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之前也是因为温晴要高考,程志也不希望将这些事情烦琐她,现在毕业了,正巧又遇上一个大客户,所以程志才决定这一出。
迅速整理好心情后,温晴笑着应承了程志的话。
此刻,温晴站在镜子前挑选一件又一件衣服,蹙眉,温晴索性转身将手里的衣服全都扔到床上,看到床上五颜六色的衣服,她肩膀一下子就塌了下来,无力的坐在床上,郁闷的看着那些专门特制的衣服。怎么多衣服,居然挑不出一件可以出席大场面的衣服?!那句话说的没错,女人的衣柜里总缺一件衣服和一个包包。
蹙眉望着这些色彩鲜艳的东西,温晴无法,只能拨打电话,求救人。
“程叔····那个····跟我去挑选一件晚礼服吧····”温晴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
挂掉了电话,温晴随手挑起一件衣服,穿戴整齐后,拿起包包,走到床边柜上拿起一整夜都没关的手机,看着手机上一个号码一条信息都没有,温晴漆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莫名之后,抿了抿唇,将它放进了包里,抬脚走出卧室。
程志亲自开车过来接温晴,温晴进了副驾驶后,程志便笑着对温晴道:“去美国玩的如何?”
“在美国认识了一家人,那家人也跟着我来到中国定居了。”温晴边系好安全带,边笑着说。
“哇,这么厉害?”程志惊讶的瞪大眼睛看向温晴。
“别崇拜姐,姐只是个传说!”温晴系好安全带后,转头望向程志,调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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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丫头,真不害臊····”程志被她话逗乐了,摇头失笑地点了下温晴光洁的额头,语气充满了宠 溺之意。
“害臊能当饭吃吗?”温晴笑嘻嘻的反驳。在程志面前,她感觉就像是在一个大哥面前一样轻松无压力。不管是前世还是加上现世,程志的心理年龄始终都比她大,不过有时候叫程志为程叔的时候,温晴老感觉自己有占便宜的嫌疑,如果在前世,辈分叫哥才对,而不是叫叔,有时候叫着叫着,突然就感觉自己装嫩了,虽然她看起来是比较嫩。
程志带温晴去一家专门定制高级衣的地方,这家店面出现不久,却有着众多高端客户,来这边定制的衣服,全球只有一件,她会根据你所参加的宴会和场合去设计你所要的衣服,并且都是纯手工制品,现在的人们已经逐渐有了这种意识,不是大牌的才是最好的,而是追求华丽与与众不同。
温晴跟着程志走进去这家仅有一百来平方米大的地儿,它有分前店和后厅,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前店是专门卖需紧急用的各种衣服,后厅一分为二,一边是放着已经制作好的衣服,另一边是设计师们工作的主要办公场所,不过这边通常不是工作人员不能进去。温晴东瞧西望,仔细打量前厅里的布景,像所有高级服装店里面的设置一样,晶莹剔透的水晶镶嵌在墙壁,天花板上挂着精美华致的吊灯,灯火辉煌,令人一进去就不由自主的挺直自己的身子,不让自己看起来一副穷酸样。有些地方,有些场合,确实就是为了激励或者也是催使人们心中的欲望而存在的。
程志俨然跟这边的老板很熟,只见他才刚来一分钟不到,侧角里便走出一位面色喜悦穿着讲究的女人,“志,怎么来了也不提前通知一声?!”带着笑意的嗔怪声从那女人的口里说出,那语气一听就是已经认识很久了。
志?
温晴抬眸看了眼面色无不妥的程志,明显对这称号已经习以为常,思此,她玩味一笑,有意思了。
“韶华,我跟你介绍,这是我家人,温晴,今晚有一场宴会,我带她来挑选一条合适的晚礼服。”程志露出浅浅一笑,不复在外人面前冷静的摸样。
温晴细心的发现那名为韶华的女人在听到程志介绍她是家人时那猛然一亮的眼眸,随后露出一缕类似讨好的笑望向她,温晴心里暗暗发笑,面上却是摆出不远不近地有礼微笑。
程志也蹉跎了这么多年了,如果能找到一个陪他一起度过的伴侣,她倒是不介意帮上一帮。原以为程志的秘书就是他的真命天女,哪知人家后来找了一个海龟的华侨,结了婚,再后来干脆辞职回家安心养胎了。这一过程连续发生的令温晴措手不及,但她看到程志似乎没有什么悲伤难过的表情,才知道他们俩根本就没那意思,不,应该是说,或许秘书有那意思,可每天都面对程志公事公办的程序脸,再热情的心也经不起打击啊。况且,女人的岁月也经不起消磨,与其死守一个没有心的男人,还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
女人一生,最好遇到三个男人——一个远远地瞻仰她,一个用来被她欺负,还有一个是来降伏她。她在第一个人面前是神;在第二个人面前是女王;在第三个人面前她是卑微的女仆。女人选择与谁共度人生,取决于女人的心智和性格。
秘书选择了认为她对的男人,纵使温晴觉得秘书与程志非常般配,可是没有缘分的东西,也努力也是枉然。
“你好,我叫连韶华,我叫你晴晴吧!”连韶华主动上前握住了温晴的手,语气熟络热情,不过分谄媚,纵是温晴,也不由自主的想要沉溺在这片带着不做作的热情里头。
“你好,韶华阿姨,你很漂亮····咦····我怎么突然感觉你和我程叔···嗯···怎么说呢···好像很有夫妻相哦····”温晴头歪了歪,面带疑惑的盯着连韶华,目光炯炯,看得连韶华差点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时,温晴却面带天真般的说出了后面这句话,听得连韶华的心顿了一下,随即一股巨大的狂喜从底处喷发出来,她高兴的连身子都有点颤抖了。
温晴忽然间有些后悔,会不会太快了?!因为她看到连韶华激动的不能言语的表情,那摸样似是找到知音般的狂热,紧紧握着她的手,力道大的她都感觉有点发痛了。温晴转移视线望向程志,讪讪地发现那厮正蹙着眉头望向她。
过了好几秒,连韶华才尽了全力缓缓平复自己激动的心情,可她看也不敢看身边的程志一眼,握紧温晴的手,心里发出一股亲近之意,笑容亲切和蔼,边拉着她走边问道:“晴晴,能跟我讲讲这次宴会主要的举办形式吗?我好为你挑选我这里面最适合你的一件衣服送给你,阿姨看你就喜欢,千万别拒绝阿姨的心意····”
温晴完全没有抵抗能力的任由连韶华拉着她走,边走心里边苦笑,还真是嘴甜的孩子有糖吃,她只不过说了句话,人家就要送她一件价值十几万的衣服给她。
站在身后程志发现自己被人忽视了,无奈的抬步跟上,不过,望着一高一矮的女人和女孩,再想想温晴刚刚说的话,程志抬手抚上自己的心口,他不能否认听到那句夫妻相时心脏快速的跳动的那几下,轻笑了一声,或许,是时候坦诚相待了。想通之后,程志感觉神清气爽,视线牢牢的盯在那个高个的女人身上,跨出的步伐隐隐有些急切。
谁说就只有女人的心海底针,有时候男人的心比海底针都小都难寻。
连韶华为温晴选了一件高贵又不失清纯的晚礼服,灯火辉煌照耀下,如同紫色星芒中走出的女神那般神秘淡雅却又不失迷人,介于女人与女孩之间的高贵魅力,令一向看惯了美女的连韶华也不禁为这样的温晴感到心动。
临走前,连韶华依依不舍的握着温晴的手道:“晴晴,有空一定要过来。”
温晴点点头,“会的,阿姨,我一定会来看你的。”刚刚她在试衣的过程中,从试衣间出来时发现程志与连韶华相谈甚欢,不同的是,不仅是连韶华面带娇羞,就连一向冷静的程志眼里都存有淡淡的暖情。成功了?单单凭她说的那一句话他们俩就成功了?这让温晴有些不可思议,可紧接也有欣慰。
连韶华闻言,脸上的笑容更加深刻了,她的视线投到程志脸上时,原本嫣红的脸蛋此时更像是涂了胭脂,温晴见这情况,知道不能当电灯泡,道了句她先回车里,留下空间给俩人。
不多一会儿,程志便回了车里,等他系好安全带后,温晴笑道:“程叔,连阿姨人不错!”
温晴以为程志会沉默或者笑笑就过去了,哪知他竟咧嘴一笑,道:“我也这么觉得。”
温晴愣了一下,复而笑开了,“看来我很快就要有一个婶婶咯?”
程志也笑着点头,不语,只不过看向前方的眼睛里透露出坚定之情。
轻笑着往椅背上靠,温晴转头看着窗外风景,时间就像这急速退后的倒影,转眼就已经时过境迁。一眨眼,身边的人长大得长大,放开过去得放开过去,所幸大家都爱有所值。猛然间,温晴脑海里闪过一张温润和煦的脸,总是像天使般带给她许多感动,只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啊,心里纵然不舍这个朋友,可到底还是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心情微微黯了黯,温晴闭上眼睛假寐,靠在舒软的靠椅上,车厢里,一曲沙哑动听地音乐缓缓流淌。
就在温晴快要睡过去的时候,耳畔边响起了程志的叫声,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蓦地睁开,顿了顿,温晴转头,浅笑地对程志道:“到了吗?”
“嗯,晴晴,后面有很多我们公司的竞争对手,而你是我的女伴。”潜意思就是不要在这时候出差错,不然会让那些老j巨猾的狐狸给抓到一个可以说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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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晴了然的点头,整了整自己的裙子,挂上一副得体大方的完美微笑。
此时的程志已经为温晴打开了车门,犹如绅士般挺直的站在车边,一脸微笑地等待她下车,在外人眼里看来,程志的行为举止完美至极,就像一个上流社会的名流绅士般令人心悦诚服。
地点设在一家高级会所的门口,此时已经是临近傍晚,会所外形已经点缀了辉煌灯火,门口两侧放置着排列整齐的豪华好车,不管是从车上下来的,还是进去门口的,都是衣冠整齐,衣香鬓影,尽管如此,在场的所有人都被正中停放的车子里下来的人给吸引了视线。
一名年轻的紫衣女子从里面出来,长长黑发直直垂下,额际以黑珍珠串着一枚雪白的弯月形玉饰,一张脸清俊非凡,口角含着一丝微笑,一双清澈的眼睛此时正含笑地望向迎接她下车的男子,待挽上了男子的胳膊之后,女子眼眸一扫,带着慵懒娇媚地神情不经意的转一圈,随即收回视线,挺直着背儿,得体地依着男子走进了会所。
温晴与程志一进去,那些从惊艳中回过神来的人面面相觑,眼中只闪过一丝艳羡,特别是那些年轻的男子中更是势在必得的神情,而那些衣香鬓影地女士脸上则是露出若有若无的敌意以及防备,紧紧地挽着身边的男伴,生怕一不留神人就被别的狐媚子给抢走了。
一进去,温晴就明显的感觉众多的视线全部都往这边打转,虽然已经经历过很多次这种赤裸裸的眼神,温晴也知道自己外貌有些不错,可是这种带着侵略性的目光,她尤其不喜欢。
正文 140、珠宝抢劫案
章节名:140、珠宝抢劫案
华丽璀璨的水晶吊灯闪烁着耀眼的光泽,为那道华丽的金色大门仿佛染上了一道梦幻的光泽,夏奈和安吉丽娜并肩上去随手递了邀请函就顺利进入了会场。
这里,就是英皇会所依照程志要求所举办的宴会。
显然,这家会所负责人将程志所要的要求和他们的产品所联系到了一起,此时宴会大厅已经来了很多人,而看门口络绎不绝的情况,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中。
这是一个装潢得宛若欧洲宫廷般的宴会大厅,地上铺着铺着红色的地毯,地毯上面绣着红色与黑色的花纹。宴会上空每隔五米便挂着一个华丽的水晶吊灯,吊灯下面是椭圆形地长方餐桌,餐桌铺着白色蕾丝桌布,桌面上摆放着各种各样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美酒。空气中飘着食物、酒水、不同的人散发地体味、以及各种香水的混合气味……
杯光酒影,耽筹交错,打扮雍容华贵地男男女女游走在一个个交际圈内,谈笑风生,运筹帷幄。服饰统一的侍从,服务员脸上挂着公式化的微笑,托着美酒佳肴不停地在人群中来回穿梭。
尽管如此,温晴挽着程志的手进来的那一刻,还是多多少少吸引了身边人的眼球,有些原本已经打算从她身边或者眼前走过的男人竟然因此停下,举着杯子朝着他们这边走来,眼里侵略性的目光看的温晴心里一阵不适。
仿佛感觉到温晴的不舒服,程志眼眸直视前方,面目含笑,看似没有注意到温晴,手却轻轻拍了拍挽上他手臂的洁白小手,紧接着一道浑厚中带着安慰的男声响起:“晴晴,不要在意。”
温晴一怔,随即浅浅笑开了,低声道:“程叔,是我疏忽了。我现在没事了。”在这种场合,闹情绪与骄纵只是会让他们的面子丢尽而已,就算心里再怎么不喜欢,回家怎么骂怎么嫌弃都行,此刻却不能将这些反感表露出来,这就是所谓的礼仪和在人际交涉中所必须的隐忍。
这时有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男人举着鸡尾酒走了过来,金发碧眼,鹰钩鼻,薄嘴唇,虽然那男人脸上一直挂着笑,可是他的眼睛却一直盯着温晴不放,温晴暗暗蹙了蹙眉,小巧的脸庞上还是挂着得体的微笑,此时耳畔边传来程志低低地声音:“波特莱姆。贝茨,他是英国合作方派来的人,很难缠。”
“志,等了你好久。”波特莱姆上前爽朗大笑的与程志握了握手,眼神却一直往她这边瞟,意思不言而喻,温晴按耐住心里强烈的不适应感,尽量保持大方的微笑与波特莱姆对视。
“路上遇到点事情。”程志脸挂微笑,与波特莱姆握手后,转头将温晴介绍给波特莱姆,“这是我侄女,温晴,晴晴,这是波特莱姆。贝茨。”
还没等程志说完话,波特莱姆就迫不及待的上前一步用他们英国的礼仪在温晴还没反应过来时在她脸上印下一个湿湿地吻了。
程志和温晴的脸同时,黑了。
心里就算再怎么不满,但他们知道这是对方国家的见面礼仪,况且刚刚波特莱姆也尊重了他们中国的握手礼,如果现在因为这个而生气,怎么说也说不过去。
程志心里暗自警惕,他不是傻子,怎么能看不出波特莱姆眼中所闪现的光芒是什么意思,再加上这几年在浸滛在商场上,多少不为人知的潜规矩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但他不能因为这个而退缩,而生气,程志知道,如果在这时候将温晴遣走,她永远也学不会如何面对这样的情况。所以,就算此刻心理有一股很想将眼前之人狠揍的冲动,程志还是按捺了下来,露出一抹无懈可击的微笑面对波特莱姆。
温晴感到环住腰部的手紧了紧,知道程志心里也动怒了,可相反的,温晴此时却冷静了下来,脑海里快速转过无数应对的方法。但温晴不知道的是,在辉煌的灯火照耀下,在她低头的瞬间,长长睫毛在洁白脸上印下的阴影,犹如一只欲飞的蝴蝶颤动无助地垂在眼帘上,令波特莱姆看了心里不自觉的痒痒地,仿佛有一只狂兽欲要冲出牢笼,朝着他跟前这个娇小的像精致可爱的东方娃娃狂奔撕咬····
大部分英国人具有与他人格格不入的孤傲特质。孤傲是英国人最明显的性格特征,他们不愿意和别人多说话,从来不谈论自己,感情不外露,更不会喜形于色。
如果不是温晴太过于刺中波特莱姆心里柔软的一根刺,他也不会用那种炽热的眼神一直盯着温晴看,但经过短时间的自我调整,波特莱姆很快就恢复过来,那双炽热侵略的目光瞬间变得平静冷静,不在看向温晴,而是脸上带着歉意的笑容率先开口:“抱歉,刚刚对温小姐有些唐突了。”这次说的不是英语,竟是还怎么不熟练的普通话,而且内容带着些许的古言,看来是对中国的精髓也有些了解。
温晴与程志同时一愣,不知道这个波特莱姆究竟打什么主意,不管他是不是真心道歉,也不能掉以轻心。
“没有关系,贝茨先生不要放在心上。”温晴扬起不在意的笑容,温文雅尔,在灯光下更显得楚楚可致,娇媚可人,看的波特莱姆内心一阵阵的躁动,更加坚定要得到温晴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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