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贞兰眉头皱了一下,用扇子遮住眉眼。
幺狗接着又问:“金大公子,就算你是来应选的,可我们怎么知道这是你的手艺,而不是你父亲‘金剪刀’的手艺呢?要不,你给我们讲讲。”
“讲什么?”
“请你仔细介绍一下,这件中山装的工序和要领。”
金无缺乜斜着眼看看幺狗,鼻子里“哼”了一声,看样子他正要对这个小长工发作,李万顺看出了苗头,马上站起身大声说:“幺狗啊,别说了,我相信这就是金大公子的手艺。不错!”
李万顺息事宁人,举起双手带头鼓掌。主人一鼓掌,台下也有人跟着鼓掌,虽然掌声稀稀拉拉,可金无缺再也不好发作了,他看看一直用扇子遮脸的贞兰,怏怏不乐。为了面子,他临下台前硬撑着摆出轻松的样子,朝台下耸肩一笑。
大伙儿看清了,贞兰的扇子完全遮住了脸,扇子上方只露出眉毛和额头。没戏。小姐没点头。
有人喝起了倒彩。
金无缺悻悻然走下台。接着,一个又一个选手依次上台了。厨师、木匠、补锅的、修鞋的、做包子的、修钟表的……一溜下来,亮作品,再,作介绍,纷纷讲行话,个个抖机灵,直说得众人拭目,仰头看那贞兰小姐是点头,还是摇头。
比试进行着,却总不见贞兰点头。喧闹中,当家的不声不响走下台,踱步到人堆里去了。李万顺走着,留心着周围的后生,冷不丁发现了两个面孔,倏地振奋。有两个人非同一般:一个是人称“小飞刀”的张小坤,另一个是人称“小皮影王”丁一芳。这两人一前一后混在人堆里,眼睛都瞅着台上。
李万顺纳闷了,他倆来干什么?是来参选的,还是来看热闹的。要说参选,可没见他们报名,要说看热闹……也不像。
狐疑中,李万顺悄悄走近张小坤,仔细瞅着不眨眼。
张小坤是铁匠,吉林长春人。传闻他飞檐走壁腿脚功夫好,还会耍飞刀。“九一八”事件后流浪来到江汉平原的云江县。两年前李万顺在街上见过他摆地摊卖刀具。他还清楚的记得那时张小坤在东门街头为一个少女解围,只因飞刀削掉了小恶霸的一只耳朵,他被恶霸的家丁追杀,后来听说他又跑回了家乡。
没错!就是他。张小坤左眼的眉稍上有颗黑痣,看起来像一颗黑豆,一目了然。张小坤二十来岁,黝黑的皮肤,方正的脸庞,生的骨骼轻奇,天生就象个练武之人。李万顺心里琢磨开了:这可是一块埋在土里的好钢啊,有手艺,还有功夫,招上门女婿,他可是最好的人选……
瞧罢张小坤,李万顺又悄悄走近丁一芳。
“小皮影王” 丁一芳和张小坤年龄相仿。李万顺看过他的皮影戏,略知他的身世。丁一芳幼年和姐姐相依为命,身背三棒鼓沿街串乡流浪,打渔鼓敲碟子唱小曲,九岁时姐姐病故离开人世,老皮影王赵九将他收入门下。擅长唱皮影,还擅长雕镂和撰词谱曲的赵九收下这关门弟子丁一芳,凭他走南闯北阅人无数的眼力,认定丁一芳是他要找寻的皮影传人。被赵九收徒后,颇有悟性又勤学苦练的丁一芳深得师傅喜爱,悉心传教。五年后,丁一芳在三江口皮影打擂台时,连唱七台大戏而获胜,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博得“小皮影王”的美名。
可是……李万顺瞅瞅丁一芳心里犯嘀咕:这小子长得太招摇了。颀长的身材,直挺的脊背,白白净净的皮肤,额头贴着几缕卷发,生得风流倜傥,加上一副唱皮影的亮嗓音,闻说迷住了不少大姑娘和小媳妇,总有闲言碎语在江湖传荡。
不!丁一芳不合适,我李家不能要。李万顺暗自思忖,把丁一芳从心里抹去。
李万顺正思忖着,却见前面的张小坤推开人群,缓缓走上红舞台。好哇,张小坤不是来看热闹的!李万顺心内一阵欣喜
“这不是‘小飞刀’吗……”张小坤一上台,众人唏嘘,有人惊呼起来。
“张小坤,小飞刀!”
台下有人高声喊。台上的贞兰也睁大了眼睛。她拿开扇子看着张小坤,眼里含着惊异。张小坤窘迫地看看台下,慢慢扭头,想看又不敢看那端坐在台中央的小姐,身子有些别扭和僵硬。他呆呆的站着,手足无措的样子。一会儿,他向众人拱拱手,好似鼓了多大勇气才侧脸瞅一眼贞兰。这一眼,正和贞兰的眼波相交,把她的脸臊得通红,他连忙低头,那张黝黑的脸成了猪肝色,。
“我……我叫张小坤,是个铁……铁匠。”他磕巴磕巴地说。“我愿意……我愿意入赘李家。我们那疙瘩被日本鬼子祸害,我的家人……都死了。”
张小坤说到这儿鼻子发红,眼里泪光闪闪。台下台上顿时安静。
不善言辞的张小坤渐渐恢复了常态,他从包袱里一一掏出自己的作品:剪刀、汤勺、小刀具……明晃晃,亮闪闪,精巧无比。他又从包袱里拿出一张牛皮纸,走到台边让台下的人用手又摸又扯,证实这张牛皮纸的结实度,然后他拿起纸,用他的小刀对准了纸中央轻轻的一划,牛皮纸一切两半,刀口齐整无比。赢得众口称赞。
“好,刀口真锋利。”
“好手艺!”
不知何时到来的贞香在人群中使劲鼓掌,兴奋得两颊绯红。由于惦记姐姐的婚事,贞香上罢一节课就溜到这儿了。看了张小坤的表现,再看看姐姐贞兰的表情,她心中有数了。心想,恐怕这张小坤就是我未来的姐夫。她为姐姐高兴,小嘴一抿,脸上露出笑容。
“咦,姑娘,你乐啥?”
丁一芳站在贞香身旁,被她的纯真和俏丽所吸引。她身姿单薄清逸,浅浅地微笑,淡淡地矜持,最最难忘的是她生了一双晶莹顾盼的丹凤眼,眼角微微上扬,恰有说不出的妩媚和娇俏。
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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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答:“我叫贞香。”
他说:“嗯,贞香,好名字。……你是贞兰的妹妹吧?”他朝台上努努嘴,又问:“你也喜欢这‘比技招亲’?”
她凝眸注视着台上不答话,娇憨的笑着。她的姿态摄住他的眼光和心神。他咳嗽一声,希望引起他的注意。
“嗯,贞香,我们认识一下吧,我是唱皮影戏的……”
“你说什么?你是唱皮影戏的?”
她侧目问。这个男人面容清瘦,眼光炯炯有神,头发乌黑发亮,尤其是额前搭着的一缕卷发格外醒目,她不禁多看了一眼。
他点头。“嗯,我叫丁一芳。哎,你还没有回答我,喜不喜欢台上这出。”
她仍然不回答,微扬下巴问:“你来应选吗?”
“不,我来瞧热闹。”他坦然一笑。
她撇开他热情的眼神,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心不在焉的回答他。“是啊,我喜欢这‘比技招亲’。”说着,她低头抿嘴笑,轻声说道:“能自己挑选喜欢的人,不搞‘拉郎配’,多好啊。”
说罢“拉郎配”,她突然感觉不好意思,脸一红,闪身走了。走时,回眸一笑,那一笑醇美娇憨,让他怔怔地呆立。
好一个贞香!他盯着她的背影,嘴里喃喃念叨她的名字,再瞅瞅台上已觉了无趣味,便随即转身离开,消失在巷子口。
台上的张小坤正被众人叫好,李万顺看着起劲情不自禁的举起手,把手举到头顶上,冲台上拍巴掌,拍个不停。他的手拍红了,拍疼了,还一个劲儿的拍,那兴奋的样子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
贞兰看见父亲的表现,再看看张小坤,心里琢磨开了:这强壮的汉子虽笨口拙舌不善言辞,可看起来很实诚,他一定会疼女人的;况且他无亲无故,孤身一人漂泊多年,心里一定很渴望亲情。有这样的男人做丈夫,此身有靠了……贞兰想得入神,忘了身处何地,李万顺跨上台走到贞兰身旁,低声对她耳语着什么,只见贞兰的脸泛起一阵红晕,她瞅瞅张小坤,执扇子的手垂下来,露出整个脸,她深深的点了一下头,点罢头,手执扇子站起身,移动三寸金莲,被适时出现的翠姑搀扶着走下台去,只给大伙儿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小姐点头了!”众人纷纷议论。
幺狗走上台大声宣布:“李家的女婿选定了,就是张小坤!”
“好,小姐的郎君选得好!”
贞兰的表情和体态早已深入人心,台下的人盯着小姐的背影,一片喝彩声。
台上的张小坤腼腆的笑着,低头忙乱的收拾东西。台下众人意犹未尽,他们笑闹着久久不肯离去。人们恨不得这“比技招亲”就象连本大戏一样,直演到新人成亲入洞房。
李万顺向大家挥手,连连笑着说:“多谢多谢!多谢众位乡亲捧场!”
天随人愿啊,李万顺窃喜。他想,这“比技招亲”可是我李万顺有生以来最惬意的事。他感到自已一下子有了膀臂,有了后盾。他走近张小坤,让他拎起包裹,跟随自已回家。
张小坤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簇拥着,跟着李万顺走了。对张小坤来说,他不用再浪迹天涯,四处飘泊了。他有了一个家。
正文 第4章 婚床珠泪
女婿入赘是大事,李万顺按风俗办事,婚事办得隆重又气派,煞是光鲜了一场。+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从张小坤跟他进门的第一天起,李万顺命家人收拾了一间屋,让张小坤住下,第二天一大早,又令贞兰收拾物品,让幺狗牵毛驴护送她回到乡下姥姥家,住进了那个叫钟滚垱的乡村老宅。就这一出,恰是最为讲究的礼节,为的是招赘嫁女两不误,双喜临门。
贞兰在娘家和姥姥住满一个月,李万顺请算命先生择了一个吉日完婚。到了婚庆吉日,吹鼓手吹吹打打,鼓乐伴行,花轿抬到姥姥家去迎亲。这边厢,李家门里一干人热热闹闹等在家门前,列队两排等候新人。花轿还没进城门,鞭炮锣鼓迎出去,把东门老街震得呼天海地。虽说是女婿入赘,可嫁女的规矩一样没少: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贞兰不枉当一回新娘,照样坐花轿“出嫁”,享受原滋原味的良辰美景。
喧天的鼓乐,大宴亲友和宾客,热闹的场面把入赘的形式掩盖得天衣无缝。入赘既没有受“六礼”约束,又不送任何聘礼,结婚时张小坤亦不需要备嫁妆,所需花费概由李家承担,他只需堂而皇之地娶亲。岳丈家的体贴和良苦用心,让张小坤心生感激,心诚意笃地按规矩叩拜岳丈岳母,磕头磕得碰碰响。
可是,新婚之夜,红罗帐下,天不遂人愿。一对新人伤心闹别扭,直闹得分被而睡,这却是家人万万没想到的。
那晚酒席过后,张小坤心驰神往地走近新房,他轻轻地掀开红盖头,看见贞兰娇羞红润的面庞,一边傻笑,一边手足无措的站着不知所措。贞兰拉一把他的衣袖,娇嗔的喃喃道:
“你……怎么啦……”
他看着她,顺势拿起她的手,把她拉进怀里紧紧的抱住。他喘着粗气,血脉膨胀,拥住她,亲吻她。贞兰陶醉在爱抚里。她不急着脱衣裳,却娇喘微微地伸出自己的脚,让他给脱鞋。张小坤拿起那双精致的小脚,迟疑着,慢慢解开鞋带。他喃喃道:“这脚……这脚真小呢……我今天要见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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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期待的看着丈夫。他笨拙的解开鞋带,脱去绣花鞋,再脱去白布袜子,顿时,一双细皮嫩肉雪白如棉的小脚出现在他的眼前。
“天哪,这是脚吗?”他惊呼道。
这是一双怎样的脚啊!他一下子愣住了,一双惨白耀眼的尖尖小脚,带着凄丽的神情。他伸出手,轻轻的触碰了一下那尖尖的、肉乎乎圆嘟嘟的皮肉,啊,柔若无骨,他又颤颤兢兢地把这双脚侧过来看,四个脚趾头扭曲弯折紧贴着脚心窝,就像一只没毛的不知名的胎生的小怪兽。他惊呆了,不禁放开那双怪物似的脚站起来,靠在梳妆台边,他的心有些颤抖,站着的腿也有些发软……
那双尖尖小脚,惨白耀眼地搁在床上,油灯的光环罩住它们,像两颗白色心脏,流干最后一滴学血的白色的心脏!
“你怎么啦?”她猝不及防,吃惊不小。
当看明白他的表情,她大失所望,并由失望转变为悲愤。她一下子抽回了脚,伸手拉开缎子被,把它们往缎子被里塞,塞进去,直塞得看不见为止。
老天爷啊!
她深深地悲叹。她怎不悲叹啊!只有老天爷才知道这双脚是怎样得来的。从六岁开始,伴随着幼年至青春岁月,泪水和血水,不知流了多少缸……可是,她急不可耐地把这双脚献给新婚的丈夫,就象献出自已养了多年的宝贝时,是想让丈夫庆幸自已不浅的艳福,更加珍惜自己。这分明不只是一双脚,这是自已的隐私,甚至等同自已的贞操,缠裹至今,为的是获得丈夫极大的感官刺激,得到至高无上的赞许,得到非同一般的爱慕。可是……
她珠泪滚滚。
她虽不懂“划步香阶,手提金覆鞋”,她却希望自已的三寸小金莲让丈夫抱在怀里,柔情蜜意,越看越生怜惜。可是……她脸上一阵颤栗,微闭双眼,眼眶里顿时掉出凄冷的泪珠。她哭了,嘤嘤切切低声啜泣。她心里除了没有应有的甜蜜和幸福,什么味儿都有了,有悲伤有酸苦有刺痛,还有对爹娘的怨恨和自己的鄙视……难道一丈有余的裹脚布勒断八个脚趾骨,让它们紧紧地贴在脚心窝,就是为了在新婚之夜该有的千般的温存万般的疼爱毁在它的手上?
她在痛心的同时,感受到了万般的羞愧。那感受来自他像看怪物般的眼神。她想,新婚之夜的幸福算是彻底的被这双三寸金莲毁了。
这一夜,她和衣而睡,拒绝丈夫碰自已。自然,他惶恐无比,也不敢碰她。
他惶恐,一筹莫展。他不善于伪装,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简单地说,他是受不了那双可怜的小脚。情不自禁的表现伤了新婚妻子的心,他不知道怎样弥补自已犯下的过失。躺在她身边,眼睁睁到天明。好好的新婚之夜是被自己毁的,他感觉自己像一个罪人,懊恼不已。
翌日清晨,贞兰起床还未梳洗就摇步出房门,一把鼻涕一把泪,在母亲面前哭诉着昨晚的委屈。她絮絮叨叨地说:“是你害了我……害了我啊。当初裹脚时,你说‘不烂不小,越烂越好,越烂越小’,为了裹成这双小脚,我眼泪都流了几缸,可是,到头来谁稀罕?什么三寸金莲……张小坤当它是怪物……你真是害了我,害我白白的受了那么多苦……”
翠姑听着女儿的诉说,心里犯嘀咕:裹脚不是很时兴的吗?怎么有男人不喜欢……张小坤这个五六不识的蠢货。她拍拍女儿的背,轻描淡写似的说:“他呀,年轻,不懂得欣赏女儿家的美。以后会好的。”
“好什么好,都怪你!”
贞兰挪动金莲步,赌气回房收拾衣物,张小坤怯步走近极力赔不是,他拉着她的手,磕磕巴巴的说:“贞兰,我没……没别的意思……就是不习惯。从来没见过……对不起!”
这几句磕巴的话哪能让她消气,她觉得这不是生不生气的问题,也不是对与错的事,只是自己情何以堪。她感到说不出的委屈、愤懑和羞愧。凄凄然低头收拾东西,收拾了一个包袱卷,当着丈夫的面叫来幺狗提走包袱准背好毛驴,她在幺狗的护送下又去了钟滚垱。
贞兰在钟滚垱住着,一住一月有余。张小坤来到钟滚垱三次,每次对姥姥和贞兰赔罪、表心意,态度十分诚恳,可每次只得独自而归。
今天,小坤又来了,他这次来了赖着不回,打定主意要把媳妇接回家。
傍晚,暮色渐浓,夜影子在朦胧的月色中漂移,小坤走近贞兰,对她可怜巴巴地说:“你要是这么讨厌我,今晚……我就去寻一颗歪脖子树,把自己吊死……”
小坤的话让贞兰警觉。晚上,他刚出门一会儿,她就悄然跟在他身后,留心他的行踪。月光下,田野四周静悄悄的,一大片苎麻在秋风中沙沙作响,田边横卧着的那口铸铁大钟像一座异型黑屋,看起来是那样诡异。她突然不见小坤的身影,不觉头皮发麻,心里一阵慌乱,三寸金莲再也挪不动了。
正在惊骇中,小坤突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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