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气来。
“哈哈,哈哈……”江乔南也跟着笑起来。
两个人扶着树捂着肚子互相笑了半天,才终于停下来。宋喜欢抹抹眼角笑出来的眼泪,把手伸向坐在地上的江乔南,说:“走啦,我带你去吃好吃的,保证是你没吃过的美味!”
一听说有吃的,江乔南顿时来了劲,他握住宋喜欢伸过来的手,从地上站起来。
正文 第六章 倾诉往事
来到一片空旷地,宋喜欢如变魔术般从背篓里拿出两个大个儿红薯,在江乔南眼前得意晃了晃。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倍,广告少
从小养尊处优的江公子果然不认识,“这是什么?”
“午饭!”宋喜欢答他,“你去附近找些干的树枝或是干草来,快点啊。”
江乔南虽不知宋喜欢要这些东西做什么,但还是照做了。
江乔南走后,宋喜欢观察了一下四周,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从背篓里拿出铁铲,在那土地上很娴熟的挖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坑。
等坑挖好,江乔南已抱着一捆树枝回来了。宋喜欢翻了翻他找来的燃料,质量还算过关。
她把那些树枝一一折成小段,放一些在坑底,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把树枝点燃,等火烧旺了,又把两个红薯放到坑里,然后不断的往里面填放树枝。
江乔南盯着那坑里的火焰,问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烤、红、薯。”宋喜欢一边填着树枝一边答他。
“好吃吗?”江乔南十分好奇。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不久之后,宋喜欢根据以往的经验断定红薯已经烤熟了。熄了火,她拿起铁铲把两个红薯从灰烬中挖出,放在一旁的空地上冷却。待冷得差不多了,她拿起一个大的,轻轻吹了吹上面的灰烬,从中间掰开,嫩黄的瓤露出来,顿时香味四溢。
她把其中一半递给江乔南,“呐,吃吧。”
江乔南接过那半黑黑的红薯,皱了皱眉,迟疑道:“这,怎么吃啊?”
“就这么吃,你试试,很香的。”吹了吹热气,宋喜欢照着那香喷喷的红薯狠狠咬了一口,闭着眼睛慢慢品味,十分享受。
此时江乔南的肚子又不争气的叫了两声,他咽了咽口水,学着宋喜欢的样子轻轻咬了一口,顿时整个口腔里都充满了红薯的香甜味儿。山野之中竟有如此美味,他顾不上烫,狼吞虎咽的把剩下的部分一口气吃完。
宋喜欢见他吃得香,又把另一个红薯剥了皮给他,一会功夫又被他吃完了。一个半红薯下肚,饱饱的,江乔南回味着嘴里的余香,朝宋喜欢竖了竖大拇指。
宋喜欢掐一下他手指,说:“我平时上山来采药都会带着两个红薯当午饭,这可是个宝贝,放在米饭里蒸着吃、或者切成丁煮粥都是美味呢,不过我最爱吃的还是这烤红薯,又香又甜。”
站起来拍了拍裤子,宋喜欢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此时,两人背山而坐,宋喜欢斜倚着一块石头,自然的摇晃着双腿。
“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坐在这里可以吹着山风看风景。”
她两手放在嘴边,对着远方大喊,“喂!”那声音仿佛石子掷于水中荡起的层层涟漪,在山间响起回音:“喂……喂……喂……”
江乔南坐在宋喜欢旁边,闭上眼睛,肆意呼吸着这山间的新鲜空气。这样新鲜干净的空气,对于一个整日生活在充满汽车尾气的城市中的人来说,是最珍贵的资源。他将身体角落的每个细胞都放松下来,试图把全身都交付给这大山。
宋喜欢想起那天初见江乔南的场景,道出了心中的疑问:“那天,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一个人在山上站着?”
“我,在怀念一个人。那天是她的忌日。”
宋喜欢有些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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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心底多年的记忆终于再次开启,江乔南深深吸了一口气,娓娓道来。
“那年我刚上大一,因为酷爱登山,我便向学校申请成立一个登山社。就在办申请手续的那天,我遇到一个女孩,她也来申办登山社。我俩一拍即合,将两个登山社合二为一,我担任社长。因为有共同的兴趣,我俩几乎无话不谈,后来,我们就相爱了。她是我的初恋,她善良,漂亮,优秀,我们曾经是学校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我很爱她。”
江乔南停了下来,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说道:“毕业之后,我想跟她求婚,我想让她成为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那天,我们相约去登山,我已提前买了戒指,打算在山顶就向她求婚,给她一个惊喜。”
“可是,可是,还没有到山顶,意外就发生了。她……”
没有再说下去,他不断摩挲着小指上的那枚戒指,默默地。
宋喜欢叹一口气,伸出一只手,轻轻覆上他的手。江乔南抬头,正对上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带着微微的红。
也许是积压三年的思念得到倾诉,在说完的那一刻,江乔南觉得轻松了不少,他轻轻一笑,在心里说了“谢谢”两个字。
是谢这包容的大山,是谢这纯善的山妹子。
突然间晴空一道霹雳,接着是几声滚雷,山雨欲来,没一会功夫,密密麻麻的雨点就急急滴落下来。
宋喜欢忙背起竹篓,拉着江乔南,边跑边说:“快,跟我来。”
宋喜欢在前面一手遮着头顶,另一只手拉着江乔南手腕,带他去了一个山洞避雨。雨下得又急又大,洞口形成一道水帘,两人仿佛置身于美猴王的水帘洞之中。
抹了抹脸上的雨水,宋喜欢大口喘着气,说:“幸好有这山洞,要不然我们俩就惨了,咯咯咯!”
女孩子的肩头被雨水湿透,因为是白色的衣服,贴在身上就露出了明显的锁骨,雨水顺着耳边的一缕头发一滴滴落在胸前。
外面是哗哗的雨声,在这小小山洞的一隅,仿佛时间就此停止了,心跳也就此停止了。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江乔南走近她,伸出食指,轻轻点住她微红的脸颊上的一滴水珠,一点点往下划,一直划到她嘴角的酒窝处。
突如其来的闪电让山洞中蓦地一亮,江乔南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莫名的行为,如触电般迅速把手收回来。他无视宋喜欢满眼奇怪的目光,咳咳两声,踱到洞口边假装看雨。
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雨势渐渐小了,但也已是接近黄昏,药也没法采了,二人就这样背着半篓草药回家去了。
此次上山,江乔南似乎十分受用。于是,每次宋喜欢出门,他都主动要求跟随,美其名曰一个女孩子单独出去毕竟不安全,还是有个男人跟着保护比较好。不过宋喜欢似乎并不买他的账,因为江乔南除了碍手碍脚与问东问西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在这期间,江乔南总共跟着宋喜欢采过三次草药,摘过两次蘑菇,逮过一次野鸡,当然,吃过好几次烤红薯。
正文 第七章 离开山村
空中下着蒙蒙细雨,村头站着三个人,江乔南,宋喜欢,宋喜庆。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
三人皆是沉默,直到一辆黑色轿车从远处驶来。
车停下后,马阵从副驾驶的位置走出来,撑开伞,走过去擎到江乔南头上。
“总经理,我们走吧。”
江乔南转身面向宋喜欢,“喜欢,我,要走了。”
宋喜欢只点了点头,连头也没有抬,手指在身后纠结到一起。
宋喜庆拉着江乔南衣角,问:“江兄弟,你什么时候再来?”
江乔南弯腰抱了抱喜庆,伸手刮了刮他鼻头,“你什么时候想让我来,就吹一下那个银哨子。”
听到这话,小男孩低头摸着脖子上的那个银哨子,若有所思。
“总经理,江小姐还在医院等着你。”
江乔南再次看了看宋喜欢,她仍旧低着头,两眼盯着脚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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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阵,走吧。”再次看了看身后的群山,江乔南终是上了车,绝尘而去。
直到听到车子启动的声音,宋喜欢才抬起头,死死盯着车子离去的方向,看着,看着,直到汽车越来越远,再也看不见了。
彼时的江乔南坐在车里从后视镜看着那两个小小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再也看不见。
离别的心情,就像外面的天气一样,湿漉漉的。
回家的路上,宋喜庆见姐姐心情沮丧,于是问道:“喜欢,你是不是不想让江兄弟走?”
宋喜欢垂下眼睫,没有回答他。
“其实我也不想让他走,要不我就吹响这个银哨子,让他回来吧。”说着,就把哨子往嘴里送。
宋喜欢见他要吹,一把夺下,“不许随便吹响这个哨子!”
一天前。
江乔南和宋家一家人聚在一起吃晚饭,宋喜欢做了一锅白天刚打的野鸡肉,还有红薯粥。
电话响了。
“喂!”
“什么,爸进医院了?现在怎么样?”
“明天早上让马阵来接我。”
宋喜欢夹菜的动作停了下来,他是要走了吗?
似乎接了那个电话之后,四个人,就没有再吃过一口饭。
江乔南放下筷子,说:“宋大叔,喜欢,喜庆,这几天谢谢你们的照顾,我那天摔下山钱包丢了,没有什么好答谢你们的,就把我这块手表送给你们吧。”说着,他就去解左手手腕上的手表。
宋大有用他那长满老茧的手按住他手腕,说:“江先生,不必了,你若这样,就是小看我们了。”
听他这么说,江乔南知道他们是不会收的,只得作罢。他拿出一张卡片,刷刷刷写下江氏集体的地址和自己的私人号码,递给宋喜欢。“喜欢,这个你留着,以后若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
宋喜欢接过卡片,看了看上面俊秀潇洒的字体,小心的收到贴身口袋里。
宋大有起身走到院子里,一会抱了一坛子高粱酒进来,放到桌上。
“来,宋先生,今天给你开酒践行!”
宋大有本就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很少说话,宋喜欢平日里话多,此时也是沉默不语。三个人就这样一碗接着一碗,喝掉了大半坛子酒。
因为喝了不少酒,再加上有心事,宋喜欢夜里翻来覆去难以入睡,于是干脆爬起来走到院子里。
夜凉如水,月光如瀑,宋喜欢坐在台阶上盯着深蓝夜空中的月亮发呆。
他只是个客人而已,为什么在知道他明天就要走的那一刻,会不舍,会难过呢。她两手抱膝,把头深深埋在双腿里。
听到身后一阵响动,宋喜欢回头,黑暗里一个身影向她走来。
同样没有睡着的江乔南跨过门槛,坐到宋喜欢身边。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同时看着月亮,就那么坐着,看着,沉默着。
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江乔南半倚着门框,而宋喜欢伏在他的肩头,身上盖着他的外套。
终于还是要走的,带着美好的回忆,离开这大山,离开这小院,回到属于他的世界。他,只是这世外桃源的一个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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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乔南走后,宋喜欢回到家,回到这些天他住的房间。床头江乔南的衣服整整齐齐的放在那里,最上面放着他的手表,她拿起衣服,却见衣服里掉出一枚亮晶晶的东西。
宋喜欢拿起那亮晶晶的东西,那不是那天他戴着的那枚戒指么,那戒指,对他有这及其重要的意义。
“江兄弟忘了拿他的东西了!”宋喜庆看到床上的钻戒和手表说。
宋大有闻声推门进来,见到那两样东西,知道价值不菲。
“喜欢,江先生的东西咱们不能要。他不是留了地址吗,你去给他送回去吧。正好也去看看你姐姐,她也好些日子没回家了。
宋喜欢把两样东西用力握了握,抬起头对宋大有说:“嗯,我去。
正说着,白京生来了。
“叔,你让喜欢去哪啊?哎,那位江先生呢?”白京生见屋子里只有三人在,奇怪道。
得知江乔南已经离开,并且留下了手表和钻戒,刚刚宋大有就是让喜欢去物归原主后,白京生拿起那两样东西仔细端详了一会,说:“叔,既然江兄弟把这东西留下,想必是答谢您的,表达自己的一点心意,您收了就是,何必又打发喜欢去送,再说了,他们有钱人家,也不缺这个……”
“够了!”宋大有打断白京生的话,“不必说了,东西是一定要送回去的,明天就去。”
白京生知道师父向来固执,一旦做出决定旁人很难改变,只得在心里默默摇头,可惜这么一笔横财就这么错过了。
正文 第八章 跑车男子
一辆白色敞篷跑车缓缓停靠在路旁,车上几个浓妆艳抹、穿着名牌的漂亮姑娘嬉笑着开门下车。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你就知道了。她们纷纷用甜得发腻的声音发着嗲向坐在驾驶位置上的男人表达自己对他的难分难舍之情。
那男人一笑,摘下墨镜,露出一双狡黠的眼睛。他将几个姑娘一一揽过,各在脸颊上亲了一口,姑娘们这才一步三回头的扭着性感的屁股离去,带起一阵香风。路人纷纷侧目,暗叹世风日下。而那男人,又在众人目光中,向着姑娘们的背影抛了个暧昧的飞吻。
顾熠随手拿起旁边座位上一个礼物盒子,觉得兴味索然,把它往车外一扔,又戴上墨镜,往靠背上随意一仰,闭起眼睛养神。
激|情之后,顾熠只觉得无聊,更加无边无际的空虚。
话说宋喜欢下了汽车后,拿着地址一路边走边问,刚刚路过的阿姨告诉她,要找的地方就在这附近了,却转来转去没了头绪。
此时宋喜欢刚好看到顾熠扔在车外的盒子,于是走过去捡起来看了看。这么精美的盒子,应该不是要扔掉的垃圾吧?宋喜欢拿着盒子,轻轻敲了敲车门。
“先生,你的东西掉了。”
车中的顾熠被这声音吵醒,他微侧了侧头,透过墨镜半眯着眼睛斜晲着站在车外的女孩。女孩很年轻,扎着马尾,穿着半旧的衣服,颜色素淡,一双灵动的眼睛正望着自己,目光纯净。
顾熠换了个姿势,不再只斜着眼睛看她,他微侧过身子,继续打量。顾熠觉得,这女孩,跟这些年来在他身边的女孩们都不一样,怎么说呢,她……很接地气。用别人的话说,就是土气。
的确,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最普通的发型,落伍的衣服,在马路上化着精妆的时尚女孩中间,是那么格格不入。但顾熠似乎就喜欢她的土气,就像在云端飘久了的人终于着了陆,踏实的感觉。
“先生,你的东西。”
宋喜欢见他不动,又重复了一遍,还晃了晃手中的盒子。
顾熠摘下墨镜,接过盒子,目光仍未离开她,带着研究的意味。
宋喜欢被看得有些窘迫,转身欲走,又想起了什么。她拿出纸条,递到车里,问道:“先生,你知道这个地方吗?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但我找了好久还没找到。”
顾熠看了看纸条,一行地址下面是一个熟悉的名字,江乔南。
“你找江乔南?”
显然顾熠有些意外,他实在无法想象江乔南能跟眼前这土里土气的乡下丫头扯上什么关系。是前来投奔的穷亲戚?或者是一不小心惹上的风流债?呵呵,顾熠一想,觉得都不可能。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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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女孩肯定的答案。原本不关他的事,好奇心却使顾熠想知道的更多,又问道:“你找江乔南干什么?”
“他的东西落下了,我来还给他。”宋喜欢如实回答。
“什么东西?”
顾熠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问的太多了。
宋喜欢这次没有回答,反问一句:“你认识他?”
顾熠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正了正身子,哦了一声。
“当然,我跟他是,宿敌。”
“宿敌?”
看宋喜欢一脸不解,顾熠越发觉得她可爱。
“嘻嘻,玩笑的。我们是老同学,我对他,熟悉得很。”
“那你一定知道这个地址喽!”
宋喜欢一听他是江乔南的老同学,一下子充满了希望,表情也变得雀跃起来。
江氏公司就在附近,离这里只有一条街的距离,可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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