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萨啃着馅饼,骑上老马,从岗哨偷偷溜了出去。大约一个白日刻之后,洛萨没见莱克他们追来,便放心的喝了几口水,从容的吃完第三个馅饼。
“小野种洛萨!你别跑!”
洛萨心中一惊,自己左侧山坳山上,三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年骑着三匹硕壮的马,果然是莱克还有他的跟班,多伦和泽狄这个“麻烦二人组”。
而这个莱克更是洛萨的老对头,因为洛萨跟随爷爷从南方一路逃难而来的,自幼没有父母,而且长相又与一般的玛格汉人不同,所以被莱克嘲笑为小野种!
洛萨立马反唇相讥道:“狗崽子!我这儿可没骨头喂你!你来找哥干嘛呢?”
你骂我小野种,我就骂你狗崽子!洛萨心中一乐。因为莱克的父亲莱塔斯为了将莱克培养成一个优秀的猎人,从小便与猎犬养在一起,便被洛萨嘲笑为狗崽子。
“嘿嘿!你抢了多伦的剑,马上还给他,不然我就像上一次一样,放狗咬断你的腿!”
洛萨不由得心有余悸,想起两年前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跟莱克打架,被莱克的宠物咬到大腿,在床上躺了快一个月。但这身体原来的主人可是为了勇士的荣耀,明明打不过却硬要充好汉!
虽然现在对于莱克,洛萨觉得完全可以防守一搏,哪怕莱克的宠物是一头精英级别的沙漠猎犬。
但洛萨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他们会像中世纪骑士那样跟自己单挑,明明自己决斗赢得的双手剑,都能说成是抢的,无耻之徒果然不知道什么是廉耻。
在这荒郊野外,他们绝对不会讲什么公平和勇士的虚伪面具,他们会一拥而上,两个战士一个猎人,洛萨确实心中没底。
洛萨当然知道毛爷爷战略思想的精髓,就是要敌进我退打运动战,当机立断就暗暗握紧缰绳,准备进行“战略转移”。
洛萨心中其实早已经有了计策,洛萨从雾境岗哨出来后,虽然是向着回家的方向走,但却一直没有离开雾境森林的边缘,为的也就是应对现在的局面。
只要冲进去雾境森林,自己骑的老母马,个子矮小就占优势,他们三个帅气的大马反而施展不出不开。
最关键的是,洛萨在雾境森林中生活了一个月的时间,对那里相当的熟悉,而且浓浓的白雾是最好的掩护。
拿定主意后,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洛萨从马鞍上抽出已经断掉的双手剑,喊道:“是这把吗?”
“莱克老大,就是这把……我的剑怎么让你给弄断了?!”
还未等断剑已经从洛萨手中丢向远处,洛萨就在莱克三人愣住的时候,调转马头向雾境森林奔去。
“靠!这不像洛萨这个小野种的作风啊!”莱克心中嘀咕着,与泽狄一起追了出去,而多伦还记挂着他那把半个月前还好好的双手剑,没有直接跟上了!
洛萨回头看了一眼,心想分兵计划成功了第一步。但这一回头不要紧,却看见一支箭从莱克手中的弓上射了出来。洛萨心中一惊,部族少儿间打斗的底线是不能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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