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天要是不吃掉这个死丫头,她都不知道她已经爱上了他。
对,今天必须弄。死这个臭丫头。
“你凶个毛线啊?”囡囡上车,气愤的甩上车门。
他还凶巴巴的,她为了给他们制造机会,不知道废了多少脑筋呢!
想着时间、地点、场合等多方因素,还要考虑他金大少的情绪和心情,她容易吗她。
他还凶她?他哪来那么大的骄傲?
切!
凭啥呀?
怕他问来问去的;怕他问东问西。她就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了人家的东西,怕被人发现,赶紧跑了出来。
当时也没注意,她随便穿了一双鞋……
她汗呀!
她出了门,本来想开车,可是想想也没什么地方去,便决定随便走走,就当是散步了……
走着走着,感觉脚好疼,这时候她才发现,她原来穿的是一双高跟鞋。( )
脚后跟又红又肿,都已经磨出了水泡……
她抬头四处张望,想找台出租车,可是没有……
该死的金浩宸,住个别墅而已,为毛线要建在半山腰?
这条路又静又长,别说出租车,就连车都很少经过,还没走到山下,害得她脚走出泡来。
她索性脱掉鞋子,光脚走……
现在的季节已是秋季,光脚走在马路上,还真有点凉凉的……
嘶,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在囧途吧!
她缩了缩脖子,将胸前的衣服拉紧了些……
还好,一辆私家车经过,看着她光脚走,带了她一段路,不然她的脚恐怕要先去天堂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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