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皇家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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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皇家夫妻-第7部分(2/2)
净整洁的案几上,除了笔墨纸砚,再无其他杂物,十三将墨研好,提笔而书,酣畅淋漓的泼墨抒情,身边并无书童随身伺候。

    “何时了?”十三书写完毕后,朝着门口问道,

    “爷,已经近午时,您要不要立刻用膳?”伺候的长随站在门口处,低低的回话,却并不入内。可见这个地方乃是十三的禁地,闲杂人等是不能随便出入的。

    “你去准备吧!”十三挥退奴仆,也不用人伺候,自己用清水将手清洗干净,从书架上拿过一个小锦盒,才重新落座于书桌前的木椅之上。

    打开锦盒,里面赫然是崔鸢所送的“无忧球”。十三拿有些粗糙布球,端详了很久,仿佛欣赏一件绝世稀品,当他的目光落到那几个绣的歪歪扭扭“天天开心”的几个字时,嘴角忍不住的再次往上翘翘,好看的笑意,出现在他俊俏的脸庞上,没有做作,没有掩饰,只有发至内心的喜悦。

    “有趣!”十三合上锦盒,低低的喃喃自语道,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人还是物。

    他站起身来,走到墙脚处,那里摆放着一只铜质的仙鹤炉鼎,只见十三熟练的将仙鹤的头部向右扭了扭,一声沉闷的“吱呀”声响起,他身后本来紧邻着东南墙面的一方大书架,却突然的朝后移动,然后整个墙面一分为二,露出一个黑漆漆的门户,这里原来还建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密室。十三端起锦盒,径直的走了进去。

    “小气鬼!”崔鸢在花园里,一面扯着花圃里的杂草,一面气呼呼的抱怨着。

    对于十三,崔鸢彻底的无语了,长得虽然玉树临风的翩翩一佳公子,可做起事儿来却像个娘们,小肚鸡肠的很!今天他差人又送来了礼物,满心欢喜的崔鸢以为,肯定又是什么名贵别致的首饰,哪知道却是一个草笼,里面还装着一对脏兮兮的蟋蟀,什么意思吗?自己送他布球,他就送自己一对虫虫,还真够记仇的。

    对于十三这件礼物,崔鸢不稀罕,老七可当做宝贝,嘴里嚷嚷着,什么“大将军王!”,捧在手里生怕摔着了,就是对自己这个八抬大轿取回来的“媳妇”,也没见他这么上心过,害得崔鸢对于“挑事”的十三更加气愤。

    “这个十三平时看着不咋地,可是还别说为人还真讲义气。你是不知道啊!这对大将军王那可是不得了,爷再这么稍稍一调教,在京城那绝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老七拿着那对“闹心”的蟋蟀,嘴里还忍不住的炫耀着,好像不把盛怒的崔鸢惹得火山喷发,就决不罢休。

    “不就是一对虫子吗?就把你收买了,瞧你那点出息,之前是谁说十三性格古怪的,整天没事笑个屁?”崔鸢学着当时老七的口吻,惟妙惟肖的模仿老七之前的对自己的警告。狠狠挖苦了一番没有立场和原则的老七。

    “嘿嘿!”就算脸皮是城墙加厚版的老七,此时也觉得被崔鸢的话,削的不好意思了,干笑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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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御笔一点姻缘定 第四十二章 青楼风波(一)

    虽然老七爱了十三送来的两只蟋蟀,可是还是忍痛让管家代为保管,因为崔鸢发话了,若是屋子里听到虫子叫声,不弄死虫子,就弄死老七。

    为了自己和宝贝的生命着想,老七只好偷着玩了,不过这样也好,反倒增添几分刺激。想必男人都是贱皮子,偷情,偷玩……只要是越是悄悄默默的事儿,兴奋度就越高。

    “爷,你这是要去哪?”见外边天都快黑了,老七还整装待发,一副要出门的样子,崔鸢有些不悦了,警告道:“你要是敢再去玩虫子,明天我直接捏死它们。”

    多暴力的词儿啊!老七皱了皱眉头,有些无奈,看看人家八弟妹,自己每次去找八弟,她都是一副温柔贤惠的模样,八弟做什么,她不曾多言一句,再看看自己的这位,同样是女人,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当然这些话,老七是不敢说的,也只能心里腹议一下下而已。回头忙解释道:“没,爷真的没碰过那对蟋蟀!”

    “真的?”崔鸢挑着眉,明显不信。

    “当然真的,你不是说过玩物丧志的嘛!”老七陪着笑脸,说起谎话来那是眉头也不皱一下。

    可怜的老七已经忘了自己的辉煌历史,曾几何时,在皇宫里像螃蟹一样横着走路的老七,有一天也会沦落到要给人家赔笑脸的地步。

    “爷就是出去随便走走”老七朝着自己的腰间,佩戴上一个香喷喷的香囊。

    老七脚刚一跨,崔鸢“嗖”的一声。就将房门给堵上了,不去玩蟋蟀,这么晚出去还佩戴香囊,这个老七肯定有古怪。上下的打量了一番老七,一身合体的宝蓝色锦袍,头发也用金环箍着,老七的样子本就不耐,如今这么一打扮,整个人看上去神采飞扬的。看的崔鸢心里更加疑狐。

    女人风马蚤那有可能是天性,男人风马蚤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去见更加风马蚤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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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明白了这一点,崔鸢醋意横生,家里养了这么多枝花,还喂不饱你。居然还要跑到外边找“野花”。

    说出来的话,也是酸溜溜的,“爷这是去赏花啊?”

    老七心一愣,大晚上的,看都看不清楚,赏哪门子的花?再说爷也不是那附庸风雅的人啊!

    但见崔鸢让开了门口,也顾不得和她纠缠,去晚了,可就要错过和八弟他们的聚会了,听八弟说,今夜“倚凤阁”来了新的舞娘,那可是西域人,蓝眼睛黄头发的,今夜好不容易拔得头筹,要是错过了她的表演,岂不亏大了。

    “嗯!”含含糊糊的应承着崔鸢,抬脚就往门口走。

    心急成这样?崔鸢牙根咬得紧紧的,极力的压制住自己的怒火,不把老七直接熏成“北京烤鸭”,从牙缝里挤出一句酸不拉几的话来。“爷走好!可别忘了回家的路!”

    老七听了崔鸢的话,心中纳闷极了:“这个鸢儿,竟瞎操心,这是爷的家,天天进进出出的,就算喝的酒再多,又怎么会忘了回家的路呢?”

    于是一本正经的回应道:“放心吧!不会忘的,再说管家还跟着去伺候爷呢!爷记不住,不是还有下人送爷回来吗?”

    可能是屋里的灯不怎么亮吧!蒙在鼓里的老七,没有留意崔鸢已经变形的脸庞,转身就朝门口走去,一边走一边嘴里还依依呀呀的哼着小曲,人家心情好着呢!

    看着老七匆匆的脚步,听着他嘴里不成调的小曲,崔鸢心中的怒气排江道海的差点把自己淹没了。

    “死老七!要不是我这屋离厨房远了点,真想那把菜刀把你给剁了!”崔鸢俏脸被不知死活的老七气的扭成了麻花。

    晚饭时分,马妈妈准备了一桌子崔鸢还吃的菜,可崔鸢早就给老七气饱了,那里还有胃口进食,现在就是给她准备龙肝凤脑,估计她也食之无味。

    “我干嘛要为那只猪生气?不值得!不值得!”崔鸢一遍遍的催眠自己,还是没用,脑袋里只要一想到老七左拥右抱,莺莺燕燕围绕着的场景,崔鸢就觉得胸口一团浊气把自己憋闷的快要不能呼吸了。

    “主子,你何苦这般生气呢?”马妈妈见崔鸢坐立不安的样子,只当女儿家耍小脾气,于是一副过来了的口吻出言安慰道:“七爷是堂堂男子汉,要是整天呆在家里守着女人,会被人家笑话的!”

    殊不知,崔鸢如临近警戒线的火药桶,一丁点火星也能引爆,她愤然的拍案而起,手里抓舞着一双竹筷,愤怒的火苗噌蹭地冒了出来,她朝着马妈妈一顿炮轰:“呆在家,人家会笑话他?那出去守着别的女人,就不笑话了?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我连青楼里的ji女也比不上嘛?好啊!我到要去,看看那勾去老七魂儿的地方,是不是真的有天仙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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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御笔一点姻缘定 第四十三章 青楼风波(二)

    丝幔层层,红烛摇曳,灯火中透出靡靡,声乐中传递诱惑,杯光错影之中,勿怪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在娇声燕语中又那个男人不为之沉迷。

    在这种灼热的气氛中,老七却不满的嘟囔着嘴。

    “八弟,这就是说的异国艳姬?还真是没什么看头!”今天自己可是挡住了崔鸢的层层刁难,才来赴这次宴席,但到了“倚凤阁”后,还真是让他很失望。

    这舞姬虽说是异国,可“风情”二字就不敢恭维了,除了扭屁股,就是抛媚眼,看了不倒胃口已经很不错了,那里还有什么欣赏的兴趣,特别是当她老是磨蹭在自己身边徘徊时,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那股强烈刺鼻的脂粉味,和自家鸢儿身上的淡淡清香味根本没得比,狗屁的“异国佳人”还真是枉费自己当初期待的心情啊!

    “弟弟那里骗你了,你看不是蓝眼睛,黄头发!莫非你以前还见过?”尽管也有些失望,但是作为发起者的老八如能如何也不能丢了面子。

    “年画里的小鬼也长着副模样!”老七不屑的撇了撇嘴。

    “可人家个头高挑,咱们汉人的女子那里有这身材?”

    不提还好,一提老七更郁闷,毫不留情面的驳斥道:“是啊!一根竹竿似的,八弟,估计比你还高出半个头吧!”

    几兄弟里,就数老八的个头稍逊,被老七一阵奚落,老八作为男人的自尊表示很受伤。

    老七挥挥手,让那个舞娘退了下去,不满道:“拉倒吧!也就哄哄十三这样的小孩子,哥哥我可是老手,就这样的货色,白送给我也不要!”

    十三一贯保持着无害的微笑,“七哥,你和八哥抬杠,可别把我扯进去。”

    打了一个哈欠,老七站起身来伸了伸懒腰道:“你哥俩个慢慢玩,哥哥就不陪你们了,我要早些回去了,没准你嫂子还给我准备了宵夜呢!”

    老八瞟了一眼自吹自擂的老七,绝不放过这个损他的好机会,“宵夜?我怕是棍棒吧!七哥别说,之前弟弟怎么没有看出来你居然会有惧内这毛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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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七眼一瞪,夸张的大叫道:“惧内?我?笑话!”

    老八本就是故意拿话来套老七,于是顺着老七的话便挽留道:“既然不怕,今夜就留下来陪弟弟们喝酒,这个舞姬不行,咱们就换一个,我还不信了,整个倚凤阁就找不出一个绝色佳人来。”

    老七有些为难了,当初离开府里的时候,可没准备留宿的,也没有给崔鸢“打报告”申请,今夜不回去,明早谁知道她会不会发飙呢?可是眼下的场景,却是不好离开,这一走,不就坐实了自己“惧内”的污名了吗?

    这万万不行,爷可是堂堂七尺男儿汉,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老七心里将老八骂了一个狗血淋头,面色却毫不犹疑色,大刀阔马的坐了下来,咋咋呼呼的大声说道:“好啊!当哥哥今夜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人不风流枉少年。还有,今儿的开支都记我账上!”

    “七哥!够豪气。”老八迭不迟的忙溜须拍马,将老七牢牢的拴住了。“七哥,十三弟,你们慢慢喝着,老八我这去选几个绝色美人来给咱们添酒暖被!”老八搓着手,弯着腰,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让被就不算挺拔的他,更增几分猥琐。

    “招子放亮点,哥哥不差钱,要是再寻一些次等货色来糊弄哥哥,仔细你的皮肉!”老七天生大嗓门,这一声嘱咐传到了隔壁的崔鸢耳里,气的崔鸢将手里的酒杯狠狠的砸在地上,力度之大,翻滚的酒杯一直在屋子里来回打了好几个转儿,才慢慢的停了下来,醇酒的香气和崔鸢由内而外散发的怒气混合着,形成一股诡异的气氛立刻弥漫整个屋子。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阵夺人心眩的节奏传来,让本来对饮的二人为之一怔,快速的节奏一声声快过一声,一阵阵强过一阵,让人的心情也跟着澎湃起来,有一种欲起身随着音乐翩翩而舞的冲动。

    正当二人诧异不已之时,一个身着嫩绿色衣群的女子,随着乐曲翩然而入,她面纱遮容,赤足而舞,光洁如玉的手臂,脚踝都裸露在了外边,更让人浮想联翩的是那一节如藕般白皙,如玉般光滑的小蛮腰,隐隐约约的隐藏在一小串的铜铃之间,随着舞蹈,时而显露,时而隐藏,神秘而又诱惑。

    女子似乎对老七很有好感,不多时就流连到了老七的身边,本来明亮的烛光,也不知何时被人吹灭了不少,女子的身姿面容更显朦脓。

    但她如狐般的舞步,交叉摇摆的蛮腰,时而优雅、时而感性、妩媚娇柔,时而傲酷,神秘,令人老七看的目不暇接。

    “良辰美景,卿卿佳人,奈何长夜漫漫,可愿与小生共度良宵。”一向粗鲁的老七居然也拽文咬字的“酸”了一把!

    “好啊!”女子面纱外的眼珠子一转,似乎羞不可已,娇柔的应道。

    老七闻言,整个人如遭雷击,这个声音咋就这么熟悉呢?

    “你……”老七指着女子,一句话梗在喉咙里,欲吐不敢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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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御笔一点姻缘定 第四十四 青楼风波(三)

    这声音听着怎么这么像鸢儿呢?老七吓得一身冷汗直冒,等他试图在靠近女子一些,音乐戛然而止,女子的身姿已随着舞蹈,飘然的舞动到了屏风之后。

    “七哥怎么啦?”十三见老七神色有异,关切的询问道。

    “他八成是被人勾了魂!”老八哈哈大笑的走了进来,见老七呆如木鸡的样子,不由得出声揶揄。挤眉弄眼道:“七哥,怎么样?这次弟弟不负所托吧?”

    “还好!还好!”老七抹了一把虚汗。自己是错觉吧!一定是错觉,鸢儿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看来今天自己喝的的确有点多。

    老八得意洋洋的朝着老七卖弄道:“也是我老八才有这本事,要是换做别人,如此绝妙佳人,那里轮得到咱们?”

    十三所有所思的将目光转向屏风处,嘴角微扯,笑了笑道:“哥哥请的这位舞姬,花了大价钱吧?”

    老八撇了撇嘴道:“什么银子不银子的,俗气!不瞒哥几个说,这里的老鸨虽然不知道咱们哥几个的真实身份,可我老八也是熟客了,她总要给你分面子吧!”

    十三若有所思的笑了笑!便不再多言语,只是随口的奉承了几句老八。

    老八见哥两个一个被舞姬迷得呆如木鸡,一个对自己赞不绝口,心里别提多得意了,大赞老鸨有眼光,自己刚一开口,就给自己介绍了这么一会绝色。待会一定要重重的赏她。

    房间里

    老鸨笑的合不拢口,对着身边伺候的丫鬟,夸嘴道:“你说,今儿老娘是走了什么好运气?这银子就自己追着我转。先是那三个男的花了大价钱包了西域舞娘,后来居然还来了个女的,倒给两千两给我当免费舞娘,稀奇事儿,年年有,今年尤其多,妓院本是转那些臭男人的银子,没想到啊!到了老娘的手里居然男女通杀。呵呵呵!”

    最可笑的是那个矮个子还自以为和老娘有交情呢,一次次眼巴巴的送银子,呸!老娘认识你个葱!要是有交情,也是和银子有交情!每次都被老娘耍的团团转,却每次都浑然不觉,还真是一个冤大头!

    正当老七质疑自己智商的时候,舞姬身边的小丫头挪动脚步,慢慢

    的走到三人面前,行了一个礼,清脆道:“我家娘子给各位献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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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七还在沉思,浑然不觉。

    十三微微笑,不可置否。

    老八却兴趣甚浓,拍手合掌道:“好啊!刚才娘子的舞蹈美奂美伦,相比这歌声也是天籁之音吧!快快唱来,唱好了,爷们有赏。”

    “娘子说了这首俚曲的名儿叫做”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老七又是一阵哆嗦,老八却迷迷糊糊道:“什么花呀草呀的!唱什么俚曲,爷又不是乡下人,要唱唱点高雅的,唱个词牌什么的。”

    十三却道:“听听俚曲也好,反正咱们平时也没什么机会听到。”

    老八想想也是,就挥挥手让丫头下去传话。

    “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老八从来没有听过现代曲风,觉得也蛮有意思的,颌首道:“别说这首俚曲还真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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