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养活我的女儿,至于会不会有这个结果我也说不清,也许这只是我激励自己拼下去的一个虚幻的愿望而已。
“后来,我在深圳认识了一个朋友,她也是跟丈夫离了婚,独自出来工作挣钱的,这时候我不但每月能保证给家里寄去生活费,自己也积攒了几千块钱,那位朋友也有几千块钱,于是我们商量了一下,就合伙从深圳进服装贩到北方去卖,我们干得非常起劲,经常乘着火车背着沉重的大编织袋在南方沿海城市跟北方内地城市之间奔波,干了两三年,我们都挣了三万多块钱。这时候又在北京碰上了传销保利产品的事儿,据说搞传销能挣大钱,我们也确实看到有许多人靠传销成了大款,心头一热,想快点致富,就干起了传销。没有多久,传销被禁止了,我们辛辛苦苦几年挣的钱都被砸了进去,我的那位朋友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跳到北京护城河里自杀了。我在北京呆不下去,只好又回到家乡另谋出路。回来后不久,我就打听到何天亮要提前释放,我又喜又怕,喜的是他终于熬出来了,怕的是再见到他我将会无地自容。
“我乘他还没有出来之前,偷偷跑到过去我们的家里,房子还在,朋友一直替他看着,知道他出来还能有个窝,我放心了。可是见到那院房子破败不堪,家具也都朽坏难以使用,我就用手头仅有的钱从旧货市场上买了几样家具偷偷给他配上了。我想,无论怎样,他回来后看到家还象个样子,心里也有个安慰。”
何天亮听到这里恍然大悟,他从监狱出来后,家里那些陌生的家具和电视是冯美荣给置的。他的五内俱焚,眼泪终于止不住流了下来。
石律师还在继续读那份笔录:“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何天亮在街上给人擦皮鞋,我的心情非常痛苦,这一切不都是我给造成的吗?如果不是我的失足,他作为一个优秀的钳工班长,再怎么也落不到这个地步。我想帮助他,可是却没有能力了,我积攒下来的钱都耗到了传销上。我只好到处借钱,好容易凑了五千块钱,就给他寄去了,希望他能拿这笔钱做点什么。我本身就没钱,又欠了债,只好重操旧业,到歌舞厅去坐台。真是冤家路窄,我万万想不到会在那里碰到何天亮,他当时就指责我不该干这个,我心里想,我辛辛苦苦借了钱给你,难道就是让你来逛歌厅泡小姐的吗?羞怒之下,我狠狠地骂了他,他也被朋友拉走了。过了几天,他忽然把那笔钱又送了回来,说是补偿女儿的生活费。我心里明白,他是见我在歌舞厅坐台,知道我缺钱,才把我寄给他的钱送了过来。他当然不知道那笔钱实际上是我寄给他的,我妹妹把钱给我的时候,我的心情真是无法表达,既高兴又难过,笑也笑不出来,哭也哭不出来,当着我妹妹的面我强忍着,过后我却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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