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时,小刘正好站在我身边翻上面那一排架子的资料。应该那时是不小心掉在我头发里的。”
“还是不承认,看来要逼我祭出大招了。好吧,现在说说我最重要的发现。师兄,除了香水和水钻外,我还注意到你的门牙上粘着一丝口红。这种低调的豆沙红是刘姐常用的颜色,而且今天她也是涂的这个颜色。一个男人的牙齿上如果粘着另一个女人的口红,我想光凭在一起查资料是肯定做不到的,必须要kiss才行。当然,如果你们像偶像剧的男女主角那样,是一个不小心嘴对嘴地摔在了一起,那就当我什么都没有说吧。”
雷霆的这番话让师兄无法再否认了。他一边条件反射地抬手去擦自己的门牙,一边服气地笑了:“哟嗬,你小子行啊!观察能力还挺强。”
马啸在一旁呵呵笑道:“小纪,你这家伙什么时候跟小刘搞上对象了?居然还神神秘秘地玩地下情,藏着掖着不让我们知道。”
“马叔,不是我们要搞地下情,而是刚刚才好上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对外公开呢。没想到就被你徒儿看出来了。好吧,雷师弟,我服了。你看来是一块干刑警的好材料,以后跟着马叔好好学吧。”
就在这时候,马啸的手机铃声大振,一接听是出命案现场的电话通知。挂断电话后,他一边加快速度往自己嘴里扒饭,一边却对徒弟说:“小雷,你就别吃了,吃下去待会儿也要吐掉。”
雷霆不解其意:“为什么?”
“出了人命案,我们马上要去现场勘查。你应该还没有见过尸体吧?一会儿见到了,保证你吐得七荤八素。”
雷霆刚刚才露了一手,现在自信值正高着呢,傲骄地一挺胸膛说:“前辈,我有心理准备,不会吐的。”
看着眼前的年轻后辈,马啸慢条斯理地说:“我赌20块,你一定会吐的。”
公安局的各部门人员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法医与刑事鉴证科的技术人员先进屋进行尸体现场勘查与犯罪现场勘查。马啸和雷霆则在门外一起询问为死者工作的保姆周兰香,就是她打电话报的警。
周兰香这天像往常一样,在清晨八点钟带着买好的菜来罗家上班。她不是住家保姆,只是白天过来帮忙搞卫生和做饭,晚饭后收拾了碗筷就回自己家。
进了大门,看见楼上卧室的门没有开,周兰香知道女主人肖倩一定还在睡觉。她一向有爱睡懒觉的习惯,还特别交代过在自己睡觉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所以周兰香也就没上楼,一直在楼下忙活,先搞卫生,再做午饭。
午饭都做好了,仍不见肖倩起床。往常她睡懒觉不会睡这么久,还有宠物狗公主也一直不见露面,周兰香便十分疑惑地上楼敲门。
“罗太,午饭好了,你还不起床吃饭吗?”
敲门没有应,问话也没人理,周兰香更奇怪了。因为肖倩曾经说过,她睡觉不能吵,一吵就会醒,所以怎么都没道理无人应答的。难怪是病了吗?
这个想法让周兰香下意识地推开房门查看究竟,结果门一开,她直接吓得尿了裤子。因为肖倩一动不动地仰面躺在床上,双目圆瞪,面色死灰,分明已经是个死人了。
马啸询问周兰香时,她还没从极度受惊中完全回过神来,话也因此说得颠三倒四,好不容易才把事情交代清楚。通常警方会怀疑第一个发现命案现场的人可能就是凶嫌。但经验丰富的马啸一看就知道周兰香犯案的可能性基本为零,胆小的人是杀不了人的。而她后来也的确提供了案发时间段的确切不在场证明。
两位刑警问完了周兰香,又敲开了顶层的另一户人家调查取证。那家女主人表示昨晚自己没有听到什么异样动静。这种高级住宅区的房屋墙壁隔音效果很好,她只是偶尔听见隐约的几阵狗吠。
法医与鉴证科的勘查取证工作完成后,两位刑警从同仁嘴里得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公寓大门的门锁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死者是被人用枕头闷死的,死亡时间大概是昨晚十一时到凌晨一时之间;
死者临死前有过性行为,阴-道里提取到了精-液;
死者屋内收集到了几组可以用来对比的清晰指纹;
死者床上找到了几根不属于女死者的短发,一种是黑发,一种是染过的棕发;
最后,死者身边守着一只宠物狗;
雷霆听得一怔:“什么?屋里还有一只狗?”
鉴证科的老刘回答:“是的,显然它一直呆在案发现场,也目睹了案发经过。可惜,这位唯一的目击者不会说话,不能告诉我们它看见了什么。”
雷霆忍不住感慨了一声:“是啊,太可惜了!如果狗狗会说话就好了。”
马啸好笑地瞪了他一眼:“别说这些没用的废话。来,跟我上楼去勘查凶案现场。”
雷霆和马啸一起走进凶案现场的卧室时,尽管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床上那具形容可怖的尸体还是让他产生了一阵强烈的恶心与反胃。
这桩杀人案是雷霆在警察职业生涯中接触到的第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也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尸体。虽然努力地忍了又忍,但他最终还是没忍住吐了,吐在马啸眼疾手快塞给他的一个塑料袋里。
“年轻人,记住你欠我20块。”
雷霆顾不上回答,只管埋头狂吐不已,之前吃下去的东西基本上全部“大清仓”。因为他吐得太厉害,鉴证科的一位同事还忍不住打趣他。
“哟嗬,小雷同志,吐成这样该不是有了吧?几个月了?”
另一位同事笑眯眯地也来补刀:“怎么小雷同志的性别是女吗?我还一直以为是男呢。看来要去挂眼科了。”
把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光后,雷霆才总算消停下来了。作为一个警察见到尸体居然吐成这副怂样,他觉得自己实在太al了!之前在单位食堂露的脸,一下子就全部丢光了。
好在马啸并没有批评他,这位资深老前辈一边平静如水地戴上手套检查现场,一边慢吞吞地说:“一开始看到尸体不适应是难免的,以后习惯了就好了。这里我负责,你去小区保安部调监控,看看昨晚案发时间内有什么可疑人员出入过这栋楼。”
“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呢?”
“因为他的结婚戒指。”
雷霆解释了一下自己对罗北川戴在手上的婚戒的观察后,马啸认同地点着头说:“这个男人如果真是在撒谎,那么他撒谎的原因就很值得深究了。”
就目前的线索分析来说,罗北川是肖倩被杀一案的最大嫌疑犯。马啸为此派出几名便衣警察对他轮流进行二十四小时的秘密监视。暗中盯梢他的一举一动,看能否发现他在暗中与某个左撇子见面。
这天晚上,雷霆依然没有回家,继续选择住警员宿舍。一般有案件在查的单身刑警都会选择住宿舍,这样办起案子来更方便。有什么事可以随时出任务,没什么事就抓紧时间睡觉休息。
雷霆走进宿舍时,警犬闪电像往常一样卧在小李床前的一块毛毯上。他下意识地多看了它两眼,眼神中流露出一份自己都没有察觉的警惕。
“雷霆,回来了。”
和雷霆打招呼的是另一位同宿舍的警察同事小丁,他刚洗完澡从浴室出来,也光溜溜的只围块毛巾没穿衣服。男生宿舍里这种现象在炎热夏季经常出现。天气那么热,反正大家又都是男人,少穿甚至偶尔不穿也没关系了。
以前雷霆也觉得这样没关系,可是现在他可不这么认为了。一见小丁没穿衣服,他的第一反应就是立刻叫他穿。
“你赶紧把衣服穿起来。”
“干吗?难道你带女朋友来了吗?”
小丁一心三用,一边问,一边动作麻利地往身上套衣服,一边探头往门外看。雷霆哭笑不得地摇头否认:“没有,我的女朋友还在天上飞呢,什么时候会落在我身边还不知道。”
“那你干吗催着叫我穿衣服啊?我还以为有女生要来呢。”
雷霆无从解释,倒是小李笑呵呵地开了口:“因为我家闪电在这里。”
“啥,因为闪电在这里咱就不能光着了?”
小肖觉得这太没道理了,大呼小叫着说:“有没搞错?这是哪门子的规矩呀!闪电只是一条狗,又不是女人。而且它还是一条公狗,要是母狗我都认了。请问这有什么可顾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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