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你,竟杀了我的混沌。”骅霄的剑上滴着混沌鲜红的血,而我的鲜血早已与混沌的鲜血混合,我一手指着冷漠的骅霄,混沌胸口上还在不停涌出大量鲜血,我尝试着手撑爬起来,却失败了三次,四次,一次又一次,我打折了的双腿,始终没站起来的力气。
我低头贴在混沌大脑门上,抚摸着它圆润的眼睛,“混沌,莫怕,有我陪你。”我转而看着骅霄冷漠的只剩呼吸,他走火入魔,心中只有恨,他红色的眼瞳,接近血的颜色,拿剑指向我,“我等了你几千年,你没来赴约,为何要背弃我,为何要背弃誓言。”
“是的,我不爱你了,我背叛了你。要么,你杀了我,要么,我叫你地冥中所有人都给我的混沌陪葬”我仰头望着他厉声道,他一步步向我走来,他黑色的发,渐渐变得血红,他盯了我许久,指着我的剑,久久没刺下去,突然,“娘亲。”轻歌牵着欢颜的手走来,这一声呼唤,他微微一怔,好像唤回来他的一丝神智,但在他回头去看欢颜的那一瞬间,同样看到了轻歌,他满身杀气,我大喊,“轻歌,带着欢颜快走。”
轻歌冲过来,立在骅霄面前,愤怒道,“骅霄,伏琴什么都不知道,那日,她本要来桃花林,是我给她下足一千年昏睡咒,只因我嫉妒,我不想她去冥界赴约,要杀,你杀我好了,一切都是我做的,我早该死,还害得琴儿一双腿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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