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往往有密切之关系,而易于混杂者也。总而言之,彻底分析之目的,为将无数用科学决定之标准。协调为有系统之制度。
现时凡事宜用专家,故欲得正确之标准,务须请专家作彻底分析之工作,否则,其结果当难可靠。譬如,若有人欲将“燃料”问题分析,则宜聘机械工程师担任之,因其连带问题为炉底、风吸力、风门、司火、燃料之火力以及燃烧时所发出之气质等。对于燃料问题,公司如凭工头或煤商之意见而取判决,则即使彼等之意见诚实可靠,亦缺乏科学之根据,故不足以为根据也。工商界尚有无数问题缺乏科学标准,如归档、广告以及工人福利事业等。但如某项事件尚未成为专门学问时,即应聘请最合格之人任之,并预先假定标准,逐步审定其正确之程度。在新式公司中设有顾问委员会、调查处与试验室等部分,其重要职责为预测效果及审定标准是也。
乙、分析以事实为根据。在分析问题之时,所根据事实之来源,全视问题本身如何。就一般问题而论,各种记录统计及阅历皆含宝贵之事实,因此应调查文牍、报告、工资、账目、广告、估价、信用记录等。在组织完备之工厂内,动作与时间测验之记录亦为极好之根据。此外各部主任之阅历与意见,亦当从详登记,因有无数宝贵之事实仅保存在办事者之脑筋中,如不用测验之方法,即无由取得之。以上一切资料如均已彻底审查利用,而尚有不敷者,调查者即当博览一切著作与刊物,并听取同行之阅历及意见。
丙、分析之手续。对于分析之手续宜极注意,因用错误之方法,即难得到彻底之结果,其分析即无价值,徒废时间与精神,甚或至最后时期,始发现以前之非是,忽而改变方针,但已不及,而前功尽弃矣。按诸各专家指示之进行方法,有以下数项:
(一)a事实之分类;b视察变动;c注意因果(爱麦森氏 erson)。
(二)a记载事实及统计;b分类排列之;c去其恶者;d择其良者;e审定最优者为标准(泰莱氏 taylor)。
(三)a废除偏见,取客观地位;b分析问题为分子;c次第排列分子而权其轻重;d采取新立场以下判决(沙氏 shaw)。
(四)用百分比例以定分子之价值。
以上各种方法均可采用,所宜注意者即记录务须正确,因此颇需时日也。
第二原则:由科学训练以实施标准。调此到此程度,即分析工作业已告竣,标准已经决定,并用科学之方法归类,以供随时之应用,此后之步骤即为实施。在此紧要之建设过渡时间,团体中最高位及最有才能之人,务须参加,以得最大之效果,因此乃由理想变成事实之转移点,亦为办事最艰难,而成败最大之关键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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