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 第一百一十三章 张童林启发诱导 李冬庭非常配合(2/2)
做了四件事情:
第一,和公诉人、法律顾问一起对张童林和李冬庭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
第二,确定了两个证人,这两个证人分别是多伦路小学的校长和陈启迪的班主任夏老师。当两个人听说李冬庭的家人要为李冬庭做无罪——或轻罪辩护以后,两个人当即表示愿意出庭作证。
第三,请荆南市随家仓精神病院的段主任等四位专家权威对李冬庭进行了医学鉴定,笔者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段主任等四位专家多次应邀参加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这样的鉴定,他们的鉴定结果将作为法庭上最有权威的依据(段主任还向欧阳平提供了一个情况:李冬庭的律师张童林已经去过随家仓精神病院,并且拿走了一份资料——这份资料的内容和欧阳平拿走的那份资料完全一样)。
第四,在四件事情中,这件事情最为重要,请允许笔者在这里卖一个关子,到最关键的时候,笔者一定会给诸位看客一个交代,不过,笔者可以先透露一点给诸位看客,前面,笔者曾经多次强调过:因为案子非常特殊,凶手连害三条人命,案情重大,时间紧迫,社会关注度高,同志们的心理压力超大,所以,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疏忽的的地方有很多,在李家人摆开架势准备和法律展开一场殊死较量的时候,欧阳平和刘大羽突有所悟,他们发现前面的工作中有一个重大的疏忽和遗漏,诸位看客不妨也来回顾一下,看看同志们在刑侦工作中有什么疏忽和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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