此他从来不怕黑夜,在黑夜里胆很大,不相信有鬼。他因为不怕黑夜,老四便给他调了一份较为轻松的活计:夜间看护工地。工资不变,他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读书写作,这当然也是老四对他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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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四偶然一次去车库拿东西,无意中发现了宋书恩写在稿纸上的一些文字。老四本身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在当地报纸副刊、杂志上发表过作品,还是市作协的会员,一看宋书恩写的东西,赞不绝口,不光因为遇到知音而高兴,也感觉他是个好苗子。
宋书恩本来记日记、写作都是为了化解自己的无聊与过剩精力,当然还没有过多的想法。老四一夸,宋书恩也增添了不少信心。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他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文学创作上,更没有当成事业去追求。
老四的点化与鼓励让宋书恩有了目标和追求。白天,宋书恩可以躺在老四的单间卧室兼办公室睡觉,读书或者写点什么东西——他已经开始试着写散文、诗歌和小说了。
不想在屋里呆了,他就一个人到街上溜达。溜达累了,就找个小饭馆坐下来,抽着烟,要个小凉菜,惬意地喝上二两白酒。
夜幕降临,他就裹着一件破大衣,坐在工地中央没有门的厨房内,一边拿一本书读,一边看护工地。不想读书的时候,他就瞪着双眼看着屋外的工地。小屋前有一个高高的木桩,上边挂着一个很亮的灯泡,那灯泡把工地照得神神秘秘。
坐久了,他会拿着手电走出小屋四处转悠一下,看看有没有动静。其实,说是看工地,他却从来没有遇见过偷东西的贼。
上部 第七章/与一只狐狸对视(28)
更新时间:2011-3-1 18:48:53 本章字数:2575
28
看护工地,让宋书恩成了夜猫子,白天睡觉,夜里守护工地。
一个冬夜,宋书恩与那只白狐相遇。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它是一只狐狸。
深夜里,它镇定自若地来到小屋前的木桩下,蹲在耀眼的灯光里,双目专注地看着他,与他对视。它离他大概有四米之远。他没有被它吓住,这个比猫大、比狗小的白色动物,好像是专门来陪他熬夜的。他看它在看他,也用双眼定定地注视它。它也没有被他吓住,目光一点也不胆怯,双眼定定地注视他。第一次,他与它四目相对,相持了足足有两个小时。他实在憋不住撒尿,站起来去厕所,它才慢悠悠地走了,消失在黑暗之中。
次日夜,它又如期而至。它仍然是一副气定神闲的姿态,悠闲地迈着狐步,走到他面前,在木桩下的灯光里蹲下来,然后继续对视。他感觉它的眼神如一汪平静的湖水,沉静而淡定。他毫无缘由地想,它不会伤害他,当然他也不会去伤害它。
接下来的几天里,它都如期而至。他与它始终保持着那种相持的状态,没有故事,没有发展。直到有一天他知道了那就是一只白狐,心里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温暖。潜意识里,他有了一种与狐狸的缘分。
这只白狐,让他不禁想起小时候对狐狸的仇恨。
在娘死去几个月之后,宋书恩从集上买回了一对白兔子。
没了娘,家里变得一片混乱,特别是那个小四儿宋书晖,简直比孙悟空大闹天宫都能闹,他白天哭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夜里更能折腾。爹看着他哭一点办法都没有,下了床抱着他在屋里来回走动,一边拍着他嘴里一边说着:“娃娃瞌,娘做活;娃娃睡,娘撽碓……”小四却一如既往地哭声震天,把邻居都吵得睡不好觉。小四的哭,奶奶能治住,她把自己已经干瘪的|孚仭酵贩沤∷淖炖铮目奚砩暇屯v埂h缓竽棠淘儆靡桓鲎傲搜蚰痰哪唐刻娲鷟孚仭酵罚∷木徒蚪蛴形兜爻云鹧蚰蹋员チ司桶簿驳厮ァbr />
奶奶把一只有奶的山羊贡献出来,专门做小四儿的奶娘。爹省去了不少抱着小四儿跑来跑去找人喂奶的辛苦,小四儿也基本结束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喂山羊的任务交给了宋书仲,他很尽心尽力地为山羊割草,把山羊喂得油光发亮,奶水旺盛。宋书恩就想到了喂几只兔子——家里穷得连他买作业本的几毛钱都拿不出来,他决定自力更生,期望通过自己的饲养让它们繁衍生息儿孙成群,然后再把兔子的儿孙拿到集上换钱,依靠养兔拥有自己可支配的财富。
宋书恩着手用自己的力量和家里现有的材料修建一座兔舍:先筹备材料——家里存放的几百块破砖,几根柳椽和一块半透明的塑料布;然后就趁着下午放学时间施工。爹和哥哥们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没有人过问他的兔舍工程,他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建成了一座舒适而豪华的兔宫。
他盖兔宫的时候,奶奶说要防止皮草狐叼兔子,一定得把门弄好。他就把兔宫四周都磊实,顶上用塑料布蒙上,只在顶上靠墙处挖了一个小板凳面大小的方口,上面用木板做了一个门——这个门可以上下掀动。
趁星期天,宋书恩用从爹、奶奶和两个哥哥手里拉来的几毛钱赞助,到集上花五毛钱买回了一对白兔。那兔子被称作大耳兔,长长的耳朵,雪白光滑的皮毛,让它们显得十分可爱。他把它们放进兔宫里,塞进去一些干草和白菜叶,两个小兔子在新居里好奇地这闻闻那刨刨,很快就吃起来。
当天夜里,月亮朗照,落了叶子的树冠在银白的月光中静立,村子被笼罩在一片神秘之中。临睡前,宋书恩拿着手电照了照兔子,它们支愣着长长的耳朵,红眼睛闪闪发亮,三角嘴巴不停地咀嚼着。
“睡觉吧,兔兔。”宋书恩深情地看了一眼小兔子,然后把小门放下来就回屋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兔子。木门被掀开,兔宫里除了兔子吃剩下的一团干草和白菜叶,一无所有,兔子不翼而飞,连根兔毛也没留下。他以为把小门一盖上白兔的安全就万事大吉,忽视了应该把小门固定住。这个疏忽让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第一对兔子惨遭皮草狐杀害。奶奶说是皮草狐把白兔背走了,他气得嗷嗷大哭,蹲在地上拉钻似地扭来扭去,嘴里不住地骂:“我都日皮草狐它祖奶八辈,它偷走我的兔子。”
奶奶把他拉起来,说:“你得用把锁把那个小门锁住,要不皮草狐能把门掀开。别哭了,回来我再给你五毛钱去买一对。”
宋书恩擦干眼泪,拿着一根木棍走出家门,向东边不远的芦苇坑走去。他在芦苇坑里四处寻找,希望能找到皮草狐的踪迹,为白兔报仇。
芦苇是生产队的,叶子已经干黄了,却因为存水还没有割掉。他顺着紧挨一堵墙的通道向芦苇丛里走去。他用木棍拨开高高的芦苇,坑里的存水结了一层薄薄的冰,躲在芦苇丛里的几只鸡被惊吓得四处逃走。他小心地又向里走了一截,芦苇坑里除了鸡毛鸡粪和落叶,连皮草狐的脚印也没有。
在很长的时段里,宋书恩把狐狸称作皮草狐。他对皮草狐的印象,来自***讲述和皮草狐在鸡圈或兔棚留下的痕迹,却从来没有真真切切地见过这种充满神秘而狡黠的动物。这些零碎的片段让他对皮草狐的印象很坏,乃至充满了敌意。
上学后他从课本上看到了狐狸的样子,倒是很可爱,金红色的皮毛,柔美的曲线,尖尖的嘴,美丽的尾巴。老师说狐狸是狡猾的,他就认为狐狸是狡猾的。但那时候他并不知道狐狸就是皮草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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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次买来一对兔子之后,宋书恩把皮草狐与狐狸统一到一起。他天天担心皮草狐叼走他的兔子。他问爹:“爹,这皮草狐究竟是啥东西,光听说它叼走鸡了兔子了,从来没见到过。”
爹说:“皮草狐就是狐狸,你学过狐假虎威吧?知道了吧,皮草狐是很聪明的。”
他反对爹的说法:“那不是聪明,是狡猾,老师说狐狸很狡猾。”
爹笑笑说:“聪明跟狡猾是一个意思,就看是说谁,说坏人就是狡猾,说好人就是聪明。”
“皮草狐就是狡猾,它光叼我的兔子。”
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宋书恩都认为狐狸是狡猾的,而且是可恨的。
上部 第七章/与一只狐狸对视(29)
更新时间:2011-3-1 18:48:53 本章字数:1289
29
宋书恩养上兔子以后,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在了照顾他的兔子上边。兔子给他带来了乐趣和财富,这个十来岁的少年,跟兔子有着很深的缘分——在一两年内,他的一对兔子就繁衍了数十只兔儿兔孙。他也成了一个年少的兔专家,抓住一只兔子可以很老练地用手掰开它的尾部,看一眼就能认出是公的还是母的。尽管他在卖小兔子时候恋恋不舍甚至泪花盈眶,但小兔子换来的钱却让他开心。
在宋书恩的兔子儿孙成群之后,傻改柱曾经领着他的傻媳妇老七跑到他家指着他的兔子说:“小三你真中,恁小就能喂恁多兔子,真中。”
然后又说:“小三,你给我一对吧,我喂大了杀吃肉。”
宋书恩说:“给了你你也喂不大,有皮草狐,你不把兔子管好就叫皮草狐叼走了。”
傻改柱说:“我弄个兔笼,皮草狐进不去不就中了,你给我一对吧小三。”
宋书恩说:“那你得拿钱,卖给人家五毛钱一对,给你三毛吧,给你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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