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走在大街上,下着雨,但依旧人来人往,因为这是纽约。夸张一点说,这是全世界最繁华的都市。
蒙蒙细雨冲刷着刘天身上的东西,刘天心情很不爽,他要,行侠仗义。
一个穿着警服高鼻梁的肥胖白人走了过来,“请出示一下你的证件。”
“没有。”
“你说什么?”
刘天说的是汉语,至于他为什么知道这人在说什么。开玩笑,刘天可是会好几十个英语单词的人。
…;…;好吧,他只听懂了第一句的“证件”和第二句的“说”这两个单词。
这个美国小片警脸上充满了怀疑,拿出手铐,还没来的及做什么,他就飞了起来,和一个踩着滑板的浪荡少年撞在了一起。
“爽”
刘天自从得到将臣血之后还从未用过全部力气,这次终于用了,他没看两具混合在一起的骨和肉一眼,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走去。
人们尖叫,四散。
…;…;
大都市的好处就在于,走了不过两条街,路上的行人已经换了一批,照样热热闹闹,灯红酒绿。
天阴的吓人,刘天走出一条小巷,像是突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街上的人看着似乎与刚才那些西装革履油光满面的人差不多,但总是有一种衰败气息,就像铁锈,废弃的轮胎那种味道。
前面不远的一家店前,有一个东方人模样的姑娘在低头忙碌着。
刘天感到一丝亲切,这也是他乡遇故知吧,
那第一个被吸血的人就她吧。
对,刘天是来吸血的,他并没有什么血瘾,但根据系统所说,僵尸是可以通过吸血来提高实力的,只是无法凭借吸血达到咬他的人那个实力。
这姑娘个子只比刘天稍矮,五官精致,联合起来有一种惊心动魄地美感,她在低头擦拭着一个面具。
“中国人?”刘天问。
“嗯。”
姑娘依然擦着,很是用心。
“这什么玩意儿?”
“我做的面具。”她终于擦完了,抬起头,露出刘天早就看到的脸,“都是老乡,送你了。”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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