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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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仵作箱子(2/2)
的那根短发,不过这勘察箱里,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够判断短发主人的性别,不过在明朝,尼姑都是有头发的,并且是长发。所以可以告诉张军,不用抓尼姑,只抓和尚就可以了。

    下面的检测有些麻烦,但非常重要,有可能确定陈迪究竟是不是凶手。关于这个问题,目前需要鉴定的物证主要有三个,一个是死者郭琳(此处略去两个字)里的内容物,一个是她手指甲里的皮肤组织残片,还有一个,是郭琳左乳嘴上的那一枚咬痕。

    郭琳乳嘴上的这枚牙齿痕迹,目前看来,是三个证据中最有价值的,不过因为没有dna检测设备,因此无法对(此处略去两个字)内容物和皮肤组织残片作dna检验,目前只能做简陋的血型检测,而后者,只具有排除意义,却不能作为认定凶手的证据。

    但是,牙齿痕迹与人的指纹一样,是可以作为认定凶手的证据的,因为人的牙齿的大小、形状、缝隙、排列位置和牙弓形状每个人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目前还没有发现有两个人完全相同的牙齿咬痕,所以,咬痕能够成为鉴定凶手最有力的物证。

    但麻烦的是,这枚牙齿痕迹是在尸体的乳嘴上,按现代社会的法医物证要求,可以将整个奶房切下,放在福尔马林里保存,但在明朝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另外一种办法,就是放在冷冻室里冻结后,用硅橡胶制作模型,这也不好办,一来没有冷冻室,二来也没有硅橡胶。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画下来,将来提取到嫌疑人的牙齿痕迹之后,再作对比检测。

    现在首要的问题是先要提取对比检材,刘四、陈迪的血液样品,对牙齿痕迹进行取材。

    陈迪的血液样品,这一点没有问题,昨天下午,陈迪在殓房里被吓摔在地上时,被铁钉扎伤了手,铁钉上和殓房的地上、椅子上都留得有他的血。

    唐大鹏来到正房,从勘察箱里拿了那个采血针,然后来到殓房,先将陈迪滴落在地上、椅子上的凝结了的血滴粉末,用小刀刮下,用白纸包好,然后仔细将郭琳左奶房乳嘴那个咬痕画下来。

    唐大鹏到监牢里提取了刘四的血样样本和牙齿痕迹,回到家,先对比了牙齿痕迹,与郭琳奶房上那枚牙齿痕迹明显不同,这咬痕不是刘四所为。由于没有陈迪的牙齿痕迹作参考,所以无法进行对比确定是不是陈迪咬的。

    接着,唐大鹏将刮回来的陈迪的血液凝结粉末进行了很简陋的血型检测,测定出陈迪的血型为a型,刘四的血型是ab型。

    可是?当他检测出郭琳(此处略去两个字)内容物郭琳指甲里那残留的皮肤组织残片的血型为o型之后,他的眉毛拧到了一起,怎么会这样呢?人的血型是终身不变的,这说明,郭琳(此处略去两个字)里的白色液体和指甲里残留的皮肤组织残片的血型,与陈迪的和刘四都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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