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之父曹云祥

首页
字体:
上 页 目 录 下 章
至大之和平——辑录博爱和拉与亚卜图博爱之格言(7)(2/2)
的目的,与别人合作进行。如此能统一耶教徒、同教徒、犹太人、火教徒与一切其他宗教徒的一种运动——这种运动在它自己的分子中间能压服种族的和阶级的偏见,并且能把德谟克拉西的原则,实施于各地方、各国家和国际的团体的选举上——据它的信徒们讲,这是世界和平理想的真正实施,证实所有人们对于和平问题研究所得的结论,就是他们了解和平不能在武装的政府间用条文与公约得到,因为这些政府都是受制于他们自己的人民中间的那种好战的潜势力的。真正的国际联盟与世界法庭的“道德平等”,据大同教徒指明出来,是已经为博氏所显示的爱的力量创造出来,而在他的教义中表现明白,这种教义,是被他所有在各地的弟子当做先知预言而加以接受了。

    一九二一年为亚卜图博爱在世的最后一年,是年他在海发(haifa)对人民的警告,是阶级的争斗会在各国继涨增高,对于文化是最大的祸害,一直到各国有诚意谋世界和平之时为止。大同教和平的方案,是在亚氏于一九一九年所写给海牙永久和平中央机关的会员们的信中,加以阐明了。在好几年以前,他曾经写过以下这几句有意义的话:“真实的文化无论何时都可在世界中心树起它的旗帜,只要有抱着高尚志愿的杰出的君王,——虔诚与决心的光明的模范人物——为一切人类的幸福及快乐起见,用坚决的态度和灵敏的眼光,树立世界和平。在这种庄严的公约中的原则中应当这样的规定,就是如果后来有任何政府违反这种公约中的条文,则其余一切国家可起而制止之。</p>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 页 目 录 下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