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之大同教(32)
三查马尔美四月二十八日
四亚查马耀五月十七日
五努尔光六月五日
六拉马脱恩六月二十四日
七卡利马特道七月十三日
八卡马尔全八月一日
九亚斯马名八月二十日
十依查脱力九月八日
十一马希雅志九月二十七日
十二依尔摩智十月十六日
十三格特拉脱权十一月四日
十四郭尔言十一月二十三日
十五马赛耳问十二月十二日
十六沙拉夫尊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七苏丹王正月十九日
十八墨尔克国二月七日
欢乐日自二月二十六日始至三月一日晚止
十九阿拉高三月二日
灵体大会
每处若有大同教信徒九名以上,宜设灵体会,用选举方法组织之,以便指导及统一。大同教友之工作,波斯各城灵体会之情形,著者曾从机那比亚杀徒拉法地(即马星特拉尼)大同教之组织法中,得到梗概。
灵体会之要务如下:
一、用会议及文字等法,宣传教义。
每星期举行会议,次数无定,意在欢迎指导,或教训他人,并坚固新教徒之信心。
二、处置及办理服务贫穷者之事。服务之范围,不限定大同教信徒,倘若大同教信徒遇有艰难,不论属于家庭事业,或灵体者,当告诸灵体会,俾得劝导扶助之。
三、提倡教育、科学及美术,灵体会当负责,使大同教之少年受完满之教育。
四、演讲大同教义。灵体会增派教师,赴各会演讲大同教之信条,并劝人服从。凡有信徒不履行教义,而有假冒之行为者,灵体会当召集特别会议,并派聪明、严肃及有阅历之教师,加以解释及训练,以尽警劝之义务。
五、收管款项。开会时不捐款,亦不向公家募捐一切。经费皆由真心大同教徒,自愿捐助。备有捐册,记载捐款人姓名,捐数,收款时,发给收据为凭,亦按期收款者,大都为隐名者所施。支配经费,由灵体会共决,以苦干用于教育,若干用于周济。
六、灵宴会。灵体会派委员会主持灵宴会事宜,每十九日大同教信徒,当灵宴会一次,如有人愿为东道,当将地点日期报告委员会,由委员会代为办理。信徒中有一年请客三次者,其余或多或少不一。委员会便记录招待大同教信徒之主人姓名于簿内,倘有灵宴会时,则将人数通知请客者,若有设备不敷,则由他信徒招待之。全区之信徒,每遇特别之节,如新年及“利时万”节,则同时团聚。一区信徒之工作,当由灵体会掌管,以便集中,而使灵光普照,若灵体本身不清洁高尚,则此区之道理,必不发达。信徒在教务上当完全服从灵体会,在灵体会开会之时,朗诵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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