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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最初的几番波折之后,他们的祈祷终于有了回应,斯坦利找到了一份弹钢琴的工作。自从20世纪40年代,格斯 阿恩海姆领导一支出色的乐团,还曾和诸如宾 克罗斯比等知名歌手一起登上过洛杉矶“椰子林”的舞台。到了1936年,阿恩海姆想要涉足爵士音乐领域,这便需要斯坦利的帮助。这不仅是因为斯坦利精通音乐,还因为阿恩海姆明白,斯坦利可以利用他的爵士音乐知识和其他爵士乐者的联系,帮助乐团安排工作。
这份在阿恩海姆乐团的工作意味着,父母二人第一次可以离开母亲所说的“牛乡”1,共赴征程。他们可以一起到芝加哥、圣路易斯、纽约等等曾经只是听说过的梦幻城市。我的父母都是热爱自由、追逐自由的人,他们喜欢在路上的感觉,可以品尝一顿顿“家常”晚饭,可以参观像是“保罗班扬和蓝牛贝贝”等旅游景点。最终,他们到了纽约。他们爬自由女神像,还比赛看谁先够到她的右臂;他们乘坐当时世界上最快的电梯到达帝国大厦的顶部;他们踏上到斯塔顿岛的游轮,任风吹拂发丝,共同畅想未来。第一次去往东纽约的途中,他们再次发誓忠于彼此,还重温了他们的梦想。
和阿恩海姆乐团到处巡演的这段日子也并不总是如假期般美好,有时也得通宵忙碌,累得筋疲力尽。
有一次他们来到中西部地区,一天早上,斯坦利突然很痛苦地醒过来,极其崩溃的样子。母亲见状赶忙打电话给服务员:“快,快派一个医生过来!”十五分钟后一个医生过来了,他身材矮小,看起来像个生活在大毒蕈上的侏儒。他检查了一遍父亲的胃部,说:“肯顿先生,你有轻微的阑尾炎。”
“轻微阑尾炎?那是不是得动手术啊?”母亲惊叫道。
“那倒不需要,”他揉了揉惺忪睡眼,又故意压低声音说:“肯顿先生,我给你留一瓶药,你吃了就会好的。”一副全然不在话下的样子。接着他又对母亲说:“确保他每隔四小时就水服一汤匙药!”
到了晚上,斯坦利就觉得不痛了。虽然还是感觉有点不舒服,不过他还是去工作了。收工后他径直回到宾馆,爬上床倒头就睡。两个小时后,母亲被他在卫生间里呕吐的声音惊醒了,急忙跑到他身边。
1指美国西南部,尤指德克萨斯州。
只见他赤身luo体地站在那儿,一手拿着个瓶子,一手拿着从宾馆咖啡厅里偷偷拿来的汤匙。他突然浑身发抖着说:“啊,这东西太恶心了!”
可她抬头一看,医生开的那瓶药还完好地放在脸盆上方的玻璃架上。“天啊,斯坦利,你吞的是什么啊?”她猛地从他手中夺过瓶子。
原来,瓶子里是她用来擦双色观赛鞋1的白鞋油。他们都笑得不行了,径直坐在卫生间的地板上。斯坦利后来回忆说:“当时我们笑得那么放肆,那么大声,宾馆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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