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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罪人是应该刑罚的呢,原谅的呢,还是轻蔑的?
答:报应的刑罚有两种:一种是报仇,一种是惩罚。人们不能用报仇的方法来泄气,但是社会,可用惩罚的方法对待罪人;这种惩罚的意思,是警戒和预防,使他人不敢再犯同样的罪。惩罚,是保障人权,并非报仇可比;所谓报仇,不过积恨于心,彼此互相敌对而已。不过,如果所有的罪人都原恕,社会的秩序亦得大乱。所以,惩罚实在是不得已的办法,但被罪犯压迫,却不能报复;反之,他应宽恕原宥人家,因为这样,人类才有价值哩!
社会应该刑罚那一般罪人、压迫者、杀人者,以警戒其他同类。可是最要紧的事情,是使人民受相当的教育,使他们不至于犯罪。因受过了教育的人,才会明白犯罪是要受重大刑罚的,而刑罚是最痛苦的。既然知道刑罚是痛苦,便不致再去犯罪,不去犯罪便用不到刑罚了。
我们所要说的,是在世界上可行的事情。那些深奥高大的理论固然可算好了,但却不会实用;我们所要的,是合于实用的东西。
例如:假使一个人压迫人家、伤害人家、虐待人家,而那些被压迫、被伤害、被虐待的人,存着报复的念头,这便是复仇,而且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如果甲的儿子杀了乙的儿子,乙便不能同样去杀甲的儿子;要是他去杀的话,这就是复仇了。如果甲蔑视乙,乙却不能蔑视甲;要是他犯了这种毛病,这也是复仇,而且是极不该的。他不但须以德报怨,不但须予人重大原恕,更宜为压迫者服务。这是人类最高尚的行为:复仇,到底有什么好处呢?两种人的举动都是一样的;一种人做错了,便是双方一道错了。所不同的,是一个错在先,一个错在后。
可是,社会却有防御和自卫的方法;而且社会对于杀人者并无疾恶和仇恨!它所以要刑罚这般人!目的是为保全其他人民。我们不能因杀人者杀人,就用复仇;我们应该用法律去裁判他,予他相当的科罚。因为这样,社会才能平安。如果任这杀人者横行于世,任其所为!专拿良好的原恕的美名,去掩饰他的罪恶,那么,这便无异助长他的暴虐,使他重犯其他杀人案子了。凶狠的人,像狼一样,他是要吃上帝的羊的,社会并无惩罚的恶意!它不过借此以警戒蛮者的残暴,而保护弱者的安全罢了。
所以耶稣说:“有人打你的右颊,连左颊也伸过去给他打。”这是教人勿以私情而图报仇。他并没有说,如果一只狼去吃一群羊,这只狼是可鼓励的?决不!假使基督看见一只狼闯入了羊群,他一定要阻止,要尽量的防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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