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只是短短几个月,薛钟已然同从前那个只知道死啃书本,不屑一切,藐视一切的酸秀才,变成了个有担当的人。
或许他嘴里,时不时还是会冒出些许酸腐的话语,或是闯上一两个小祸,气得人恨不能一脚踹翻他,可那又如何?有些年深日久根深蒂固的东西,不用急着马上将它连根拔起,只要薛钟在改变,这就足够了。
更何况,薛钟的变化,当真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她这当妹妹的,还有什么可不满意的呢?
薛钟挠挠后脑勺,看了看自家亲娘和妹子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咧嘴笑了一下。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晒黑了的缘故,牙齿显得特别白。
“不用、不用费心给我送东西来,那些贵价物,更是用不着特地使钱去买。船帮里也有竹席,晚上河风吹着,睡觉也挺凉快,再说,我每天活儿也挺多的,夜里几乎是一沾枕头就着,一觉到大天亮,这么好的竹席给我用,反而糟蹋了。”
他一边说,一边有点心虚地又瞧了瞧崔氏:“娘,那个……”
“这是哪里的话?”
崔氏脸色有点不自在,嗓子里也有些哽咽,回过头去飞快地抹了抹眼角:“晚上老是吹着风睡容易头疼,你别往那风口去,知道不?这竹席又不是什么咱家用不起的精贵玩意儿,给你送来了,你就踏踏实实地用,叽歪甚么?”
“嗯、嗯。”
薛钟答应一声,朝她脸上张了张,瞧见她眼角的泪痕:“娘你这是干啥,好端端的,怎么还……”
“没事儿。”
崔氏挥了挥手。
什么叫做孩子“肯争气,有出息”呢?用最朴素的话来说,大概就是,做一个有用的人吧。
从前的薛钟,当了太久“没用的人”,如今,她终于好像又看到点希望了。
能在另一条路上踏踏实实地走好走稳当,同样也是希望。
“你的活儿干完了吗?咱下船去,娘跟你说说话。”
崔氏伸手去拉薛钟的手,刚碰到他的手背,便吃了一惊,忙拽过来细看。
那从前握笔的手掌,如今布满了新新旧旧的茧,还有些细小的伤口,多半是搬箱子的时候剐蹭出来的。
“这真是……”
崔氏心里难受得很,回头看了看薛灵镜。
她家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年纪轻轻的,一双手却都折腾得一塌糊涂,冬天里她恐怕又得再多预备一双皮毛手套了。
薛钟有点迟疑,回头瞧一眼吴大金。吴大金正好声好气地与那个青年交涉,感觉到他的目光,便笑呵呵回过头,冲他挥一挥手。
“去吧去吧,家里来了人,理当陪着多说说话儿。况且,就像你说的,这船今日,的确是不能按时起程了。”
青年一听这话,脸色登时就是一变,后头的事,薛灵镜却也没心思再搭理,将崔氏和薛钟一拉,笑着道:“走走走,这船虽停在岸边没动,却到底没那么稳,多站一会儿,我头都开始发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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