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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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来世再不做女人
    癸已年正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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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正月十五日,整天张府都静悄悄的,送斋饭的告诉我,江南一帮扎花灯的高手,接到清河县商人的邀请春节前就赶到,在十五元宵前,扎好花灯,在繁华的地段上拴花灯,自然有灯谜。商人们都凑钱,买了礼品,将给猜中灯谜的人,所以晚饭后,清河县的人会倾城而出去观灯。

    他欢天喜地走了,我就没有这个福气了。我是小姐的替身,我是为小姐投胎转世而带发修行的,因此我不是我自己,我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感情,我没有笑的、欢乐的资格,我只能每天在这座佛堂里念佛、抄经书、敲木鱼。

    天上扬扬洒洒地飘起了雪花,我知道,这不会减低观灯的人的兴致,他们会在飘洒的雪花中,对新奇的灯做出评价。恩爱的夫妻会手牵手,怕在拥挤的人群中走散;慈祥的母亲会牵着、拉着自己的儿女,让他们从中欣赏美丽的东西;威严的父亲会把儿女扛在肩上,雄纠纠气昂昂地挤进人群观灯……

    我站在雪地里,泪水潸然而下,周围是一片宁静,黑沉沉的夜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是谁?是潘金莲,是张雪雁,还是一个根本不应存在世间的人。我没有思维,仿佛一切都融化在这一片混乱之中。

    风把越下越大的雪花吹来,此时阵阵朔风把我从迷乱中冻醒,我回到了自我,我知道我是谁了!我——潘金莲,“张善人”家的婢女,此时是张家小姐雪雁的替身,带发修行,三年后便可有自己的家,脱离苦海。而今三年的期限已过了一年半,再拼命熬过这一年半的时间,我就可和平常人一样,我也可以和自己的丈夫去看花灯,他也会在人群中拉着我,怕被人群挤散。

    我不可以学小姐,因为像她那样做,人世间再好的东西,她也没有机会再去看了!

    擦干眼泪,鼓励自己,好好睡觉,不要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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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癸已年六月初六

    在佛堂,每天的日子都那么难熬,我才明白什么叫度日如年:在这个地狱似的地方,我又长了一岁,今天满18岁了。

    18岁,小姐就是18岁那年出嫁的,也是在出嫁的那天死的。我母亲也是18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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