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事儿(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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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①卷:1-2(2/2)
    此起彼伏的邀请,顿时从一扇扇半掩的门后响起来。

    男人低咳几声,一双细长的鼠眼,果然开始顺着那些声音,依次望过去。

    高矮胖瘦,各不相同,同样的,唯有一张张有些衰老的脸,拍打着过于廉价和厚重的粉底,和一双双疲倦无神的眼,传递着露骨的风情。

    他就这么推着车,一路走过去。

    一直快走到头了,还没见到可心的,兜里的钱不多,只能找个这么样的野来消消火,看来,又是白来一趟了。

    男人抹了抹油腻的头发,吸了几口气,肺腔里顿时都是廉价的脂粉味道,叫人喘不过气来。

    正打算走了,一扇小门忽然开了,一个披散着头发的女人走出来,手上端着个那种八十年代的红色瓷盆儿,里面还印着“囍”字那种的。

    “哗啦”!

    女人低垂着头,一扬手里的盆,半盆水就泼了过来。

    男人一直看着,竟然忘了躲开,裤脚和皮鞋上沾了水。

    “啊!对不起大哥,我没看见……我这就回屋拿干毛巾给您擦擦……”

    女人顿时慌了,一溜烟端着盆回屋了,没一会儿,手里抓着两条一看就很旧,却洗得发白的毛巾快步跑出来。

    她刚要手忙脚乱地给那男人擦拭,就看那男人掏出车锁,慢悠悠地锁着车。

    “八十块,干不干?”

    女人手上动作一下停了,长发盖住的半边脸也露出来,有点苍白,却很美,大概还不到三十岁。

    八十,对于这种最低级的暗/娼来说,在当时已经价格不低。

    她点点头,看了他一眼,率先进屋。

    屋子很小,也不亮堂,一台小电风扇转啊转啊,发出不大不小的噪音,却丝毫不减屋子里的闷热。

    男人进了屋,迫不及待地开始脱衣服,身上都是汗,闻起来粘腻发酸。

    女人一直是没有什么声音的,身上是少有的干干净净,一点儿汗都没有,摸着又滑溜,又细腻,被男人两只手按在身下,狠狠地发泄着。

    八十块,超出他的预算了,不过这个看着就和别的不一样,多花了点儿钱,果然值了!

    二十多分钟以后,男人神清气爽地泄出来了,临走,还在女人挺翘的乳/房上摸了一把,笑道:“拉我个主顾,下回还找你!今儿高兴,一百都给你!”

    说完,男人把一张皱巴巴的钞票,塞到女人在路边小摊买的,五块钱两个的劣质胸/罩里。

    第1卷: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二那个恶毒的夏天,令人惊慌失措(2)

    乔初夏背着书包,看见自己家门口有辆男人骑的二八自行车,也不进屋,就耷拉着脑袋在门边上蹲着。

    女孩子都早熟,加上胡同儿里的女人们又不避嫌,平日里除了接客就是聊男人,小小的乔初夏被迫早早地就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

    隐隐约约,有木头床板的咯吱声从紧闭的房门里传来,乔初夏抿了抿红润的唇,本就沉静不似孩童的眼神更黯淡了几分,摘下书包,掏出作业本,在门边捡了一块红砖垫着开始写今天的作业。

    男人一开门,忽然看见自己脚边蹲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听见声响,她刚好仰起头,乌溜溜的眼睛清澈如水,精致的五官和刚才那女人有七分相似。

    黏在女孩儿脸上的目光立即夹杂了几分色/欲,男人几乎忍不住想要伸手在那粉嘟嘟细嫩嫩的小脸蛋儿上拧一把再走。

    女人已经穿好衣服,慌张地冲出来,手指抓着门框,眼神紧张地看向男人。

    “小姑娘长得真好,真像你,再过几年你就能享清福喽!”

    男人看出来这是女人的孩子,一指在门边的小姑娘,冲着女人暧昧地一笑,意有所指。

    男人骑上车,摇摇摆摆地骑出去好远了,乔初夏这才依旧低垂着脑袋,抓起书包和作业本,绕过愣怔的女人,往屋里走。

    “我听人家说,暑假里学校学生都去营地里野营,你怎么没说?”

    女人跟在后面,口中絮絮,跟刚才出卖自己时的安静,截然不同。

    “我不想去。”

    乔初夏把书包放在桌上,系上围裙,走到小厨房里淘米,择菜,动作熟练。

    她的母亲不会做任何家务,所以她从五岁起就开始做饭,第一次烧火,差点儿没把房子烧了。可是没办法,她的母亲乔瑰菡除了会用这副美好依旧的皮囊赚钱,几乎一无是处。

    女人歪斜斜地靠在小厨房门边,咬着嘴儿,手摸到胸罩里,摸出那有些汗湿的一张纸币,在乔初夏身后绕了好几圈,也不知道怎么给她。

    这钱脏,女儿嫌,她知道。

    厨房地方本来就又小又热果然,乔初夏果然急了,柔嫩的小手在淘米水里翻搅了几下,不悦道:“你到底要说什么?”

    女人斯斯艾艾地把钱塞到她手里,嗫嚅道:“你去,别人都去,你也去……”

    乔初夏没接,看了那脏兮兮的钱一眼,继续淘米,五根细嫩的手指狠狠地在小电饭锅里搅弄。

    “你别去卖了,我不想读了,没意思。”

    她闷声冒出一句,声音沙哑,锅里的水面炸出两朵水花,她赶紧抬手,用手背抹抹眼睛,转身去倒掉淘米水。

    女人递钱的手一下子顿在半空中,半晌,脸色憋得通红,咳了一声,赶紧用手捂住嘴,背过身去,没再说话。

    三天后是周末,每周末都是女人生意最忙碌的时候,乔初夏一般都是背着书包,到附近的少儿图书馆写作业。

    带上几个包子和一瓶水,写完作业还能看书,最重要的是,不用在家。

    这是乔初夏童年里少有的欢乐时光,她想如果自己有钱了,一定要有一间自己的书房,摆满喜欢的书,还要有窗帘和花。那时候,她自然还不懂“书非借不能读也”的道理。

    “我带你去个地方。”

    吃完早饭,女人一反常态,叫住要出门的乔初夏,平静地开口。

    她今天似乎特意打扮过,头发整齐地盘起来,露出过于白皙的脸来,身上的衣服也是簇新的。

    乔初夏回头,发现自己好像没见过这样的母亲,印象里,她都是穿着暴/露而廉价的衣服,整日睡眠不足的疲惫样子。

    她沉默地跟着乔瑰菡,坐上出租车,眼看着离家越来越远,车子驶向城市的另一端。

    这是个两极分化的世界,这是个贫富分明的城市。

    直到站在一栋别墅的面前,乔初夏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女人熟练地按下了大门口的对讲机,低低地说了几句,没一会儿,大门开了。

    她一把拉起傻愣愣的乔初夏,疾步往里走,母女俩双手交握,她握得乔初夏有点儿疼。

    “嗷呜!”

    忽然,一道白影从别墅后的园子里冒出来,速度极快,向两个人的方向奔来。

    女人下意识地想要挡在乔初夏前面,谁知这跑过来的畜生极聪明,看出来她的心思似的,身子一侧,拐了一下,像是罚点球时的假动作一样,晃过了女人,直奔乔初夏!

    “啊!”

    看不出这是狗还是熊,体格壮实,个头极大,乔初夏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尖叫出声!

    如此健壮,如此剽悍的犬,是雪獒!

    这大狗猛地将乔初夏扑倒在地,锋利的爪子按着她的肩膀,两只眼珠儿亮得诡异,一道涎水滴出来,滴在乔初夏脸上。

    乔瑰菡吓坏了,想上前,又怕惊扰了这畜生乱咬人,在原地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手脚发麻。

    “程哥,你说,这是哪来的小野/种啊?”

    清脆傲慢的声音响起来,两个人慢慢走出来,一高一矮,大的是十二三岁的样子,小的也有十岁左右。

    其中稍小的那个男孩儿故意大声问出来,说完,抓起胸前的金口哨,吹了一声。

    只见那凶悍的雪獒“嗷”一声,立即从乔初夏身上下来,摇头晃脑地奔回去,趴在小男孩儿脚边,一副俯首帖耳的样子。

    “呵,你可别胡说,搞不好人家以后可是你们乐家女主人的孩子,咱们得罪不起。”

    年纪稍大的那个,脸色一直很y沉,双手抱在胸前,冷冷地看着。

    乔瑰菡松了一口气,腿发软,强忍着急急跑过去,一把抱住吓呆了的乔初夏,眼泪成串滚落下来。

    獒犬的爪子极为锋利,就刚才那么一会儿,乔初夏露在外面的手臂就有好几处擦伤,刚好又是夏天,衣服很薄,她雪白的肌肤上若干道红彤彤的刮痕,看上去触目惊心。

    “初夏,别怕,坚强点,不管妈妈在不在,都要好好活着。”

    当时的乔初夏,很久之后才明白这句话有多么沉重,然而当时,她只是撑起虚软的身体,蹒跚着跟着母亲走进这栋陌生的别墅。

    两道不屑和厌恶的目光,一直纠缠在这对母女身后。

    一个是这栋别墅主人乐辉的独生子乐文昱,一个则是前来做客的程斐,两人都是张狂跋扈的性子,年岁又相仿,很快臭味相投,狼狈为奸,整日里形影不离。

    乐辉早些年是城里有名的“流氓”,要说起流氓,别的地方不说,就先说说说这四九城里的,解放之后的“流氓”——

    流氓是分片儿的,也就是分区域,复兴门以西,那是高干子弟,中直和大院,特指机关单位和部队;西城的就都是些剪了辫子的遗老遗少,过去遛鸟斗蛐蛐儿,如今是人民政府了,不偷摸狗没乐子;剩下的就是南城一带,臭水沟填平了,分房改造妓/女也从良了,可就是耐不住心里毛糙,过不起这安生日子。

    乐辉就是最底层的小混混,当年提起他的名儿,没人不跟着再骂上一句“他大爷的”。

    老北京以前有句话,叫流氓有流氓的规矩。虽然底层,但乐辉却在九十年代跟对了大哥,从此不仅扶摇直上,而且擦干净了屁股,把案底都洗白了。

    “你女儿。”

    乔瑰菡淡淡开口,把身后的乔初夏扯过来,猛地推到面前的男人眼前。

    “我、我的种?!”

    乐辉如今早已不是当年穿着喇叭裤烫着爆炸头戴着蛤蟆镜的流氓,黑色的真丝对襟褂子,老北京布鞋,看着普通,从头到脚都是纯手工制作,要的就是这种老爷范儿。

    乔瑰菡冷笑,抿着嘴道:“你操/我时哪次不是全射在里面?!”

    尽管当了多年混混,乍一听见她如此直白,乐辉还是微怔了一下,仔细打量了几眼乔初夏,似乎还有些不确定。

    “小乔,我知道这些年你恨我,你说说看,我乐辉哪里对不起你,你要把我当猴儿耍?结婚当天一声不吭跟人跑了,我他妈就是个活王八啊!”

    他忽然爆发出来,上前几步,狠狠抓着乔瑰菡,用力甩了她一个耳光。

    他下手极重,乔瑰菡硬生生受了这一巴掌,压根没有躲闪,头歪过去,一丝殷红慢慢从紧合的嘴角溢出来。

    “乐辉,我快死了,初夏你一定要管她……”

    她蹙了下眉,眼圈儿红透,转过脸来,情急之下一把抓住他的手,冰凉的手一阵哆嗦。

    他大惊,方才是自己一时没忍住,这一看她脸颊被打得几乎肿起来,心顿时揪起来,反握住她的手,乐辉慌张道:“你说什么?谁要死了?”

    乔初夏猛地冲上来,她个子还矮,只到乐辉的腰际,拼命推他,嘴里尖声道:“你放开我妈妈!你这个坏蛋!”

    乐辉顾不得她,死死瞪着乔瑰菡,终于在她的眼底看到了深刻的厌世和自弃。

    “小乔……你放心,你们娘俩儿,我乐辉都要好好管!”

    乔初夏跌坐在地毯上一阵阵发怔,她从小就显示出与同龄女孩儿的不同,她穷,她瘦,她不爱说话,不爱热闹,也不爱哭,因为没人听她讲话,没有热闹属于她,眼泪对于她的人生更没有一丝帮助。

    现在,她做妓/女的妈妈就要死了,她从心底感到一种痛苦来,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种情感叫做悲凉,没有亲人的孤独。

    可是,她又有着一种罪恶的解脱感,她想,她终于可以不被班里的同学嘲笑了,尽管她成绩好长相好,但依旧因为母亲的缘故没有任何朋友;也可以不必每天做早中晚三顿饭,天不亮就要起来生火,呛得直流泪;还可以不必洗两个人的衣服,在冬天被冰凉的井水冻得手指如胡萝卜。

    “喂,小野/种!”

    忽然,有一只穿着小皮鞋的脚踹了踹她,乔初夏这才猛地抬起头,看清来人,条件反射地一哆嗦。

    是刚才养大狗的那个男孩儿,此刻正一脸厌恶地斜睨着她,然而眼睛里又有一种这个年龄的男孩特有的对女孩子的好奇和兴趣。

    “我爸说了,以后你归我管,你要是敢不听我的,我就叫白虎咬死你!”

    乔初夏惊惧地看着他,半晌才反应过来,“白虎”应该就是那只巨大的犬,她低头,就见自己的上衣前襟上还沾着那狗的涎水,顿时弯腰一阵干呕起来。

    整个身体全都浸泡在水里,是什么感觉?

    无尽的冰冷的液体,凉意侵入四肢百骸,少女娇嫩的身体泛起青色,小腹在隐隐作痛,抽/搐几下后,似乎有灼热的急流涌出来,疼痛难忍。

    耳朵似乎也被堵住了,只有自己不断放大的心跳声,噗通,噗通,一声声急如擂鼓。

    可是为何,嘲笑声和刺耳的挖苦话,却能听得那般真切?!

    “嘿,怎么样,泡得舒不舒服?”

    “程哥,咱们把她扒光了吧,我上回看见她换衣服,奶/子可白呢,真想咬一口!”

    “程哥,我底下也胀得难受,妹妹怎么了,老子就要上她!”

    “程哥,你先我后,大哥吃肉,小弟也得喝喝汤吧?”

    一个激灵打透全身,骨子里渗出来的恐惧如蟒蛇一般,越缠越紧。

    “啊!别过来……”

    惊叫一声,乔初夏握住徐霈喆的手用力收紧,将男人手臂掐出几道红痕,自己青葱似的手指也骨节泛白起来。

    催眠正进行在紧要关头,原本平淡无波的气氛一下子被从中撕裂,乔初夏立刻挺起身来,脸上犹自带着恐慌和厌恶。

    “滚!”

    似乎还未完全从梦魇中清醒过来,乔初夏下意识地拍开面前男人的手,大声喝道,人也跟着瞪圆了眼睛。

    “乔初夏!你清醒一下!”

    徐霈喆顾不得疼,赶紧再次抓住她的两边肩膀,猛烈地摇着,试图唤回她的神智。

    许久,乔初夏终于平静下来,一张脸已经没有血色,整个人摇摇欲坠。

    她沉默地坐了片刻,慢慢下床,穿好鞋子,整理好自己,拿好包,抬起手顺了顺头发。

    “徐医生,谢谢你,今天先到这儿吧,我先回去了。”

    她客气而疏远,又恢复了第一次来这里咨询的戒备神色,走向门口。

    徐霈喆快步上前,取过车钥匙,忙道:“我送你……”

    “不必了,”乔初夏坚决摇头,想了想,语气又缓和了一些,眼睛垂下。

    “谁也救不了我,包括我自己。”

    第1卷: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三有人像痰,无关痛痒;有人像癌,殃及性命(1)

    “梁逸,你说话,咱们这是去哪?”

    黑色的车子行驶在东直门外大街,某个街口一拐,停在北三里屯路一个小门脸前。

    乔初夏终于沉不住气,也不下车,扭过脸来问梁逸。

    这孩子正在玩着新手机,似乎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像个十八岁的少年,对数码产品有着执着的热爱。

    就看他头也不抬,手指飞快,悠声道:“带你去个好玩的地儿,咱先去弄身行头。”

    闪烁的屏幕上赫然是最近流行的手游,他玩得双眼放光,不亦乐乎。

    说完,梁逸率先开了门走出去,颇不耐烦地等着乔初夏。

    店面不大,里面却是别有洞天,梁逸似和老板关系极好,说笑着谈起最近时兴的花哨玩意儿,言谈间语气倒是轻松。

    衣橱里挂着各式各样的中式礼服,有几件样式出挑,细一看,竟是几位炙手可热的女星在各大颁奖礼上穿过的。

    乔初夏立即明白过来梁逸的意思,倒也认认真真地选挑起来,手指滑过一件紫蓝色的旗袍,不动了。

    “你倒是有意思,还是正儿八经选一件吧。”

    梁逸点起一颗烟,大笑着吐出个烟圈儿来,看着她的那副风流相儿真是讨打,还是个孩子呢,竟浪荡成这样子。

    如今看起来虽稚嫩,但不难预测,十年后,梁逸也是个会叫女人失神失身的坏男人。

    想当年,旧上海的特务头子就是这么温情脉脉地对着那个要刺杀他的女学生吧,所以在那一瞬间,她才会犹豫,低低吐出一句“快走”!

    魔都是魔都,帝都是帝都,乔初夏不是王佳芝,她是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失业的待业女青年。

    “我就要这件。”难得少见的固执,可她真心喜欢。

    那旗袍贴在肉皮上,凉凉的,不知是真丝还是什么,没商标,没价签,原来所谓的奢侈,是这般的模样。

    配上同色的手包,脚下是一双厚底的软缎子绣鞋,一出更衣室,乔初夏活脱脱成了个穿越而来的美人儿。

    一头精心呵护的长发松松挽起,面上是近年来总不落伍的复古妆容,全身并无多余装饰,只在双耳上戴了一副玉耳坠,色调温润。

    就在她出来的同时,梁逸也刚好换完衣服,从隔壁出来,两个人看看打了个照面,心里都是一赞。

    他长得好,这是她早就知道的,店里诸多衣裳,色彩斑斓,可被他一衬,就都失了颜色。

    如此背景下,却单单独独显出他的好颜色,风流面。

    梁逸挽住嫩嫩,到底小孩儿心性,走出门前,冲着店主扬扬手,也不见外,照着乔初夏的脸颊就是“啵”一口,笑得狂妄。

    乔初夏微赧,胭脂似乎彻底晕染开来,芙蓉面胜似三月桃花。

    “以后想要两身好衣服就来这儿,老板娘是我干姐姐,也是那谁的人。”

    他朝她咬耳朵,吐出个人名,听得乔初夏一愣,“那谁”竟然在外也有女人,倒真令人讶异。

    窗外不断闪过朱红墙琉璃瓦,长安街车流如织,两个人乘坐的车缓缓驶向中南海方向,通过严密的重重岗哨,驶向一条僻静的小路。

    一支烟含在梁逸的嘴角,轻佻,也好看。

    “这是……”

    乔初夏傻了,不敢往下说。

    不是看不出来这是往哪里去,金黄赤红,雕栏玉砌,五彩琉璃,庭院开阔。

    车子越往里开,人越少,几乎是刻意避开的游人路线,一条小径倒是迂回。

    内廷西路,大名鼎鼎的乾西五所,红极一时的《还珠格格》里小燕子住的漱芳斋便是五所的头所改造而成。

    南北走向的一处狭长宫殿前,已经停满了各色豪华车,不时有黑西装白手套的侍者穿梭其中。

    乔初夏心里怦怦,她是没见过世面,但此刻梁逸也不比她好到哪里去,手心都是汗。

    递了邀请函,那接待侍者再三确认了身份,才恭敬地示意两人进门,跨入第一进院落,甬道宽阔相连,形成廊院。

    乔初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猛一抬头,果然对上那宫殿高处悬挂的匾额。

    建福宫。

    西北方向是一个很有说道的方位,卦位乾,代表天,属金。

    乔初夏是很相信风水的,甚至近似迷信了。命数很“顺”的人,大抵都是不信的,遭遇过波折的人,却往往都是很信的。

    西北位喜高大怕低陷,建福宫,正是处于故宫西北,一明两暗的格局,自溥仪时代焚毁到上世纪末开始修复,建福宫其间度过了漫长的八十年。

    怪不得有坊间传闻,这里是名流巨贾的宴会之地,原以为都是些臆想胡说,今天亲眼所见,才知道传言所形容的纸醉金迷连事实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望着周围一张张陌生里带着些熟悉的脸,乔初夏在脑海里翻腾几下,才认出那些皆是各界名人,平素只在电视杂志上见过的。

    “这、这是私人宴会吗?”

    咬着牙,她低低地问,这才发现梁逸跟自己一般紧张,略有些好笑。

    原来,人家说女孩子一定要有见识,见识多才能心胸宽广,会让自己更有信心,这话确实不假。

    可她毕竟出身卑微,自然露怯。

    “算是吧,待会儿你就跟着我。”

    梁逸握紧了乔初夏的手,其他人的目光,他骄傲也烦躁——

    骄傲的是,他的女伴很美,出尘,尤其是外国人,最受不了的诱惑就是乔初夏今天的这种装束,恨不得过来就喊一句“honey”,生生要亲一口才好。

    不爽的是,男人的某种眼神真的有扒掉女人衣服的功力,来宾虽个个衣冠楚楚,但本质上和流氓没什么区别,一样会对着美女流口水。

    古色古香的棱花扇门,隔开前后院落,黑漆描金,真正是贵族的奢华,内里是双层的灯笼纱,无论是宫殿的棚顶还是墙板,都绘有五彩图案。

    主办方应该是大爱盛唐的浮华之风,在这明清的后宫中,居然搭建了一方不大的舞台,红毯铺就,台上竟是全套的编钟及编磬。

    宴会间歇,便有身着古代乐官和乐伎服饰的人袅袅娜娜上得台来,叮叮咚咚奏一曲《茉莉花》。无他,只因为这是老外们最喜爱的一首民歌,在国外也是家喻户晓。

    极尽奢华,极尽贵气,虽然从里到外都透着一种不伦不类,但靠金钱叠加出来的富贵还是会令人产生一种虚浮的飘飘然,满足了这些成功人士不断膨胀的虚荣心。

    这里俨然成了一间古代的私人会所,高档且彰显身份。

    与这里一比,大名鼎鼎的长安俱乐部就显得如同一个稚龄孩童,这里才真正地将封建贵族的最精粹最浮夸的那部分做以全部的呈现。

    工艺考究的座椅,精致的杯盘碟碗,乔初夏随着梁逸入席,其实她心中也好奇,依照他的身份,是来不了的,即使是梁逸的爸爸梁锴豪,怕也差了好几级。

    “我爸的老部下是这里的开发商,给了一张邀请卡,他不敢来,怕被纪委盯上,我就偷偷抢来了。”

    似乎看出她的疑惑,梁逸也不隐瞒,把玩着手里象牙筷子,悄声道出实情。

    乔初夏点头,怪不得,这里的装潢不一般,就连服务生的素质也比着星级酒店强许多,一定是有商业公司在背后运作。瞧这劲头儿,说不定就是炒作天价四合院那家公司,对外说是一房难求大肆宣传,其实早早就给相关领导一人一套内销了。

    “我对你好吧?知道你在家闷得慌,特意带你出来玩的。”

    梁逸用汤勺取了一只小小的蛋,递到乔初夏的碗碟中,据说这产蛋的乌,平素只吃人参鹿茸等名贵补药,卖在这种烧钱的地方,这一勺蛋黄不知道要几张粉红钞票。

    乔初夏不想动筷,头隐隐地在疼,自打她福至心灵地先去看这宫里的匾额,就似乎浑身不舒服起来。尤其是往殿里走,看清那宝座后高悬的“不为物先”的横匾,总觉得在哪见过似的,然而这里哪里是她这样的底层人民来过的地方,想想便有些自嘲。

    可又不想拂了梁逸的好意,乔初夏擦了擦嘴上的口红,颇有些懒洋洋地举起了筷子,犹豫着在哪下手。

    正要张嘴,忽然人群中有些异样,原本嘈杂的声响都消失了,音乐也戛然而止。

    “怎么了?”

    乔初夏的手顿在半空中,察觉到周遭的异样,一脸紧张地无声问着身侧的梁逸。

    “各位。”

    一个男人一只手插着兜,另一只手勾着个东西,有人给他举着一只话筒,他的声音通过麦克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

    “这个是哪位女士的?”

    说完,他举起手里的东西,一片蓝紫色顿时闯入众人视线。

    “啊呀!”

    乔初夏握着筷子,下意识叫了出来,那不正是自己的小手包,再低头,果然已经不在自己手里了!

    察觉到所有人的眼睛都往自己身上射来,她慌了,求助地望向梁逸,却发现他的神色也同样紧张,握着她的手微微冒出冷汗。

    “哗啦啦!”

    那说话的男人一把扯开了手包,里面的东西全都跌落出来,除了有小镜子、粉盒、唇膏之外的东西,居然,还有一把小巧的手枪,也跟着落下来,砸在地上!

    “这位小姐,你带枪来做什么?”

    男人含着笑,俯身捡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乌黑发亮的枪身,忽然将子弹上膛,枪口嚯地指向乔初夏!

    周围极静,音乐早就不知何时停了,周遭的人也早已噤声,好似从喧闹到沉寂之间连过渡都不曾有。

    生平不是第一次这么被人用枪对着,可到底是在一众衣冠楚楚的宾客注目之下,乔初夏顿时慌了,几欲讷讷不成言。

    她不知道一直没离身的手包怎么就不见了,枪也绝对不是她的!

    “小姐,你带着枪进来,想做什么呢?”

    那男人端枪的姿势真正好看,一看就是受过专业训练,尽管身边都是人,但乔初夏毫不怀疑,那子弹一旦射出来,保准儿是指哪打哪,直中心脏。

    他戴着墨镜,看不出具体的眼神,嘴唇边却是带着兴味。

    几秒钟后,他放下枪,不再瞄着她,而是用手指勾着扳机处,来回地摇晃把玩。

    几乎是同时,一小队身着全套防爆警服的人从宫门外的一条小径里飞速移动过来,为首一个冲着乔初夏大喊道:“双手放在脑后,慢慢站起来,从桌后面走出来!”

    乔初夏懵住了,这架势太大,她一时反应不过来。其实不止是她反应不上来,在场的一百多个人谁也没反应上来。

    “先、先生!这不是我的,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在我的包里,不过,上面一定没有我的指纹!”

    情急之中,乔初夏拼尽全力喊了一嗓子,喊出来之后,嗓子眼儿发干,两个耳朵里都是轰隆隆的,自己都不知道哪来的急智。

    不等这男人搭理她,乔初夏只觉得眼前一花,双手一麻,已经被一个警卫用力反剪到背后。

    她略一挣扎,那人下手倒是丝毫不留情,两个手腕上凸起的骨头顿时钻心地疼起来。

    身边的梁逸刚要起身,已经被身边的两个壮硕男人一边一个地给按住,他的脸色跟着一下子变了。

    就算再少不更事,他此刻也明白过来,自己和乔初夏这是被人给“y”了!

    踉跄几步,乔初夏被推搡着拥到执枪男人的面前,她仰起头,此时的阳光还有些刺眼,可她分明看清楚了,这男人耳垂下与腮边连接的地方处,有一小块淡色的疤痕。

    顿时如五雷轰顶,脑中银瓶乍泄般,乔初夏恨恨瞪着这男人。

    原来是他,他回来了。

    “我明白了,枪不是我的,不信你可以找个地方验一验。”

    说完,她匆匆低下头,眼角飞逝过一抹痛意来。原来是他故意找人拿走自己的包,玩上这么一出。

    “是嘛?确实得好好验一验。”

    说完,男人手指飞快,几个动作,手中那把小巧的手枪就被大卸八块,零部件噼里啪啦地跌落在地上。

    “程少,这女人怎么办?”

    底下人不明所以,只好低声请示。

    “把她带到静怡轩里间儿,我马上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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