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抬起头时才发现霍城祁盯着一个地方,看得出神。
陈一桥顺着他视线看过去,在前面的台上有个驻唱歌手在唱歌,看样子十七八岁的年龄,唱的是街头的民谣小调。
手上拿的是把成色很旧的吉他。
昏黄的灯光打在她身上,给她曲调增添了几抹韵味,从他们这个位置看过去,她身上的气质像极了在英国时期的林佳柒。
所以也明白了,他为什么会看的那么入迷。
霍城祁嘴角不自觉的勾起抹笑,眼角眉梢是他未曾察觉的温柔。
那时候他也还在读书,她吉他弹得不好,但是总要买各种各样的吉他放在家里,每每被人说难听,她就说是吉他的错,下次买把好的一定不会这样。
但是买了各式各样的吉他那么多,似乎没有一个她喜欢的。
她喜欢唱歌,喜欢站在台上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每次下台她都要意犹未尽的说上一句,“等我哪天练好吉他再来表演,一定要配的上我的歌才行。”
林佳柒唱歌很好听,但在那里每个人都很忙碌,善于发现的人真的很少,他算一个,陈一桥被他强迫着也算一个。
她在酒吧驻唱的时候,殊不知下面多半的人,是他花钱雇过来捧场的。
有段时间和家里人吵架,他也赌气不拿家里一分钱。
在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他日子过的本就拮据,却还要在每周五她上台之前,花钱去请人来下面坐着,实在没钱的时候,剥削陈一桥的事儿他可没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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