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数学?数学,作为人类思维的表达形式,反映了人们积极进取的意志、缜密周详的推理以及对完美境界的追求。它的基本要素是:逻辑和直观、分析和构作、一般性和个别性。虽然不同的传统可以强调不同的侧面,然而正是这些互相对立的力量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综合起来的努力才构成了数学科学的生命、用途和它的崇高价值
毫无疑问,一切数学的发展在心理上都或多或少地是基于实际的。但是理论一旦在实际的需要中出现,就不可避免地会使它自身获得发展的动力,并超越出直接实用的局限。这种从应用科学到理论科学的发展趋势,不仅常见于古代历史中,而且在工程师和物理学家为近代数学不断作出的许多贡献中更是屡见不鲜。
有记载的数学起源于东方。大约在公元前两千年,巴比伦人就搜集了极其丰富的资料,这些资料今天看来应属于初等代数的范围。至于数学作为现代意义的一门科学,则是迟至公元前五至公元前四世纪才在希腊出现的。东方和希腊之间的接触不断增多(始于波斯帝国时期,至亚历山大远征时期则达到高峰),使希腊人得以熟悉巴比伦人在数学和天方面的成就,数学很快就被加入到风行于希腊城邦的哲学讨论之中。因而希腊的思想家逐渐意识到,在连续、运动、无限大这些概念中,以及在用已知单位去度量任意一个量的问题中,数学都存在着固有的极大困难。面对这个挑战,经过了一番不屈不挠的努力,产生了欧多克斯的几何连续统理论,这个成果是唯一能和两千多年后的现代无理数理论相媲美的。数学中这种公理演绎的趋向起源于欧多克斯时代,又在欧几里得的“原本”中得以成熟。好了,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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