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留春掩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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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留春掩黄昏-第25部分
    ,老爷他,许是迷了心窍,等你自己有能力了,再来将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夺回来吧!”

    年少的我似懂非懂,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的离开我的家,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会回来,那时,我懂得了仇恨。夺了我父母公司的,不是我的舅舅,从那天起,他是我的仇人。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渐渐感觉到有些体力不支,双眼慢慢的有些模糊,不远处有一辆车里向我驶来,那车子很漂亮,炫亮的黑,在暗夜中亮得刺眼,我想挪开脚步,脚下却如生了根一般,那车子似乎没料到会有人,急忙刹了车,我的心也随之一落……

    后来,我便晕倒了,只依稀记得眼前有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绑着两个可爱发辫的女孩子,大大的眸子尤为的可爱,闭上眼的那一刹那,我想起了妈妈说过的童话里的公主。

    事实上,她确实是公主,不仅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只因为她的一句话,我便重新有了一个家。她说,爸爸,我想要和这个哥哥一起生活。就这样,在何爸爸查清楚了我的身世之后,便正式收养了我,而我,没有拒绝。一个溺水的人,怎么会放弃岸上人伸下的木棒。

    何家人对我的态度尚且算好,我知道,他们对我的好,只限于芊芊,芊芊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常常发病,身体很虚弱,常年呆在家中,几乎没有什么玩伴,既然她喜欢和我玩,那何家多养一个人又何妨。

    我慢慢的懂事,渐渐的明白了这些道理,也不再去计较,我只是需要一个成长的环境,等我长大,我便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亲手夺回我要的一切。

    我对芊芊很好,是好到无所不满足的好,只要是她要的,我一定会帮她做到,在我心里,她始终是那个黑夜中带给我光明的女孩。

    同时也只有对她好,我才能顺理成章的留在何家,我给她关怀,她给我一个安定的家。这样的想法,虽然有些难以启齿,但是却最能体现我们的关系。唯一真实的,或许只剩下我对她的关怀,她确实是个善良的姑娘,乖巧听话而且懂事。

    在以后甚至更长的岁月,她都是那个乖巧的女孩,在我慢慢长大,学业有成时,我的抱负渐渐显现,我不甘心于何爸爸为我安排的进入政府的工作,自己开始创业。或许是因为有个商业巨头的爸爸,我对股市极为的敏锐,因此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我赚了许多,慢慢的我便不再安心于这些,开起了自己的公司,那时的规模远远算不上大,经营的也并不算成功,何爸爸虽然很生气,可是碍于芊芊的请求,还是或多或少的帮了我许多忙,我装作不知,实则心里却亮如明镜。

    何爸爸在这个城市算得上有权有势的人,有了他的暗暗相助,虽然还是一路上磕磕绊绊,公司还是极快的发展壮大,最后成就了我如今的模样。我成了本市的富商,我想了几年的对策,慢慢的整垮了我的舅舅,再以低价收购了我父母的公司。

    只是我没想到,再次见到舅舅的时候,他的表情竟是如此淡然,甚至有淡淡的欣慰,仿佛他不是当初夺我公司,赶我出家门的人,那一瞬间,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疼我宠我的舅舅。他并未多说什么,连一句抱歉都不曾,便带着自己地家人离开。

    不知为何,我突生恻隐之心,并没有太过为难他,甚至保留了沈意然的股份,或许只是因为她是莱莱最好的朋友。

    对于感情的事,我一向淡漠,虽然喜欢我的女人不少,但我确实未曾心动过,有时常常想,这个世上是否真的能遇见一个女子,与我执手相依到老。我并不拒绝其他女人的示好,只是每次与她们在一起, 心中的凄凉感却顿生,流连花丛,却未将心遗落。

    芊芊是我心中最疼爱的女子,却与爱情无关。芊芊对我的依恋,我看在眼里。那时,在没遇到她之前,我甚至想,不如就娶了芊芊,那样也可以好好照顾她,弥补自己的愧疚,可是遇见她之后,我知道不能了,我可以抛弃一切东西去弥补芊芊,却不能失去一个她。

    可是当我终于打听出她的名字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晚了一步,她有了男朋友,英俊帅气,意气风发,两人非常幸福,我羡慕嫉妒,甚至不顾身份的去找了她的男朋友,那个男人对她的爱很深,深到我心甘情愿的离开。既然无缘,上天为何让我们相遇,相遇之后,只剩无限愁思。

    我不再打听她的消息,既然她好,我便放心,也许,欧阳志城,注定孤独终身。

    再次见到她,我只是将车停在路边,她却蛮横的敲打车窗,他正欲发作,却看清楚她的脸,一时间欣喜的颤抖不已,看得出来,她已是醉得不省人事,他有些气恼,她的男朋友就如此放任她,如若出了事,该怎么办呢?

    我将她带回了家,看她安静的在床上睡着,只觉得心里特别的满足,双手颤抖着抚上她的脸颊,她微微蹙眉,翻了个身,能够再次相遇,我已经很满足。

    不巧的是,芊芊又一次病发,我心急如焚,顾不上许多,便离开了家,等芊芊病情稳定,我未等她醒来,再也克制不住的跑回家,这样还是第一次。

    回到家的时候,小区里一片混乱,据说是有人出了车祸,我也顾不上热闹,心里只担心着家里的人,却不知,就这样生生的与她错过五年,如果那时,我多回头看一眼,我们是不是就不会错过那五年……

    正文 番外之欧阳志城二

    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恰如我不相信爱情,可是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了繁花似锦,许多的情绪在胸腔内叫嚣,有热热的东西在胸口膨胀,我想或许那就是我等了许久的人。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

    那是我最为失意的一段岁月,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是很愿意去提起,可是这段日子却因着她的加入,成了我最美好的回忆。人生,有得必有失,此言得之。

    那天,夕阳西下,新公司起步不久,虽小有所成,却依旧不能与欧阳集团抗衡,恨了那么多年,却依旧无法让那些对不起我的人付出代价,我有些挫败,也有些懊恼。

    夕阳下的湖是美好的,浅浅的踱着一层金光,我静静的看着远方,湖面上时而泛起涟漪,心头微澜,几乎没有了奋斗下去的勇气。我站在湖岸的边缘,只要在往前一步,便可以结束一切,结束这无休止的争夺。后来天开始下雨,一点一滴的落在湖面上,那涟漪慢慢的越散越大。

    有雨水顺着额际慢慢流下,流至面颊,像是心底蔓延出的泪水,每一滴都有些苦涩的模样,雨水慢慢的浸湿了全身,初夏的雨水带着些许暖意,冲刷着我的身体,我依旧没有力气离开,或许这样,才会更加的清醒。

    “这湖很漂亮吗?”带着疑问的话语传来,拉回了我的思绪,缓缓回头,面前的女子初见,很平凡一张脸,微微上挑的单眼皮,不高也不塌的鼻梁,浅粉的唇瓣。白皙的脸上带着清浅的笑意,那笑从眼角微微蔓延,直至在脸上慢慢晕开,长长的发柔顺的散在肩头,看起来很温和,头上那把金色的伞,仿佛一缕未散的阳光。不知怎么,觉得心里有些高兴,脸上却仍是未表露分毫。

    并不介意我的沉默,女子继续说:“湖底可没有美丽的姑娘哦,兴许到有几颗垃圾。”女子浅笑,露出白白的牙齿。

    我看着她那张并不算漂亮的脸,那一刻,竟然觉得有些温暖。

    “据说这个颜色是我的幸运色,把它送给你吧,呵呵。”丛莱把伞硬塞到他手里,转身跑入雨幕。我觉得这湖没什么好看的,早就被这城市的发展所污染了,我可见过更好看的,那里的湖纤尘不染,清澈的不真实。”我愣住了,手上的伞仍有残余的温度,握在湿润的手心里,像是内心深处传达出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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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的迟疑之后,我转身,看着她削瘦的背影融入雨帘,意识到或许这就是分别,再不相见,我竟有些不舍,思量了几秒,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拍下了她的背影,那张照片,一直存了很久,直到我再次见到了她,才将它封存在那个箱子里面。

    后来和莱莱在一起,才知道,原来是个大乌龙,她那样做,纯属巧合。她甚至不太记得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

    那段时间恰好是期考,怕挂科的丛莱听信舍友的指点,金色是她星座的幸运色,于是买伞的时候一下没忍住,就买了这把金色小花,以至于后来她每次看到这把伞都有想死的冲动,想丢又舍不得,那天看到那个可怜的男人,正好送了出去,一来当了回好人,二来她终于可以摆脱良心的谴责。连自己冒雨回去她都忽略了,回到宿舍大笑着对舍友说,大家都笑她脑残。

    我听完后,只是笑了,缘分真的很奇妙,就这样一个无心的帮助,却让我记住了那么久,以至于后来的五年里,都未曾忘记过。

    锦上添花,固然令人动容,雪中送炭,才能真正让人感动。

    只需一眼,我却记住了那么久,而她,却是未曾放在心上,不管是相遇了几次。

    五年后的相遇,却是一个巧合,无意间听到了这次采访的消息,本来我是十分不屑参加这类的采访,却在秘书告诉我采访者的名字时,愣住了,丛莱。

    五年来,我并未再去打扰过她的生活,可是她的名字,我却仍是记得,不必刻意,便已牢记。本来以为不会再有交集,我也一再告诫自己,过去的便不要怀念,兴许她已经结婚生子,毕竟五年,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可是内心还是忍不住的冲动,就再见一次,不管是死心还是告别,都需要一次。

    我装作不经意的答应了,并约在了家里,秘书有些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未在家里接待过任何的媒体记者。我平静的看了她一眼,问了句有什么问题吗?秘书低了低头有些慌乱的笑了笑,说没什么她去通知她。

    在家里的那天,我有些坐立难安,虽然极力的掩饰,可是还是时不时的会看一眼门口,明明约的是上午九点,我却早上六点便早早的起床。等她终于来了,我只觉得真个胸腔里都是喜悦,她的表情平和,恭敬有礼,没有刻意的讨好,完全是对一个陌生人应有的态度,看着那张记忆里的脸,我一时有些不敢确定,是否是我认识的那个人,是否是我魂牵梦萦的那个人。

    采访的时候,我有些心不在焉,直到后来装作不经意的问起她是否有男朋友。她有些惊讶,片刻之后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那一刻,我又高兴又疑惑,高兴的是她至今未嫁,我便有了机会,疑惑的是她和陈祁连为何没能走到最后。

    我礼貌的留她下来吃饭,她笑着拒绝了,我看着她走出家门,直到进了电梯,才慢慢的回了家。只要能够相遇,我并不担心,再见,是迟早的事。

    我派人去调查了她这五年发生的事,发现原来她早已失忆所以她的陌生,也得到了很好的解释。更让我震惊的是,她和陈祁连竟然已经分手,失忆的五年里,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存在,我只知道她发生了车祸,却完全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是我所不知道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丛莱,我放过了你五年,这一次,是你自己撞上来的,我如何再能放手?

    正文 番外之欧阳丛丛

    郊区外,一片美丽的小区,四周皆是同样的建筑,每一家的院落皆是独立的,按着自己的风格而建,却又因着房子的一致性,而显得特别的和谐,每一家都有一个花园,花园很大,里面种着各式的花草,开得很旺盛。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倍,广告少

    这一家,显得尤为的特殊,银灰色的石制长亭,上面蜿蜒的爬着深青色的藤蔓,纵横交错,叶子发出翠绿的幽光,仔细看,还结m满了一串串青绿色的米粒般大小的葡萄,旁边站着一个年轻女人,细细地拿着一块白色的帕子擦拭着,神情柔和,手上动作轻柔。

    她穿着一条长款的连体修身棉布裙,长长的卷发用一根檀木簪子松松的挽起,几缕卷曲的发垂在脸侧,五官并不十分精致,却肤色白皙,表情柔和,显得十分的有韵味。

    她不时的望一眼远处,远处的草坪上有一架秋千,秋千上坐着一个浅黄|色裙子的小女孩,脸蛋白里透红,眉眼与年轻女人十分相似,那双眼眸,却是有所区别,一双邪魅的眼,已经成型,笑起来的时候,弯弯的,像只可爱的小狐狸,聪明而又狡黠。旁边立着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男孩,他穿着浅色的格子衬衫,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大大的眸子,英挺的五官,眉宇间隐约有着几分英俊,此刻他正推着秋千上的小女孩,脸上含着笑。

    秋千上的小女孩时不时的发出“咯咯”的笑声,还一边支使着旁边的小男孩。“星星哥哥,再推高点。”

    身后的小男孩并不多说,只是笑着,将她推得更高。

    “妹妹,你晕不晕啊,晕的话告诉哥哥。”

    “星星哥哥,我不晕的,好好玩,呵呵~”星星不再多言,继续推着她,笑得很开心。虫虫紧紧的抓着秋千旁的绳子,玩得很开心。

    丛莱远远的看着,怎么看,都像是自家女儿在奴役星星,这样久了,星星妈妈会不会不让他再来自己家,这样可不好啊!

    她有些无奈,自己小时候据说还是挺听话的,怎么女儿就那么调皮,今天欺负这家的小孩,明天又把哪家小孩吓哭了,害得自己每次见到周遭的邻居,都不好意思了,好像自己家养了个闯祸精一样。

    还好,还有个星星,怎样都包容着她,有时甚至还帮她承担错误,自己也不好意思再罚她。

    每次看着她装可怜的模样,自己就无能为力了,这孩子。她微微叹了口气,一定是像欧阳志城,不然怎么那么无赖。

    “叹什么气啊!”身后,一双结实有力的臂膀环住了她纤细的腰肢,他的头轻轻地搁在她瘦削的肩上,在她耳边吐着气,丛莱被吓了一跳,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脸上却是笑着。

    “今天怎么回来那么早,不会是又翘班了吧!”欧阳志城在她脸侧落下一吻,满足的笑了笑,扳正她的身子,帮她拢了拢耳后的发。丛莱看着眼前清朗的脸,一如既往邪魅的眸,两人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似乎他一点也没变,虫虫的眼睛犹为的像他,估摸着性子也是遗传了他。

    “我就算是翘班也没人敢说啊,今天在家里好吗?”他拉着她到一旁的凳子上坐下,接过她手上的帕子,放在一旁,又轻轻地抓着她的手。

    “恩。”丛莱低低的应了声,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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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间,不放心的看了眼草坪的方向,见两个孩子仍然在嬉闹,又转过头。

    回头却见欧阳志城不满的看着他,她笑了笑。

    “欧阳太太,自从有了孩子,你就完全把你的丈夫抛弃了,好不容易得空和你在一起,你竟然还走神,是不是该惩罚啊!”他大手揽住她的腰,他知晓她的腰最是敏感,才故意逗她,丛莱忍不住的笑,一把抓住他的手,“欧阳志城,别闹了,你自己宠她可比我宠得更厉害。”

    确实,欧阳志城特别宠爱虫虫,只要是虫虫要的,他都一定会满足,对她好的丛莱有时候都有些吃醋,不过自家女儿,当然要宠着,她也是打心眼里疼爱自己的女儿,只是女儿似乎太过难管教了,与她想象中乖巧的女儿有一定的出入啊。

    “欧阳志城,你说,虫虫是不是太调皮了,该好好管管,不然大了更加管不了。”丛莱有些忧心,如果真是这样,她以后怎么管得了女儿,在自家的时候还好,除了外边,惹出什么事就不好了。

    “不怕,小孩子难免会调皮,我觉得我们家虫虫挺好的,活泼可爱,再说,如果她要是上房揭瓦,还有我去帮她盖好屋顶,欧阳夫人,你不必担心。”欧阳志城笑着说,脸上是满不在乎的神情,他没有完整快乐的童年,他要全部补偿在女儿的身上,虫虫是他和莱莱的女儿,他当然要让女儿幸幸福福的。

    丛莱白了他一眼,有个这样的爸爸,不养出一个娇生惯养的女儿,还真是对不起他的良苦用心。“虫虫就是被你惯的。”

    欧阳志城但笑不语,丛莱还在细细的唠叨。

    “爸爸妈妈。”虫虫忽然从后边钻出一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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