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我不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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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所谓不喜欢的人与理由
    如果人生是一场galga的话,那么此时的洛书的面前必然会出现这样的选项:【a】陪雪之下的姐姐去听音乐会。【b】陪薰的师傅去听音乐会。【c】陪雪之下阳乃去听音乐会。嗯抱歉,不管是哪个我都不想选,麻烦给我一个回家睡觉的d选项谢谢。呵呵,开个玩笑。暗自叹了口气,洛书知道的,如果他希望的话,其实还可以选出e到z等二十二个选项,但不管怎么选,要走的路貌似都只有一条。人生虽然可能会有选项,但毕竟不可能真的变成galga,单纯的选项能改变的东西似乎少之又少。起来,虽然雪之下阳乃这个人,不管从哪个方面来,洛书都不太擅长对付,但也仅限如此而已,单纯只是不适应而已,完全上升不到厌恶的程度。硬要在什么地方讨厌她的话,恐怕只有一点了,那就是她的行事作风。就洛书的情况来,他本来就是要去给薰加油的,也就是阳乃只要去了,两人就必然会碰见,除非他刻意去避开,但是这没有意义不是吗?所以,阳乃提出的邀请其实从本质上来,是毫无意义的,不管洛书是答应也好,拒绝也好,事实都已经决定了,他们两人同时出现在音乐会场的那一时刻,这个所谓的邀请就已经被接受了。刻意用这种虽然与人本来的选择相同,但是实际上却扭曲了其内在意义的做法,真的让人喜欢不起来。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做法被别人强行套上定义,特别是洛书。因为这样的做法其实是他本人最擅长的,或者,最喜欢的。不得不承认,他不擅长对付阳乃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两人的行事作风在一定程度上太相似了。如果换作一般人的话,可能并不会有这样的感叹,但是洛书不同,每次和阳乃的对话总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像是背着身照镜子,他看不到镜子里的人,但却知道镜子里倒映的人就是自己。这种诡异的感觉让他对阳乃怎么样也喜欢不起来。但这并不是他就讨厌阳乃。有时候人不能那么极端,喜欢的对立面并不是就是讨厌,应该是不喜欢。喜欢一个人可以解释为很多方面,笼统的可以解释为认同一个人的存在,而讨厌一个人也可以解释为很多方面,主观上的,客观上的,但不管怎样,那都有一种明确的厌恶情感在其中。所以,所谓的不喜欢应该可以解释为完全独立与其上两种法的另一个定义。不喜欢大致地可以解释为不擅长对付,相性不和,也就是上升不到喜欢的高度,但是再怎么样也下降不到讨厌的程度。那么按照这个标准,应该这么。他喜欢雪之下,因为他在对方的身上看到了雪之下雪乃这个人,他不喜欢阳乃,因为他总能在对方的身上看到自己。“怎么了?洛君?莫非还没想好去不去给薰加油不成?”着玩笑的话语,阳乃的目光一刻不停地注视着洛书。“不是。”暂且收起心中那奇怪的感觉,洛书道:“那就一起去,周日上午在会场门口碰面。”“诶——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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