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事,声泪俱下的一再描述后,林朵终于相信自己曾犯下如此“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了。
不过据说当时原因是:电视里坏人要杀掉好人,形式很危急。林朵急的不知怎么办,就把桌上在喝水的杯子摔过去。这样就看不到了。心里沾沾自喜,坏人不能做坏事了,朵朵是个红领巾。可是她不知道妈妈回来吓成什么样子。电视在冒烟,连电路都被烧坏了,要不是有自动断电,估计就着火了,想想都后怕的;
没的电视看,无聊了,坐在地上发了一会呆,电话响了,是那种很尖锐的,在安静环境下特别恐怖的那种刺耳的声音,请原谅林朵是一个智商发育比较晚的——不会接电话。既害怕这个声音,又不知怎么让它停下了。扯来扯去,翻来弄去成功的把电话线扒拉下来,于是世界安静了。
林朵就是这样和关岸结成青梅竹马的。一个二得过分,一个爱撒娇娇弱的可以。小时候的林朵,长得不是可爱的芭比娃娃,又不是漂亮的小公主,又有点天然呆,做游戏跟她一组就必输,久而久之,小伙伴们都嫌弃她了;而关岸则是一个甩着鼻涕,四五岁还要妈妈抱抱,冲妈妈撒娇,还娇弱到动不动流鼻血晕倒,小伙伴们更是唯恐躲避不及。
关岸总是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描述那时的场景:
巷口的桂花飘香。他躲在巷口的围墙里看小伙伴们嬉戏打闹。有些落寞地闻着风中夹带的一丝桂花香,突然眼前出现一个高大的黑影。没错,就是林朵,那时的她有些胖。
“没人跟你玩,你跟我在一起吧。”像肉团的胖嘟嘟的手重重的拍了一下胸,语气稚嫩,神情却像一只斗胜的公鸡,不可一世。
可能是居高临下的缘故,平时智商不够用的林朵居然有一种霸气。在温和的阳光下,毛茸茸的轮廓柔和到不像话。桂花香气从林朵背后的方向袭来。竟一下子让小小的关岸怔楞了。
或许被蛊惑了吧,神志不清的伸手握住林朵伸出来肉嘟嘟的小手。关岸在叙述时总是痛心疾首,对于神志不清,遇人不淑这类词语总是怕用的太少。以此来挽回他所剩不多的面子。
至此以后,他们开始狼狈为j,恶作剧,装可怜,搞破坏。是附近有名的熊孩子。很神奇的一件事:两个人自从一起混了之后,林朵不二了,关岸再也不会撒娇卖萌流鼻血了。有可能小时候的玩伴很重要吧。
其实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林朵早就不记得了。那些真实深刻到以为会记一辈子的伤痛和幸福都在时光中渐渐淡化成几个干巴巴的形容词,更遑论这些遥远的童年轶事。不过即使对于事情不是很清楚,但是林朵猜想那时候的想法,莫过于一种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强弱论了。
正文 第十三章 两个红领巾
林朵还在发呆,也没留意妈妈说了什么之后就走开去挑菜了。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等到她回过神来,妈妈已经在看排骨了。
林朵很喜欢这里,虽然她有人群恐惧症,但是菜市场这种闹哄哄的场面,让她有真实的感觉。在学校呆久了,思想会脱离社会。在菜市场,有世间百态,是普通人的努力生活的写照。
世界上哪来那么多不食人间烟火,高不可攀。
贴近生活最普通的部分才会珍惜生活,既不会虚度光阴,在装逼与迷茫中碌碌无为,又不会好高骛远,盲目到脱离生活。
林朵安静的缓慢的走着,她可没有忘记妈妈还在后面。正尽力躲避人群,突然听见一声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大爷,大爷……大爷,你停下啊。”
脚步一顿,条件反射的转身。就愣在当场。
沈知南?
她这是出现幻觉了吗?居然在这拥挤的嘈杂的菜市场看见沈知南!
这种美好到令人以为远离人间烟火的男生居然就出现在这。
一个骑着半米高小三轮的老大爷急冲冲的往她这里骑过来,下一秒就在她面前掠过身影了。
林朵看着老大爷小三轮上装着的凌乱的蔬菜,再看看沈知南手里拿着的一个土豆。忽然明白,或许她现在应该化身为红领巾,上前喊住老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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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凌乱的往前小跑,深呼吸,用尽所有肺活量:“老爷爷,老爷爷,你的土豆掉了。土豆。”
许是离得比较近,老爷爷终于停下来了。林朵回头向沈知南方向望去,看见斜升的太阳正好挂在他左上角的头顶上,此时的太阳只是发出些许的微弱的光芒,通红通红的。沈知南手里拿着个肥胖的土豆,有些呆愣的站在那里。隔不是很远,可以清楚看到他此刻惊讶,懊恼,松了一口气,又拼命忍住笑的样子。
即使是帅气如沈知南,但是这么多种表情前后不同变换,还是有种违和的滑稽。切换的如此自然。
就像自动放映的ppt。
念头一出来,林朵吓一跳,脑海里居然自动生成这个比喻,确实有趣。
不过,沈知南现在脸上像便秘的表情是怎么回事。摸摸脸,心里居然产生一种不好的预感。难道刚才一不小心做了什么影响形象的事?
沈知南真的是被林朵惊到了。文文弱弱的女生,跑起来像风一样。他今天是来找市有名的小吃街的,没想到不小心拐错了一个路口,走到这个菜市场来。哎,乱哄哄的,人群极是拥挤还有一股令他很难受的海鲜味。
正想走出去,却发现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费劲的踩着小三轮远去,到水果摊的时候,从车上掉下了一大袋土豆,袋口没封紧,有些溜出来了,滚得有些远。
沈知南忙赶上去,想要喊住老大爷,本来他的声音不算很小的,但是这菜市场闹哄哄的,他又隔着有些远,所以老大爷没有听见。可是为了防止有人偷拿,他又不能上去追,于是只能在原地干瞪眼。
林朵喊住老大爷时,他正在拐弯,林朵对着他的背影在喊,沈知南正好能看见她的表情,当真是‘用尽了全部肺活量啊’两颊鼓得圆圆的,晨风吹起她贴在脸上的长发,于是,像只小青蛙的效果就愈加明显。
沈知南在心里暗骂自己不厚道,嘴上却溢出了爽朗的清笑。
“姑娘,怎么了?”
“姑娘。”老爷爷停下车,心急的叫了几遍林朵。
“哦哦哦……老爷爷,你的土豆掉在后面了。”林朵赶紧解释。手指胡乱指向沈知南的方向。
“啊?啊!”老爷爷看到沈知南手里的土豆赶紧掉过头。那可不是一两个,而是整整一袋啊。今天早早收摊,下午还要出来把它们卖光才能回本呢。
林朵则是在老爷爷调转车头的时候赶紧跑过去,和沈知南一起帮忙捡起地上散落的几个。
老爷爷止不住心疼,又喃喃自语安慰自己:“幸好土豆耐摔。”
把土豆还给老爷爷的时候,得到他的连声道谢。今天家里有点急事,这才急匆匆的收摊,菜也是随意搬上小三轮的。心里着急,竟然连土豆掉了都不知道,若不是这两个年轻人,就折本了。
“没事!”
“不用谢”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惹得老爷爷一声爽朗的轻笑。末了,准备离开时还不忘打趣他们:“小伙子,可要好好锻炼啊。”说完意味深长的看了林朵一眼。小姑娘好生能跑,肺活量也不错。
林朵被那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激的浑身不自在。莫名其妙!
条件反射地看向沈知南,看到后者默契的眼神和隐隐的笑意时,心里默默把老爷爷全家问候了个遍。
哪壶不提开哪壶。
可是林朵的脸还是隐隐有些要烧起来的样子。
正文 第十四章 我们没有这么熟悉
看着老爷爷骑车背影远去。+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
扭头看向旁边的少年,帅气的侧脸,坚毅又不失柔和的轮廓,让她微微出神。
她想问,你怎么在这?她对于一下‘高高在上’的沈知南出现在菜市场,还是有些不习惯。
还想说,这么巧,刚好陪妈妈出来买菜就看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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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心里有一句话,我昨天看见你女朋友了哦。
可是所有话在即将说出口的时候,还是被她拼命咽下去。他们只是多见过几次面的陌生人。至少对于沈知南是这样。
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用这种“好久不见式”的熟人间的问候方式。他们之间,没有这么熟悉。
林朵心里有些苦涩。要是没有小树林的偶遇,没有在游乐场的意外。或许,她会为这个得之不易的面对面的机会,惴惴不安,心里止不住窃喜,小心翼翼刺探对方是否对她有印象。
每次校级以上的比赛都会把各个得奖的人的名字写在校布告栏的光荣榜上。后面再注明学校。所以一直以来,在光荣榜上,能够紧紧靠着沈知南这个名字就是她在枯燥辛苦的高中生活,坚持和努力的动力。
她以为,这么多次,那么长久的占据在离他那么近的位置;对方就算不像她这么对他了如指掌,至少也应该对林朵这个名字有些印象。
可惜,她真的想多了。
不自觉,那天的情景出现。
“你好,我叫林朵。”努力维持平静的模样,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显示出一丝颤抖。
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离沈知南这么近。他的身上有干净的洗衣液的味道。
这样子,跟上次,在方记见面是不一样的。
仔细的观察对方的表情,却发现他的眼里没有她想看到‘啊,原来是你’的惊喜或意外。
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普通到与其他名字无异的名字。
气氛是难堪的沉默。
“你没印象?不是吧!沈知南,林朵这两个名字在高中可是经常连在一起的。”
林朵还来不及做任何表情,就已经被一旁的关岸喧宾夺主了。
拜托,法官。现在不是应该让主角装出一副很受伤的样子先吗?虽然她绝对不会这样做。
沈知南把疑惑的眼神递给林朵,询问是不是真的。
又是林朵还未做出任何反应,关岸就已经怪叫出声:“你们经常参加同一个比赛的啊。一般情况你们的名字都是挨在一起的。光荣榜有,你不知道?”
对上对方毫不知情的眼神。关岸终于忍不住,说了声:你个奇葩。
“我很少会去留意这些的,反正结果都差不多。”沈知南平静的语气里带着绝对的自负和骄傲。
不经意转头对上林朵始终在微笑,很是真诚的脸。
一种局外人的无关痛痒,就好像他们讨论的主题不是她,而是今天天气真好一样平常。
莫名其妙,沈知南很想撕裂她脸上的真诚。
可是沈知南又如何知道,她内心的悲凉。
一个疑惑的眼神,就足以表示那些努力靠近全都喂狗了。她的苦苦挣扎,她的不舍昼夜,千辛万苦挤在最靠近他的位置,却还是一个陌生的普通的名字。
一句“反正结果都一样”像在践踏她的自尊一般。
她不是沈知南,不是天之骄子。一步一步都是和着血和泪走过来的,每一步走的都极为辛苦。如果不是靠着‘我们名字靠这么近,他一定会看到的’这种自我安慰,她如何坚强走到现在?
可是他不认识她也就算,还吐出这么狂妄、不可一世、睥睨众生的话,像是嘲笑她的天真与愚蠢。
还好还有法官,不然她现在一定很狼狈。做不了这么风轻云淡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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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已经落荒而逃了吧。
从回忆里走出来。纵然有千般话、万般柔情,都说不出口了。
今天的林朵不会偏激的憎恶沈知南的那句话。毕竟,他有狂妄的资本。他的世界,就是简单而理所当然的。
可是现在、此刻的她没有办法再跟沈知南待下去了。
“嗨,沈知南。再见。”不知道说什么好,林朵只能扬起‘真诚的笑容’拍拍屁股准备走人。
说得再多也只是徒增烦忧和泄露情绪。
沈知南还未来得及说一声再见。林朵已走远。
就这么走了?要不是林朵喊出他的名字,他还以为他们是在路上偶遇的陌生人,碰巧帮了同一个老爷爷而已。
转念一想,他们可不就是陌生人,迄今为止,也不过几次面而已。难道不说拜拜,还要抱在一起痛哭流涕或是找间咖啡厅叙叙旧?
沈知南自嘲一下,在别人的目光生活久了,果然以为每个见了他的人都要顶礼膜拜。他一向都是最讨厌这样的目光。此刻,居然因为林朵的平静转身感到不舒服。
正文 第十五章 在图书馆里的怨懑
图书馆。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下午两点四十分,林朵坐在了她平常坐的位置。
不知道为什么,早上明明还是晴朗的天气,在一点多却下起了雪。洋洋洒洒,空气一下子就变得潮湿。
小心翼翼的拉开椅子,尽力不让椅子与光滑的大理石地板摩擦出尖锐的声音。将书包,大衣,围巾统统脱下来,放在隔壁椅子上。
现在这个时候,图书馆人寥寥无几。本来,市立图书馆就不像学校图书馆。没有那么多人来自习,来的人基本也是匆匆借完书匆匆离开。更何况,现在的电子书那么方便。
不过,各有所爱吧,林朵素来酷爱纸质书,那是一种厚重感和真实感,至少,纸质书会吸引她不辞辛苦,在寒冬来到图书馆看书。
翻开刚刚请管理人员索检的《肖申克的救赎》。
林朵看书总是习惯用手指从后面快速划过整本书,因为放久的书籍,总是不免有潮湿的味道。然后再拿出阅书卡,认真填写自己的姓名。
这里的图书馆,每一本书里面都有一张图书卡,借阅的人在上面填上自己的姓名。林朵不知道其中缘由,但每次还是极认真的填写,在每一本看过的书上。
漫不经心取出夹在其中的卡片,拿起晶蓝色的中性笔正准备写上自己的名字,却在下一秒,焦距凝固在某一点上。
笔锋刚劲有力,却偏偏带着一丝清秀的味道。林朵觉得就像古代的书生,斯文却又不柔弱。不像一般男生的笔画,潦草狂乱,毫无章法。
倒真是,像极了你这个人。
林朵想起在初中的时候爸爸说,字如其人,想要坦坦荡荡,端端正正做人,就要把字练好,看看你这几个字,像蜈蚣一样,脚还真多。
这种毫不掩饰的嫌弃,却始终没有在林朵心里引起多大的影响。她觉得,我字生来就是这样,改不了。
可是在高一的时候,各个老师摆事实讲道理强调,字在高考考场上的重要作用,说得好像只要字写得漂亮,不用读书也能考上大学一样。
而林朵,就在这样的‘苦口婆心’里,开始艰难地描字帖。
现在的林朵想起来觉得有些讽刺,爱的教育从来得不到重视,只有这些事跟利益,前途挂上钩,才会不遗余力。
看着沈知南的名字,林朵有刹那的难堪。这样的一个男生,不仅在智商上远远地把她甩在后头,而且,勤奋的密度也比她高。
你在难堪什么,难道你希望,你喜欢的人没有你看到的那么美好?林朵有些自嘲,嘴角轻轻勾起。
有些赌气,抽出另一本书《求职,从大一开始》。却没有想到,里面竟然又有那三个隽在心里的字。时间是2013年8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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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那本,时间是2013年6月4号。高考前两天。
有一个林朵从灵魂中抽离出来。高高在上地睥睨她,毫不掩饰对她的嘲讽。接着浮在半空的人又换了一张脸,那人冰冷的吐出残忍的话,你以为,我们站在一起真的合适吗。那脸又继续幻变成一张美丽的瓜子脸,洋洋得意趾高气昂,只有我配的上他。又接着变化为布悠蓝心疼的脸,算了吧,朵朵。
手指插进头发里,将原本柔顺整齐的头发弄得凌乱不堪。
林朵情绪有些失控,算了吧,算了吧。难道这个世界已经不公平到连喜欢一个人,都需要门当户对了吗?我还没有奢望到我们能在一起,可是为什么连喜欢都要被打上不可能和痴心妄想的标签。
手颓然地垂到桌面上,恶狠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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