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他的筱筱真的很不让人省心,他从来都不知道,这个小东西的魅力会如此之高,竟然能够让苏杭爱上她,并且不求回报的帮助她。
她已经离开他三个多月了,是时候该回来了。
安婆婆没事的时候,就会陪着裴筱四处去走走,犹豫怀孕后期害喜的症状没有了,裴筱吃什么也不会觉得恶心,所以安婆婆去卖鲫鱼、猪蹄这些营养比较丰富的东西给裴筱炖着吃。补着补着,裴筱的身体也没有这么差了,人也胖了一些,脸色也红润了不少。
“林小姐,明天是赶集的日子,你要不要一起去赶集?”看着裴筱的精神好了不少,安婆婆建议的说道。
赶集?
裴筱愣了愣,随即点头答应了。
第二天,天刚刚亮,天边泛着蟹壳青的颜色,裴筱一大早的就起来了,收拾好东西走出房间的时候,就看到桌子上已经摆好了早饭。
安婆婆见裴筱走出来。连忙说道,“林小姐,你醒了。”
因为怀孕的缘故,裴筱十分的嗜睡,所以早上起来的都比较晚,今天早起,也是因为和安婆婆约好了要一起去赶集。
“嗯。”裴筱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林小姐,那就吃早饭吧,吃了早饭,我们一起去赶集。”安婆婆说着又问,“林小姐有没有赶过集?”
城里人不像乡里人,只有赶集的时候,才会卖到很多的东西。
“没有。”裴筱虽然家里穷,但是她也是在哎城里面长大的,确实没有赶过集。虽然说清水湾也很落后,但是也不像这个地方,买东西也有规定的时间。
“哦,那今天林小姐就去看看,虽然乡下比不得城里,但是赶集的时候还是很热闹的。”安婆婆笑着说道。
这个赶集的小镇并不大,大概有两百多户人家。
由于裴筱身怀有孕的缘故,她和安婆婆走得很慢,平时只走半个多小时的路程,硬是走了一个多小时。
安婆婆买了些食材,走到一家小型超市门口,安婆婆说买一包鸡精,出来的时候就见裴筱站在门口,表情有些呆滞,安婆婆喊了两声‘林小姐’,见裴筱没有反应,傻傻的愣在原地,目光一直注视着前方。
安婆婆顺着裴筱的目光看过去,就见对面的街道上,停着一辆耀眼的小轿车,乡里人很多都不认识名车,但是也有几个认识的,看着沈傲的保时捷突兀的停在这乡间小户里。最主要的,还是轿车上的那个男人,很是英俊,但是却给人一种很是冷漠的的感觉,他正一瞬不瞬的看着裴筱。
安婆婆有些诧异,伸手去碰了碰裴筱的手背,却发现裴筱的手背很凉,她不由得担心的问道,“林小姐,你认识那个男人吗?”
认识?岂止是认识。
裴筱的脸色很是难看,她真的没有想到,自己怎么会这么快就被沈傲找到了?
沈傲在车里坐了一会儿就坐不住了,下车就往裴筱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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