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了事,因为大家都付钱看我的书。我最近都是一天六千字,有点累,就当申请个周末吧,谢谢体谅!
谢谢“*飞翔的龙*”、“无昼无夜”的粉红票,很抱歉,今天没法更新了。
正文 第七十四张 博客的建议
因为宵禁,僵尸君王玄奎走在街道上,有些百无聊赖。
人类最怪异的地方,就是心甘情愿地听话,臣民听君王的话,学徒听老板的话……国王颁布宵禁的命令,所有人都在晚上下板打烊。这一点,玄奎羡慕又不屑,要是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都主动施行君王的号令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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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玄奎更喜欢兽人王国的混乱之城。
僵尸君王站在一家正在关门的首饰店面前,这就是他的目的地。
“女人,都喜欢闪光的东西。”
玄奎曾经和书妖讨论过,为什么贵族女人喜欢在自己的脸上打洞,钉一些石头在耳朵上?往身上挂一些笨重的石头不是影响行动吗?
书妖的回答让他受益匪浅,贵族女人耳朵上的石头叫耳环,脖子上的是项链,另外还有手镯,脚链等等,都是用闪闪发光金属和宝石打造的,这是女人彰显自己魅力的手段,她们享受这种夺目的感觉。
玄奎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人类的街道上游玩了,他之前从没想过要去买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首饰,嗯,或者说,他根本没有买卖的概念,只要他想要的,直接拿过来就是了。
一切都归强者所有,这是玄奎的价值观。
但是现在不同,玄奎有一个女人要讨好。
“我可是有家室的人!”玄奎时常提醒自己。
玄奎决定用首饰笼络夏伊的心,当他离开首饰店时,老板乐得合不拢嘴。一个板着脸的男人一进门就把一块重达两公斤的金块放在柜台上,要求仅仅是最普通的耳环。这些首饰都是赝品,一个金币。能够买一堆了。
回到法师学院的宿舍,夏伊却不在。
“英俊的玄奎陛下。”书妖博克压低声音说道,“我这样称呼,您没意见吧?”
玄奎没有回答,如果没有必要,他从没正眼瞧过一件物品。当然。他也没有反对博克的称呼,在人类国度待久了,他也越来越喜欢这种被恭维的感觉,人类称之为奉承。
投石问路成功,博克很开心。他喜欢和人聊天,夏伊走后。房间内只有一只霜雪皮丘兽,在博克眼里。它只是一只只会捣乱的老鼠,就是能说话,博克也不屑和它交流。
书妖被搁置在窗口已经十多个小时了,连精力旺盛的霜雪皮丘兽都蜷缩在被窝里打呼噜。博克已经按捺不住寂寞,开始寻找娱乐项目。
首先,书妖对着一只围着蜡烛打转的飞蛾。一刻不停地啰嗦了五个小时。书妖和飞蛾的会晤,以飞蛾被烛火烧出青烟然后散发出烤肉味道为转折,并且书妖对着飞蛾的尸体讲了一个小时遗弃之地的见闻。终于决定转移对象。
霜雪皮丘兽显然是不可能的,博克不想招惹它,而且地位也不对等,他是堂堂索伦陛下的笔记,而那只臭老鼠只是陛下传人的宠物而已。
博克思来想去,毅然决定继续鞭笞飞蛾的尸体,恰好僵尸君王的到来。
得到僵尸君王默许,博克更加大胆了,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如果在不死生物当中,伟大的玄奎陛下,绝对算是一个英俊潇洒,无人能及,另无数亡灵美女芳心暗许的男人,可是那是遗弃之地,在人类国度就不一样咯……”博克可惜地说道。
一只修长的中指突然出现在书妖的面前,按住他的封面,磁性而没有感情的声音:“你再说一遍!”
书妖的嘴抖了几下,他壮了壮胆,语重心长地说道:“看看,这样一点都不英俊,你知道女人怎么评价一个富有魅力的男人吗?男人的魅力,不光是俊朗的外表、富有和强大实力外,还有绅士!”
玄奎想了想,问道:“什么是绅士?”
“谦让,温柔,细心。”博克自豪地说道,“这三条,除了我博克之外,世上没有一个男人真正做到了!”
玄奎摇摇头,以他在人类国度的阅历,很难理解谦让,温柔和细心。
“你看,你第一次见到我的主人,黑暗主神在上,你竟然把她从空中扔到床上!这简直就是罪恶!这一点都不温柔!当一个女人哭泣的时候,你应该用手帕给她拭泪,你应该观察她喜欢什么,逗她开心……这才是绅士。”
玄奎似懂非懂,博克继续说道:“最好的办法,是观察一位真正的绅士,不仅是外表,还有内在。”
博克的几句废话,取得的成效是,夏伊和蒙多从圣街回到贵族宿舍时,她不仅看到了僵尸君王,还看到了一具**。
这具男人的**,被五花大绑,只剩下了一条底裤,从旁边的衣服来看,他应该是哪个家族的人类贵族。
“亲爱的,你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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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奎取下手套,他的动作像极了医生,他的手中还有一把短刀,加上地上有一个不知死活的男人,活生生的验尸法医。
夏伊已经习惯了玄奎的神出鬼没,也适应了他各种奇怪的举动,但是绑架一个陌生男人,用绳索五花大绑,放在地上凌迟这种事,还是让刚刚进门的夏伊心惊肉跳。关键是,案发场地是她的房间。
黑暗主神啊,那个男人身上已经没有了一块好肉!到处都是细小的伤口,玄奎并不下重手,他最多只割破半寸皮肉,就是因为僵尸君王的“仁慈”,那个男人想晕过去都做不到,神志清醒地承受着折磨……
他的嘴被堵住了,全身冒着冷汗,看向玄奎的目光像看着一只魔鬼!
“你这是?”夏伊指着地上散落的血液。
“哦,我在研究绅士的内在啊北鼻。”玄奎邀功似的说道,他要让夏伊看到他的进步。
“……”
夏伊满头黑线,她狠狠地剜了书妖一眼,除了这只没事找事的家伙,其他人都不会出这样的馊主意。
“对了,这是送给你的。亲爱的,你喜欢吗?”
僵尸君王拿出他从首饰店挑选的耳环,让夏伊的火气顿时消失,这对珍珠耳环一看就知道是廉价首饰,玄奎给她带来的麻烦要比好处多,但伸手不打笑脸人,夏伊也无法生气,何况要不是他送的骷髅项链,夏伊的灵魂已经被拉进地牢的箱子中了。
“你是谁?”
玄奎盯上了蒙多,他的脸是麻木的,除了对夏伊,他很少控制肌肉露出笑脸。威严的僵尸君王,让蒙多眼睛一亮,玄奎绝对是一个强者,比萨尔爷爷还要强大的人!从他的身上,蒙多感到莫大的压力,蒙多最敬佩的,就是强者。
他们同时从对方身上感到威胁。
夏伊和蒙多举止很亲近,这让玄奎有危机感,人类绅士的女人,是不允许别人染指的,否则可以发起公平决斗!而玄奎身上的沉稳和强势,也让蒙多感到了竞争力!
“蒙多,夏伊的朋友!”
蒙多的腰杆挺直,迎着威压丝毫不退让,大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
“一个小兽人。”
玄奎淡然地说道,在遗弃之地,强者为尊,低等级的僵尸,遇到高阶僵尸,要么逃跑,要么臣服。他和蒙多之间,高下立判,所以他不以为意。
“哼。”
蒙多想,迟早有一天他会拥有超过这个男人的实力!
夏伊见两个剑拔弩张的男人最终相安无事,放心去泡澡了,一边走一边摇头叹气:“唉……有后宫的地方就有斗争。”
坐在浴桶之中,享受着温热的冲刷,夏伊舒服地仰躺着,自从有了感觉,她开始喜欢热水澡,法师学院不愧是个奢侈的地方,浴桶的边缘镶嵌着火系宝石,能够保持水温。
“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德鲁伊变形术啊……”
夏伊开始忧愁着她的某些生活,在幽魂面具的伪装下,她只是一副骷髅,就是偶尔调戏下小蒙多,也不能有实质性的行动。就是哪天夏伊想把生米煮成熟饭,连锅都还没有呢!
“啊哟哟,好羞射!”夏伊捂着脸,郁闷着初吻献给了遗弃之地的骷髅,她吞噬的第一只骷髅哥。
“嗯……僵尸君王也不错,身材好,冷酷脸,不过还是算了吧……”夏伊沮丧地想道,她饶是坐在温热的水中,也打了个冷颤,一只僵尸,一只骷髅,睡在一起,取名为“夫妻合葬”么?大煞风景啊!
在各种羞涩幸福心神荡漾的幻想中,夏伊从橡木浴桶中站起来,开始穿衣,她的手指从骷髅项链上划过,带起一丝凉意,这里面是黄金骷髅的誓言之火,夏伊一直在接受三百只骷髅的灵魂献祭,所以她再也没感觉到饥饿和疲乏过。
夏伊只是白银骷髅,三百只黄金骷髅的献祭,让她的灵魂之心成长空前迅速,她不用做任何事,灵魂之火随时都在壮大。几天时间,她已经感觉到了灵魂之心的饱满,以前在这种状态下,很快就进阶了,夏伊猜想,灵魂能量已经饱和了,只等待契机发生质变。
“下一等级就是黄金骷髅了,也算是中级骷髅领主了吧?”
夏伊心满意足地离开浴桶,已经是阳光明媚的清晨,今天是格兰梅法师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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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五章 怪物三人
因为不受重视,魔药学课堂显得很拥挤。
这是一栋面积不大的砖楼,墙面是青色原石,没有做粉刷处理,爬满了藤萝爬山虎,看起来即将荒废。
每张桌子上摆放着今天所用的药剂,许多学徒已经趴在桌上半睡半醒了,美其名曰冥想,有年纪比较小的学徒正打打闹闹,勤奋的学徒在背诵练习着拗口的法术咒语,他们都不是魔药学系的学徒,因为学院规定魔药学是法师必学的基础,所以才统一由格兰梅法师授课。
格兰梅法师每时每刻都挂着微笑,她紫色的法袍很打眼,加上深刻的微笑,才显得有那么一点存在感,否则,她是学院最被忽视的法师。
准确地说,基本上没有学徒把她当作法师,私底下称呼她魔药师。
魔药师可不是个受人尊敬的称号,它几乎是法术废柴的代名词了,只有在法术上寸步难行的人才会钻研魔药学,好歹占一个法师的名头。
夏伊很能体会格兰梅法师那寂寞如雪的人生,真的。比如现在……
“魔药学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它是从远古炼金术脱离的另一种高深的学问,学徒们,你们知道,是谁从炼金术中,创立法师魔药学的吗……”
格兰梅法师怀着慈祥的微笑,期待地环顾四周,好像所有学徒都在听她演讲似的,她一点也不在乎课堂静谧得如同休息室一样的气氛,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答对了!就是人族第一个智者,萨鲁曼大师!”
格兰梅自问自答,她的眼光偶尔落到角落中,夏伊的身上。格兰梅法师在得知身怀全元素亲和力的夏伊。选择了魔药学之后,兴奋得直接晕厥。她看向夏伊的眼光多少有些关照,就算夏伊只是在魔药学挂个名,那也是种荣幸。
夏伊对格兰梅的好意投以微笑,起初夏伊因为格兰梅伪善的笑容、没品位的着装打扮鄙视过她,在知晓格兰梅的处境之后。她倒觉得格兰梅有些可怜,生活在夹缝之中,左右逢源。
夏伊坐在左上角的偏僻地带,这里是魔药学学徒的专属位置。
她的左边是一对来自埃古尼家族的双胞胎,年纪和芬妮差不多。他们有着同样的面孔,同样的神态。同样的衣袍,同样的声音……夏伊无论如何也分不清谁是洛基。谁是洛克。
“你好,我是洛基(洛克)。”
这是夏伊刚坐下他们的招呼,很真诚问候,是那种看到同类的喜悦。
“你们好,我是夏伊。”
他们的眼神有点木讷,夏伊注意到。他们微微低头,眼珠很少转动,移动目光由脖子扭动完成。
后来夏伊才知道。这两兄弟是埃古尼家族的庶子,他们的母亲难产而死,成为了家族斗争的牺牲品,在一岁之前,由一位女佣当奶妈,之后再没有任何照顾,除了提供食物和衣服外,埃古尼家族不曾关注过这对苦命的双胞胎兄弟。
直到五岁,他们才学会说话,然后被送到法师学院。五岁才会说话,被当作低能儿扔给了格兰梅法师,格兰梅从微薄的俸禄中拿出一部分养活双胞胎,管个温饱。
格兰梅法师可不是怜悯双胞胎,而是她的魔药学,没有一个学徒,为了不被法师学院辞退,洛基和洛克成为了格兰梅的法师学徒。
“我们认识你。”洛基和洛克异口同声说道。
“喔!你们的默契,真是……很酷!”
夏伊随口惊叹道,她从没看到相似度这么高的双胞胎,连语气都一模一样。
双胞胎无论做什么事都在一起,吃饭,睡觉,沐浴……甚至是生病。
“谢谢。”
双胞胎不约而同微微低头说道,他们很少得到称赞,他们同时生出一种特别的感觉,是超过成功调制出一份药剂的喜悦。
“你是个好人。”洛基和洛克用简单的词汇小声说道。
夏伊厚颜无耻地接受了夸奖,她对双胞胎的印象不错,除了木讷一些外,他们还算是英俊,五官不出色但至少标致,可惜乱糟糟的头发和眼镜遮蔽了他们的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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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认识我?”
夏伊询问道,洛基和洛克两兄弟不是活泼到喜欢打听八卦的人,她住进鬼屋的谣言,想来也传不到他们的耳里。
“是格兰梅法师说的。”两兄弟称呼格兰梅带着其他人没有的尊敬,“她是个负责的法师。”
最后的话,夏伊怀疑是格兰梅教双胞胎说的。夏伊发现一个细节,唯一区别两人的细节,哥哥洛基的手指甲蘸着一些红绿色鲜艳的矿石粉末,而弟弟洛克手指甲,是颜色单调的药剂汁水。
询问之下,夏伊才知道,洛基和洛克的分别。
洛基喜欢调配各种毒性药剂,慢性的、剧烈的、腐蚀的、溃烂的……洛克则是给哥哥擦屁股,救活所有被哥哥灌毒药的小动物,他对解毒颇具心得。
夏伊接下来把注意力放在她的另一个同桌,是一个七八岁的小胖子,可爱得有些过头了,他所有时间都用来睡觉,呼噜的声响就快赶上格兰梅法师的说话声了。
他纤长浓密的睫毛覆盖眼睑,嘴巴在睡梦中吮吸似的啜几下。小胖子突然爬起来,迷迷糊糊地蹭了蹭眼睛,嘟囔道:“别盯着我看……”
因为小胖子长得像是瓷娃娃,双颊桃瓣似的粉嫩,夏伊才多看了两眼。
夏伊讶异地问道:“你在睡觉,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小胖子睁着惺忪的眼睛,发现有人跟他说话,低下头去,磕磕巴巴说道:“我……我是说梦话呢……”
“他是瞌睡虫安迪。”洛基和洛克哥俩介绍道,因为安迪似乎有些胆怯,他不敢和人对视。
安迪研究的是迷幻剂,受曼德拉草的影响产生幻觉,所以经常分不清睡梦和现实,所以他不敢和人打交道,这是双胞胎兄弟的解释。
“曼德拉草?”
索伦的笔记中,有记载许多他认为有意思的植物,曼德拉草是其中的一种。
曼德拉草的叶子不出奇,椭圆叶片,低矮植株,它的地下根茎却粗壮,上了年份的曼德拉草,根茎可以长到成年男人的大腿粗。民间把曼德拉草看作不祥之物,敬而远之,谁挖到曼德拉草,就代表厄运的降临,所以它被称作“厄运之草”。
传说中,曼德拉草是人类夭折的婴儿和流产的胎儿转生,因为曼德拉草的根茎跟婴儿很相似,有胖乎乎的手脚和圆圆的大脑袋。恶灵积聚对人的怨气,所以将厄运降临在任何接触的人身上。
惊人的是,当曼德拉草丛泥土里拔出来时,它会发出刺耳的啼哭!
这种恐怖的植物正如它的恶名,挖到它的人都开始变得疯疯癫癫。
在法师的研究室,曼德拉草则是致幻剂,它的作用是夸大人的情绪,快乐的人会飘飘欲仙,痛苦的人将痛不欲生。
曼德拉草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但是似乎安迪和它常常接触却安然无恙。
夏伊惊奇地感应到,安迪的灵魂力量极其强大,超过了法师级别的精神力!竟然和自己相差无几了!骷髅可是以灵魂强大著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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