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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锡山:开启“二”的哲学(2)
    阎锡山:开启“二”的哲学(2)

    这些“驭下”之术,使阎锡山的统治得到强化,也使他得以长期割据山西。但是,不管他“驭下”多么有术,最终难逃失败的命运。1949年4月24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太原,宣告了阎锡山在山西38年的统治彻底结束。

    枉杀李服膺

    1937年10月1日深夜,11时许。太原绥靖公署大堂内外,卫兵林立。为审判李服膺,阎锡山草草组成的高等军事法庭正在开庭。第二战区司令官阎锡山亲任审判长,稳坐大堂中央。审判官谢濂、李德懋,军法官张克忍、薛风威,陪审官傅存怀、宪兵司令张建(字达三)、省政府主席赵戴文及第七集团军司令长官傅作义等数十人分坐两边。当天值日官庞小侠(上尉副官)也在场。

    宪兵把李服膺押上法庭之后,阎锡山不慌不忙地站起,双手支于公案,拉长了他那一贯冷冰冰的脸,用责备、惋惜而又假惺惺的口吻说:“慕颜(李服膺字),从你当排长起,一直到连长、营长、师长、军长,我没对不起你的地方。但是你却对不起我。你做的天镇盘山工事不好……”这是阎锡山加给李服膺的第一条罪状。但还没等提出第二条罪状,李服膺便急不可待却又神态自若地答辩道:“没有材料……”李服膺明知在完成阎锡山交给他修筑国防工事问题上责任在阎而不在己,所以他有一肚子的委屈要迸发出来。可阎锡山使用了咄咄逼人的态势,不等李服膺把一句话说完,就把第二条罪状抖了出来。他打断李服膺的申辩说:“第二,叫你死守天镇、阳高,你却退下来了……”这时李服膺已知大事不好,他意识到阎分明是要给他妄加罪名,便一反平时唯命是从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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