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淑芬手里的扫帚依然还高高举起,圆睁着怒火充斥的眼睛,胸脯因激动而加速地欺负着,一颤一颤地,而这一切恰好落在了陶伟的眼里。
他不由心中暗自估摸:那一对白面膜起码有碗般大小,而疑问又马上在他心中升起:那是先天性的呢还是由于经常有人滋养才这样,联想到刚才的事,难道她果真是那样?
从李艳口中,陶伟得知徐淑芬已经守寡十多年,难道这十多年她就没有过男人?如果那样,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想这样一位女人,用风韵犹存四个字来形容都极不恰当,她该是那种风韵正浓的女人,看她的身段,看她的肤色,看她的眼神,无一处不透露出成熟女人的那种让人消魂摄骨的劲道。
特别是她眼神中流露出来的那种渴望,她怎么能守得住呢?可是,从她刚才理直气壮的愤怒表情来看,也不想作假。
正在陶伟胡思乱想的时候,李艳赶过来,夺下了她手中的扫帚,扶着她往屋里走去,而陶伟也只能默默地跟在后面,如果其它事都还能问过明白,可是这种事怎么是他能问的,恐怕只有李艳能问问。
陶伟估计即使李艳问了,可能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那种不光彩的事即使面对女儿,可能要说出口也需要特别大的勇气,女人可不同男人,这一点,陶伟还是深信不疑的,他可从没听说过有哪个女人主动承认过自己偷人,除非被人逮了现场。
本来较好的气氛突然笼罩上了阴云,谁也不好开口说什么话,聪明的陶伟发觉此时自己呆在母女二人身边有点不合时宜,倒不如出去走走,让她们说说话,如果有什么新情况,不愁李艳不告诉自己。
其实,这事要说起来,徐淑芬还真是比窦娥还冤,要说,这么多年来,她苦撑苦熬,还不就是盼望着几个孩子能有出息,她也知道,寡妇门前是非多,所以她平时都尽量不单独和人接触,以免别人说闲话。
当然,对她垂涎三尺的大有人在,和她年龄差不多的,有谁不知道她曾经是村里的第一大美女,即使是到了这个岁数,也鲜有人能赶得上,但她从不假人已辞色,人们常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一个人只要自己保持的住,别人怎么也不会有机会。
徐淑芬这些年来,还真是洁身自好,在这一点上,不仅是其她寡妇,就是那些有男人的女人也是无法相比的。
但人生活在社会中,就总免不了有和别人磕磕绊绊的,也免不了要和人单独在一起的机会,遇到通情达理的人还好,一旦遇到那些蛮不讲理的,就会无端惹事上身,徐淑芬就碰到了。
其实就因为一点小事,是吴大宝的老婆那天对村里另一个寡妇无端污蔑,说她勾引自己的男人,而徐淑芬正好在旁,而那个时间正好徐淑芬和那个寡妇在一起,所以她站出来说了一句公道话,结果引来记恨。
而就在头两天,徐淑芬上坡干活回家,在路上又恰好碰见吴大宝,一路走来,被那恶婆娘看见,当时就看见她脸色不高兴,徐淑芬也没有在意,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至于今天,她为什么会跑来吵闹,徐淑芬真是不知道缘由。
“李艳,我出去走走。”有了决定,陶伟不再犹豫。
“你去哪里,你对这里又不熟悉。”李艳关切地说道。
“怎么,你怕我走掉了,放心吧,我不会迷路。要是我去太久还没回来,那就说明我的确迷路了,你可要记得打电话给我。”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出了大门,陶伟心里轻松了几许,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心道:我这是怎么了,老是这样胡思乱想,居然会对丈母娘留心起来,她再美也是长辈,这种事可不能再干下去了,要遭天打雷劈的。
为了让自己乐观起来,有一个好心情慢慢欣赏这个陌生的环境,他慢慢向村后走去,一边走一边看,他感觉这农村就是和城里不一样,虽然地面不是那么好,但同样的天空就大不一样,这里可要宽广、干净得多,流淌其间的空气呼进心里,也要让人清爽的多。
当然,他也没忘记看看周围那些房屋,树木,围墙,以及从身旁经过的人,原本想会看到至少三五个美女,可令他遗憾的是,已经走了好长的一段路了,看见的男人多是黑黑的,而女人也并不光鲜,甚至有点粗俗不堪。
陶伟暗暗叹气,到底还是比不上城里,要是城里,只要自己想看,哪怕眼睛都看累了,也看不完的风景。
那一条条光滑如玉笋般的美腿,粗的、细的、不粗不细的、想要什么类型的都能轻易地找到,如果有兴趣,还可以把目光灌注在那些美女微微敞开的领口,那里面的春光有些甚至大半都会暴露出来。
加上脚底的高跟鞋,每一脚落下去,分明能看见那被挤压得浑圆的玉峰有节凑的抖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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