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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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 正当防卫(2/2)
,也就是说,如果妇女被人强ji,受害妇女不用为这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这已经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明朝妇女地位的极其低下,甚至连自己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利都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

    所以,在明朝,强ji犯罪中的被害妇女可以用自杀、以死相拼来捍卫自己的贞洁,却不能用杀死强ji犯来保护自己。这种权利是属于朝廷官府的,是公权力,不允许私人行使。梁姝杀死李员外父子他们三个,在明朝仍然要负刑事责任。虽然不会比照杀人犯处理,却还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

    梁姝这样做显然已经预知了自己行为的后果,所以,她选择了伪造现场。这一招是很聪明的,在明朝侦破手段很落后的情况下,也是很有效的。

    唐大鹏冷静下来之后,第二个问题就出现了,梁姝是怎么杀死三个个大男人的?首先,她双手反绑,怎么杀人?

    很可能梁姝自己伪装了被人反绑,如果是这样,那反绑的情况肯定会有破绽,可能是做一个比较松的套,把手钻进去,等小丫鬟帮她解绳索的时候,只要稍稍用力往外蹦紧,不仔细是看不出来的。

    唐大鹏知道,叫那小丫鬟核实解绳索的情况肯定是不合适的,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还是自己先查一查。

    唐大鹏拿起那段白绸子仔细观看,上面有一些血痕和血指纹。

    唐大鹏心中一动,如果是梁姝自己反绑自己,一定会在白绸子上留下指纹,也就是说,白绸子上的血指纹应该就是梁姝的。

    这种血指纹很容易提取,直接对比就可以了,对比证明果然是梁姝的!

    既然梁姝伪造了自己被捆,那门闩上的血指纹也应该是她的,因为三人当晚在房间里的时候是闩上门的,而梁姝要编的故事是小少爷和老爷去而复返,所以,门就应该是开着的,因此,梁姝杀完人之后,去把门打开了,这样就把血手印留在了门阕上。

    唐大鹏提取了门闩上的指纹一对比,果然不出所料,是梁姝的。

    看来,梁姝还真是遇变不惊,十分的冷静,很懂得怎么保护自己。

    其次,梁姝才十六岁,这么小的一个弱女子,怎么杀的这三个大男人?

    从三具尸体的尸检情况来看,并没有明显的搏斗形成的抵抗伤,这说明三人都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杀死的!

    这就很奇怪了,梁姝要杀他们三个,一般情况下,应该是趁他们三个禽兽酒醉加上强暴之后的极度疲倦而昏睡之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梁姝才会有机会。

    但这种机会证实不存在,因为三人并没有得逞。而且三人不可能同时睡着,再者就算同时睡着了,梁姝杀其中一人时,那人临死之前的挣扎反应很可能会惊醒其他人。

    这样看来,很可能是这三人被人下了蒙汗药之类的,昏迷不醒,梁姝才有机会下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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