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五以爱之名勒索,悲哀地无处藏匿(1)
一周时间里连续三晚噩梦连连,即使服下了早前托人偷偷买来的镇定类药物也毫无作用,乔初夏终于决定主动去找徐霈喆,准备接受他一直提议的心理和药物的双重治疗。
“抱歉,徐医生上周就飞到洛杉矶参加医学会议了,而且他还有些私人事务要处理,短时间内可能不在国内。离开前他已经让我帮他把接下来的预约都取消了,乔小姐不好意思,叫您白跑一趟。”
徐霈喆工作室的助理小姐很抱歉地向乔初夏诚恳道歉,因为之前她已经很久没来了,来宾记录册上早已没有她的预约,所以助理根本没有通知她徐医生最近休息。
“是我没事先打电话来问问,多谢你了。”
乔初夏笑着点点头,抓紧手包离开这栋大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晃。周一上午,整个城市的人都在忙碌,除了她这样一个无业游民。
就这样居然一直走到了上次徐霈喆带她来的酒吧,这回看清了,原来是叫不夜。这个时段的酒吧几乎没人,门半掩着,里面静悄悄的。
乔初夏鬼使神差地推门走进去,里面一片昏暗,她站在门口,一时间犹豫着要不要往里走。
有隐隐约约的曲声从头顶传来,咿咿呀呀的似乎是二胡一类的乐器,她愣了几秒,腿不由自主地再次迈动。
爬过一条逼仄的长长楼梯,眼前豁然开朗,几十平的空间里,乔初夏顾不得私自闯入他人空间的犯罪感,打量起眼前的摆设来。
全套的酸枝木家具,古色古香的同时,配合着袅袅的熏香,叫人疑似回到旧时午后的惬意时光,正所谓经典可以雕琢,高贵却无法复制。
半合半张的屏风后,美人榻上正卧着个人,一身白色真丝中式衣裤,手肘支着头寐着,听到声响,眼眉略略紧锁,似乎察觉到有人进来。
鼻息间嗅到淡淡的酒香,乔初夏微微扫了一眼,果不其然,榻边的小几上,可不正摆着一支细长瓶颈的银壶,盖儿掀开,香气袭人。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夏天还没过完呢,你今儿这是来找我喝酒么?”
年轻女人依旧支着头,软软地问,慵懒的神色令她深刻的五官看上去似乎蒙了雾,原来不只美人出浴,美人刚睡醒也是这样迷人。
“呃,对不起,我路过,听见声音就上来了……”
乔初夏退后一步,有些尴尬地看着面前的女人,忽然觉得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偏又想不起来。
“嗳,我见过你,有一晚上你和那个会看人心的变态一起来的,他点的酒很贵,我记得。”
女人用手指点了点嘴唇,脑子里灵光一闪,居然认出了乔初夏。
淡淡的檀木香气混入鼻息,乔初夏一滞,周围的味道委实好闻,她又吸了一口。
“给我一口酒!”
她壮着胆子,脱口而出。
和陌生女人聊天,也许只有酒才是最适合壮胆子的。
古秦淮河上,倚画舫娇声笑的姑娘们,着短衣纱裙,挽住过往男子的手臂,却是讨一壶酒来喝,是职业,也是爱好。
“我的酒,可是掺了水的假酒……”
对面的女人咯咯笑着,哈下身子,乔初夏刚好能看见她胸口处的微微起伏,诱人的弧度尽显,随着呼吸轻颤,带着香水的尾调。
腾出一只手,为她倒满一杯,亲自送来。
乔初夏接过来,伸出舌头,灵巧地走了一遍唇线,吸走,碾磨一圈,她是干枯多时的几片花瓣儿,初看不起眼,若是浸过酒,霎时活过来。
“假酒最好。你当我是酒婆子,那‘炮打灯’的威力我还是能受得起的。”
冯骥才有部小说,就叫《酒婆》,酒婆穷困潦倒,可每天必要去酒铺里要一杯烈酒“炮打灯”,每每喝下过马路却从不出事。然则有一日店老板良心发现,再不在酒里兑水,那一日酒婆喝了酒,便被车撞死,一命呜呼。
“你这一张嘴倒是损到家,难道品不出这是上好的女儿红?”
女人大笑着摇头,自然是知道这一段典故的,索性执起来酒壶,自己仰头喝了个干净。
原来她不是酒水促销,正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廖顶顶,一个二十六岁的单身女人。
同性之间的友谊很奇怪,来得要比男人诡异得多。
坐在她对面,那女人擎着杯子对乔初夏露出心领神会的微笑,颠倒众生。
眉梢眼角确实是有隐隐的风尘气,在场子里摸爬滚打久了,那种看透世事的神情叫人不舒服,却也不厌烦。
面颊上是近年大热的液体腮红,玫瑰色,玫瑰香,飘忽的一抹红,风情潋滟。
“你有男朋友么?”
脱口而出,明明很不礼貌,可是乔初夏就是想问,莫名的吸引。
“我有过好几个男人,但我不知道爱还是不爱,如果爱仅仅是身体的诱惑或者那几秒钟的快乐,可能只有那时候我才知道什么是爱。”
她的坦白叫乔初夏一怔,咀嚼了几遍,她心里反而平静起来,不由得产生想要对她倾诉的渴求。
“廖小姐,我……”
廖顶顶不在意地摆摆手,喝过酒的面颊更加粉嫩,醉醺醺道:“叫我顶顶就行。”
乔初夏省去姓名和背景,简单地将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听得廖顶顶直皱眉头。
“那你现在还偷东西?为的就是那种紧张下带来的快感?”
有些羞赧地点了一下头,乔初夏握紧拳,坦诚道:“我只偷卫生巾,别的都不偷。我……也很想戒掉,可是……”
“因为当时你刚好来例假,对于身体的伤痛就自然转移到了这东西上面。认识徐霈喆那小子久了,我也多少懂了点儿。”
廖顶顶点头,大概明白了乔初夏难以启齿的隐私,一针见血地指出来。
“那你怎么不离开这里?随便去哪,南方小镇躲一躲,我就不信,在中国想找一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她喝了一口酒,嗤之以鼻道。
乔初夏一怔,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忍了下去,选择了缄默。
廖顶顶挥挥手,伏低身子重新躺下,满不在乎道:“我困了,你随意,不过酒吧还没营业,实在饿了你就自己找东西吃吧。”
乔初夏为她的率性哭笑不得,想了想,临走前将廖顶顶身边的薄毛毯给她披上,这才蹑手蹑脚地下楼去。
刚一走出不夜,就看见了门口停着一辆车,见她走出来,紧合的车窗徐徐摇下来,露出一张脸来。
“上车。”
声音低沉,是乐文昱,乔初夏的心霎时提到了嗓子眼儿,不知道为何,每次见到他,脑子里情不自禁都会想到小时候第一次见面时那头可怕的獒犬。
她下意识地想要拔腿就跑,乐文昱狠狠地拍了下方向盘,已然没了耐心。
等乔初夏坐上车,乐文昱却并没马上发动车子,而是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不夜,眼神闪烁了一下。
和乔初夏的美艳柔媚不同,乐文昱的长相更像乐辉一些,偏于粗犷,脸上只有一双眼格外引人注目,因为他的亲生母亲是维吾尔族,因着这一点少数民族的血统,他的眼窝儿很是深邃。
想当年好莱坞巨星伊丽莎白·泰勒曾为自己那“梦幻般的紫罗兰色眼睛”投保百万美元,可这位绝世美人儿哪里知道,现在的姑娘们只需几百几十元,就能戴上各色的美瞳招摇过市。
真的假的,哪里还说得清,只是乐文昱这眼睛,倒是名副其实,小时候读书也不是不刻苦,但就是没近视,越长大那眼神就越像乐辉,藏着一股贪婪的危险。
乐文昱的母亲是一个地下赌场的女招待,在乐辉还很落魄的时候就跟了他,生乐文昱之前她为乐辉打掉了三个孩子,第四次怀孕的时候,医生说你再打掉这辈子就别想再做母亲了。女人哭着给乐辉下跪,终于给他生下了个儿子,却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小医院,死的时候乐辉还在赌桌边。
乐文昱长到七岁,听家里的佣人说起了这件事,那时乐辉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对这唯一的儿子更是百般宠溺,却不知道乐文昱早在心底恨死了亲生父亲。
“你现在,不上班了?”
乔初夏这才转过那原本看向窗外的脸,面含讥讽,却也客客气气一字一句道:“拜你的大哥程斐所赐,如今我是个无业游民,全国人均收入的拖后腿者!”
乐文昱一愣,继而含笑,女人面对他,莫不是撒娇讨好,软言细语,娇嗲媚嗔,被乔初夏这么一呛,倒还莫名地舒爽起来。
男人女人一个样儿,都是贱,于是他这般宽慰自己。
“我刚才开车逛了一圈,这几年变化太大了,想当年我们住的地方,早就拆了,投资做了写字楼……”
乔初夏垂下眼睫,好像想起了什么,若有所思地抿紧嘴角。
“对了,这些年你去看老头子没有?改天我心情好,不如把郊区那片墓地买下来盖游乐场,嗤!”
乐文昱搓着下巴,一脸无赖样子,斜眼看向乔初夏,语气里丝毫没有对父亲的尊敬,说完脚踩油门发动起车子。
她早知道他不孝,不然也不会在亲生父亲的葬礼上对自己做那样的事情,毕竟还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他竟下得去手。
“我要回家。不然我就跳车。”
乔初夏一手搭着车门,忽然出声,她知道他没落锁,大不了就跳下去,死就死,忽然来了骨气。
乐文昱看了看她,抿紧了唇没说话,有神的眼更加暗了几分。
第1卷: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五以爱之名勒索,悲哀地无处藏匿(2)
乔初夏觉得,自己这短短二十几年的爱恨情仇已经浓缩成一截尾巴,她就是一条傻狗,不停追逐着,团团转圈儿试图咬住,非得让自己筋疲力尽才能罢休。
“你这里有什么吃的么?有点饿。”
站在玄关处换鞋的乐文昱很有些睥睨天下的姿态,环顾着四周陈设,打量完毕后,这才抬起一只脚来换鞋。
这房子里尚有梁逸生活过的痕迹,比如鞋架上的一沓一次性拖鞋,他只肯用这种用完就扔的东西。
乐文昱俯身翻了一下鞋架,掏出一双新的,撕开包装换上。
“乐少爷,您是指使人上瘾了吧?下楼右拐,开车五分钟,大酒店您随便进。”
按着晕眩抽痛的一侧太阳穴,乔初夏懒得跟他多磨牙,要不是自己疑似有中暑的先兆,说什么也不肯允许他上来的。
虽然,她的抗议不会有任何效果。
乐文昱也不生气,径直走到厨房,明明是第一次来,可倒是熟门熟路的,两室一厅,百十多平的套房乔初夏一个人住,布置得干净温馨。
“你平时做饭吗,冰箱里有没有菜?”
他弯腰,打开冰箱的冷藏室,只找出两格冷米饭和三个生蛋,皱皱眉,系上围裙,打开火开始炒饭。
听见声响,乔初夏不禁伸脖子往厨房看,不知道他在那边做什么,这一看,有些意外。
“怎么,我做饭的样子很迷人?嘴都合不上了。”
蛋炒饭好做,起落之间已经出锅,两只瓷碗盛满,最后一只蛋,乐文昱抓了几片紫菜,做了碗紫菜蛋花汤,拿来两只汤匙,齐齐端上餐桌。
“留学生大多会做饭,这不稀奇,牛排汉堡毕竟吃不惯,不想着法子做中国菜才怪。”
乔初夏怔了怔,还是站起来往餐桌走去,肚子饿的时候,人就格外没骨气,这是不变的真理。
乐文昱不出声开始吃饭,吃相很斯文,但是能看出来的确也是饿了,一碗饭一碗汤很快下肚,看起来也没有小时候那么挑食。
他的归国在京城诸少中惹来不小的波澜,巴结有之,忌惮有之,不屑有之,惶恐有之,但统统一个评价,那就是,猜不透。如今众人眼中的乐文昱,毕竟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年轻少爷,一走多年,没几个人记得这是乐辉的儿子,只知道他继承了偌大家业,打算回国创业,做的还是实业,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物业管理等相关行业为配套的专业化地产集团。
有好事者粗略评估其名下资产,据说已经能排在胡润富豪榜前四十名,他不过二十几岁,已经成了国内的富翁之一。
虽离开祖国已久,他却如鱼得水,很快交了一帮朋友,听说最近迷上了一个知名洗车俱乐部的洗车小空姐,频频换各种跑车玩车/震。
蔡乔初夏吃不下,一到夏天胃口就很糟,可一想到晚上自己也懒得做饭,更不想出门,还是一口口咽下,也跟着吃了大半碗,喝净了汤,说实话,味道还都不赖。
“昨晚跟着个老家伙参加个饭局,喝得头疼。”
他一向在背后称呼自己父辈那个时代的人为“老家伙”,说完他缓缓微笑,那嘴角就眼看着一点点弯上来,笑得眼睛都亮起来。
“朱门酒肉臭,可我看你,洋洋自得。呵!”
乔初夏面无表情,站起来,收拾碗筷,叠起来端到水池边,戴上手套开始洗碗。
“看也看了,吃也吃了,乐文昱,你要是不想我拿起刀砍你,就给我滚远点!”
拧大水龙头,任由哗哗的水溅起,滴几滴洗洁精,乔初夏开始刷碗,不过是几个碗两双筷子,可她使足了劲儿冲刷,似乎想把所有烦躁都顺着水流冲走。
对于乐辉,她其实是没有多少父女之情的,在乐家的那几年,名义上她是乐家大小姐,满心却是寄人篱下的感受。
况且,她不认为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会让自己的妻女流落在外那么多年,就算乔瑰菡有心躲避他,自甘堕/落,可他难道真的寻不到她吗?
是不想,还是不能?
当年她没有办法,眼看着母亲操持着皮/肉生意,如今她同样一筹莫展,没法逼着自己悄悄离开。
因为她保留着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这秘密成了枷锁,把她套得牢牢的,死死的,挣脱不开。
“我困了,滚不动。”
他近身而来,蓦地伸手拢住那细细的腰身。他只知道自己很想念,却没有想到,一碰到她,心头立刻如沸水翻滚,周身都烫起来。
一种想要毁掉美好和纯粹的欲/念,再次从心头里涌动起来,和当年,如出一辙。
“你做什么?”
惊慌中,一只瓷碗从手里滑落,滚着一圈儿白色的泡沫,“咣当”一声落在脚边。
腰被死死地困住,那种看不见的狰狞,叫乔初夏喘不过气来,腰际传来疼痛,被勒住,她两只脚都脱离了地面。
“你想不想知道,我喝醉的时候,喊的是谁的名字?”
他猛地将乔初夏掉转过来,也不管她满手是水,就近将她抬到一侧的光滑台面上,狠狠压制住。
细细密密的吻,凌乱地铺天盖地而来,他的嘴里,还有着饭香味儿,吸住她的舌,疯狂地吮着。
“唔……滚!”
她彻底慌张无措起来,记忆闸门一下全开,恐惧的潮水顿时吞没了她。
她并不是惧怕男人的吻,只是面前这个罪魁祸首令她的梦魇再次觉醒,凶残地试图再次吞噬她。
“我不介意,再强/暴你一次!”
他想要她在自己身下痛苦地屈伸着柔嫩的身体,就像是十三岁时那种尚未绽放的诱人心神,随着他的每一次深入的颠撞而失声尖叫,用力将指甲契入他的脊背皮肉里,无助地只能被他握住双脚勾着自己的腰。
可是,这都只是他的幻想。
少女的第一次,总是被恐惧、疼痛和撕裂感所充斥着,他闭上眼,彷佛还能看见她幽深处的微微红肿,像是一朵蜷曲的花儿。
“乐文昱,你别得寸进尺!”
满是泡沫和水的两只手,拼命地抵挡着男人的进犯,她怕,且恨。
体力上的巨大差距,和心理上的莫大恐惧,交织纠缠着她,如毒蛇,绕紧,吐着蛇信子。
“我不光要尺,我还要丈呢。”
身下是冰凉光滑的台面,乔初夏艰难地挪蹭着身体,尽量想要抬高臀,避开那种沁入骨髓的冷意。
“乐文昱,现在我不用怕你,就算我是个小老百姓,你也不能欺人太甚!啊……”
一声闷闷的惊呼,被堵在嘴里。
大手用力撑开乔初夏的双腿,和程斐的温柔侵占方式不同,乐文昱走的是野路子,丝毫不给她任何喘息的机会,眼看着就要往下扯掉内/裤。
乔初夏大惊,与他拼命撕扯起来,夹/紧/双腿,从湿漉漉的台面上滑脱下来,腿一软,被乐文昱死死地扣在怀里。
挣扎中,两个人身体贴近,乔初夏明显能够感受到,那贲/起的灼/热,就卡在自己腿间,夏天衣料薄,感受便分外明显。
“小男孩儿的滋味儿不腻歪么?何不试试我这个成熟的,我保证,很舒服,反正你也不是头一回,不疼不痒的,怕什么?”
他的手指,满怀恶意地往下探,寻到满意的位置,隔着布料轻捻慢捏,故意不痛不痒地黏着她的身体。
侮辱性的话语从他的薄唇里吐出,乔初夏气得直哆嗦,她的确为了生存才和梁逸在一起,可说不上当他的情人,如此难听的话,亏乐文昱说得出来。
“呵,乐大少爷还真是不要脸,您好到哪里去,第一次太刺激不是还吐了?我愿意躺平叫任何人来上,除了你!”
看准一个空当儿,乔初夏用力狠狠拧了乐文昱一把,疼得他松开了些许力道,她冲出他的怀,眼睛瞥过身后,手臂一伸,再收回来时,手里已经握了一把长且尖的水果刀。
乔初夏最喜欢吃西瓜,不切成片,对半一切,汤匙挖着吃,这才特意备了这么一把刀,没想到今天派上了用场。
“你走不走?”
她眯眼,兔子急了也咬人,就算是京中大少,也不是铜皮铁骨,一刀下去,也会流血。
“乔初夏,长能耐了,现在还敢动刀了,比小时候出息不少啊!”
乐文昱后退一步,讥讽出声,“别割了手,我怕溅上血。”
顿了顿,他眼尖地看见乔初夏握刀的手在颤抖,火上浇油道:“我想你是忘了,从前你最惜命了,总念叨着,好死不如赖活着。怎么,现在这是想死了?也成,你这边一咽气,那边我就叫梁逸就跟着你,不是有戏里唱么,‘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这下好,你们一起死吧,谁也不用等谁。”
说完,他索性退得更远,抱着手臂冷笑起来。
乔初夏咬牙,僵持了好久,到底屈服,“咣当”一声,扔了刀。
“这才乖。”
黑灼灼的眼睛里,闪烁出笑意来,他缓缓屈膝弯身,捡起来那刀,握在手里。
一把抱起她,转身,乐文昱将她压在餐桌上,手中的刀背贴上她的脸颊,轻轻游移着。
“我最喜欢看你脸上,那种无可奈何的表情。这么漂亮的脸蛋儿,划伤了就不好了,没有男人喜欢,你岂不是不值钱了?”
说完,他用力往下一拽,她的腿根一凉,最后的屏障被扯向一边,露出细致妩媚的娇艳之处来。
真到了这种时刻,乔初夏反而镇静了,她知道尖叫没有用,求饶意义也不大,唯一有可能阻止乐文昱的,就是他的好奇心。
只要是人,就会有好奇心,好奇心越重,生命中所承受的潜在危险也就越巨大。
“乐文昱!你想不想知道,当年我究竟做了什么,才会叫程斐那么讨厌我,不惜煽动你在乐辉葬礼当天强要我?”
果然,他停下来,似乎真的很感兴趣,深邃的眼窝中央,并不十分纯黑的瞳孔收缩了一下,死盯着她。
“我以为是你勾引的他,哈,小婊/子!”
乔初夏冷哼一声,故意低声嘟囔着,却又控制着音量,刚好叫他听见。
“不过是个跟班罢了,还以为自己是少爷,真是蠢呐。”
乐文昱脸色顿时大变,提起她的肩,猛烈摇晃两下,咆哮道:“你说什么?你都知道些什么?”
她只是咬牙,忍着肩膀上传来的疼痛,斜着一双眼睛,对他露出嘲笑的神情来。
“你想听我就一定要说?你不是有刀子吗,用力割开我喉咙啊,说不定我临死前会一边喷吐着血沫子一边告诉你!”
说完,蛰伏许久的乔初夏快如闪电一般,猛地伸手去夺乐文昱手里的刀!
第1卷: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六真是越贱的人命越硬,这样你都死不了(1)
被海浪的声音吵醒,跳下床,乔初夏拥着床单走到窗前,这才想起来,此时所处的不是纸醉金迷的京城,而是水清沙幼的马尔代夫。
记不得是谁说的,结婚不在马尔代夫,注定是人生的一大遗憾。
“初夏,手好了点儿没有?天这么热真怕伤口感染了。”
从浴室里走出来一个身形高挑的女人,一边用毛巾擦拭着滴水的卷发一边说话,她比例完美得惊人,纤腰翘臀,大喇喇地只围着一条浴巾就走出来了,露出身上大半雪白的肌肤,还带着被热水熏出来的粉嘟嘟颜色,除了廖顶顶还能有谁。
“应该还好吧。”
乔初夏依言抬起手,看了一眼手上缠着的纱布,嘴角咧了一下冲廖顶顶微笑。
上周她和乐文昱在厨房里惊险的一幕,至今想来还令人心有余悸——
“你疯了!会割到手的!”
乐文昱没有想到乔初夏居然敢趁自己愣神的功夫来抢手里的刀,死死地抓着她的手腕,大声喊道。
她在他身下露出一抹凄然的笑,似乎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恨声道:“割到手算什么,你们两个畜生做的事情比死都还叫人难受!”
说完,她狠狠曲起一条腿,顶向乐文昱的膝盖,双手死死地抓住刀柄。
膝盖果然是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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