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成没有背景,没有文凭,凭着十几年的艰苦打拼,如今,事业有成,成了本市一家龙头企业的老总,现在的他,常常身着一身名牌,开着宝马轿车上下班,只是房子暂时没有换新,他已经选好了自己的新家,准备明年搬进靠近江边的别墅。
一直在职场上竞争打拼,他已经练得老道深沉。他深知,世风日下的今天,人们目光变得越来越势利,并且处事都很现实,许多人喜欢以貌取人,如果不跟上时代的潮流,那么也许很快就会遭淘汰。
可是,偏偏他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却不谙世事,思想守旧,意识落后,还是那样的老套,还是那样不开窍。每天还在计算着柴米油盐,清点着锅碗瓢盆,始终走不出婆婆妈妈的俗套,他现在心里越来越讨厌睡在自己身边的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了,他一大早起床,就迫不及待的离开屋子,根本不管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在身后大喊着“吃了早饭再走”,他觉得就连这关心的语调都让他讨厌。
他喜欢早早地来到办公室,走进那装修一新的屋子,看着那光洁如新的桌子,那一叠堆放整齐的文件,还有触手可及的亮锃锃的老板杯,这一切都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他觉得这才像个老板的房间,才能显示他的人格品味,而这一切都是一个名叫蓉儿的高雅女人替他打理好的。
每天早上,蓉儿还会为他冲好牛奶,煎好鸡蛋,那牛奶盛放在一只高脚杯里,鸡蛋煎得黄是黄,白是白,而这一切搭配在一起是如此有风度,他觉得这才是一个老板应该享用的早餐,色香味匀有,看着心清意爽,吃着津津有味,而不是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下的一碗堆满肉末的面条。
现在,王志成周末也不愿意在家里呆着,他会开着宝马车,载着那个叫蓉儿的女人到郊外去吹吹风,或者在某个饭店的顶层打保龄球,再或者给那个女人买点服装、首饰之类以博得美人的一笑。
王志成觉得只要在家中他就不会有这种优越感,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知道他所有没脸面的事,知道他曾经只是一个被层层压迫的小职员,知道他如何小心翼翼地计算着一分一厘直到天明,那种底细,那些丑陋是他再也不想提及也不愿去回首的。
王志成想脱离这种自卑的压迫,他要去过一种崭新的生活。重新塑造一个自我,一定要表现出风度翩翩,光彩照人的形象。他在心里算计了一下,他目前的生活中,只有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还是原来的,如果离开妻子,那他在乎的所有东西就都更新了,这是他梦寐以求的。
在一个傍晚,他终于向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摊牌了,他仿佛下了好大的决心,才说出了难于起齿的话,说出了一直压抑在心里的苦闷,而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打开了门让他出去。
当王志成走出的时候,听到了“碰”的一声巨响,门在身后似乎发出绝裂般的声音,仿佛有一记重锤砸在他的心上,他感到自己的心猛地颤痛了一下,他觉得眼前忽然一黑,但还是支撑住,慢慢摸索着下了楼,他平生第一次感到“老”的含义,只下了三层楼梯,他竟然跌跌撞撞,腰酸背痛。他想不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傍晚时分,城市里正是车辆行驶高峰期,他驱车前往那个名叫蓉儿的高雅女人家的路上,看到街头灯火通明,这时他突然想到,原来每次晚上他在家里进出,都是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为他打开楼道的灯,所以,他才会在天黑时也能走得那么从容自如。
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车流如织,汽车只能慢速前进。离开了自己的家,也离开了与他生活二十多年的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在车上他觉得心情很复杂:这么多年来,那个被称为妻子的女人为他生儿育女,勤俭治家,一直耐心耐烦地伺候他,也没什么对不起他,怎么说走就走了,他脑子里有点乱了,不知这一步迈出去将会是怎样的结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