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之妖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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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之妖孽人生-第12部分(2/2)
金枝对王东升的那份感情。

    听到仅是再需要五天,让世界上所有专家都束手无策的肝癌就能被完全治愈,所有人都惊呆了。其实,只要轩辕十四能缓解下病情,让王东升能多活个几年,这已经是他们来小轩辕丘的最大希望了,这样,他们就很满足了,可万万没想到,这病还能痊愈!不仅能够痊愈,而且只需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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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是先前轩辕十四说能治,但谁也没有想到是能痊愈,当然,更多是则是不相信。但是,现在,没谁还会以为轩辕十四是在说大话儿,没有人再怀疑轩辕十四没有这个能力!因为,他们见证了神迹!

    什么叫超乎想象?今天,他们就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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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灵犀瞳,顾名思义,就是一项能够看清楚对方心中所想的变态技能。

    于是,原本就天资聪慧的他,变得无比的妖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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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身在农村 第041章 三人谈 把酒话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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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呃…我能喝吗?”

    酒桌上,王东升怯生生的望着眼前倒满了酒的酒碗,瞥了瞥站在地上怒视着他的杜金枝,尴尬的将酒碗往外推了一推,“咕隆”咽了口唾液,苦笑道:“还是别拿这东西来诱惑我了,我这身子骨刚见好,万一……”

    针灸过后,王东升在被窝里猫了一阵,再也忍不住了,一探出头来就稀里哗啦的吐个不停,好在轩辕十四早就让人准备了盛着清水的盆,这才没吐得哪儿都是。顿时间,屋里臭气熏天,剩下的男人们忙不迭的逃了出去。不多时间,半盆清水就被漆成了墨色,吐完之后,王东升只感觉浑身舒泰,爽得不能再爽了。

    轩辕十四说,他这是排出了体内淤积的毒素,如果不是肝癌还没有治,单就现在的身体,比他没病前还要好上许多。

    五天后,在轩辕十四给他灌下一碗碧绿色不明液体后,王东升的病终于如愿以尝的彻底好了,是的,肝癌在这碗不知名的液体前,投降了!当天,为了以示庆祝,杜金枝亲自开车去th市采购了一番,说什么也要感谢下轩辕十四的活命之恩。

    酒是好酒,正宗的茅台,百年的!菜是好菜,除了珍惜的、不能吃的东西,桌面上该有的全有了,th市最好的厨师烹治,被杜金枝打包带了回来,辅以鸭绿江、长白山的特色,一桌子酒菜要多丰盛有多丰盛。

    “我有说你不能喝吗?”好笑的看着有点怯生生的王东升,想不到,堂堂的副市长竟然有点惧内的意思。轩辕十四轻笑了一笑,道:“我说了,你的身体比生病前还要好,这可不是我吹嘘自己的医术有多强,这是事实,你现在已经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喝点酒又怎么了?以你现在的体质,只要不超过七两酒,就是顿顿喝也没问题!当然了,早上那顿还是不喝为妙。”

    “真的?”王东升双眼直放光,他嗜酒如命,要是不能喝酒,对他来说就好象失去了人生的一大乐趣一样,但是,他更不想死,好死还不如赖活着,更何况肝癌也谈不上是好死,经历了一次折磨后,王东升可不希望再遭第二次罪。

    “当然是真的,我可不想第二次为你治同样的病,当然了,不听劝言再得了相同的病,我也不会出手的。”轩辕十四泯了一口碗中的酒,忍不住连连感叹:到底是老牌子,这茅台,比起村里土法酿的烧酒,还真就不是一个味,醇香满口啊!

    几乎每个东北的男孩子都有一身不错的酒量,轩辕十四两三岁的时候就被轩辕刚用筷子蘸酒喂他,长大了,这酒量也是随之见涨,平时也有个八两的量。在东北,酒不单单是一种饮品,更是人们赖之以趋寒的好东西,可以说,酒是东北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尤其是被女娲精血改造了身体后,轩辕十四的酒量更是直线上升,究竟到了哪,他自己也不知道。

    “金枝,你看,老弟他也说没事,我是不是……”王东升低眉顺眼的问向自己的老婆,一点没拿这么多人在场当回事。

    他没当回事,杜金枝脸上可有点挂不住了,哼道:“既然老弟都这么说了,我不相信谁也得相信他啊!再说了,你一个大老爷们喝酒,问我一个女人干什么?想喝就喝,当初我拦你哪次又拦住了?”

    领了圣旨,老婆又给了面子,王东升的精神头当时就是一变,酒碗一提,笑道:“这次可是多谢了老弟妙手回春,要不老哥我……感谢的话我王东升就不多说了,都在酒里,来,大家伙干了!”

    说着,酒碗和几人一碰,吱硫就是一大口,然后咂咂嘴巴,满是陶醉的回味着。三个月了,滴酒未沾唇,他险些忘记了酒的味道,如今再次喝到了嘴里,咂摸着熟悉的味道,不禁感慨颇多。

    三个月前,只以为人生也就这样了,而三个月后……

    “来,喝!”

    酒逢知己千杯少,这高兴的酒,是越喝越能喝,一时间,恍筹交错,谈笑声阵阵。

    被请来的轩辕季德老爷子第一个喝多了,轩辕刚是第二个。老爷子是年事高了,而轩辕刚这个业余的选手,自然不是王东升、乐天筹这样“酒精考验”的人的对手,被杀了个丢盔卸甲后,一摇三晃的回屋睡觉去了。

    只有轩辕十四,一点醉意也没有,风轻云淡的陪着两个说话舌头都有点大了的人,碗到酒干,一点也不含糊。

    “我说老乐,一直也忘了问你,你怎么也跑这旮旯了?”俗话说,这酒就是男人之间感情的调剂,管你熟悉还是陌生,三杯酒下肚,保你变得熟悉起来。本来两人就是老相识,这一桌酒,更是无形的增进了两人的关系,这不,两个人勾肩搭背,就差磕头拜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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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为啥,还不就是十四他弄出了新品种的玫瑰,我这好奇下才跑来的。这不看不知道啊,啧啧,我姓乐的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就没见过这么完美的玫瑰!”乐天筹喝得有点高了,话也多了起来,说着话,也不等王东升问,就将烈焰红唇的特点逐一的说了出来,把王东升唬得一愣愣的。

    “真有这事?”久居高位,虽然往日间坏事没少干,但是,这敏锐的嗅觉还是练得炉火纯青,酒是没少喝,毕竟还没有到量,这脑袋现在还清醒着呢,听乐天筹这么一说,王东升就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地方。一想到这种被叫做烈焰红唇的玫瑰将能引发什么样的轰动,王东升顿时坐不住了。

    “咋?”乐天筹白了王东升一眼,哼道:“老王,你是信不过我姓乐的话?你也不打听打听去,我乐天筹是那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吗?”

    “得得得,老乐你别生气,我这不是感到震惊嘛,”王东升连忙赔礼道歉,这几天他可是把一切都看到眼里,自然看出乐凌烟的那点小心思,一旦与轩辕十四成了,那可就……王东升可不想同乐天筹关系弄僵。“老乐,你应该比我清楚这种玫瑰的重要性和价值,你看,咱们是不是……”

    王东升立时有了将烈焰红唇上报之心,虽然他不是经商的,但是,在官场混了这么久,不敢说火眼金睛,但也能察觉到烈焰红唇的价值,真要是能大面积的种植,说它是国之利器也未尝不可!保加利亚玫瑰牛不?比起烈焰红唇,那就是个渣啊!

    尤其是,烈焰红唇还能治疗心脏病,我的乖乖儿,这更不得了了!恐怕,这份检验单一公布出去,引起世界性的轰动都有可能!

    王东升一直以为自己高看了轩辕十四,这会儿他才知道,自己是小看人家了!

    “你的意思我懂,我也曾想过在十四这里挖几株回去研究研究,可是你知道吗,昨天陈专家来电话说烈焰红唇根本就养不活!或者说,除了十四他本人以外无人能养活!”乐天筹苦笑了一声,他不怀疑陈玉祥的话,知道这老头一向说一就是一,掺不得半点的假,他这么说,那肯定就是养不活了。接了这个电话,乐天筹也就绝了大规模自己种植的想法。

    难怪当初轩辕十四会答应的那么干脆,原来他早知道除了他自己没人能种植成功。

    “烈焰红唇需要一种特定的培养液浇灌,同时,也不怕告诉你们,正是这种培养液,我才培育出烈焰玫瑰这种新品种,而烈焰红唇也只能依靠这种培养液存活,所以,乐总你是白花心思了。”轩辕十四笑着说道。

    “培养液?”乐天筹顿时被这个新鲜的字眼提起了兴趣。

    “对,一种由数样中草药调制而成的培养液,我给它命名为‘天变’!正是这种培养液与玫瑰本身的物质组成部分发生反应,从而促使玫瑰的基因改变……别拿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培养液是我个人的秘密,同时,我还指望着它给我创造价值呢,呵呵,这个东西乐总你就不要想了,我是不可能拿给你的。”见乐天筹好象闻到了腥味的猫一样,两眼绿光的看着自己,就好象自己是没穿衣服的美女一样,轩辕十四没来由得哆嗦了一下,毫不犹豫的绝了乐天筹的念想。

    “罢了,罢了啊!”乐天筹也知道自己得不到,换成谁又会把自己赚钱的技术无偿的拿给你?况且,考虑到这培养液能创造出的巨大价值,乐天筹怯步了,把他卖了也换不来这种培养液的配制方法啊!摆了摆手,乐天筹只能退而求其次,说道:“十四,那你这的玫瑰花能不能专门卖给我?你放心,价格方面绝不亏待你!”

    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可能,乐天筹忙又追加了一句,“一部分也成!”

    “不成,至少下批不成!”轩辕十四摇了摇头,说道:“下批玫瑰花应该在情人节前后开放,我准备用这批玫瑰花在c市打开一片市场,打造一个品牌,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品牌!至于以后的……抱歉,乐总,这个我也说不好。”

    “这样啊……”乐天筹不由有点小失望,不过,这也在他的考虑之中,想了想又道:“可是,十四,我记得你在c市没有自己的店面吧?要不……”

    “没店面咋了?老弟,只要你一句话,老哥我这几天内就送你个店面!不是黄金地段,你就当不认识我姓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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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身在农村 第042章 雪猊獒 哭泣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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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过一个多月,c市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更冷了。

    紧了紧衣服的领子,尽管他是这块儿土生土长的人,但是,也不是很喜欢这么寒冷的天。“真是个糟糕的天气,出门前真应该看看天气预报,这么大的雪……算了,先去买个笔记本,总是窝在山沟子里,这都快落伍了。”轩辕十四嘟囔着,走出火车站,他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好象长江路有一家科技城来着。

    买电脑,同时看看王东升所说的黄金地段的铺面——王东升执意要送给他,但是轩辕十四又怎么能白要?几番争执下,轩辕十四也是急需一个好的店面,最后双方妥协,各让一步,轩辕十四以低于市价近一半的价格从王东升手中买下了这个铺面,今天来,就是做最后交接工作的,本来轩辕刚也要跟来,被他好不容易才劝住。

    即便是一半的价格,轩辕十四那刚刚到手还没来得及捂热乎的八十多万,就这么一下子去了四分之三还多,让轩辕十四不禁感到肉疼,c市,还真他娘的就是寸土寸金,要不是王东升半买半送,那……

    听王东升说,是他几年前买下来坐等升值的,卖给轩辕十四也是买来的价,没亏啥。而这店面的位置离长江路的那个科技城不远,正好买完电脑直接过去。一路走来,轩辕十四随着人流慢慢向前,欣赏着大城市的繁华。这次来c市,没有了上次的急迫感,在店面交接后,他还要留在店里,装修、招聘员工……至少要在c市待上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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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着科技城的字样出现在眼前,轩辕十四刚要转弯,突然,远处与四周格格不入的气息勾起了轩辕十四的注意,脚下,顿时停了下来。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前方不远的斑马线上围拢了老大的一群人,人群内,激烈的争吵声靡靡入耳,咦……

    蓦地,轩辕十四眉头一皱:怎么好象有一个生命的气息在消逝?难道……出车祸了!

    看热闹的心人人有之,轩辕十四也不例外,想到这,不由自主的忙收回迈出的右脚,一转身,径直奔人群的所在走来。靠近人群,里面的声音也清晰了起来,只听一个苍老的声音声嘶力竭的吼着:

    “……你是怎么开的车?吗了个吧子的,你眼睛瞎啊?没看见红灯啊?你他娘的赶着投胎还是咋地……呜呜呜,我的女儿啊……”

    还真是撞了人!看样子,这个人还没有死!轩辕十四脚下立时更快了,几乎是跑着冲到人群近前,也不管人家是不是乐意,两手一扒拉,死命的向里面挤去。救人如救火,一刻也耽搁不得!

    “哎,这谁啊,挤什么挤啊……”

    “他吗的,痛死我了!”

    “哎呦,谁踩我的脚了……”

    心情急迫,轩辕十四将体内最大的力量发挥了出来,这平常人又哪能受得了他的大力挤搡?到后来,轩辕十四更省事了,手指头立起,硬得跟个铁棍似的,专望前面人的软肋上捅,嘴里还嘟囔着:“让让,让让……”

    “老爷子,我要怎么解释你才能原谅我啊,真的是刹车不好使,这一下子没刹住……老爷子,要不你看这样行不,我赔钱,我认赔还不成吗?”一个满是愧疚的声音在人群正中响了起来,想来,就是肇事者了。

    “赔,你怎么赔?你拿什么赔?!”苍老的声音尽是咆哮。

    “这个……呃,老爷子,我全身上下就这么四千多块钱,这是我全部家当了,我就一个出来打工的,您看……”愧疚的声音满是恳求的说道。

    “四千多块?哼,不是我老头子埋汰你,你那点钱,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赔?你拿什么赔?你赔得起吗?你知道得赔多少钱吗?没七百万,你想都别想!”

    七百万?这老爷子也真敢要啊,啥命值七百万?就是金子堆起的人有没有这个价还在两说呢,这不是在讹人呢吗!听到这,轩辕十四的脚步不由得慢了下来,这样人的女儿,不救也罢了。

    “七……七百万?!”那个声音中的愧疚一下子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震惊与不信。

    人群中,顿时喧哗声炸起,显然,对这老爷子的狮子大开口给吓到了,更多是,是嗤之以鼻。

    “小伙子,赔,你是赔不起的,别说是你,就是在c市,能赔得起的人也是屈指可数!我知道你也不是有意的,这样吧,在我女儿面前磕个头,认真地道了歉,咱这事就算揭过去了,我也不追究你的责任了,这不难为你吧?”苍老的声音似有所缓和。

    咦,听这老爷子说话也不像蛮不讲理的人啊,怎么会开口就要七百万?一条命,换一个道歉,磕一个头,这轻得已经不能再轻了啊!

    “这,这……”那个声音却迟疑了起来。

    怎么回事?不就是磕个头,道个歉吗?至于难为成这个样子?心中刚对那个肇事者产生的一点同情随之湮灭,同时,轩辕十四心中的好奇更重了,已经停下的脚步又向前迈去,却更急了。

    终于,突破了层层的人墙,轩辕十四如愿以尝的挤了进去,当他看清里面的一切后,却一下子就呆住了。

    人群中,直径两米多的圈子内,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与一个三十岁上下的魁梧壮硕的男人正对峙着,旁边一辆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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