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此枪通体金银交间,一丈有余,枪尖雪银之色时不时泛起白色光芒。一看就是一把好枪!
赵风风看到刘翰拿着这把枪。心里着实羡慕了起来,脸上可惜之色微浓,走上前去摸着刘翰的枪说着:“你可知这把枪叫什么吗?我听我父亲说过,这把枪叫暴雨梨花枪乃是一千年前一位大修所持的利器,此人曾用此枪在雨夜连捅五位同阶修士,甚至以此枪深入万军之直取敌将首级,让当时的赵国修真界大获连胜,而且此生一生用枪,最后在大限将至之时以枪入道,后非凡入圣,从此远走他乡,留下此枪谨于后人可以说,得此枪者得造化啊我当初九一直想收服此枪,可是此枪异常沉重,我无力提及,如今看你这把轻松拿起,我便知道此枪确实有灵,可惜我不是有缘之人啊……”
听完赵风风的话后,刘瀚激动不已:“我就是用枪的,上山前,我十八班武艺唯独就喜欢枪!嘿嘿!谢谢风师兄给予缘!谢谢!”
刘瀚激动的握着赵风风的,难得一见的不矜持啊。
“咦?吴星怎么还没出来?你们看到他了吗?”赵风风发现吴星第一个进去的,可到现在还没出来的,实在有些担心。
“没时间了没时间了,你们随我去找一下吧!”
“来了,风大爷,你看那里。”
赵风风刚要去寻找吴星,就听到吴竟那边传来消息,转头看着吴竟指的方向看去,吴星竟然穿着一套新衣服出来。
“这是”
吴竟跟刘翰心里都疑惑住了,怎么不挑个兵器呢!选了件衣服干嘛?
“你穿的是什么啊?怎么不挑个兵器啊?”
连赵风风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看起来还有点像女孩子的裙子。
“你们不懂了吧?这是琉璃晶衣!我刚认识的时候传给我的信息。”
“这是护甲之类的保护的衣服吧?”
“傻胖子,这可不是那么简单。这晶衣可以避雨。下雨天的时候不怕淋雨,而且还可以变化形状,你想要变成什么类型的都行。省的我老是穿同一套衣服,还可以变大变小,我以后长高了也可以穿”
“够了,可以了,厉害了我的哥!我不想听了。”吴竟忍不住了。合着大家进去挑选的都是兵器,你进去挑选件衣服出来,还为了好看?
其实吴星还有话没有说完。这件晶衣虽然没有器灵,但绝不是凡物,当时看到这衣服的时候,吴星没怎么在意,挥要把它推开,可却发现推过去的时候,感觉有点跟普通衣服不同的重,于是他拿起来要在自己身上,这一套衣服就隐身了贴在自己的皮肤上,然后吴星像刘翰教的那样,咬破指,滴了滴血在衣服上衣服瞬间认主了,时候就有一股信息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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