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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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醒-第21部分(2/2)
学生、生活、工作就正式步入正轨了。

    c大分校也在这一学期正式招生了,她也不想耽搁,房子建好之后就开始装修。

    狐狸在见过她之后,就开始着重培养她,开始搞一些噱头来宣传,什么年轻的美女作家,什么几几年x概念作文比赛一等奖的获得者等等,才开学没多久,她还没来及和室友们培养感情,就被狐狸拖出去开始各个城市签售,加上上次沈济洲告白上电视的事,她还没有享受生活呢,就成了新学校的‘名人’,这让她十分郁闷。

    不得不说的是,狐狸的宣传特别管用,她的销量也跟着急速升高,这些收益也都被她用来还给父母买的那栋房子的房贷,这辈子她亲情缘浅,这些就当是她的一点孝心了,如果直接给她,她恐怕又都会投到弟弟身上,而且这件事还要跟孟瑞谈谈,就算有一天母亲要给他,只要在父母有生之年他都不可以要。

    如果她不说父母要是给他他肯定会要,但只要她说了,孟瑞就不会再要,这一点他和她都遗传了孟父,对物质这些东西看的并不是很重。

    这些外在的‘名’随着各种事情的忙碌并没有给她带来太大影响,她也没空注意这些影响。

    除了要参加签售之外,她还要继续码字,网络上的更新,现实中的出版,房子的装修,咖啡店是直接加盟还是自己单独开,这些问题一股脑儿地涌在一起,占据了她的全部精力和时间,而在这之余,她还要面对济洲马蚤年无时无刻不在的发情行为。

    她甚至开始破罐子破摔,早吃晚吃反正以后都是要吃的,不如……就从了他?

    第 65 章

    孟醒决定还是找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济洲马蚤年给就地办了。

    因为孟醒实在太忙,住在寝室的时间不多,导致一个学期下来,和另外三位室友都还不怎么熟悉,可这也没办法,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要忙她的事业,自然就有些东西要放弃,而对于友情来说,前世已经有过亲如姐妹般的友谊,她对这些也不再强求。

    有些人值得深交,但缘份不够只能淡交,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哪有知己遍天下的?一生当中能遇到那么一位就已经很难得了。

    所以开学妹多久,她就去师范学院,和前世闺蜜制造偶遇,并且打算把她拐来给自己当掌柜,想到闺蜜以后的表情,她现在不禁想要偷笑了,若是等到两人成了闺蜜之后再拐,绝对拐不动,她性格太过正直倔强,从来不贪图小便宜,和朋友之间也从来不会有经济纠纷,别人对她好一分,她不说还你两分也非得最少等量还回去才安心。

    更重要的是,她不仅正值而且性格大气,家里本身就是做生意的,从小跟着他父亲耳濡目染,交际手腕很好,做事情很是周全,你把一件事交给她,只要她答应下来就绝对给你办好,不让你操半点心。

    而且她性格要强,重情重义,一直不想回家和弟弟争继承家里厂子的权利,想在外面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来,可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的好事业供你闯?她性格又是个宁折不弯的,一直到二十六岁,也依然在迷茫着,想着是不是就那样回家找个人结婚算了。

    上一世她就把这位闺蜜和还远在北方尚未出现的那位闺蜜做了一个比喻,当时她就把她比作是帅才,统筹四方,进可杀敌,退可守城,由她来当掌柜的,她就可以放手出去完成上一世没有完成的另一个梦,背着行囊和笔记本去周游世界,只是辛苦她了。

    想到此她又偷笑,前世三人,林舟是帅才,另一个闺蜜是冲锋陷阵的将才,特别贤妻良母,就喜欢管着她把她的一切都打理的妥妥当当才放心,唯有她攻不行守不行,只能在两人之间当一个狗头军师。或许是因为小说写多了,书看的多了,除了自己本身的一些恼人事有些当局者迷优柔寡断之外,对别的事意外看的很清,思维活跃,总算担任出谋划策的角色。

    一直都是她们两人在为自己操心,她也由着两人管着自己训着自己,每当她们快被她的懒弄的抓狂的时候,她就讨好她们,让她们哭笑不得,但是感觉……这两人似乎也乐在其中,估计她们也都习惯为她打理一切了。

    当然,人与人之间相处都是相互的,没有人会一直迁就照顾一个人,更没有义务去迁就照顾一个人,她们三人之所以这样和谐,也是因为三人都把握好一个分寸,更不能把别人对你的好视作理所当然,如果你一直无条件的挥霍别人对你的好,就是天使也都有累的时候。

    正因为她也同样对她们两人赤诚以待,才会得到她们两人的赤诚以对,只是每个人的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今生重生三年,终于可以和她们见面了,想想就很开心。

    不过现在两人还没见过面呢,注意别吓到人家。

    前世闺蜜是音乐系的,弹得一手好琴,每天傍晚必到琴房弹琴,不过她现在才上大学,应该还只是在单手弹阶段,嘿嘿嘿嘿,可以去守株待兔,装成偶遇,每天来偶遇一次,几次就熟了,然后就可以把她拐到自己生活中来了,只要几次熟了之后,还怕不能俘虏她么?

    想到要装作陌生人的样子去调戏闺蜜,这种感觉就无比的好啊,这孩子被调戏之后表情肯定有趣。

    看看时间闺蜜大概快要来了,她赶紧拿出道具,一本音乐书,站在艺术楼下。

    艺术楼围绕这一方小池而建,里面假山池水,池水的左面上下五层全部是琴房和音乐教师,而右面五层则全部是都是画室展览室之类,中间的上下五个大房间则是舞蹈房。

    林舟要进入琴房弹琴,必然要从这个正门进去,她虽然知道她大致来的时间,却不知道具体的,只能碰运气过来守株待兔。

    等了几次,今天终于等到她。

    她从教学楼那边远远走来,手中抱着一本书,不用猜一定是音乐书,扎着高高的马尾,模样比记忆中要青涩的多,脸还有点胖胖的,穿的也还是平底的运动鞋,上身穿着一件肥肥大大的t恤,下面是一件简单的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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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啊,她现在好想冲上去吐槽:“舟,你现在真是一点品位都没有啊!”

    原本满腔逗她的心思在看到她的那一刹那眼眶差点都红了,才知道和她三年没有见面是多么想她,那种感情从没有因为时间而消下去半分。

    两人第一次见面,就仿佛什么隔阂都没有了,时间根本没有阻断她们之间的感情,还一如记忆中的模样。

    她突然放弃了原来打算的偶遇偶遇加偶尔的计划,因为在她向她走过来的瞬间,她就已经忍不住向她跑了过去,兴奋的脸都红了,目光灼灼地望着她大喊一声:“舟!”

    舟,还是她最开始喊的这个名字,后来别人叫她全名时,她反而感觉很陌生了。

    林舟被吓了一大跳,莫名地看着这个朝她笑的灿烂的女孩子,疑惑地用手指着自己:“你是叫我?”她认真搜索了一下记忆,不确定地问:“我……认识你吗?”

    孟醒马上就生气了,装作不高兴地说:“天啊,你个没良心的,你不是把我忘了吧?你忘了我们的约定了吗?”

    “什么约定?”林舟懵了,脸上露出歉意的神色,“不好意思,我真的不记得了。”

    孟醒心里感叹这姑娘这个时候真是青春啊,太好拐了,肚子都笑抽筋了,还得装的一本正经地说:“我是你幼儿园时的的同桌啊,我们那时候不是约好了……”她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深情地凝视她:“十二年后,艺术楼下,不见不散……”

    听她这么一说林舟立刻知道她是开玩笑了。

    孟醒知道在胡扯下去林舟就要将她当做神经病了,赶紧正色道:“我真的是你小学同学啊,你家是不是在林家庄?你是不是有弟弟叫林辉?你是不是有个妹妹叫林晓芬?你家是不是开4s店的?你生日是不是农历五月十三?”

    她见自己越说她越狐疑,只好掏出撒手锏:“你六岁的时候,把你们庄一个小男孩家里的蚕豆苗给一次次拔了有木有?你隔壁寡妇正在家里洗澡,你推门进去之后袭胸了有木有?”

    “你怎么知道?”林舟这下真的惊了,她年幼时不懂事,确实做过一些很不懂事的事,可这些事她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连她爸爸妈妈都不知道。

    孟醒当然知道,两个人从前秉烛夜谈的时候,不知道向对方爆料过多少这一类的糗事,两人都是属于闷马蚤型,别看林舟表面上正经的不行,小时候也干过不少类似的‘坏事’,都告诉她了。

    她大叹一声:“看来你是真的不记得了。”她做伤心的表情,“这些都是你告诉我的啊!”

    说完这句话,她原本是装作伤心,却没想到心里一酸,真的眼眶红了,原本最好的朋友,现在看她如陌生人,只有她一个人记得她们曾经的点点滴滴记得她们曾经经历的一切,和她们的感情。

    林舟这次有些相信了,只当自己小时候真的交过这个朋友,但是不记得了,没想到人家还记得她,还特意过来找她,一时间内疚的不行,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不好意思我是真不记得了,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孟醒看着她这紧张的样子,心中的伤怀全部散去,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红着眼睛跟她撒娇:“我叫孟醒,这次你可不能再忘了。”

    就算她不记得她也没关系,她们还是会和前世一样好的。

    “一定不会再忘记!”林舟保证,见她脸上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不知怎么心里也跟着开心起来,感觉两人像认识了好多年一样熟悉,不由自主地就想宠着她纵着她。

    “你是去琴房弹琴的吧?”孟醒非常自然地套起她的胳膊,又用那种湿漉漉的期待的眼神望着她,“我跟你一起,你教我好不好?”

    林舟若是对一个人心怀歉意,而那个人又不触碰她底线的话,她是拒绝不了的,她也很开心遇到一个很投缘的朋友,便也笑着点头。

    接下来时间每天都过来缠着林舟,林舟这人最怕欠人什么,欠了你的一定要还了才舒心。

    所以每次吃饭都是孟醒先抢着过去把单给买了,这样林舟下次就一定要邀她出来还她,一来二去,等两人熟了被拐卖到自家来之后,差点把她给掐死,但那时已经上了贼船,孟醒直接把一部分份额划给了她,咖啡店全权交给了她在打理,当然,这是后话,现在的林舟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倒是在她缠着林舟这段时间,见过刘芸几次,刘芸在美术系,刘芸每次见到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又很激动,一方面是大官人的粉丝,另一方面是因为有一个‘名人‘朋友很有面子,邀着她去了她们画室好多次了,看他们画画,向画室里的同学介绍她,她们画室的女生都快被她发展为大官人的粉丝了。

    “大官人,听说你和沈济洲谈恋爱了是不是?”她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大,像锣钹在你耳边狂敲,两只眼睛兴奋的瞪的溜圆。

    孟醒汗了一下,她恋爱了怎么她比她还兴奋?“嗯。”

    “啊啊啊啊啊!”她激动的失声尖叫,一点都不知道掩饰地直接进入主题:“听说杨晋也跟你们在一个学校是不是?”

    孟醒扶额,你都打探这么清楚了,“是。”

    她顿时化身为小女人,红着脸扭到她身边,“大官人,我能常去c大看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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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汗,你这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了,哪是看我啊。

    她也知道刘芸本身性格就如此,情商低,不懂的掩饰,便微笑道,“欢迎。”

    “太好了!”刘芸突然热情扑上来抱着她转了一圈,“你手机号码多少?我去的时候给你打电话!”

    孟醒无奈地报了号码,抹抹额上的汗。

    刘芸也是个行动派,说来就来,完全没有给她反应的时间,她接到她电话的时候,她说她已经到了学校门口了,叫她赶紧去接她们。

    看到没?是她们。

    孟醒在听到她字后面还有们的时候就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事实证明,她的预感真是该死的灵。

    其实在遇到刘芸时,她就已经想到可能会遇到柳茜茜,但没有想到这么快。

    经过了三年时间的沉寂,她对杨晋的感情转移到沈济洲身上,心里已经没有刚开始重生时的愤怒,现在一切都看的很淡,淡到不想再与他们有任何瓜葛,最好是从来没有认识过。

    可惜这个世界太小。

    你越是想躲的,偏偏躲不掉,如杨晋,如柳茜茜。

    柳茜茜跟前世一模一样,一身名牌出现,从鞋子到包包全是各种大品牌,每一样都要几千甚至上万的那种,却一点都没有穿出大牌的感觉来。

    她看到他们之后,当机立断做了个决定,打电话给沈济洲,叫他把杨晋一起叫来,她晚上请大家吃饭。

    这两个人明显不是来找她的,她乐的把杨晋推入火坑,咳咳,错了,是美人坑。

    第 66 章

    杨晋过来的时候看到刘芸和柳茜茜也没有特别的反应,虽然孟醒说请他吃饭他心里很欣喜,但还没有自作多情到以为她对他有什么想法的地步,

    倒是沈济洲这段时间因为林舟而被冷落,怨念的都快挠墙了,现在又多了两个电灯泡,整个人都要蹲到墙角画圈圈,黑色的怨念气息像沼泽地里的毒气,不停地往外冒。

    柳茜茜和刘芸的注意力都在杨晋身上,一副少女怀春的模样,对沈济洲的怨念哪里能看的到,就差没直接当两人是空气了。

    刘芸在看到杨晋的那一瞬间就热情地飞扑过去,两只乌黑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开心地大声喊:“杨晋!”

    不少路过的人都回头侧目。

    柳茜茜人要含蓄一些,羞答答地喊了声:“杨晋。”声音轻的像羽毛一样。

    她周身名牌,虽然搭配的不咋地,但也相当能唬人,尤其是站在神采丰腴个子也不高,目前为止还没有多少女性自觉的刘芸身边做对比,整个人的气质就突出来了,小家碧玉小鸟依人,娇娇弱弱的如水一样的邻家小妹妹形象。

    孟醒在北方的那位闺蜜在第一次见到柳茜茜时就说,她是她见到的最地道的南方姑娘了,有一种江南水乡所特有的气质,柔弱,惹人怜惜,连她看着都不禁升起保护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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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林舟电脑蓝屏,正在从网上百度查找如何重装系统。

    孟醒便开玩笑说:“为什么你们俩都找不到男朋友?就是因为你们俩太把自己当男人了,你看看人家小娇羞,电脑坏了直接打电话给男人,羞答答地说:

    ‘哎呀,人家电脑坏了不会修,你来帮帮人家嘛~’,你们俩则是直接度娘;

    人家小娇羞看恐怖片都是‘哎呀,好可怕~人家好怕怕啊,讨厌讨厌~’你们俩倒好,嫌恐怖电影不够恐怖专门选择半夜关灯看,还一边看一边拍着桌子大吼‘擦!太假了,那明明就是假发加番茄汁啊,掐他呀掐他丫的!’;

    人家小娇羞看电影都是看青春文艺催泪韩剧,你们俩倒好,枪战武打还嫌人家不够血腥,要我说你们现在就应该打个电话找个男人,来句‘哎呀,人家……’”

    林舟毫不客气地吐槽:“还说我们,你不也一样有事直接找度娘,你也就好命早早遇到了杨晋,不然你比我们好不了多少,可怜杨晋这么一枚大好青年在懵懂无知的年龄就被你辣手摧草了。”

    孟醒那时候就会得意的笑,一副猥琐女的样子,大手一挥豪迈地说:“嘿嘿,那必须滴啊,就要趁这帮青葱嫩草懵懂无知的时候好调~~~教,赶紧下手,你们看姐多明智!”然后在一旁得瑟的不行。

    那时候她和杨晋感情确实很好,校园里的他们跟所有情侣一样单纯无暇,每天傍晚坐在自行车后座去学校的草坪上躺着看着蓝天白云就是最美的事。

    林舟和李响齐齐鄙视,不好留情地打击她:“得了吧你,你是被杨晋给调~~~教了吧!说的这么豪迈也没见你多小娇羞,就差没直接当个纯爷们儿了!”

    孟醒把两只光溜溜的腿毫无形象的往沙发上盘成观音坐莲的形状,将水果沙拉的玻璃碗放在两腿之间,一只手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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