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大之和平——辑录博爱和拉与亚卜图博爱之格言(7)
至大之和平——辑录博爱和拉与亚卜图博爱之格言(7)
博氏的长子亚卜图博爱为大同教信仰的模范人物,继承他父亲的遗志,毕生尽瘁于团结的理想。在一九一一年到一九一三年,适在大战之前夕,他周游欧美各国,目的是当面向各国人民宣传和平的原理。一九一二年亚氏在美国加州司丹福大学演说,断定国际战争的爆发即在当时的目前,劝告美国人民起来作世界和平之倡导者。
在大同教义中,世界和平的定义不仅是军事战争行为的制止,是包含一切宗教中的和平,种族间的和平与夫人类中所有各阶级间的和平。世界和平之产生,据这种教义解释,要在一切仇恨主义、偏见、争斗和竞争等等的根蒂在人们的心中铲除净尽后,才能实现,而这种态度与行为之改变又有赖于对圣灵意志的虔诚。信徒们接受所有各宗教与民族的平等和根本一致的原则,他们在世界各地的发达,是下面事实最重要的证明,就是宗教的精神在这个时代内复新了。
但是大同教所代表的,有远过于友谊的新态度和人民团体中的和睦以上的,研究这种教义的人指明出来,博氏并且创造了一个有机的和结构的团体,能够联络世界各处大同教徒的宗教和人道的活动。大同教在今日就是执行这种有机团体的职务,它结合各地方的、各国家的和国际的单位成为一个和谐的总体。大同教除极端重视这主义的精神方面的特质,与严格不妥协的主张所有信徒们应对其本国政府尽忠外,同时又为那种势力和活动的范围,备就一定的程序与目的,在那种范围中,所有个人是有法律上的自由,为着精神的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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