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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湖绿和烟丝黄,凸脑门上全是迷宫一般繁复的三色图案,还有绿豆大小的圆点,切片厚实,横截面是蓝绿色的,带着一种透明的果冻似的胶质感,让人看了就食指大动。

    因为吃的是海鲜,侍应生重新开了一瓶白葡萄酒,是波尔多甜白酒之王yque(依肯堡),从1959年至今,chateau d≈39;yque酒庄只出了23个年份的干白,这瓶2003年份的依肯堡市价就在两万块以上。众人这才知道莫傅司刚才的一番话绝非托大。

    酒过三旬,桌上人的胃口也被钓足了,莫傅司朝温禧所坐的方向勾唇一笑,切入了正题,“温禧是我的女朋友,她年纪小,平时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希望做老师的和做领导的多多包涵些,我在这里先谢过了。”说完莫傅司一仰头,将郁金香杯里的酒液一饮而尽。

    刘明璋赶紧客套,“莫先生太客气了,温禧的英文功底是很扎实的,她到我们外研社实习就是森木的柳教授推荐的。”

    闵世湘对莫傅司存了结交之意,异常大方地对温禧抛出了橄榄枝,“如果温禧愿意的话,毕业了就留在我们外研社吧。”多少人打破头的位子就这么直接掉在温禧头上。

    叶铭绍朝张、赵二人使个眼色,赵栋梁赶紧表态,“温禧平时在我们学校表现突出,完全符合保送条件。”

    “硕士毕业后再念三年博士,以后就留校做老师吧。”张庆生也添上一句。

    韩贤同哈哈大笑起来,拍拍莫傅司的肩膀,眼光缓缓扫过众人,“你们都先别抢,人家莫少难道还会缺女朋友这点工资吗?”

    众人齐笑,唯独谢静岚觉得心中苦涩,她是女人,分得清真心实意和虚情假意,有这样出色的一个男人为你谋划前程,这份沉甸甸的心意,实在不能不让人妒忌。再想想她自己,为了追随刘明璋,放弃自己所学的专业,只为离他更近一些。两相比较,何止天差地别。

    看吧,权势就是这般好用,温禧面上带着得体的微笑起了身,因为喝了酒,越发显得荣光焕发,她端起酒杯,准备敬酒。

    然而尚未开口,就听见莫傅司似笑非笑的声音,“别不懂事,要一个一个地敬。”

    明明是心疼女朋友,不舍得她挨个敬酒,这些老江湖哪里不懂,翟振东自然要顺了莫傅司的心意,“葡萄酒虽说美容养颜,但女生喝多了也不好,温禧你就意思意思,不要勉强。”

    其他人知情识趣地连连附和,温禧也只好借驴下坡,一杯酒敬了一桌人。

    酒足饭饱,饭局也到了尾声。最后男士一人一盅冬虫夏草炖甲鱼,温禧和谢静岚则是一人一份冰糖蜜汁炖官燕。

    众人又说了会儿闲话,蒋一炜领着服务生推着餐车进了包间,餐车上放着八个可以手提的不锈钢冰桶,里面斜搁着红酒。下面一层则是统一的礼品盒。

    莫傅司起身走到餐车前,他只扫一眼酒标,就吩咐蒋一炜将红酒连冰桶打包装入礼品盒里,然后按照座位顺序送到各人面前。

    自然免不了一番推辞,莫傅司则统一口径,“一点小意思而已。”

    众人都清楚,他嘴里的“小意思”怎么可能当真是小意思。莫傅司送出去的红酒皆来源于法国五大顶级酒庄,拉菲、拉图、玛歌、奥比安,还有木桐,而且都是好年份,平均都在一万五千块左右,其中几瓶甚至达到了三万。

    尽管面上带着受之有愧的表情,但一拨人最终还是都笑纳了。莫傅司又和蒋一炜耳语了几句,只看见蒋一炜连连点头,很快离开。温禧猜测莫傅司是让蒋一炜去拿两罐顾渚紫笋给韩翟二人。送他们进了电梯,这顿饭总算完美谢幕。

    九重天的效率实在是高,只一个送客的间隙,等回到包间的时候,温禧惊奇地发现原本一片狼藉的桌面已经回复齐整。甚至还洒了好闻的空气清新剂,海鲜的腥味和酒精的气味通通消失不见。仿佛刚才的宴饮只是幻梦一场。

    莫傅司神色却有些疲惫,修长白皙的食指正揉按着太阳穴。

    温禧看着他,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她想也没想,便伸手抱住莫傅司的腰,将脸埋在他的胸口。

    莫傅司僵了僵,但很快便松弛下来,也揽住了温禧的脊背。

    温禧将他抱得更紧,简直恨不得嵌进他的身体一般。

    莫傅司有些无奈地笑了笑,“我身上这件衬衫可是伦敦西区萨维尔街要价最高的裁缝的手艺,你怎么忍心把口水擦在上面。”

    温禧抬头看他一眼,又把脸埋进他的胸膛,闷闷地回道,“反正你有钱。”

    听到这近乎赖皮的话,莫傅司唇畔的笑意愈深。

    “早知道还是应该由我去送卡,又是吃又是拿的,你太吃亏了。”温禧忽然又低低地冒出一句来。

    “刚才谁说反正我有钱来着的,这会儿又替我省起钱来。”莫傅司逗她。

    “其实,我既不想读研究生,也不想留在外研社。” 温禧表情有些苦恼。

    “那你想干什么?”莫傅司收敛了笑意。

    温禧神色又有些迷茫起来,出人头地是一个过于空阔的概念,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善于规划远景的人,现实压得她已经丧失了做梦的本领,她到底想干什么?连她自己也不清楚。

    莫傅司意味深长地说道,“一个人活在世上,最要紧的就是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要你。心底最深处的那个声音又开始尖叫。

    我要你。我只想要你。可惜,这句话她怎么也开不了口。

    暖(5)

    改变是在悄然进行的。就像蝴蝶效应里说的那样——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了几下翅膀,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而莫傅司为她一掷千金后的效果几乎可以用立竿见影来形容。

    先是学校团委书记打电话给她,要她补上12份思想汇报,每份在一千五百字左右。温禧知道,这是入党的前奏。如今的大学,完全是现实主义当道,人缘好不好,成绩佳不佳,私生活是否清白,根本无关宏旨,院领导说你行,你便行,说你不行,你再行也白搭。话说温禧只在大一入学时随大流地写了一份入党申请书,像她,一来和院领导全无交情,二来又没有会请客送礼的爹娘,在大二大三时,眼见着身边学业平庸的同学一个个摇身一变,成了党内的新鲜血液,只能在心底苦涩一笑,继续做她的无党派人士。

    然而现在,党组织在深情呼唤她加入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她又怎能拒绝这积极向组织靠拢的机会?

    于是,温禧只得绞尽脑汁一次又一次地杜撰党组织的光辉是如何照亮她前进的道路,一遍又一遍地表达自己愿意为党组织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决心。

    莫傅司头一回见识这种东方特色,笑得不行。他掂了掂温禧那厚厚一沓的思想汇报,挑了挑眉毛,“有点烫手。”

    温禧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这可是你火热滚烫的红心,怎么能不烫手。”莫傅司笑得狡黠。

    温禧脸一红,这种假模假式的官样文章哪里需要用情,大概只有给他写情书才会用上她胸腔内的一颗红心吧。可惜他们之间的感情完全背离了正常的爱情模式。她没有享受过完整正常的恋爱生活,牵手、拥抱、说我爱你、接吻、穿情侣衫、送玫瑰花、说甜蜜的情话……他们是先上床,然后再恋爱,如果这样也算恋爱的话。不过做人切忌贪心,能有如今这样,她已经万分满意了。现在的莫傅司,是独属于她一个人的,只有她可以亲吻他优美的嘴唇,享受他胸膛的温暖,看见他真心动人的微笑。她记得关于他的每一个细节,拿烟时小拇指的蜷缩,微笑时嘴角的笑纹,思考时微蹙的眉心,阖目休憩时振颤的睫毛……每一次看见他,她都会在心底暗暗说一声rлю6люte6r

    我爱你。

    这是她唯一会念的俄语。发音类似于汉语拼音“ya--liu bu liu--jie-bia”,舌尖每一次和上颚的弹触,上下嘴唇的轻启,气流从舌体上滑过,都会让她的一颗心颤抖,仿佛心脏成了一只被剥开壳的蚌,每一丝清风吹拂,都会带来清凉的疼痛。

    收回思绪,温禧从莫傅司手里抽出思想汇报,“我要去学校一趟,把这些给团委肖书记。”

    “我送你过去。”莫傅司从椅子上起了身。

    温禧看着他苍白的脸孔,血色极淡的嘴唇,轻轻摇了摇头,“你昨晚又没睡好,还是在家休息比较好。”

    也许是因为光线的问题,莫傅司灰色的瞳孔有乌蓝的光芒闪过,仿佛淬火的琉璃,一双眼眸愈发显得深幽。有些自嘲地笑了笑,他迈开长腿,往书房门外走去,清冷的声音却远远地传来,“睡觉对我来说太奢侈了。”

    温禧脚下登时一滞,每晚都要靠安眠药入睡是什么滋味,她没有尝过,但肯定不好受。每个晚上,他会先抱她一会儿,等到她瞌睡时就会悄悄放手,任由她香甜入梦。其实,她一直想不通,怎么会有那么多狗血言情剧里面的男女主人公喜欢紧紧拥抱着睡觉,并且将这个姿势标榜为爱情的姿势。彼此相爱的人难道不应该为对方考虑吗?两个成年人搂抱在一起睡,压根就是一种煎熬。对于这种形式大于内容的爱情姿势,她一向嗤之以鼻。然而此刻,想到她自己这厢好梦正酣,身旁的莫傅司却只能孤零零地等着睡意的降临,温禧觉得自己混帐极了。

    快步出了书房,莫傅司已经不见了。

    温禧立在大厅里,只觉得心慌意乱。窗外有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温禧眼睛一亮,提着裙摆就跑了出去。

    老管家正站在一辆崭新的黑色的保时捷卡宴车门前,苦口婆心地劝莫傅司什么。

    莫傅司英挺的剑眉纠结在一块儿,浑身散发着一股阴翳。温禧只模模糊糊听见“商夫人”、“医院”几个破碎的词语。

    看见温禧,莫傅司按了按喇叭,催促道,“上车。”

    温禧朝管家先生微微一笑,坐进副驾驶的位置。

    因为莫傅司从来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所以温禧也就从来不系。然而出人意料的,莫傅司却低下头来,亲手为温禧系上了安全带。温禧尚未从悸动里回神,莫傅司已经一脚油门踩下去,仪表盘上的速度指针立马飞快地转动起来。莫宅的铁艺雕花自动感应门徐徐打开,卡宴像黑色的野马一般呼啸而去。

    他心情不好。温禧担忧地凝视着莫傅司的侧脸,眼睛里写满了心疼。

    莫傅司只是直视前方,紧紧抿着薄唇,优雅的下巴轮廓此时却显得格外坚毅。莫宅因为在半山腰上,盘山公路蜿蜒曲折,不过作为除宝马x6后世界上速度最快的越野车,卡宴在莫傅司的驾驶下游龙惊鸿一般一路风驰电掣。

    也许是感受到了她担忧的目光,也许是心中的烦郁在速度中得到了宣泄,进入市区后,莫傅司的车速缓缓降了下来。

    到了森木大学门前,保安只看了一眼牌照,便径直大开绿灯,放卡宴进了学校。

    莫傅司轻车熟路地开到外国语学院灰白色的行政楼前。

    “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温禧点点头,推开车门下了车。

    肖诚军这回一见温禧,和煦得如三月里的春风,“温禧啊,思想汇报都写好了?”

    温禧连忙双手递上“一颗火热的红心”。

    肖诚军看都没看,就往档案袋里一装,又拿起桌上的一叠装订好的入党申请相关表格递给温禧,“填完了交给我就行。”

    “好的。”温禧朝肖诚军谦和地一笑,“麻烦肖书记了,那没有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对了,我听说你现在在外研社实习,你也知道,九月份一开学你们就要实习了,我想了解一下你的意思,是继续待在外研社,还是想去哪里,到时候我好安排。”

    这样的待遇,她长这么大都没有享受过,从来都是别人挑剩下来了才有她的份,现在却颠了个个儿。 “不麻烦您了,我就还待在外研社实习吧。”跟着莫傅司这么久,温禧已经学会了怎么笑得恰到好处。

    肖诚军看着此时的温禧,模模糊糊想起几个月前因为夜不归宿而站在他面前的女生,只不过七八十天的工夫,整个人感觉却完全不一样了。她安静地站在那里,身体没一根线条都是那么舒展自如,没有半点局促,一袭黑色的长裙贴着身体的线条展开,胸是胸,腰是腰,仿佛流水一样,是活的。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肖诚军朝温禧笑笑,“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学院永远是你们的坚实后盾。”

    呵呵,坚实后盾,倘使莫傅司这座大靠山倒了,学院还会是她的坚实后盾吗?还是资本主义厉害,硬是把人的一根脊梁骨变成了芦苇棒,九十度鞠躬都不在话下。再次谢过肖诚军,温禧离开了团委办公室。

    下了楼,老远便看见莫傅司靠在卡宴黑色的车身上,高高瘦瘦,他今日没有穿正装,黑色的牛仔裤,宽松的白色衬衫,看上去落拓又不羁。他手指里夹着烟,深吸一口,那一点红橙色便明亮一些。

    吐出一串烟圈,莫傅司开了口,“陪我走走吧。”说完掐了烟,很自然地牵起温禧的手。

    此时还是暑假,学校里只有提前军训的大一新生,通通都在操场上训练。诺大的校园空阔得有些寂寞。

    温禧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导游,每到一幢楼前,她只会大致说一下楼的名字,以及哪些学院会在这里上课。莫傅司只是单纯地听着,不时“嗯”一两声,表示自己在听。

    两个人慢慢逛上一条幽暗的林荫小道,小路两侧全是高大的泡桐树。心脏形的翠叶在晚风里舒展着,发出沙沙的响声。

    “四月份的时候这里是全学校最漂亮的地方,所有的泡桐树都会开花,粉紫色的花朵几乎开满了树丫,地上也全是开败的紫花,从远处看,这里就像笼罩在紫色的雾气里。”

    莫傅司若有所思地看向一株株泡桐树,轻轻说道,“泡桐属(paulownia)的拉丁名,就来源于俄国沙皇罗一世的五女儿安娜·保沃罗夫娜(anna pavlovna) ,后来嫁给了荷兰的威廉二世,成了荷兰王后后的那一位。”而他的母亲,闺名也叫安娜。

    因为莫傅司有一半的俄罗斯血统,所以温禧曾经下功夫恶补了俄国历史,但遗憾的,对这一对父女全无印象。

    “有什么典故吗?”

    莫傅司摇头,“保罗一世完全是个倒霉鬼,一共在位五年,上面有一个太过于出色的母亲凯瑟琳二世,一辈子都被母亲的光环压得抬不起头来,王位还没坐热,就在自己的儿子亚历山大一世逼宫,最后被刺死在自己的卧房。”

    贵族家庭的父子争斗果然源远流长,温禧默然不语,只是握紧了他的手。

    莫傅司勾起唇角笑了笑,“好了,不说这些了,我饿了。”

    温禧还未接话,莫傅司已经牵了她的手往回走,“你们学校食堂在哪里?”

    “你要吃食堂?”相信这会儿即便跑出一头骆驼来,温禧也不会如此惊讶。

    莫傅司一本正经地瞥她一眼,“你带了饭卡的吧?”

    “带了。”

    “饭卡里有钱吧?”

    “有。”

    “那就走吧。”

    温禧只得指路,她当然不是吝啬这一顿饭钱,只是她实在不相信食堂师傅的手艺能满足他挑剔的嘴巴和金贵的胃。

    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莫傅司淡淡地来了一句,“我不是没吃过苦。”

    这一句话成功地让温禧的心软成一片。

    食堂此时除了打饭菜的阿姨,居然没有人。莫傅司似乎来了兴致,拖着温禧从一个窗口走到另外一个窗口。

    也许是看他长得俊,不少阿姨居然主动招呼他,热情地介绍晚上的菜色。最为搞笑的是一个阿姨,她刚介绍了一半的“茭白炒肉片”,突然拍了拍自己的脑门,用带着蔺川方言的英语问道,“can you speak chese”

    莫傅司眨了眨眼睛,“no”

    “这可咋办?”然而视线触及莫傅司身畔的温禧,阿姨顿时双睛放光,“姑娘,你来给你男朋友介绍吧。”

    莫傅司也是唇角噙笑,只见他缓缓伸出修长的食指,指向番茄炒蛋,来了一句小学英语里的重点句型,“what’s this”

    装外国友人很有意思吗?温禧腹诽,咬牙切齿地回道,“scrabled eggs with toato”

    莫傅司显然觉得不过瘾,又装模做样地问了几个家常菜。

    温禧只得一一作答。

    玩够了,莫傅司朝打菜的阿姨笑了笑,拉着温禧走向小炒窗口。

    “你要吃什么?”温禧有些恼火地问道。

    莫傅司一脸无辜地开了腔,“fried rice with eggs”

    温禧从书包里摸出饭卡,“一份蛋炒饭。”刷了卡后,她不顾炒饭大叔奇异的眼光,依旧用中文说道,“我去吃别的。”说完便赌气似地往别处走去。

    莫傅司抱着胳膊,饶有兴味地看着她窈窕的背影。

    有闹哄哄的人声传来,食堂瞬间涌进一波又一波的橄榄绿,显然是军训的新生已经结束了一天的训练。莫傅司眉头不易察觉地一蹙,往远离人群的地方挪了挪脚。

    然而,他个子又高,长相又耀眼,再怎么挪,也躲不开雌性生物堪比雷达似的目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学生三五成群地往小炒窗口走。只一瞬间,他便被绿色的海洋包围了。

    女生们佯装在看菜单,眼睛却直直地往他身上飘。一个浓眉大眼的短发女生大胆地往他所站的方向靠了靠,周围的议论声更响。嗡嗡嗡吵得莫傅司心烦。

    “学长,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短发女生根据莫傅司的外表猜测他是森木的研究生。

    “不好意思,他不懂中文。”温禧气呼呼地挤进人群,一面搂住莫傅司的胳膊,一面朝窗口大声喊道,“师傅,蛋炒饭好了吗?”

    “来了来了。”

    莫傅司任由温禧抱住胳膊,用另外一只手端起盘子,从容地离开了包围圈。

    “师傅,我要一份蛋炒饭。”

    “我也要。”

    “我也是。”

    虽然混血帅哥已经被美女吃定了,但咱好歹可以和帅哥吃一样的蛋炒饭吧。

    温禧恨声说道,“炒饭的大叔今天一定开心死了。”

    莫傅司微微一笑,“我这一盘他就不应该收钱。”

    “终于不装外国友人了?”温禧没好气地开了口。

    莫傅司笑得越发恣意,“我本来就是外国友人。”

    “你不是不会讲中文吗?”温禧斜睨他一眼。

    “我记得刚才有人说我不懂中文。”莫傅司慢条斯理地来了个“将军”。

    明明是他自己招蜂引蝶,还如此恬不知耻,温禧越想越不舒服,松开胳膊,自顾自地往座位走去。她没有留意到刚才这一幕,落在别人眼里,完全就是一对欢喜冤家。

    莫傅司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等到她落座,很自然地坐到了她的对面。

    因为时间长了,她买的骨汤面已经有些涨开,温禧恨恨地拿起筷子,搛起几根面条送进嘴里。

    莫傅司看她的筷子和周围学生用的筷子材质不同,手往前一伸,“把筷子给我。”

    温禧随手一指,“筷子在那边的消毒柜里。”

    “我不用别人用过的。”莫傅司坚持。

    “我的也是用过的。”

    “你不是别人。”

    这句话一出,两个人一齐愣住了。

    温禧面颊飞红,低头去挎包里翻找什么。半天才摸出一个扁长的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把调羹给莫傅司。她有随身携带餐具的习惯,为此还曾被舍友嘲笑为“穷讲究。”

    莫傅司接过调羹,拨了拨盘子里的蛋炒饭,默默地吃起来。食堂天花板上电扇慢吞吞地转着,两个人一时无语,只是埋头解决晚饭,却浑然不知已经成为周遭大一新生眼睛里最美的风景。

    暖(6)

    离开食堂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天空是宁静的灰蓝色,教学楼瓦红色的屋顶和天空美妙地融合在一起,偶尔有鸽子擦着屋脊飞过,悠扬的鸽哨响遏云霄。

    坐进车里,莫傅司刚欲发动卡宴,却听见温禧单调的手机铃声响起。他索性熄火等她接完电话。

    温禧拿出她的古董手机,是她母亲万银凤的电话。某种不妙的预感让她迟疑去按下绿色的通话键。

    深吸了一口气,温禧终于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的女声头一次没有那么高亢尖利,反而带着慌乱的哭腔,反复只有一句,“出事了,出事了。”

    温禧被她的哭声搞得心砰砰直跳,也顾不上莫傅司在身侧,追问道,“妈,到底出什么事了?”

    “温金根这个死人,因为赌博被派出所抓起来了。你说会不会要坐牢啊?他要是坐牢了我怎么办?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办啊?怎么办啊?”即使和丈夫之间只是纯粹的肉体合作关系,但万银凤解放的似乎只是身体,而没有头脑,“以夫为天”的念头使得这个市侩泼辣的女人完全没了平时的强悍和主见,女儿此刻成了她唯一可以抓住的浮木。

    温禧知道自己的父亲爱赌,但碍于财力,只能小打小闹。能把母亲吓唬成这样的阵势,温禧也慌神了,她咽了口唾沫问道,“他平时撑死了也不过百八十块的输赢,今天怎么会弄成这样?”

    万银凤吞吞吐吐地说道,“那次和你一起的男人不是给了我好些钱吗,温金根这个怂人偷了其中大半和郭斜眼一起赌,说要翻本。我早给他相过命了,他就是穷命一条,还做什么发财梦,这下好,把自己也搭进去了。”说到这里,万银凤又开始呼天抢地哭自己命苦。

    温禧被母亲的嚎哭声搅得头疼不已,“你先别哭,他在哪个派出所?”

    “西城区派出所。” 万银凤坐在家里的床上,一面打电话,一面捻花生米的红衣,床头柜上很快便排了一堆白胖的花生仁儿。

    温禧痛苦地闭了闭眼睛。这么不堪的家庭,就这样直接地曝露在他面前,不留丝毫余地。

    万银凤却忽然想起什么似地,止了干嚎,压低声音鬼祟地和温禧说道,“对了,你那个男人不是挺有本事的吗?让他把你爸从局子里捞出来。”

    温禧脸一红,仿佛被人扇了一个巴掌,“妈——”她的声音有些严厉起来。

    万银凤撇撇嘴,拣了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嚼得咯嘣咯嘣直响,含糊不清地说道,“你就少在老娘面前装清高吧,算了,反正这事你知道了,我管不了,也不想管。”说完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温禧怔怔地拿着手机,这就是她的母亲,发生这种事,她除了起一个知会女儿的传声筒作用,便可以安心地吃她的花生米。温禧觉得脸颊的肌肉扭曲起来,她不受控制地笑起来,笑得泪水流了一脸。

    万银凤嗓门本来就大,两个人又坐得近,莫傅司听到了大半。此刻见温禧这副模样,他叹了口气,无声地将她搂进怀里。

    温禧单薄的肩膀因为抽泣而上下颤抖,鼻尖就是他身上特有的苦艾和香烟混合的气息,这个味道让她迷醉、心安,此时却让她觉得羞耻。黄赌毒,她家倒好,爹娘一人占一个。为什么她要有如此不堪的身世,有如此不堪的父母?而且每每以这种龌龊丑陋的方式出现他面前,一点缓冲和遮掩都没有,突兀到几乎狰狞的地步。她拼命挣扎,想和那个窒息的家庭离得远一些,再远一些,难道竟然是徒劳吗?她不想忘恩负义,可是这样的两个人,实在无法激起她丝毫的爱意。有时候她甚至怨恨他们将她带到这世上。

    温禧十指痉挛地揪住莫傅司衬衣的下摆,眼泪将他胸口的布料都打湿了。莫傅司只是沉默地一下又一下抚着她的背。

    等到她哭够了,莫傅司才从纸盒里抽出纸巾,安静地递给她。

    温禧垂着头擦眼睛的时候,莫傅司淡淡地开了口,“我可以帮忙。”

    听到这话,温禧只觉得羞耻更甚,半天没有接口。

    其实对莫傅司而言,把温金根弄出来可能只是几个电话的事。但他私心里觉得对于这种人,也许在局子里关上个十天半个月,吃点苦头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一想到温禧始终为自己的出身而痛苦,倘使她的父亲再留下这样一个案底,岂非更是雪上加霜?这句话便怎么也出不了口了。

    “求你,傅司,帮帮我。”他再不堪,也是她的父亲,是小时候曾把她抱在怀里喂糖吃的父亲。原本止住的眼泪又扑簌扑簌地往下落,温禧只觉得心底有什么撕裂了一般,她和他之间,越发不可能有什么善终了,像莫傅司这样的人,难道会要这样一个岳父吗?

    莫傅司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手机,给江洋挂了一个电话。

    “喂,傅司啊,什么事找我?要离婚分家产吗?我帮你打,律师费九折优惠怎么样?”

    莫傅司眼睛微眯,“江洋,你是不是不打算拿我每年六十万的法律顾问费了?”

    “开玩笑,我刚才绝对是开玩笑。”江洋谄媚地说道,“莫少有什么事需要鄙人效犬马之劳?”

    “你现在就去西城区派出所,把一个叫做温金根的男人想办法保出来。”

    江洋掏了掏耳朵,“温金根,好土气的名字,谁啊?你是无利不早起的人,这人和你什么关系”

    “我不介意换一家事务所做华润的法律顾问。”江洋最爱财,所以一直被莫傅司牢牢捏着死穴。

    开玩笑,每年只要看几页合同,便可以轻而易举地拿到六十万,到手的鸭子可不能飞了。江大律师一下子从大班椅上弹起来,理了理衬衫的褶皱,“我现在就去。”

    收了线。莫傅司看一眼双目红肿的温禧,发动了汽车,也朝西城区派出所驶去。

    隔着派出所门前的一条马路,莫傅司便看见江洋那辆很娘气的甲壳虫。就近找了车位,两人下了车,并肩往威严的铁门里走去。

    接待大厅里的值班的是个年轻的男警察,看见一袭黑裙的温禧,居然从椅子上站起来,热情地问道,“您是报案还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莫傅司不着痕迹地揽住温禧的肩膀,冷冷地说道,“我们是来等人的。”说完看也不看小片警,径直掏出手机,继续给江洋施压,“我们已经到了,人呢?还没弄出来?”

    “快了,快了,还有几道手续办一下。对了,我可是交了5000块罚金,你得把这钱还给我。”

    对于这种钻在钱眼里的货色,莫傅司选择直接无视。

    江洋唧唧歪歪了几句“资本家吃人不吐骨头”什么的,结果只听莫傅司冷笑了两声,“你当资本家一年六十万是好拿的?”

    江洋在心里骂了句脏话,没好气地问温金根,“你认识莫傅司?”

    温金根用手背揉了揉满是眼屎的眼睛,嘟哝道,“谁啊,不认识。”

    江洋鄙视地看他一眼,内心哀怨不止,想他江洋,作为蔺川司法界的金字招牌,每小时的咨询费都在五千块以上,居然沦落到给这种层次的聚众赌博涉案人员做保释,四个人赌资统共只有四万块钱,连赌博罪定罪情形中的“赌博输赢或提供赌资5万元以上”的底线都达不到,不过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罢了,起码也得是个大案,才能显示出他的水平啊。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羁押室,温禧看见狼狈的父亲,心中又羞又气。

    江洋一看见莫傅司手里搂着的女生,再看看那个女生咬着下唇满脸羞愧的样子,顿时明了,原来是莫少的老丈人,哈哈,摸了摸下巴,江洋朝莫傅司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亮的白牙,“莫少,人已经按你的吩咐,保出来了。”

    温金根一双布满血丝的金鱼眼从女儿身上再转到她身侧的男人,关在审讯室的时候,他听见警察咬耳朵,“瞧瞧,就那个待在角落里的脓包,江大律师居然过来给他做保释,真是人不可貌相。”

    温金根敢赌咒他这辈子都没见识过律师到底长的是方还是圆,这个什么江律师是从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他真的不知道。刚开始他还以为是家里婆娘的姘头,后来一见这律师年纪又轻,长得又体面,这些穿制服的还一个个都对他客客气气的,心知定然是瞧不上他家那个婆娘了,这会儿一见,才知道原来关节是在女儿身上。

    “爸。”温禧低低地喊了一声。

    莫傅司面无表情地盯住妄图看笑话的江洋。对江洋来说,在莫傅司粹冰的目光下求具全尸不是难事,但莫傅司是出了名的阴险,最喜欢秋后算账,他有一万种方法在事后把你折磨得后悔从娘肚子里爬出来。于是江大律师钱也不讨了,很没有骨气地打了个哈哈,脚底抹油走了。不过他算盘已经打好了,等莫傅司结婚的时候,他决定少给五千块礼金,因为今晚已经花在他老丈人身上了。

    温金根这种市井小民,平日里最会看风向,此刻见了莫傅司一表人才,心中不禁暗自得意,自觉已经可以耍耍老丈人的威风。于是他很可笑地腆了腆肚子,走到温禧面前,将手一伸,理直气壮地说道,“我没钱花了。”眼睛却瞅着莫傅司。

    温禧只觉得浑身的血都从脚底流了干净,她只想逃,逃离这个浑身散发着死去肉体粘滞气息的父亲,逃离他无底洞似地索要。她可以清除地感受到那个年轻警察轻视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不仅自己受辱,还拖累了莫傅司,让他这么骄傲的人一齐陪她被人看笑话。

    猛地拉开挎包拉链,温禧只想赶快把这个贪婪的父亲打发走。不料莫傅司却按住她的手,淡淡地说了四个字,“欲壑难填。”

    温金根没听懂这个成语的意思,但直觉告诉他这不是啥好词儿。好啊,这阴沉沉的小白脸看上去挺有钱的,居然如此吝啬,自己不知道孝敬长辈,还不肯女儿给钱他。有钱人最好面子,温金根眼珠一转,撸了撸满是油渍的袖子,粗声粗气地说道,“你小子说什么呢?我姑娘给她老子钱花,关你屁事!你算哪根葱——”

    话还没说完,莫傅司整张脸已经阴沉下来,仿佛冰雪覆盖的荒原,他灰色的眼珠子盯得温金根觉得一阵阵瘆人,原本的底气立刻跑了个干净。

    “我既然能把你弄出来,也能把你弄进去,在里面待上一辈子。”这个世界上,但凡敢跟他莫傅司这样说话的人,基本上已经死绝了,如果不是看在温禧的面子上,按照他的个性,温金根绝对没有好果子吃。一把抓住温禧的胳膊,莫傅司径直出了门。

    温金根朝两人的背影啐了一口,低低地咒骂道,“一对狗男女。”西城区派出所离里仁巷还有好远,他身上的一毛钱都没有,难道走回去?挠了挠头,温金根涎着脸走向值班的年轻警察,“刚才那个穿裙子的是我闺女,漂亮吧?”

    值班警察似乎觉得有趣,反问道,“当真是你闺女,我看不大像啊?”

    温金根一下子瞪大了金鱼眼,“我呸,噢,我不是呸警官您。她叫温禧,是我亲闺女。怎么样,我有她的手机号码,您可以和她交个朋友,只要您借给我五十块钱坐车回去就成。”

    有这样没皮没脸的老丈人,就是那姑娘是天仙下凡,他也不想娶。年轻的警察忽然起了戏弄之意,“刚才看你女婿挺有派头的啊,怎么不让他开车送你回去?”

    温金根恨恨地跺了两脚,发狠道,“女婿个屁,就他,也想做我女婿?门都没有!”

    值班警察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老厌物,真是掂不清自己的斤两,只可怜了他那个花一般的女儿,有哪个正经人家,会和这种人做亲家?

    温禧的一张脸全无血色,连嘴唇也是灰白,她紧紧闭着眼睛,双臂畏冷似地环住自己,泪水不断地从眼皮下渗出来。

    莫傅司有些烦躁地抽出香烟来,他并不善于安慰人,何况这种事情,即便是他,也全无办法,他总不能把温禧塞回娘肚子里,让她重新投胎一回。摊上这样一对宝货父母,就像打上了烙印一般,这一辈子都别指望脱的了关系。

    吸了口烟,莫傅司开了口,“你还记得在俄罗斯,就是你中枪那次,我去那幢小楼里见的是谁吗?”

    温禧被转移了注意力,转头望着他,她模模糊糊地记得在她昏过去前看见那扇铁门后出现了一个极其瘦的人影,看不出男女,于是她摇了摇头。车里没有开顶灯,莫傅司眼睫微垂,看不出表情。

    有长久的沉默。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有香烟袅袅。

    “莫斯科曾经有一家很著名的夜店,叫花之城,那里面所有的顾客都是女人,那幢小楼里住的就是当年花之城的老鸨,也是我的第一个主顾。”

    仿佛有炸雷在温禧脑袋里轰地一声爆炸了,她知道他曾经被送进花之城,那个专门给女人找乐子的地方。只是她没想到他会亲口告诉她。

    见温禧不吭声,莫傅司深吸一口香烟,笑起来,“是不是觉得很脏,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和一个快五十岁瘦得皮包骨的老女人搞在一起,很脏,连我自己都觉得脏。”

    温禧急切地去捂莫傅司的嘴,“傅司,别说了,都过去了,这些都过去了。”

    莫傅司按住她的手,平静地说道,“后来,花之城被我想办法夷为平地,但是她逃掉了。我一直都在找,想亲手把那条母狗给宰了。可是那天我看见她那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忽然不想轻易弄死她了,我要留着她这条命,让她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里。”

    他没有必要告诉她这些黑暗的过往,只是因为他知道,旁人所有的安慰对她来说不过是隔靴搔痒,别人没有她的痛苦,只有他们的同情,可是他们的同情对她有什么用?让一个人得到安慰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她)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他(她)更惨。

    她懂得,她都懂得,温禧扑进莫傅司的怀里,呜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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