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家有郎初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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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家有郎初养成-第5部分(2/2)
文 第三十三章 置房产

    不出晓雅所料,站在院子正中央的正是秦惠,两手叉腰,皱着两条细细的眉毛。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倍,广告少秦惠本来就不喜欢这儿,再加上估摸着亲也退了,她的情绪也可想而知。晓雅也不想触她的霉头,和秦非打了声招呼就蹿到秦舒屋里了。

    据秦舒讲,大舅一家是早上到的,秦惠的亲也退了。秦惠对这事一直耿耿于怀,一则退亲对于一个姑娘家确实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事,再者她被秦江氏一直灌输,那王家是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有钱,那王公子又是多么多么丰神俊朗,玉树临风,所以她对秦非逼着秦江氏去退亲这事很是不满,甚至心生怨恨,所以对秦非一直没什么好脸色。

    秦非对自己这个闺女也很是头疼,她不聪明这不要紧,但是却将秦江氏的尖酸刻薄,眼高于顶学了个十足十。娶妻当娶贤,谁愿意娶个这样的姑娘做媳妇。虽然她才九岁,但秦非也不得不开始头疼这事儿。

    好在自从和秦舒撕破了脸之后,秦惠也不怎么往他跟前凑了,晓雅也只能暗自感慨,这也算因祸得福吧。秦非到镇上去寻找合适的铺面了,秦勉也跟着去了。秦惠在院子里嘀嘀咕咕了半天,见没人理,也悻悻然回了西屋。

    凑到秦舒耳边,晓雅悄悄说道:“小舅你忍耐几天,估计大舅舅很快就会找到合适的地方的。”对于这一点,晓雅倒是深信不疑。其实秦非作为长子,在孝顺父母,友爱弟妹这方面做得还是很不错的。自从年前发生了那事儿,他肯定也不愿将媳妇和女儿长期留在爹娘身边,给老两口找不痛快。

    果然没过几日,秦非父子俩就找到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古陶镇虽只是个镇子,但也很是繁华。景瑞王朝地域广袤,为了加强南北交流和物资运输,瑞文帝下令开凿大运河,历时六年,运河方告竣工。古陶镇因恰好在运河边上,所以朝廷在这儿设了一个小港口。港口虽小,却也为古陶镇带来了不少好处。这里气候宜人,民风淳朴,知县又是个办实事的,所以只过了短短几年,古陶镇就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商埠重镇。

    秦非虽也做过几年官,倒是没有一般读书人的迂腐之气,认为商人无德。眼看着自己仕途无望,又见古陶镇日益繁华,再加上漕运顺达,所以就想着开家店,总比座山吃空要强得多。不得不说秦非还是很有想法的一个人,朝廷重农抑商,读书人普遍瞧不起商人,但商业在这样的环境下仍能快速发展,这就不得不惹人深思了。

    秦夫子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对于长子想要从商这事琢磨了很久才不得不同意。对读书人而言,如果仕途走不通,那真真应了那句老话,百无一用是书生。虽然他觉得秦非决意从商有点自降身份,但想想秦勉也已不小,秦惠将来还要嫁人,家里没个进项实在是不行。虽然勉强同意,但老人家还是沉默了一段时间,估计心里还是有疙瘩。

    秦非在外几年,不算大富大贵,但也小有积蓄,再加上又有卖了旧屋的银子,买下一间小铺面还是绰绰有余。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古陶镇

    古陶镇街道格局为“土”字型,建筑布局遵从八卦的方位,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和四座角楼。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交通脉络由纵横交错的四大街、八小街、七十二条蚰蜒巷构成。

    南大街为古陶镇的中轴线,北起东、西大街衔接处,南到南城门,以鼓楼贯穿南北,街道两旁,各类店铺林立。西大街西起西城门,东和南大街北端相接,与东大街呈一条笔直贯通的主街。东大街东起东城门,西和南大街北端相接。北大街则北起北城门,南通西大街中部。

    八小街和七十二条蚰蜒巷名称各有由来,有的得名于附近建筑,如衙门街、书院街、校场街,贺兰桥巷等。有的得名于祠庙,如城隍庙街、文庙街、凉山寺街、关帝庙街、真武五道庙街、清虚观街等。有的则得名于当地的大户,如王举人街、秦家院街、颜家巷、范家巷等。

    搬家那日,秦夫子和莫娘也去帮忙,晓雅嚷着要去,想着闺女已经五岁了,还没出过秦家村,莫娘也有些心软,嘱咐了她半日,就带上她了。虽然路上没少被秦惠的白眼扫射,但对县城的好奇心更胜一筹,对秦惠的白眼也就视而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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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非买的铺面在西大街,不是顶好的地段,但也比较繁华。临街的是三间大小的铺子,后门通向后院儿,正对的是正房,还有东西两间厢房,中间是个小小的院子,种着几株海棠,倒也雅静得很。

    其实东西也没多少,家具什么的都得置办。秦江氏和莫娘清扫起了屋子,在秦勉的呵斥下,秦惠也不情愿地帮起了忙。晓雅还小,但也帮着莫娘洗洗抹布,倒倒水,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秦勉看在眼里,也忍不住叹气,秦惠比晓雅大了四岁,但论起乖巧懂事真是没的比……

    忙了大半日,秦非决定领着一家老小下馆子,秦江氏嘟囔了几句“乱花银子”之类的,被秦非横了一眼才悻悻然闭了嘴。大舅舅终于能在媳妇面前挺直腰杆儿了,晓雅对此还是喜闻乐见的。不然的话,就算做买卖,估计也会被她搅得乌烟瘴气。

    眼看着到了傍晚,南大街的热闹繁华却丝毫未受到影响,两旁的店铺都挂起了灯笼,关门的竟然很少。一行人进了一家名为“鸿福楼”的二层酒楼,小二麻溜地将他们领至靠窗的一张桌子旁,招呼几人坐下之后又给沏了一壶清茶。菜名和价钱都写在挂在墙上的木板上面,倒也不是很贵,看来走的也也是大众路线。

    秦非点了四喜丸子、辣子鸡、酸菜白肉锅、什锦素烩还有一个鲫鱼汤。虽然客人不少,但上菜的速度还挺快的。几人都忙了大半日,早已饥肠辘辘,所以四菜一汤很快就被一扫而光。一顿饭花了五百文钱,不算贵,但也绝对不算便宜。秦江氏自吃完饭就阴着一张脸,不过也没说什么难听话。

    谢绝了秦非的挽留,秦夫子领着女儿外甥女雇了一辆车,祖孙三人晃晃悠悠回了秦家村。自坐上马车,秦夫子就没说什么话。莫娘知道自己爹的性子,所以也没劝说什么。将几人送到秦夫子门口,车夫就赶着车回了镇上,莫娘牵着女儿的手往回走。

    夜幕已降临,墨蓝色的夜空中点缀着几颗星辰。转眼间就已到了二月初,弯弯的月牙挂在天边,像一道弯弯的眉毛。

    “娘,咱们以后也去镇上住好不好?”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春二月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莫娘好奇问道。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

    晓雅的脑海里浮现过很多人的身影,秦舒、福凌墨、团团、君玉,甚至还有远在京城的吕二叔一家。古陶镇有很多大夫,说不准真能治好小舅舅的病;爹爹才学那么好,就算不能继续为官,但也应该到更好的书院去授业;团团和君玉过几年也要读书,能去大一点的书院,多结识一些朋友也是好的;想来也有很多船只去往京城,捎捎书信什么的也是很方便的吧。

    秦家村虽然风景秀丽、民风淳朴,但毕竟只是个偏远的小山村。人们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对外面的世界虽有向往,却因为祖祖辈辈扎根于这里而失去了走出去的勇气。晓雅不想团团和君玉被这个小小的村庄困住,也不希望小舅舅因为延误治疗,最终发生不可挽回的憾事。她想的事太多,却没有办法一一对莫娘讲。最后张了张了嘴,什么也没说。莫娘也没再细问,母女俩朝着家的方向走去,一路无语。

    到家之后,团团已经呼呼大睡,福凌墨正点着灯看书。晓雅回到自己的屋子,油灯还亮着,君玉躺在被窝里,却没有睡着。

    点了点他秀气的小鼻子,晓雅问道:“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

    “等晓雅。”君玉软软糯糯地回道。晓雅笑了笑,觉得他这样三个字三个字的往外蹦真是可爱得紧。两人朝夕相伴也已有了一段时日,君玉缠她缠得紧,几乎是一步也不离。所以早上她随莫娘出门的时候,他趴在门口看了半天才回去。他虽然固执,却也乖巧,从不开口要什么,吃饭也不挑食,现在衣裳都开始自己穿。

    有时候晓雅有种错觉,觉得君玉并不是个小孩子。三岁的孩子应该像团团那样,每日玩儿得不亦乐乎,会撒娇,会耍赖,会有小脾气,可是这些君玉通通没有。这样的他总是让她觉得很心疼,所以越发对他好。

    看着君玉黑幽幽的眼眸,晓雅摸了摸他的小脸,说道:“睡吧,君玉。”

    君玉回了一句:“晓雅睡。”然后乖乖地闭上了眼睛。

    第二日一早,二人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醒来了。晓雅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小雨斜斜地往下落,像一条条细细的丝线一般。小小的院子被笼罩在淡淡的雨雾中,静谧又美丽。君玉也学她趴在窗台上,看了一阵子又问道:“看什么?”

    晓雅眼珠子一转,回道:“看下雨。”

    君玉皱着小眉头又问:“很好看?”明显的疑问语气。

    “很好看。”明显的憋笑陈述语气。

    似是明白了晓雅在学他说话,君玉小小的眉头皱得紧紧的,一脸的委屈,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竟然一转,朝她翻了一个白眼。

    这是君玉第一次如此明白地表露不满的情绪,晓雅倒觉得很有趣。这段日子这小家伙总算养起来了些肉,小小的脸蛋儿终于圆润了起来。之前只注意到他一双大得出奇的眼睛,现在这么看来,白白的小脸,红润的小嘴,小巧秀气的鼻子,水灵灵的大眼睛,竟是比团团还要好看几分。

    于是某女忍不住花痴了起来,捏了捏君玉的脸,一脸的怪笑,唬得君玉赶紧往旁边躲了躲,一副不认识她的样子。

    这小屁孩儿,聪明得要命,难道她表现得很像狼外婆嘛,躲得这么远,晓雅颇为郁卒地想着。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小盘算

    雨并没下多久就停了,晓雅吃过饭出了门,后面跟着小尾巴君玉,两人牵着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你就知道了。暖风轻袭,春花虽未开,但柳树泛着鹅黄的柔软枝条已经开始随风轻摆。刚下过雨,地上有些湿,却也不算泥泞,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泥土味。草儿在蛰伏一冬之后,终于迫不及待地破土而出。

    雨后的天空呈现出一种明净的蓝,偶尔飞过几只小鸟,欢快地叫着,像是在迎接初春的到来。这如画的景致让人的心也跟着明媚了起来。两人走到了小溪边,厚厚的冰层早已悄悄融化了,清澈的溪水汩汩地流向远处。

    “二月里来好春光,家家户户种田忙”。估计再下一两场雨,村里人就开始忙着春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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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着君玉去了吕大夫家,之前他们二老也见过君玉,不过那时这娃还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现在长得这般喜人,两位老人看着也喜欢得很。

    “吕爷爷,您说药材可以用来泡着喝么?”晓雅问道。

    “当然也是可以的。咱们常见的枸杞、山楂、麦芽之类的都可以搭配着用,只不过有些需要研磨成粉,有的直接用开水泡就可以喝。雅丫头怎么对药材感兴趣了?”

    晓雅眨了眨眼回道:“我娘说我还小,过两年再教我绣花,小舅舅又不给我看话本子。我就想着跟着吕爷爷学点吧,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有用呢。”

    看着晓雅对医药感兴趣,吕大夫自是非常高兴,兴高采烈地取了几本入门的册子送给了她。晓雅翻了翻,里面大多配着图,文字也算浅显。向吕大夫道过谢,就抱着几本书回了家。

    之后几日晓雅就待在屋里看医书,遇到什么不懂的地方就写在纸上,准备找个时间再去问吕大夫。她没出门,君玉自然也就在屋里待着,见晓雅每日埋头看书,也不怎么理他,委屈得很。忍耐了几日,终于气哼哼地和她说道:“要识字。”

    “啥?”晓雅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要识字!”君玉字正腔圆地继续三个字。

    晓雅有点忍不住想道,难道这娃也是穿来的?其实这个可能性早就被她排除,只不过是有点难以接受君玉这般早熟聪慧。于是她找来当初福凌墨给她的几本书,试着教了君玉几个字。只读了一两回,他就记住了,短短的手指比划着,竟一点都没有出错。

    难不成自己真遇了个天才儿童?晓雅有些激动,自己不是天才,身边有个天才也是好的啊。赶紧又翻出了自己当时用的小号毛笔和纸,教给他握笔的姿势,就让他自个儿练习写字。不是她不愿教,是实在不会教小娃写毛笔字啊……

    君玉写满了一张纸之后就给她看,晓雅像看外星人一样看了他半天,然后拎着纸去找福凌墨了。福凌墨端详了半天,觉得这字和闺女写得不一样啊,扭头看了眼吐口水泡泡的儿子,直接将他省略掉了。皱了半天眉头,才不相信地问道:“难不成这是君玉写的?”

    晓雅沉重地点了点头,想起自己刚学写字时候的福氏狗爬字,她觉得上天真是不公平的。福凌墨像是捡了金子一样,两眼放光地看着站在门口的君玉,像是见了肥小羊的大灰狼。果然是夫子们的通病啊,见着有天赋的娃就异常激动。看着不时向她发放求救信号的君玉,晓雅摊了摊手,小家伙只能自求多福了。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生财道

    虽然福夫子对君玉表示出极大的兴趣,恨不得每日都念叨三五回,恨不得直接将君玉夹在胳膊下直接掳到学堂。友情提示这本书第一更新网站,百度请搜索+但这小家伙将他的执拗发挥到了极致,坚决做到了对福凌墨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整得福凌墨很是受伤。

    君玉依旧雷打不动地继续做着他的小跟班,一边随着半吊子夫子晓雅识字,一边陪着她鼓捣小发明。而晓雅自从从古陶镇回来,就开始认认真真琢磨起了以后的事。光靠爹爹挣钱养家,想存银子其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家五口的花销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将来团团和君玉要去书院读书,她要存嫁妆,团团要娶媳妇,说不准还会有几个小团团小晓雅出生,这都需要白花花的银子啊!

    上一辈子她是穷怕了,虽说现在的光景不错,但去了一趟古陶镇又让她再次清醒地意识到,人要往高处走,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虽然她没什么特异功能,也没有重生女主的金手指,但她好歹也在现代社会生活了二十好几年,没吃过多少猪肉,但也见着了各种类型的猪跑。之前她去找吕大夫,也是存了这点小心思。

    琢磨了一阵子,还真让她想起了个可行一点的点子。21世纪,是个充斥着各类保健养生的时代,哪里有养生,哪里就有市场。茶又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以她就想,说不准养生茶还真能打开市场呢。

    不过现在还属于摸索阶段,查了些药草的药效,还要考虑哪几味药的药效不会有冲突。除了草药,各种花也在考虑的范畴内。当然不是做纯粹的花茶,这东西根本不缺。她要考虑的是怎么将草药和花结合起来,做到又有保健效果,又不影响美观。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毕竟不是个搞发明创造的料,这段时间对晓雅来说实在有些难熬。福凌墨和莫娘都不知道她在鼓捣些啥,就连秦舒她都没告诉,万一不成了呢,这种孤独的自我尝试真是很煎熬啊!好在有君玉陪着她,虽然他明显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但每当抬起晕乎乎的脑袋,都能看见他那双黑琉璃般的眼睛,认真地看着她,抿着小嘴微微笑着,她就觉得像打了鸡血一样。虽然这个比喻她不是很喜欢,但起码这种状态她还是喜欢的……

    将这几日鼓捣出来的方子整理了一下都誊写在一张纸上,晓雅准备再拿去让吕大夫过目一下,看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对于养生茶的事,她也不打算再瞒着老人家,毕竟今后还需要他的指点和教导,最起码的坦诚还是要有的。只是希望吕大夫不要觉得她是个妖孽,找个神婆给她洒狗血就成。

    她给几种茶都起了名字,第一个是枸杞红茶,可用于补气养血,健脑提神。原料包括党参、枸杞、麦芽、山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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