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喝酒,以前他连酒壶都没有拿过。
杨蕴秋侧头看他拎着酒壶左右为难,外人看来,还是依旧飘然如仙的模样,忍不住想笑。
娃娃坐在杨蕴秋的肩膀上道:“我听说‘天秀’培养男弟子,都是精挑细选根骨资质绝佳的少年,让他们在幻境里经过四十九重的考验,最后千里挑一,选出一位收入门墙。”
“每个人都必须遵守规条——不自我夸耀,不自我矜持,不自以为是,不能彰显**,不能恶形恶状,不能口出秽语,不能心存嫉恨,不能后退怯懦……必须要成为内心光明如日月的人。”
“这才是天秀弟子。”
杨蕴秋听娃娃还带着几分稚气地说话,忽然觉得,幸亏付宁修行还不到至善至美的地步,要不然哪里还是个人?
“是朵朵美人,含苞欲放的花骨朵,现在采摘确实早了一点儿,要勤浇水,勤施肥哦!”
杨蕴秋脚步一顿,不着痕迹地弹了娃娃一下——还是不该放任他在网络上四处打转。
一转头,朵朵果然站在街边墙角处,耷拉着脑袋,浑身上下都散发一种阴郁气息。
杨蕴秋怔了怔,朵朵一向是瞿叔的乖女儿,这种时间怎么还会在大街上闲逛?
“朵朵?”
“……杨大哥。”
朵朵一抬头,杨蕴秋就乐了,小女孩儿哭的跟个小花猫似的,眼睛又红又肿。
还没有问,他妹子就气呼呼跑过来,裙摆翻飞,鲜活的像只春日花丛中飞舞的蝴蝶。
杨蕴秋叹了口气,杨艳天不亮就往外面跑,那更稀奇,不说这小姑娘爱睡懒觉,往日都是太阳老高才从床上爬起来,而且自己都告诉她最近不要随便出门。
只是这会儿,好像不是教训妹妹的时候。
杨艳跑到朵朵面前,手足无措,好半晌才咬牙道:“朵朵,你别伤心,郭宇那混蛋,我会替你揍他,他就是抢了你的设计,就他那副尊荣,进了善明学堂也是落在九级的份儿,咱在设计更好的,不是还有三天的时间?”
朵朵大哭:“我,我就是设计出,又上哪里去找一个,只花三天就能把我的设计变成幻阵的幻术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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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也哑然无语。
杨蕴秋在一边听,顿时就明白原来是为了善明学堂的考试。
其实善明学堂考试并不难,也很少考修士们的术法神通,大多数时候第一次筛选,都是由着学员自己发挥。
想学幻术的,就拿出个幻术设计,请人设计成简单幻阵,提交给学堂审核,想成为器修,可以提供自己的作品,或者只是画下设计图纸,请别的器师打造。法修就比较麻烦,若是不会法术,不会神通,再无资质,想过关还真有点儿难度,不过投机取巧的方式也有,比如写一篇有价值的论述文章……
总体来说,小菜一碟。就算学堂想要考高深的东西,也没法子考,毕竟来求学的大部分还不是修士。
这个学堂一向兼容并包,只要不是那种一看就心性极差,绝无可能成为修士的,他们都会收下,只是进入学堂之后,按照入学考试的成绩再划分等级罢了。
朵朵自知天分不高,可能是想学相对来说,入门简单,精通很难的幻术师的基本课程,所以入学考就准备了幻术设计,然后拿去让郭宇帮忙制成小型幻阵,画了她好大一笔钱,奈何最后却落得如此结果,也难怪她要哭。
杨蕴秋不由失笑,像她这种提前设计好,再由幻术师做出幻阵,形成的幻境,属于幻术里最最低级的一种,有资质的幻术师,就算还没入门,也能很轻松地完成。
中级的幻境,大部分也是提前做好设计,但能与人互动,不容易让人察觉纰漏。
能做到这一步,幻术师也算相当不错。
再高级的,却是宛如真实世界,融入现实,窥探人心,凡是进去的修士,绝不会发觉有假。
还有一种幻境,其神妙之处,不为人所知,几乎就是完全真实的世界,修士在其中,会经历修行中一切劫难,若不能度过,只能陨落。
幻境,只有修士始终认为它是真实的时候,才能发挥最大的威能,一旦被识破,也就再没有价值。
如今各大宗门,让弟子们锤炼神魂的幻境,大部分都是中等级别,高级别的只有少数顶尖宗门才有。至于最神妙的那种,三百年前天秀到有一个,现在也已然损毁,无法使用。
朵朵和杨艳愁眉苦脸,把这事当成天大的问题。
杨蕴秋和付宁都忍不住笑了,多少有点儿感叹,就像大学生面看着小学生为暑假作业头痛,除了好乐之外,也会怀念他们的年少时光。
拿出方帕子,杨蕴秋替朵朵抹了把脸,笑道:“阿艳说得对,朵朵别哭,还有时间。”
他想了想,和付宁对视一眼:“这样如何,你设计出幻术,我帮你做出幻阵,拿去交作业,三天时间,绝对够用。”
朵朵的眼睛顿时发亮。
“大哥真好,好的不得了!”杨艳更是高兴地跳脚。
杨蕴秋无语摇头。
不说付宁是天之骄子,哪里做过‘小学生’的作业,就是杨蕴秋,在蛮荒森林的那三年,接触的也是高深到他几乎都弄不懂的东西,现在却在这儿帮一个小女生做‘小学作业’,偏偏还让两个姑娘如此重视,感觉还真有些奇妙。
现在各宗门用的那些低级幻境,并不是为了伤人,是为了锻炼神魂,修士进入幻境,精神越集中,神魂越凝聚,得到的好处越大,所以,如今对幻术师的基本要求,还真得加上想象力丰富,会讲故事这一条。
虽然杨蕴秋始终觉得,幻境若不能随人心变幻,不能直入人心,就算不上真正的幻境,最多是幻影,不过,幻影就幻影吧,善明学堂的小学生入学,的确不可能考多么厉害的题目。
朵朵别看年纪小,其实很会讲故事,她上一次设计的主体,是一剑仙和凡人的故事,凄美迷人,一个人的喜怒哀乐都包含其中,纵然细节有疏漏之处,故事却是好的。
否则,她的设计也不至于被别人抢走。
杨蕴秋几句话,哄得朵朵收了眼泪,乖乖地回去重新做功课去。
至于杨艳,被他狠狠瞪了一眼,也灰溜溜遁走。
天色也渐渐亮了。
杨蕴秋和付宁两个人一人喝了一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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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些氤氲醉意。
付宁忽然停步,转头问:“对了,我忘记问你,长苏镇有没有可以做向导的好手,我要去蛮荒森林一趟。”
杨蕴秋骤然停步:“……你若是想去外围,随便找一个村中的猎人带路即可,你要是想深入……冬天谁也不敢去。”
在别的密林里,冬日是比较安静的季节,可蛮荒森林的冬日,却是步步危机,陷阱重重,稍不注意,恐怕连骨头都剩不下,他在蛮荒森林的时候,每逢冬日,连方舟都不敢随意外出。
他就曾经见过一次冬日最常见的‘寒气’,隔着基地的天窗,第一次见识到大自然的威能,寒冰蔓延,几乎一眨眼的时间,就在森林里结起三寸的坚冰。
凡是被寒气侵扰的地方,人畜灭绝,一个不留。
杨蕴秋有时候想,怪不得蛮荒森林有那么多修士中意,光是里面的灵花灵草,竟能在严寒之下存活,就已经相当有价值。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匕首
“义父有命,我非去不可。”付宁一笑道。
杨蕴秋一怔,终究没再多说。付宁也不是一个会听人劝的人,娃娃到很高兴:“秋哥,你该跟着一起去,也该回基地把后续的事儿处理干净了,还不知基地现在怎样。”
对娃娃来说,基地是它的身体,二者不可分割。
杨蕴秋不语,其实他并不想再回蛮荒森林,那个地方带给他的阴影极大。
只是修士修心,凝炼神魂,面对惧怕的东西,也十分必要,他终有一日,一定得回蛮荒森林一趟。
天色大亮。
长苏镇一向是平凡而安静的小镇,最近的热闹,让居民们多少有点儿不习惯。
杨蕴秋熟门熟路地带着付宁,走到东街的小食铺,小食铺也没有名字,更没有招牌,却是干干净净,食物也新鲜。
两个人一人要了一碗粥,细细品尝,在冬日的清晨,有一碗热乎乎的米粥下肚,浑身舒坦。
“郭宇,郭小哥,你行行好,先把我那一万金币还了吧,你再不还钱,我周转不开,家里的老店恐怕开都开不下去了。”
杨蕴秋一抬头,就看见郭家那个三小子双手抱着一具铠甲,坐在对面酒肆里,和他那群狐朋狗友喝酒吹牛。
南街杂货铺的方大娘也在,正满脸焦躁地冲着他哀求道:“郭宇,你们家是长苏首富,家里金山银山用不尽,一万金币,九牛一毛而已,你就发发慈悲,还了我。”
若不是实在为难,又觉得此事对郭宇来说,实在仅仅是小事一桩,她也不会真豁出脸面不要,纠缠不休。
郭宇一脸的不耐烦:“你着什么急,没看见我刚买了一具铠甲,正手头紧呢,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你就是。”
随手把方大娘推开,细细地摩挲那具银色的半身甲:“看看这颜色,看看这质量,真不愧是莫菲莫大师出手,就是苏正和亲手打造的宝刀宝剑,砍到我这宝甲上,也要豁口。”
周围几个和他玩的好的朋友,跟着附和。
“别说在长苏镇,就是在天墉城,那也是独一份儿,郭哥有福气。”
“没错,没错。”一个大早晨就喝酒喝到醉醺醺,满身酒气的浪荡子,嚷嚷道,“要我说,宝甲还是得要莫大师做出来的,绝对天下第一。”
他们说的热闹,方大娘被推搡开,满脸无奈,走到门口坐在石阶上,默默垂泪。
酒肆老板也很无奈。
长苏镇是个小镇,他们这些做生意的大部分互相熟识,酒肆老板以前和方大娘也有些来往,不免叹气,低声道:“哎,方大娘,你也是糊涂了,郭宇是个什么人,你还不清楚,怎能借钱给他?”
方大娘无奈:“哎,若不是前天阿毛他受了伤,丹药太贵,家里实在周转不开,这笔钱我是真没打算要他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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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一伙奴隶贩子带来个小姑娘,要卖到燕香楼去。
那燕香楼是什么地方,说是青楼瓦舍都是抬举,做女伎要是做成了燕香楼的女伎,没个两三年,人必死无疑,正好,那郭宇也相中了这个女子,只是奴隶贩子要价极高,居然要三万金币,他没带那么多钱。
方大娘觉得,那女孩子跟了郭宇,纵然不是好选择,但再怎么说,也比沦落青楼要好,就借给了他一万金币,补齐款子。
她也并不是乱发慈悲,长苏镇的民风淳朴,却也彪悍,家家户户都不宽裕,很少有人会烂好心。
只是方大娘早年也有过两年沦落青楼的经历,最后碰到了好人,替她赎身,娶了她,她才能安安稳稳地活到现在,如今,见到可能会遭遇同样事情的少女,就不免有同病相怜之感,一时动了恻隐之心。
一万金币,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数目,要拿出来,着实是相当不容易。
郭宇一伙人,得意洋洋地在那儿吹嘘自己从天墉城,用十万金币买回家的宝甲,对方大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付宁皱了皱眉。
他们修士无感敏锐,虽然离得不近,但那边儿发生的事还是清清楚楚地传到他的耳朵里。
这个郭宇生得还算相貌堂堂,身量很高,就是嘴角有一颗黑痦子,一张脸都变得让人讨厌。
付宁坐得端端正正,他这人自是不会把一个**样的人物放在眼里,连理会一下,恐怕都会觉得脏了自己。
杨蕴秋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碗里的米粥吃干净,叹道:“没胃口了……小梅,你来。”
围着围裙煽火的女厨娘擦了擦手,凑近。杨蕴秋就抬起头,和她咬了咬耳朵。
那女掌柜随即一笑,轻轻巧巧地就从案上捡起自己那把剁碎骨头用的,缺口剔骨刀,还有一把菜刀,塞到杨蕴秋的手中。
“这个就都送给你了,别忘了,你得还我两把新的,质量也不能凑合。”
杨蕴秋耸耸肩,将刀拿在手里掂了掂,又掏出一个不知名小型法阵,他在兜里掏了半天,一块儿能量石都没找到,想了想,干脆拉住付宁。
“帮个忙,借你的赤炎用一用。”
付宁一怔,“赤炎?”
“对,把你的赤炎放入我的法阵的阵图中。”
杨蕴秋说的轻描淡写,好像就是随随便便让一个朋友替他第一杯水一般。
付宁莞尔,居然还真一伸手,从掌心中飞出一簇白色的火苗,一眨眼的工夫,就轻飘飘落入阵中。
那光芒并不亮,在外面甚至感觉不到任何热度,可是,这东西能一秒钟将人的头骨化为灰烬。
阵图漂亮的线条闪了闪,白色的火苗顿时隐去。
杨蕴秋眼前一亮:“还真有人能以身为炉,炼化赤炎为己用,怪不得你的飞容会毁的那般厉害。”
他一抖手,耍了个刀花,反手将那把剔骨刀插入阵图中,铁刀顿时扭曲,杨蕴秋打轻轻旋转着,把刀又给抽出,一边抽刀,手指一边弹动敲击,等到刀身离开阵图,已经变成了麻花状,很细,有小臂那般长,样子还挺漂亮,刀身上扭曲的纹路,也像是花纹。
杨蕴秋上下打量了一下,皱了皱眉:“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白给了无赖也太浪费,好歹也用到过赤炎。”
他一挑眉,唰唰唰几下,把另外一把菜刀劈开,只剩下细细一条,到像是匕首一般。
这边正忙活,酒肆里的声音还在不停地传出。
郭宇一边喝酒,一边摇头晃脑:“要我说,果然还得是莫菲的铠甲做得最好,听说当年她随手做了一块儿盾牌,愣是让苏正和十一把宝剑都断裂成三截,从此天工坊的苏大师对小魔女莫菲退避三舍。”
他吐沫星子飞溅,话音未落,忽听外面传来一声轻笑声,笑声朗朗,并不很大,却是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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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的脸色一变,探头看去,他显然不认识杨蕴秋,也不认得付宁,脸上却不由露出几分嫌恶。
上下打量了几眼,见付宁那一身打扮也很寒酸,眼中的不屑之色更浓。
“哟,这不是杨铁匠家的公子?怎么,现在家里穷的揭不开锅,连饭都吃不起,只能喝一口粥了,哎,别说哥哥我不照顾你,来来,咱们兄弟剩下的烤肉还有半盘子,你拿去吃,别客气。”
杨蕴秋也不恼怒,一笑道:“你说,你的铠甲值十万金币?”
郭宇得意地摩挲了下金光灿灿的宝甲,大笑道:“那还有假,莫大师亲手做的,十万金币,那是老板和我有旧,便宜算给我。”
“那你知不知道,我这把匕首,是什么来历?”杨蕴秋举起那把菜刀削成的匕首,微笑道。
郭宇先是一怔,随即纵声大笑:“谁知道你那黑乎乎的破东西是什么玩意,难不成是烧火棍?”
他那几个狐朋狗友也跟着凑趣,大笑起来。
杨蕴秋沉默地等他们笑完,才摇了摇头:“肤浅,我这匕首,本乃天成,不敢说能破天下甲胄,破破你那宝甲,到无甚问题。”
郭宇顿时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什么?就你那东西,还想破我的宝甲?当砍柴刀也嫌它钝……若是真能,我郭宇磕头管你叫孙子。”
杨蕴秋摇摇头:“你想当孙子,我还怕当了你爷爷,会被我爹娘扒皮抽筋。”
“赌一把如何,若我的匕首当真能破你的宝甲,你便还方大娘一万金币,再把当初方大娘见到的那位,你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女伎送给她。”
郭宇一挑眉,还真了几分兴趣:“那要是不能又如何?”
“不能,那我就随你处置。”
郭宇眼睛大亮,猛地站起身,拎着自己的铠甲,让几个朋友帮忙,穿戴整齐,然后一步步从酒肆里走出。
他走得很慢,实在是这宝甲的分量不轻,一边走,一边喝道:“你来!”
话音未落,他抡起拳头就冲着杨蕴秋的脸上砸去,看那力道,仿佛竟怀有大怨恨。
杨蕴秋一笑,轻描淡写地一举手,只听叮当一声,郭宇踉跄后退,稀里哗啦,他那身铠甲四分五裂,散落于地。
扑通,郭宇坐倒在地,瞠目结舌,身体止不住地发抖。
杨蕴秋微微一挑眉:“我的匕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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