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每次看她的眼神很像,就如同她真的是什麼脏东西。
那是第一次,妈妈明明已经看见她了,却没有走过来和她说话或是抱她。
过了很久以后,她才明白,妈妈看着她的那种眼神,叫恨。
*
写到这裡,总算有比较顺畅的感觉了。
李烽暂时搁下滑鼠,来来回回检视过萤幕上的文字,躺向椅背,拿下鼻梁上的眼镜,揉了揉眉心,舒了口如释重负的长气。
他喜欢悲惨的故事,喜欢痛苦不堪的主角与配角,书写苦痛的情节对他而言有种莫名的疗癒魔力,令他感到人生充满与主角对比的乐趣与希望,当然,这是指──假如y台那个咸sj笨蛋不要再继续唱歌的话。
喜欢你,车窗上的雾气,彷彿是你的ai在呼吸。
喜欢你,那微笑的眼睛,连微笑也看作唇印。
看了看腕錶,李烽的神情非常不耐烦,她已经足足唱了五分鐘了。
其实,她唱歌并不难听,嗓音甜腻腻的,和她平常说话时的声调不太一样,非常适合柔软甜美的情歌,当然,这也是指──假如他不想杀了她的话。
我喜欢这样跟着你,随便你带我到哪裡……
带她到哪裡?他只想一脚将她踹进地狱裡而已,对於意外续约一事,他可是还在记恨。
她是怎麼回事?洗个衣f需要洗这麼久?李烽非常无奈地望向他搁在房门口,却迟迟没有拿出去的洗衣篮,裡头堆放着他的待洗衣物。
住在必须与其他房客共用y台与洗衣机的屋子裡就是有这个坏处,为了避免碰上其他房客,他总是要格外聚精会神,倾听y台动静,等到y台全无声响时,才悄悄走入。
幸好,咸sj笨蛋喜欢唱歌,简直像脖子上掛着铃鐺的猫咪,要避开她实在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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