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之父曹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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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之问题(51)
    已答之问题(51)

    由此观之,世界上并无所谓邪恶。好的存在着,恶的淘汰了。

    第七十五章 两种痛苦(there are o kds of tornt)

    我们晓得痛苦有两种:微小的和重大的。例如,没有知识是一种痛苦,但这是微小的痛苦;虚伪,残忍,不忠,冷视上帝,也是一种痛苦。一切不完美的事情都是痛苦的,但这是微小的痛苦。自然,一个有知识的人,他觉得死比受罪更佳;割了舌头比说谎为好。

    别的一种痛苦是重大的:如刑罚、拘禁、敲打、驱逐、流放,等等。然而,上帝的儿女觉得:最大的痛苦,莫如脱离上帝了。

    第七十六章 上帝的公平和慈悲(the jtice and rcy of god)

    我们晓得“公平”这两个字,是对于每个人应得的报酬。例如一个做工的人,他从早到晚工作着,就该获得相当的工资;但,当他并无工作,并无任何为难的时候,他所得着的,就叫做恤金。假使你布施穷人,虽然他不为你工作,不为你用相当的力量,这也叫做恤金。基督所以宽恕杀人者之罪,原来就是他很以慈仁为怀。

    善与恶的问题,有的人照理论评判,有的人照法律评判。像犹太人,他们是照法律来评判的。就如解释摩西的五经,他们也是依法律为标准。比如说,奶油不可同肉混在一起一件事,照理并无一说的价值,但他们却以为这样很不清洁。因为他们的法律有这样的一条。

    然而,神学家对于善恶,是法理与理论并用的。禁止虚伪、残忍、行窃,等等,这是关于理论者。凡是聪明的人,都知道虚伪、残忍、行窃,等等的行为,是罪恶的、是可责备的。如果一个人受了针刺,他必呻吟而痛叫,所以杀人者也是一样,照理由讲,他是个罪人。做了杀人犯,自当负相当的责任,纵然他是有名的先知,也不能免除。

    报仇,照理也是不应该的。因为报仇者并不能获得任何好处。所以,如果一个人被人打了,要去回打一下,这有什么用呢?难道回打了一下,便不免了他自己的痛苦吗?不,这是上帝所要禁止的。老实说一句,互相攻击,结果是双方都受伤,不过先后的不同罢了。反之,彼人打了而能忍受,不予介意,这真可颂扬的了,即就上帝也要向他表同情。凡是侵犯人家者,都要受社会和法律的审判,但被侵犯者却不可存报仇之念。法律是保护弱者,而制止凶残者,使他们无从横暴的。

    然而,要是你能原恕人家,那是最大的仁慈了,这是最值得敬仰的了。上帝就是以宽大为怀的,所以上帝可算得最伟大。

    第七十七章 待遇罪人的正确法(the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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