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吸血鬼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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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韶华倾负!(2/2)
追上老妇人。

    不料,邦谟刚刚把手伸出去。

    又一道身影出现。

    速度之快,连邦谟都措手不及。

    没错,是叶无!

    “我不过是想杀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你却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挠我!”邦谟面目狰狞,像一头发疯的野兽。

    他的手几乎快要触碰到叶无的胸口。

    既然如此,那么就把这个家伙的心脏挖出来吧!

    “啊!”邦谟却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

    他还没触碰到叶无的身体,便感受到一股岩浆般的炽烈,瞬间蔓延至他的右手。

    他只好退到十几米开外。

    他的右手,已经被烧焦的像黑炭一样,面目全非。

    “你是怎么做到的?!”邦谟心惊不已。

    吸血鬼拥有超强的自愈能力。

    按理来说,在刚才过去的十几秒钟时间,他被烧焦的右手应该已经恢复了。

    可让他感到恐慌的是,叶无释放出来的无形之火,仿佛让他失去了自愈能力,右手依旧像焦炭一样,惨不忍睹。

    不,不仅如此。

    叶无的无形之火,仿佛没有熄灭,还进入到他的身体里,在他身体里面继续燃烧着。

    那种被焚烧的痛苦,也还没有停止,反而让他更感生不如死。

    “东洲市不是谁的领地!”

    “瑰拉亦没有这个资格!”

    “不然,我将用地狱之火将其毁灭!”

    叶无嗤之以鼻。

    这个家伙居然想让暗夜之王臣服,终究是太年少无知了。

    别说是这个家伙,就算是瑰拉在东洲市的领主,乃至瑰拉的首脑,在暗夜之王面前,也依然是一只蝼蚁!

    “地狱之火?”邦谟一脸茫然。

    寂却大吃一惊。

    王啊,时隔百年,您又要重燃地狱之火了吗?

    看来是这个家伙,真的让您生气了。

    就算作为您的血仆,见到地狱之火重燃,也还是像以前一样,为之颤抖!

    寂在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邦谟他们。

    一群低级吸血鬼,到现在都还没意识到死亡已经降临了吗?

    一个个居然还跃跃欲试,想要跟他的王较量一番呢!

    啊啊啊——

    果然,包括邦谟在内,十几只吸血鬼几乎在同时,发出一连串的惨叫。

    紧接着,一个个在地狱之火的焚烧下,顷刻间,全都化成了灰烬。

    而邦谟留下的最后一个眼神,无疑满含痛苦,后悔,还有恐惧!

    这个让他误以为是人类的家伙,强大到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地狱之火!

    难道这个家伙,真的把地狱之火引到了人间么?

    简直就是一个来自地狱的神魔啊。

    就算是瑰拉最强大的吸血鬼,可能都不及他的万分之一。

    瑰拉,真的要覆灭了!

    酒吧里所有的人类,也早已经幡然醒悟。

    这根本不是一场表演。

    而是一场真正的杀戮!

    空气里弥漫的死亡气息,仿佛渗入到他们每一个毛孔。

    深深地恐惧,一次又一次侵袭着他们的心灵。

    上帝,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在我们的生命里,安排这样一段可怕的经历!

    滴血不流!

    尸骨无存!

    十几个啊,就算这些不是吸血鬼,只是普通的人类。

    顷刻间,就全部灰飞烟灭!

    一定只有魔鬼才能做到吧!

    简直恐怖如斯!

    最好记住那张俊美的面孔,再遇见了,定要视若神明,切不可冒犯于他!

    可是——

    有一团紫色光晕,在酒吧里蔓延开来。

    它仿佛是一种魔力,让所有受到惊吓的人类昏昏欲睡,连今晚的记忆,也变得支离破碎。

    吸血鬼,银狼……

    还有那个可以杀人于无形之间的年轻人,在他们的记忆里全部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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