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穿着一身雪白的猎装,在袖口的金色流苏,和散发着宝石光芒的钮扣给这件服装增添了许多华贵气息。
剑士一头漂亮的金发,陪着那种只有贵族才有的苍白肤色,俊美面庞,站在满地尸体的道路上丝毫没有局促,倒好像在出席一次社交活动。
这名剑士虽然随意,但是不知不觉中散发出来那种威势,震慑着所有的人。
一顶闪耀着金光的,倒挂着两只金属羊角的头盔,把眼前的这个人的脸几乎全部的覆盖住了,只留下眼睛,鼻子和嘴巴露了出来,而一整套同样闪着金色的封闭式铁甲,完美的把这个人那雄壮的身躯给完全的遮挡住了。
这盔甲的两肩,更是高高的耸了起来,接着七八片精心打造出来的,弯曲成合适的弧度的铁片,一片片的堆叠到手肘,这样的叠瓦式的覆盖方式,不但可以完全的保护手臂,更可以最大限度的活动整个手臂,使得这盔甲最大限度的照顾到了防护和关节活动这两大矛盾。
这盔甲也是连着下肢的,盔甲的腹中的板甲一直到了下挡处,而它在大腿上,也采用了和手臂一样的设计。整体看起来,整套盔甲不但非常的有震撼力,而且还可以让人感受到这盔甲的坚不可摧,以及穿戴这盔甲的人的超强力量。
不过这头盔,还有那套盔甲,现在已经全部变形了,在这套盔甲的上面,有无数的凹陷,像是被无数次重击过了。然而,这套盔甲虽然破损严重,不过它依然的光彩照人,看来它的主人,把它保养得很好。
然而,这样的一套充满了古老的气息的盔甲,在龙天的世界里,只有在博物馆才可以见到一两片它们的残片。看到这样的一身盔甲,龙天感觉到自己的天快要塌了,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这是到了那里。
“说!”那个盔甲男见龙天只是呆呆的看着他,于是手里紧了紧,使得龙天对自己脖子下的那把金色大剑的锋利,体会更加的深。
借着灯光,依稀可以看到他的样子。上身一件白色纯棉t恤,皱巴巴的,一看就知道是地摊货,而且洗得次数有点多了,颜色已经有些泛黄;下面穿一条深蓝色的休闲短裤,脚上没穿袜子,只是穿了一双棕色的亚光沙滩凉鞋。唯一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是,他的手上带着一块银色的手表,银色的表带,白色的表盘,款式极为普通,没有任何花色和点缀。但眼光锐利的时尚人士可以看出,这是一款非常经典的劳力士款式,正是因为太经典了,曾被无数的品牌所仿制,而仿制品厂家中也不乏知名品牌,比如瑞士的梅花,天梭。但眼光锐利的人又怎能看不出,他这一身行头,除了那块手表,充其量不过两百元,又怎能戴得起动辙十几万块、被称为暴发户标志的劳力士,就连都市白领习惯装备的普通瑞士名表也和他沾不上边,显然,这是旅游景点小摊上那种两三百元一块的水货,给那些花不起大价钱的城市小青年烧包用的。不过,看他的样子也不像那种烧包的人啊。
他头发很长,但不是小男生们故意留得那种时尚的长发,而是长时间没有理了,显得很凌乱,鬓角已经有些花白,象年近五十的中年人。但是,如果仔细端详一下他的脸庞,你会很吃惊地发现,这根本不是一张属于中年人的脸。他的皮肤依然白晰,只是缺少点血色,显出一种病态的淡黄,但并没有什么皱纹,应该不超过三十岁;额下一形状颇为秀气的眉毛轻轻地挑起,不是很浓,和传统意义上的美男子的剑眉有很大的区别,却透出一种特别的灵气;最奇特的是他的眼神,应该说,他根本就没有眼神,所有的光影,在这双眼睛里,都只有吸收,而没有反射。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双眼睛应该也不会例外,但这扇窗户太深了,根本不可能看到里面的心灵,就象宇宙中间的黑洞,深不可测,深不见底。
精瘦干练,穿着得体,长衫礼帽,白袖外挽,一付‘绅士’名流的样儿,只是他长的太‘流氓’了,把所谓的‘绅士’风度破坏无疑,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
他双眼深陷,脸容瘦干,每间一会就打个哈欠,一看就是‘烟鬼’,再加上暗淡无光的眼神,瞟到四姨太身上时流露的色光,更知他是个色中饿鬼。
在初见龙崇九的瞬间,妙忆香芳心暗震,这个人似乎流露出一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气质,自已阅人千万,从未见过他的那种气质,他虽不具备小白脸的英俊玉面,但他却令有一种粗豪的线条,可以说那是一张纯粹男人的脸容,尤其那双寒星一样的眸子深邃无比,让人看不透他心头所想,配合他高挺壮硕的雄峙虎躯,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无可抗拒的阳刚气势。
有一人手拿厚背刀体型像标枪般挺直,身披青蓝色垂地长袍,屹然雄伟如山,乌黑的头发在头顶上以红中绕扎成髻,未见五官轮廓已自有股不可一世,睥睨天下的气概。
这是张没有半点瑕疵的英俊脸庞,浓中见清的双眉下嵌有一对像宝石般闪亮生辉,神采飞扬的眼睛,宽广的额头显示出超越常人的智慧,沉静中隐带一股能打动任何人的忧郁表情,但又使人感到那感情深得难以捉摸。
站着的却是一个黑发黑眸体形高大匀称的亚裔年轻人,皮肤是健康的橄榄色,面容轮廓如刀削般线条分明,极之清俊刚毅,眼神却亦极之冷漠,毫无表情,整个人就象一块万年寒冰,森然、冷酷、无情,似乎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让他有所动容。
一个男人又高又瘦,稀疏的棕发,灰色眸孔呈三角形,脸色苍白,脸颊深深凹下,使他的鹰勾鼻越发显眼,一件长袖衬衫空空荡荡套在身上,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骷髅这个字眼来。
从脸型看这是一张近乎四方形的台座型脸。脸的骨骼粗而结实。下巴宽而张开,肌肉饱满,眉毛粗浓,非常有男子气概,耳厚口大,有威风凛凛的气势。再一细看,观此君印堂开阔,显示其脑筋好,反应快,有容人之量;地阁朝天庭,晚年运气好能照顾部属;鼻子准头丰圆,鼻翼广大微露井灶,这显其气量大又慷慨大方;唇上下多纹理,这显其比较有包容心;再见耳珠朝口,这显示其人缘好,与人相处和睦,福气好;又见口有棱角,表是非分明,不糊涂;最后眉阔眉高,眉阔的人热心,眉高的人,不计较小节。
一白色的身影在人行道中飘然而行,这是一个年轻人,岁数在二十岁左右,相貌还算比较帅气,不过那一头随意飘散在肩头的长发显得有点标新立异,也有着点点懒散,可是却对女孩有着莫名的吸引力,然而最吸引人的却是他那双眼睛,明亮的眼睛,灿若星辰的眼睛。
一位穿着红色小背心的漂亮女孩楞楞地看着从她身旁走过的青年,不禁为青年的气质所吸引。
这个男人大概20岁左右,一头飘逸的棕色长发垂在肩膀上,眉毛似女人般细长,蓝色的眼睛又大又亮,鼻梁挺直,唇形优美,配上一张鹅蛋脸,简直比女人还要漂亮,如果不是一身男式白色西装,马可绝对会认为这是一个绝世美女的。
皮肤虽然谈不上白皙但至少不象刚才那几位一样象是非洲人,颚下的胡须也显然经过了仔细修理,分成几缕飘飘忽忽很有点山羊的味道,浑身亮晶晶的,盔甲也显然是高级货,只是五官很不端正,小眼睛塌鼻子獐头鼠目显得非常猥琐,破坏衣甲的衬托的整体形象,此刻他手上拿着一本书册,一脸严肃的看着自己。
毫无疑问,按照西方人的审美观,这个家伙的确算得上美男子。他身材高大,皮肤白皙,长髯飘飘。他的一头打着贵族式小卷花的黑发,披散在肩上,前胸开阔,手臂粗壮有力。他的眼睛是那种柔和而带着光泽的,不像巴尔波亚的那样刚硬,反而显得温情脉脉,与此对映的很有男子气概的一对剑眉,倒是把这样一对眼睛衬托得十分含蓄、浪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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