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庄园是完全自给自足的,但是即使在“黑暗年代”中最黑暗的那段时间里,它还是要从外界输入一些货物——食盐、石磨,以及锻造武器和工具所需的金属。农民们被束缚在土地上,是属于他们的主人(也就是庄园主)的产业之一。农民可以租到一小块土地自行耕作,然后从收成当中分得自己的一小部分。这种制度在今天的南美洲还可以见到。
庄园里最重要的部分是领主自己的私有领地,也就是没有租给农民而自己享用的一块土地。庄园里的人们必须每周在这块土地上耕作两到三天,在余下的时间里才能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去劳作。
农民要负担无数古老的习俗和赋税。历史学家马可布洛赫[arcbloch]写道:“在某些日子,佃农们要向领主的管家缴纳一些东西——可能是一些银币,不过更有可能是一些实物:从田里收上来的几捆玉米,农家院里养的几只鸡,从自家的蜂房或者附近的树林里采来的蜂蜡……在其他的日子里,佃农们又可能要到领主私人的领地里耕地除草。偶尔,我们还可以看到他们替领主把一坛坛的酒和一捆一捆的谷物搬运到住的很远的人家那里。他们还是修缮城墙和护城河的劳动力。如果领主要招待客人,农民们就要把自己的床拆下来,为的是给领主提供足够的床单。到了打猎季节,农民要负责所有猎人的吃喝。如果爆发战争,他们还要在当地长官的率领下,在军队里充当步兵或者勤务。”
领主垄断着一些利润丰厚的行业。只有他才有权经营磨坊、酿酒作坊、面包房和鸽舍。任何从他庄园里出产的东西,他都要分得绝大部分——甚至连村里鱼塘里捕到的鱼也不例外。他的权利名目繁多,而且有不少让人觉得很烦。有一种税称为租地继承税,还有一种称为死亡税的:佃农死的时候,庄园主可以拿走他养的最好的牲畜,当地的教区长可以拿走次好的。如果这个佃农没有养牲畜,那么被拿走的就是他最好的衣服,或者是他的铜锅,甚至就是他临终的那张床。博学的学者gg库尔顿[ggulton]曾经描述过一个和死亡税有关的有趣的实例:“在公元19世纪末,洛斯希尔爵士[lordrothschild]买下了一处地产。这块土地依据官册,属于牛津地方一所新建的大学。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所学校的学监和评议员就都成了他的领主。洛斯希尔爵士不得不尽快将这块土地脱手,因为他担心在他死后,根据死亡税的规定,他的这些领主们会把他‘最好的牲畜’带走——这个所谓‘最好的牲畜’其实是一位著名的田径运动员,他的身价在两万英镑以上。”
明白了这些以后,当我们再来看一些其他的封建制规定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有多奇怪了。库尔顿有过这样的记载:“一只母鸡,在受惊的时候如果可以越过花园的栅栏或者跳上枝头的话,不论领主是否认为它有病,都必须收下……磨坊的主人要控制好他的水坝拦蓄的水位,使得站在桩上的蜜蜂不必弄湿翅膀就可以喝到水……”在德国,可以将砍伐的木材交给领主,充作赋税。对于如何捆绑这些木材,也有规定,要“让野兔可以竖着耳朵从当中穿过”。如果庄园里的一个男奴隶要娶一位女奴隶,他必须“把一口铜制的平底锅交给自己的主人作为补偿。这口锅必须大到足以让新娘毫无阻碍的坐在里面”。
封建制是协调了需求和实力的一种制度。它满足了强者对于权势和统治的渴望,也让弱者得到保护,得以生存。它也是一种等级森严的制度。人们认为,神创造了贵族和平民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阶层,每个人的地位都是与生俱来,并且将永远存在下去。人们甚至相信,贵族的血和平民的血在构成上有很大的区别。
中世纪的教会拥有大量的地产,因此也不可避免的处于封建体制内。在当时的西方世界,教会名下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三分之一左右。主教和大修道院的院长就这样进入了封建社会的等级世界里,履行自己的义务,也行使自己的权利。
作为极端的例子,有些神职人员甚至履行了他们作为侍从而应尽的军事义务。公元1356年,三位法国的主教在参加了在普瓦捷与英格兰军队之间的战斗战,有一位大主教战死在阿根科特。直到法国大革命前夕,卡奥尔[cahors]地区的主教都享有一项特权:在主持弥撒时,他可以把自己的头盔、佩剑和胸甲放在祭坛上。
在封建制度刚刚出现的时候,它的一个作用是处于弱势的国君将权力分配给处在强势的侍从,让后者代行管理和国防的职责。这个制度衍生出了大量的地方统治者,他们大多粗野而喜好惹是生非。它所体现的下级向上级效忠的模式并不可靠,而当时屡屡发生的背信弃义的行为使之更加脆弱。当时的司法体制有很大的随意性,整个社会的经济体制则更是很难当得起“繁荣”二字。封建制存在的理由本来应该是土地和军事义务之间的交换关系,但是到了公元14世纪的时候,封建制军队已经成了过时的古董,新兴的雇佣军取代了原来的乌合之众。而随着货币的大量流通,以及随之而来的商业的兴起,传统的基于土地的封建制经济形式的地位也被削弱了很多。在中世纪后期,贵族们越来越无力支付高昂的开销,不得不变卖土地,关闭自己领地上的作坊(因为城镇里大量的作坊使得这些乡间的作坊不具有竞争力),甚至让农奴赎买自由。在英格兰,获得自由的农奴们以租赁的方式获得可以耕作的土地,或者干脆为领主工作以获得报酬。领主要和为他工作的人签订合同。双方将协商好的条款写在一张纸上,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其一。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伪造文书,分开这两份文书的时候不是沿直线裁开,而是沿着一条锯齿线——就像是被咬开的一样。“合同[denture]”这个词也就是这样产生的。
正如历史学家jj巴格莱[jjbagley]所指出的,公元14世纪“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制的终结,强大的君主国、民族国家和民族战争开始崭露头角,并且最终在16世纪大行其道。很多14世纪的‘中世纪精神’已经是人们刻意为之的了:人们已经开始对它感到好奇,更多的将它看作一件古董,而很少有认为它还是行之有效的。很明显,它已经不可能作为现实世界里的一种生活方式了。”最初的封建制是一种交易:以义务和忠诚换取安全和稳定。但是这个交易并没能一直保持下去。最后,一方仍然能够效忠,另一方却已无力提供保护了。
贵族——或者称为绅士——这个词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定义,而他们生活方式的特点也不尽相同。在威尼斯乃至整个意大利,所谓的贵族往往就是一位富裕的商人或者银行家。在不少意大利的城邦里,这些贵族们都居住在高大的要塞里,周围有城墙保护。在公元13世纪中叶的佛罗伦萨,这样的高塔多达275座,高度甚至超过200英尺。不过意大利的情况是一个特例,在大多数地方,贵族往往是封建制的战士或是战士的后裔,他们的居所也不在城镇里,而是乡间的城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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