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解释的事情了,索性也懒得解释,神秘一点不好吗?“走吧,再买点东西,咱们也该回去了,要不,爸妈该担心了。”
“嗯……”
主意打定,轩辕十四又找了家卖文具用品的商店,购买了一堆文具盒、书包、水笔、水彩颜料、日记本等学生用品,伤心这东西,村里的孩子们都会非常的喜欢!
最后,整整五十箱的洮南香装进了戒指,轩辕十四这才意犹未尽的拉着楚书晗,返回了店中。
第二天,轩辕十四关上店门,一行五人踏上了往th市的火车……
第一卷 身在农村 第141章 到家 抓野鸡(上)
〖第一卷 身在农村〗第141章 到家 抓野鸡(上)——
第141章到家抓野鸡
“这破路,走过一次就不会再想着走第二次!”下了火车,一行五人一走就是三四个小时,待走出了这段坎坷的路,每个人的身上都流了一身的汗,就算是体质最强的轩辕十四也是不例外。岁数最大的燕老爷子一路上也不知道休息了几次,这会儿见到了头,也顾不得喘口气,扯着脖子心有余悸的看了看身后的路,感慨道。
“嘿,左脚一米六,右脚一米八是啥个样子,活了大半辈子,我今天是终于见识到了!”楚云龙一边喘息着,一边附和着说道:“十四,这条路你们村里人走着不别楞吗?怎么也不修修啊?”
“修?怎么会不修?”比起这四人,轩辕十四倒是好了许多,至少没有像他们四个人那样累得直不起腰来。“听我父亲说,村里不只一次的组织人手挖河泥,修这条路,只是,爸你也看到了,这一边是峭壁,一边是悬崖,就算是修好了,碰到一次大雨也就给冲毁了,连续几次的大雨下来,就又成了以前的样子。多少次下来,乡亲们修路的心也就淡了下来,这么多年下来,雨水的冲刷,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不应该啊?山路我也见过不少,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而且,从表面上看,这里有着人为破坏的痕迹,这又是怎么回事?”楚云龙不解的问道
“还不是小鬼子给闹的!”轩辕十四恨恨的说道:“听我爷爷说,当年小鬼子占领了东三省,祖上为了躲避战乱,这才带着亲人躲进了这山凹子里,可是小鬼子也不放过,没奈何,先人们就带着人在这条路上挖了很多很多的坑,到最后,别说是进了,想出去都成了问题,连小鬼子的坦克来了,也逃不出陷进去的命运。就这样,这里也成了东三省唯一没有被小鬼子破坏掉的地方。”
“只是,小鬼子被赶跑后,全国人民解放了,再想修这条路,却不现实了起来。当初的无奈,造成了现在的问题,路基已被破坏,普通的修路,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
“这样啊……”楚云龙点点头,这么说就合理了,难怪路会被破坏成这样。“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了那个小品,呵呵……不过,这路必须要修啊,无论是你的玫瑰还是山庄,想要发展起来,修路已是必然的了。”
“这个问题我有想过,等开春我准备个人出资,找个工程队将路修一下。”轩辕十四深有所感,这个问题,他想了不只一次了。
“找工程队嘛……这个问题找你二叔吧,他应该认识不少这样的工程队,价钱方面也能优惠不少……毕竟你的事业才刚刚起步,虽然烈焰红唇很能抓钱,但是用钱的地方也多,能省还是省点的好。”楚云龙想了想,说道。
“确实得麻烦下二叔,毕竟这方面我不懂。”轩辕十四也不客气,这时候,也不是客气的时候,不懂装懂,吃亏的是自己。
“恩,这样就好……咦,十四,你们这里的景色好美啊!”点点头,楚云龙的目光望向前方,当他看到了眼前的景色,顿时惊咦了一声,再也挪不开双眼。
“真的……好美!”同样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燕老爷子和江雨筠,听到楚云龙的声音,好奇也也望了过去,立时被吸引住了,燕老爷子嘀咕道:“现在老头子我才知道,比起这里,以前住的地方就是垃圾堆啊!不走了,这辈子我就赖在这了,打死我我也不走了!”
看到一片黑色的土地,看到远近延绵的、被白雪覆盖的银色高山,看到远处的一线黄沙海滩,看到更远处的一线无尽碧绿的、阳光下反射着光芒的鸭绿江的时候,他们也像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楚书晗一般,顿时觉着眼睛都不够用了,身上的辛苦和酸乏顿时不翼而飞,江雨筠如此念叨的说道:“这……这就是世外桃源么?”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如果不是走的是山路不是水路,不是没有看到桃花,不是这里还有雪的存在,我真以为陶渊明写的就是这里!”江雨筠感慨道。
“你们快看,那是什么?!”来过一次,在这里生活了近两个月的楚书晗自然不会像他们那样,感慨那么多,不过,父母能喜欢这里,她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这是她男人的家不是?心情欢快的她同样四下看着,突然,指着一个方向,小手拉住轩辕十四,捂着小嘴,眼睛里闪着光芒,叫道。
“是野鸡!”轩辕十四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前面不远的一出枯草丛里,一道彩色的影子闪过,在这里长大的他,根本不用去想,就猜到了那是什么,当下笑道:“爸,妈,燕老头儿,这回你们有口福了,纯正的野生野鸡!”
“野鸡?”一听到吃的,燕老爷子也顾不得观风望景了,哈喇子差点流了下来,两眼放光,嘴里问道:“哪呢?在哪呢?”
“野鸡啊……吃野鸡是犯法的吧?”楚云龙犹豫了下,不过,在看到燕老爷子那要杀人一般的目光后,脖子不禁一缩,嘟囔道:“也许是家养的也不一定……”
“算你小子识相!”燕老爷子哼了一声,然后转过头,满脸堆着笑,冲着轩辕十四说道:“那个,轩辕小子,一定要把这它给老头儿我逮住啊,多少年了,没吃过野……呃,逮住了,老头儿我请你吃大餐!”
“得了吧你!”轩辕十四毫不客气的扫了燕老爷子两眼,鄙夷的道:“你请我?还是算了吧,谗了就直说,整那些弯弯绕有意思吗?请我,你现在有啥?吃饭还得靠我供着呢,你请我?笑话!”
“臭小子,你……”燕老爷子刚想说什么,再看轩辕十四早蹿了出去,根本就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张了张嘴,只得悻悻的把话收了回来,嘴里翻来覆去的嘟囔着道:“一定要抓住啊,野鸡大餐……”
“老首长,你……”楚云龙彻底无语了,这还是以前那个叱咤风云的燕司令了吗?怎么活脱脱一个饿死鬼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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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行啊?!洪七公堂堂的丐帮帮主也好这口!”燕老爷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一句话,楚云龙不吱声了。
轩辕十四悄悄的向草丛慢慢的靠了过去,他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因为他们怕有任何风吹草动就会吓走眼前将要到手的猎物。
再绕过一个低矮的荆棘丛,一只身上有着五颜六色羽毛的鸟类就呈现在了俩人眼前,这只鸟很大,尾巴的羽毛长长的,虽然不似孔雀的那么好看,但其绚丽的颜色也相差不多。
这只鸟的外形有些像家养的公鸡,对了,这就是村里常说的野鸡。野鸡又名雉鸡、山鸡,集肉用、观赏和药用于一身的名贵野味珍禽,野鸡肉质十分的细嫩鲜美,野味浓,其蛋白质含量十分丰富,比家鸡、猪、牛、羊的肉的含量还高得多,而且基本不含胆固醇,是高蛋白质、低脂肪的野味食品。野鸡因此成为历代的皇家贡品,清代乾隆皇帝食后赞叹不已,写下“名震塞北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楼”的名句。
野鸡集群性强,繁殖季节以雄雉鸡为核心,组成相对稳定的繁殖群,独处一地活动,其他雄雉群不能侵入,否则开展强烈争斗。自然状态下,由雌雉鸡孵蛋,雏雉鸡出生后,由雌雉鸡带领初生的雏雉鸡活动。待雏雉鸡长大后,又重新组成群体,到处觅食,形成觅食群。
只是,所着人们的捕杀,野鸡的数量也是大减,前些年,几乎都见不到野鸡的影子。直到政fu大力的限制了民间的枪支,猎枪消失后,野鸡才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但是也不多,时常能见到的,也就是一公一母两只的样子。
那只雄野鸡似乎也没有发现他们,正在那不停的叫着,时下的野鸡,一般都是出双入对的存在,鲜少能见到一只的时候,听这叫声,似乎是在呼唤着另一半。
“咯~咯,咯~咯……”近了听这叫声,轩辕十四知道,这确实是雄野鸡到了发情期正在召唤雌野鸡回来呢!野鸡的繁殖期一般在3——7月之间,如今已经是二月末的天气,算算也正是时候。不过这只雄野鸡运气似乎不太好,被他们给撞上了。
轩辕十四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知道是野鸡发情,他倒不急了起来,如果真有另外的一只,何不来个一箭双雕?
雄野鸡一展翅膀,飞了起来,站在一个低矮的树枝上把头高高的昂起,显得那么的高傲,尾巴上艳丽的羽毛也不停的扑动着,这样便会引来附近的雌野鸡的注意。
第一卷 身在农村 第142章 到家 抓野鸡(下)
〖第一卷 身在农村〗第142章 到家 抓野鸡(下)——
第142章到家抓野鸡
雄野鸡一展翅膀,飞了起来,站在一个低矮的树枝上把头高高的昂起,显得那么的高傲,尾巴上艳丽的羽毛也不停的扑动着,这样便会引来附近的雌野鸡的注意。
轻轻地在旁边的荆棘丛上折下一个树丫状的东西,为了防止会弄出声音,轩辕十四甚至动用了女娲神力!从戒指里取出一段橡皮筋,将两个丫支用橡皮筋连接起来,橡皮筋中间是一个用一块撕下来的布做成长方形的东西,薄薄的。不多时间,一个简易的弹弓就做成了。那个布做的东西就是用来包着石子射出去的。橡皮筋的作用就相当于弓箭的弦,而那块布就类似于枪支的弹堂。
弹弓,在农村很是常见,小孩子们没少了用这东西打麻雀,轩辕十四小的时候,也是个中好手,多少年过去了,做弹弓的本事还没有被彻底遗忘。
别看这种弹弓看似简单,可威力确是不小,特别是那些高手,打得准的,用起来可谓是十分的方便,不用带弹药,随手在地上捡些小石头起来就可以用,在近距离威力十分巨大,如果打人的话肯定会破皮,就算不破皮都会是一个内出血,少不了红肿淤青一两个星期。听过大明英烈的都应该知道朱元璋有个结义的兄弟邓俞邓万川,暗器就是弹弓!
这种弹弓的射程大约是三四十米,远了就打不准,也没有威力了,二十米之内绝对是它的黄金射程。轩辕十四做的这个,要粗糙了许多,不过,十五六米内,以他的手法,指哪打哪,不会错上半厘米的!
现在他离那只野鸡只有七八米,正是在黄金范围的黄金范围之内,轩辕十四相信,只要他的弹弓一出手,那只感觉高高在上的野鸡一定会从树丫上掉下来,然后疼的找不到东南西北。两颗石子填到了布片组成的兜里,轻轻地拉开弹弓,轩辕十四双眼一瞬不瞬的望着那只雄野鸡……
现在可谓是箭在弦上,不过还不到不得不发的那个程度,轩辕十四正在调整视角,他要瞄准的地方是野鸡的脚,因为只有打到脚上野鸡才逃不掉。如果打在其他地方,野鸡要么可以飞走,要么可以跑掉。在这野鸡生活了多年的地盘上他肯定跑不过野鸡,除非是风雪天,可是,毕竟今天天气晴朗。
只有打在脚上,野鸡才会失去平衡,飞不起来,更加是跑不动,只有不停的扑动着翅膀到处乱逃。
还有,他在等,等着看看会不会再有另一只的野鸡到来……能收获两只,为什么一定要一只?
“咯咯咯……”
苍天不负有心人,就在轩辕十四等得有些不耐烦时,另一声野鸡的叫声传了过来,轩辕十四寻着声音望了过去,果然,又是一只野鸡飞了过来,是只雌的!
野鸡的雌雄差别很大,雄性的野鸡前额和上嘴基部黑色,富有蓝绿色光泽。头顶棕褐色,眉纹白色,眼先和眼周裸出皮肤绯红色。在眼后裸皮上方,白色眉纹下还有一小块蓝黑色短羽,在相对应的眼下亦有一块更大些的蓝黑色短羽。耳羽丛亦为蓝黑色。颈部有一黑色横带,一直延伸到颈侧与喉部的黑色相连,且具绿色金属光泽。在此黑环下有一比黑环更窄些的白色环带,一直延伸到前颈,形成一完整的白色颈环,其中前颈比后颈白带更为宽阔。上背羽毛基部紫褐色,具白色羽干纹,端部羽干纹黑色,两侧为金黄|色。背和肩栗红色。下背和腰两侧蓝灰色,中部灰绿色,且具黄黑相间排列的波浪形横斑;尾上覆羽黄绿色,部分末梢沾有土红色。小覆羽、中覆羽灰色,大覆羽灰褐色,具栗色羽缘,可以说是好看的一塌糊涂。但是,雌性的野鸡则不然,如果说人类是女性花枝招展的话,用到了野鸡的身上,正好调了个。
雌性的野鸡,乍看上去,就好象是被放大了数倍的鹌鹑,比雄性的野鸡要小上几分,羽毛亦不如雄性野鸡艳丽,头顶和后颈棕白色,具黑色横斑。肩和背栗色,杂有粗著的黑纹和宽的淡红白色羽缘;下背、腰和尾上覆羽羽色逐渐变淡,呈棕红色和淡棕色,且具黑色中央纹和窄的灰白色羽缘,尾亦较雄鸟为短,呈灰棕褐色。颏、喉棕白色,下体余部沙黄|色,胸和两胁具黑色沾棕的斑纹。
所以说,一般观赏用的野鸡,多是雄性,雌性的野鸡,确实没有半点的看点!
“运气果然不错,看我今天能不能一箭双雕!”轩辕十四握住弹弓的手紧了两紧,自言自语的咕哝道:“好多年没玩过这东西了,也不知道技术退步了没有……”
“轩辕小子,怎么还不去撵,在这干等什么?这玩意儿是……你不会是想用这破烂玩意打下野鸡来吧?”也许是等不急了,或许是想过来看看轩辕十四怎么这么久没有动静,燕老爷子继轩辕十四之后,也悄悄的走了过来。惟恐美味飞走,燕老爷子一路过来,比轩辕十四还要小心,几乎是在雪地上爬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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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这个还能用什么?你想用撵的?别做梦了,这天没一丝的风,只要野鸡飞起来,你就啥也别想了!难道,你还真指望它能飞到你饭锅里?”轩辕十四淡淡的说了一声,头也不回,定定的看着那只雌野鸡越飞越近,“至于为什么要等……你没看又来了一只吗?能一箭双雕,干嘛不干?”
“就这玩意儿,行吗?就算这玩意儿真好使,怎么抓,怕是也不能一起抓到两只吧?”燕老爷子指着轩辕十四手中的弹弓,在他看来,确实是小玩意儿,要是有一杆枪,他倒有信心能将两只野鸡全部留下来!
“事在人为,你就等着看好吧!”听燕老爷子这么一说,轩辕十四的注意力更为集中了起来,怎么也要露上一手!
“都落在一起了,怎么还不打?”眼见着雌野鸡落到了雄野鸡的身旁,燕老爷子又急了,在一旁忍不住的问道。
“急什么?老头儿,不是我说你,这方面你嫩着呢!要说抓野鸡,我看得都比你听到的多!”轩辕十四不无鄙视的说道:“如今时近三月,正是野鸡发情的时候,要不你以为这两只野鸡要干什么?”
“野鸡发情和你抓野鸡有什么关系,难道它们还要……”燕天南有点糊涂了。
“恭喜你答对了!常抓野鸡的人都了解,只是你外行而已!这玩意儿和人一样,老头儿,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如果两人做完那事或者正在做那事儿的时候是怎么个状况?”轩辕十四知道他怎么想,脸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说道。
一听轩辕十四这话,再看看轩辕十四那一副你知道的样子,燕天南就算是再糊涂这会儿也明白过来了,嘿嘿的小声笑道:“真有你的啊,轩辕小子,这你都研究出来了……说说,是不是这几天和楚家丫头……”
说着就要笑出声,轩辕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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