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语者:公安厅从未公开的法医禁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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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语者:公安厅从未公开的法医禁忌档案-第16部分
    的窗户都是关着的,那小偷是怎么进来的?难道是门没有关好?不对,应该是熟人作案。”

    “有依据吗?”其实此刻我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我只是想知道大宝的依据和我的是不是一致。

    “屋后抛尸的古井,要不是熟人,肯定找不到。”大宝说。

    “对。”我点点头说,“看楼下的血迹是在躺椅上,说明有一名死者是在躺椅上遇害的,这里的被子又是掀开的,说明两名死者很可能是在睡眠状态中被害的。”

    我仔细看了看床头的枕头,接着说:“不过究竟是熟人趁夜里溜进门来盗窃,还是熟人本来就在这个屋子里等被害人睡着后盗窃,这才是破案的关键。”

    “是啊。”大宝说,“不过后者实在有些不太合情理。难道是老两口晚上没有把门关好,小偷趁夜色从门口溜进来的?”

    “门没关好是一种可能性,但是可能性不大。”我说,“后者是不合情理,但是不能排除。如果真的就是有一个关系不错的熟人,晚上准备在这里留宿呢?”

    因为没有更多的依据,我们没有继续讨论,开始仔细勘查屋内的家具。

    经过对床头柜的勘查,我们发现一侧床头柜的抽屉里有一个暗格,如果不是暗格的小门被打开了,还真发现不了这个暗格。我高兴地对大宝说:“你看,这就更加能够印证凶手是熟人了,不然怎么会知道这个床头柜里有暗格?而且暗格里空空如也,估计是小偷得手了。”

    “是啊!而且是曾经看到过老人使用这个暗格的熟人。”大宝也显得十分兴奋,毕竟心里有底了,“走,去一楼看看。”

    现场一楼是客厅、厨房和卫生间,客厅的中央是一张饭桌和一把躺椅。躺椅的上面垫着一床毛毯,毛毯靠近躺椅头部的位置黏附着大片血迹。血迹以头部中央为中心,向两侧喷溅,血迹形态提示出的方向非常明显。躺椅的旁边放着另两把靠椅,对面是一台彩电,电视机还处于开启的状态。

    我从勘查箱中拿出放大镜,仔细地观察着躺椅头部的血迹形态,突然,我发现了毛毯上一处可疑的痕迹:“林涛,来看看这是什么痕迹。”

    林涛正在询问青乡市局痕检员现场勘查的前期情况,听我这么一说,走了过来,对着我的放大镜仔细一看,说:“这是一个直角的压痕,能在软物上留下直角形的压痕,应该是有棱边的金属物体形成的。”

    “空心的还是实心的?”通过现场勘查的痕迹,再结合死者的损伤,可以更准确地推断出致伤工具,所以我急切地问林涛。

    林涛仔细地观察了压痕几分钟,抬起头对我说:“目前看,应该是实心的。”

    我点了点头:“楼上的枕头上也有类似的痕迹,不过看不清楚,结合这两处痕迹看,这应该是凶器打击死者打偏了留下的痕迹,那么就可以断定两名死者都是在睡眠状态下被袭击的。怎么样?可有什么其他发现?”

    林涛摇了摇头,说:“他们说可疑的物件都看过了,没有发现可能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我轻轻推开厨房的门,和林涛先后走进去巡视了一周。厨房如同院子里一样,很整洁,锅碗瓢盆都分类摆放着。厨房里没有发现剩菜剩饭,但是冰箱里放着不少新鲜的蔬菜和肉。

    “不是说家庭条件不好嘛?”我说,“吃得不错啊。”

    “看来他们是定期去镇里买菜,伙食看起来是不错,但是这么多菜他老两口得吃上很久吧。”林涛说。

    “对,村民最后一次见他俩就是他们从镇上买菜回来。”我想起了刘支队说的话。

    正准备离开厨房,林涛说:“你看,这里有血。”

    我顺着林涛的指尖看去,原来厨房窗户下的灶台上有滴落的血迹。看到滴落的血迹后,我们又趴在地上仔细观察地面。虽然厨房是土质的地面,但是我们还是在土的表面发现了几滴滴落状的血迹。

    我推开厨房的窗户,说:“林涛,看来死者的尸体是被凶手从这里的窗户扔出去的,然后凶手再绕到屋后把尸体扔进井里的。”

    林涛说:“对,应该是这样,不过,这能说明什么呢?凶手这样是节省运尸抛尸的路程。”

    我神秘地一笑,说:“很有用。”

    3

    “你想想,”我接着说,“凶手直接把尸体从这里扔出屋外,那么就说明他早就知道窗户的后面有一口古井。”

    “你是说他对地形非常熟悉。”林涛说。

    我笑着点点头,走出了屋子,到位于院子东侧的一间小房里看了看。

    小房和两层小楼是相连的,房子很狭小,房子的北侧沿墙壁砌了一座池子,池子有1米多高。我指着池子问身边的大宝:“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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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宝说:“这个池子是农村储存粮食用的,池底和四周都用塑料布铺好,粮食储存在里面,上面再盖上塑料布,可以防潮。”

    “可是,”我指着池子里面说,“这里面怎么会有麦秆?”

    正在此时,刘支队走了进来,急匆匆地说:“联系上死者的儿子了,他儿子说前不久刚邮寄了5000元钱回来,估计也就是上个月底能到这边。”

    “现场没有钱,床头柜暗格被打开了。”我说,“看来凶手是得手了。”

    “不过,”大宝说,“这个凶手时间卡得还真准啊,这边钱刚到账,他就来作案,难道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我没有应答,继续指着池子里的麦秆问:“刘支队,你看看这里的麦秆,是做什么用的?”

    刘支队探头看了看池子里面,说:“不知道,这里不应该有麦秆,这里应该全是粮食。把麦秆放在里面,以后取粮食的时候不会很麻烦吗?”

    我指了指房子南侧的麦秆堆说:“麦秆是从那里拿过来的,为什么要把麦秆放在这里?”

    “这里的麦秆不多,”刘支队说,“应该是家里留下来生火用的。”

    “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搬来这里,准备把尸体放在池子里焚烧呢?”我大胆地推测了一下。

    “完全有可能。”大宝支持我的看法。

    “凶手开始准备焚尸,但没有拿过来多少麦秆,想法就发生了转变,这是为什么?”我说,“从焚尸变为藏尸,说明凶手意识到如果着火会很快发案,他要拖延发案的时间。”

    “之前我们确定了凶手肯定是熟人,而且凶手杀人后需要逃离的时间,所以才会藏尸拖延发案时间。”大宝补充道。

    “我知道你们的意思了。”刘支队说,“我马上就安排人去查一下死者的熟人,尤其是案发后离开家的熟人。”

    我点了点头,说:“先去殡仪馆检验尸体吧。现场勘查完以后,封存现场,以备复勘。”

    坐在赶往殡仪馆的警车上,我和大宝都低头思考。

    “熟人作案是没有问题的。”大宝说,“了解井的位置,了解厨房的窗户后面是古井,杀人后藏尸拖延案发时间,趁被害人熟睡中下手,知道床头柜有暗格,甚至知道死者在前不久拿到了一笔钱,这不是熟人作案是什么。”

    我摸了摸胡楂,说:“这个没问题。刚才我又想到一个问题。”

    大宝说:“什么?”

    我说:“你有没有注意到,现场的电视机是处于开启状态的?”

    大宝点了点头。

    我说:“显然不可能是凶手杀完人后开电视机。结合死者是在电视机对面的躺椅上遭袭的情况,应该说明死者生前正在看电视。”

    大宝补充道:“凶手能拿着凶器靠近死者,说明死者已经睡熟了。”

    我说:“对,这是关键。如果是死者没有关好门,凶手敢在屋里开着电视机的情况下进门行凶?那胆子也太大了吧?如果是熟人作案,那么凶手就更不应该冒这个险,如果拿着凶器进门被死者发现,跑都跑不掉。”

    大宝点了点头,说:“这个有道理,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说,凶手应该是发案当天准备留宿在死者家里的熟人。”

    我扬了扬眉毛,说:“对,这样的话,侦查范围应该就缩小了许多,能留宿在死者家里的人不多。”

    “有一定的道理。”大宝说,“先这样通报吧,希望能对侦查有所帮助。”

    很快,我们就驱车来到了青乡市殡仪馆。青乡市殡仪馆是一座新建的殡仪馆,所以里面的法医学尸体解剖室可以说是非常气派的。一座两层小楼,老远就能看见门口闪亮的“青乡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的门牌。解剖室里的标准化器械一应俱全,具有上压风、下抽风的全新风系统,是一个规范化的标准尸体解剖室,在这样的解剖室里工作,可以大大地减轻尸毒对法医身体健康的损害。

    在标准化尸体解剖室里进行尸体检验,再加之有防毒面具的第二重保护,虽然本案中的两具尸体都已经高度腐败,但我们也不会被恶臭影响了工作的细致程度。而且解剖室里有两张不锈钢解剖台,我们可以同时进行尸体解剖,节约了很多时间。

    我和大宝一组,青乡市的孙法医和他的徒弟一组,同时开始对两具尸体进行尸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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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等血迹检验了。”我说,“现在我们可以断定甄老头死在躺椅上,而甄老太死在楼上的床上。”

    大宝点点头,说:“是啊,老头的头上有开放性损伤,大量出血。但是老太的头上没有开放性损伤,只是颅骨貌似变形了。”

    我按照从头到脚的顺序仔细检查了尸体的尸表,对孙法医说:“老头这边全身没有软组织损伤,除了头上满脸血污,应该有开放性创口。你们那边呢?”

    孙法医说:“一样,颅骨轻度变形,其余未见明显外伤。”

    “这就更能验证死者是在熟睡中遭遇袭击的。”我说,“没有任何抵抗伤和约束伤,甚至连眼睛都没能睁开。唉,也算是去世的时候没有痛苦吧。”

    我一边为这对老夫妻活到70岁却不能善终而叹息,一边用手术刀慢慢地剃去尸体的头发。

    法医都是好的剃头匠,对于法医来说,必须用最精湛的刀功把死者的头发剔除得非常干净,既不能伤到头皮,也不能留下剩余发桩。只有干干净净地剔除死者的头发,才能完全暴露死者的头皮,从而更清楚地观察死者头部有无损伤。这种损伤可能是致命性的,但是也有可能只是轻微的皮下出血,即使是轻微的损伤,也能提示出死者死之前的活动状况。

    甄老头的头皮上有5处创口,创口都明显带有棱角。我们切开死者的头皮,发现头皮下有大片的出血,5处创口中的3处下方有凹陷性骨折。但骨折的程度不是很重,3处凹陷性骨折都是孤立的,没有能够连成片。因为甄老头的颅骨比较厚,我们费了半天劲儿才锯开了颅盖骨,发现整个脑组织都存在蛛网膜下腔出血,还伴有几处脑挫伤。

    甄老太的损伤和老头的损伤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头皮上没有挫裂创,取而代之的是有明显特征性的皮下出血。

    “这几处皮下出血基本可以告诉我们凶手使用的是什么致伤工具了。”孙法医指着甄老太头皮上的皮下出血说。

    我探过头去看了一眼,说:“呵呵,方形皮下出血,金属类方头钝器。”

    大宝补充得更具体:“方头锤子啊。现场没有发现方头锤子,看来凶手是把凶器带走了。下一步要侦查去搜了。”

    “不过,”我突然发现了疑点,“你们不觉得这样的损伤轻了一些吗?”

    “嗯,”孙法医说,“确实是的。这样的损伤,木质的工具不可能形成,铁质的,又显得太轻。连颅骨骨折都很轻,如果是用金属锤子打击头部的话,损伤肯定不会这么轻微,估计脑组织都会挫碎的。”

    “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释。”大宝说,“凶手的力气小。未成年人作案,或者是女性作案。”

    大宝的这种解释听起来很有道理,我们都在沉思,看看这个推断能不能使用。沉默了许久,我说:“不可能,凶手是身强力壮的青年男性。”

    大宝和孙法医似乎理解了我的意思。我接着说:“如果是老弱病残妇,怎么可能把一具这么重的尸体从那么高的厨房窗户扔出去?而且看地上也没有拖擦的痕迹,尸体应该是被背进厨房或者抱进厨房的。那么这个凶手一定是个身强力壮的人。”

    在场的人都在默默点头,我接着说:“那么为什么他决意要杀人,却没有使上全身的力气敲打死者头颅呢?”

    因为高度腐败尸体的软组织会有变色,很多腐败造成的皮肤颜色改变都疑似损伤。为了不漏检一处损伤,我们仔细地把每处颜色改变都切开了观察。两具尸体的检验虽然是同时进行的,但是尸检工作还是持续了近4个小时。

    我们没有被臭气熏着,衣服却沾满了臭气。当我们坐进车里的时候,驾驶员皱了皱眉头说:“先去宾馆洗澡换衣服吧。”

    洗漱完毕已经到了晚饭时间,我们来不及吃晚饭,火急火燎地跑到了专案组,想获取更多的信息。

    刘支队刚看见我们走进专案组的大门,就皱着眉摇了摇头,说:“让你们失望了。”

    “怎么?”我说。

    “对甄老头甄老太生前的熟人和亲戚进行了仔细的调查,”刘支队沮丧地说,“全部排除作案可能。”

    4

    这个消息虽然不好,但是并没有打击我破案的信心。我说:“要不要再重新整理一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的地方?或许是有人作伪证,包庇凶手呢?”

    “你开始说了,凶手之所以没有选择焚尸,而是选择了藏尸,最大的可能是凶手作案后准备逃跑。”刘支队说,“但是我们查了所有可疑的人,都没有跑。那么,凶手为什么要拖延发案时间呢?”

    “我们也是推断。”我也开始心里打鼓了,“这个不能作为排查标准,毕竟推测不是依据。”

    回到宾馆,我思绪万千,却怎么也整理不清楚。于是我闭上眼睛、关上思维,决定明儿一早就求助于师父。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带着全套现场、尸检的照片电子版,到市局找了台能上互联网的机器,把照片传上了省厅的ftp(文件传输协议)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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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父,”我打通了师父的电话,“帮忙看看照片呗,遇见困难了。我们认为是在死者家留宿的熟人,但是经过一轮的排查,都排除掉了。现场又没有什么痕迹物证可以甄别犯罪嫌疑人,一时不知道怎么下手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网上会诊?”师父在电话那头说,“我先看看吧,1个小时后再联系。”

    我知道师父虽然是法医界的专家,但在电脑操作方面确实是个新手,可能他通过照片半个小时就能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但要让他下载照片再在电脑上打开,估计也得要半个小时。

    在焦急的状态中,时间过得特别慢。

    师父总是那么准时,1个小时以后,电话准时响起。

    “天天吵着要成为专家,”师父说,“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都发现不了?”

    师父的开场白让我十分诧异,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现场有一张躺椅对不对?”师父没有理睬我的沉默,接着说道,“躺椅上有血对不对?说明死者是在躺椅上遇袭的对不对?”

    “这个我知道,我们都发现了,但是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啊?”我说。

    “首先,我要肯定你们的推断,应该是准备留宿在死者家里的人作的案。”师父说,“显而易见,老太上楼睡觉了,凶手坐在放在躺椅旁边的靠椅上和老头一起看电视,等老头睡着以后下的手。”

    “这个我们也推断到了。”

    “关键是那个躺椅,是可以前后摇晃的对不对?”师父接着问道。

    “对啊,”我说,“就是太师椅啊。下面是弧形的底座,是可以前后晃的。”

    “那么,既然是头部可以上下移动的椅子,凶手怎样才能击打死者致死呢?”师父接着问道。

    我仿佛慢慢地找到了思路。对啊,椅子可以上下晃动,如果凶手直接打击的话,死者头部会随着椅子往下晃动,这是一个缓冲的力,不可能导致颅骨骨折这么重的伤。我突然想起了两名死者头上的伤比想象中要轻,于是问道:“会不会是因为椅子晃动的缓冲,才导致死者头部的损伤比想象中要轻?我们认为凶手身强力壮,但是死者头部的损伤没有那么重。”

    师父说:“你理解错了重点。如果椅子可以缓冲,根本就不可能打成颅骨骨折。头部损伤比想象中轻,另有原因。”

    “那您看出的这个椅子缓冲作用,对案件侦破有什么用呢?”

    “你想一想,凶手不是傻帽儿,他当然知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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