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你爱我》
第一章 凯旋祭母
六月的包头热情如火。午后昆区阿尔丁大街八车道的柏油马路载着懒洋洋的各路班车稳稳驶向沼潭火车站。
一身浅灰休闲衣裤的兰在黎端坐在2路班车的末排,眼睛微眯。大片大片的阳光透过路旁高大粗虬的杨树的茂密枝叶,隔着厚厚的玻璃,喧闹地倾泄在这一张沉寂的俊颜上。脸上跳跃的阳光看似耀眼却不灼人,然而这一张冷然的脸却一如既往地灼伤了车里所有妙龄女郎挑剔的眼。
同样在末排的周易,大剌剌斜伸着一副长腿,多情的桃花眼一挑一挑地向四周发散着酒精量十足的电波。但若细看,这人深邃的眸底全是冷然,就连那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勾魂性感也只不过一层寻常保护色而已。
所以,这两人骨子里是一致的自我、强势。兰在黎睿智冷静如狮,周易优雅从容似豹。他们对看中的猎物都志在必得,且有足够耐心,并同样恶趣味地喜欢欣赏猎物慢慢上钩时的百般狼狈姿态。
就像这次的包头之行。十年磨一剑,二人舍弃数十人的精英谈判团队只身前来,干净利落地收复了兰家十五年前在钢铁、煤炭、稀土等领域的民企参营权。短短一周,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已身资过亿万。
周易懒散地睨着身边这个发小兼上司,试图从那浓密的睫毛下窥探出些别的情绪。一分钟后,此举毫无意外地被宣告失败。
“真没意思!男人长这么密睫毛干嘛!”周易一阵老生常谈的长吁短叹。
“幼稚。”兰在黎眼都不抬,“我是很高兴,但远远不到喜形于色。”低沉醇厚的嗓音里隐藏着一丝微弱的百无聊赖。
“生无可恋?”周易夸张地耸眉毛。“哥,咱妹子可还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着哪!当年小姨临终托孤,你可是亲口保证要找到小末末并照顾她一世的。人生宿愿未偿,大丈夫何颜谈生死!”
“行了,就你贫!”兰在黎无奈抚额,声音难得轻快,“她,找到了。”
“找到了?小末末在哪?”周易狂喜之下猛然收腿、起身,这时车进站恰好刹车,于是他华丽丽的喜剧了。
车门打开,兰在黎长腿一迈利落下车。“我去看看妈妈,你自己随意,晚饭叫我。”说完扬长而去。
周易刚从无端撞柱的喜剧中回神,又被这话打回眩晕。什么情况?老兄我被抛弃了?这可是十年并肩作战以来的第一次。那话怎么说来着?对,兰家的人果然都无情。包头果然是个让人不知不觉露出本性的地方。
最后一个下车,周易浏览四周,变化还挺大,当年这里可都还是荒地。看见铁道宾馆的招牌,他果断向前,天塌下来也得补个觉先。
入梦前,周易还碎碎念:几天都没睡还有精神挤公交还要去爬山,一座荒坟有啥看头,那女人活着没给你母爱死了这么多年还不让你安生……晚饭,晚饭……哎呀,小末末……
兰在黎凭着记忆几经周折终于在一片废墟中找到那块无字碑时已是下午四点。这里离火车站有五六里地,并不算远,那些高楼大厦清晰可辨。四周稠密地布满高低错落的民居,然而这片显然是废弃厂房的地方却荒草萋萋、灌木丛生。
灰色斑驳的墓碑在茂盛的草丛里只恰好露出碑顶。兰在黎俯身,顶上那句纤细的诅咒还隐约可现:兰再黎死了。
这是十岁的他用重金请造碑人刻的。还记得当时造碑的老者听说他要在碑顶刻字时勃然变色,连称这是对已去者的大不敬会让让周围的人无论去者生者都不得安宁。
十岁的兰在黎经过那场变故后,身体单薄如片纸,意志却已坚强甚至顽固如钢铁。他就是要这个女人不得安生,至于别的他根本顾不上。老者闭门谢客,他的儿子却见财起意,虽然在听说要刻的字后有片刻犹豫,到底还是深深浅浅、偷偷摸摸地刻了上去。至此,她唯一的血脉,兰再黎,随她死了。他活着,只是兰在黎。他不为谁活着,只为他自己。
“看来你这些年很寂寞吧。你是那么爱热闹的一个人。有这些草陪着你也就够了。你就当是睡在草原上吧。”
“其实我一直知道你不过是一个渴望爱的可怜人。你为了那个人甘愿被人当枪使甚至不惜抛家弃子,结果呢?那个女人和他一起葬在兰家祖坟,你这个兰家公主却孤苦伶仃葬身荒野。值吗?”
“你走前问我恨你吗?你能想象一个人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么?不过,最近我倒似有些怨了。我找到小天使了,两天前得知她正是在这个城市念书。这十几年我唯一的正常娱乐就是为她建一个能让她是她自己的世界。如今世界成了,只等她来。可你知道我等到什么了么?那个女人,当年带走她并不是随意。我的小天使原来一直都是为另一个男人而被‘精心’养着。华彤是该死,可她死时却把最好的都给她儿子备下了,包括我的末儿。你不佩服么,同样做人家母亲的?你不信命。我信。如果这也是末儿的选择,不管她过得好不好,我尊重她。只要她活着,我就活着。”
“你好好想明白吧。安生此处,别再闹腾了。不然惹得人家将你连窝端了,你要再睡美容觉可就没地了。我走了,后会无期。”
兰在黎将手中把玩许久的一朵蓝色野花随意扔在碑顶,双手揣兜缓缓往回走。走得几步,突又回头,“对了,你也别肖想着抱孙子。女人都麻烦,除了她,我谁也不会碰。你儿子这点和你很像,这也许是你唯一的优点了。还有,我并没有弟弟,她儿子姓麦。”
兰在黎转过头,施施迈步。身后,晚风轻起,碧蓝如洗的低矮苍穹一如他来时沉寂不言、俯瞰世间。
到达火车站时路边已然华灯璀璨。站前广场依旧人潮涌动,大部分都是回家的学生以及相送的朋友。兰在黎这才想起昨晚匆匆一瞥的科大校历里是说今天开始放假。他不由得就往人群里多看了一眼。
她会在么?她也该回“家”了吧。怎么说也在那里生活了十五年,她肯定以为自己就是那儿的人了吧。三岁之前的事怕是早就没有了印象,再见面也不会认得她的黎哥哥。
恨么?后悔么?如果当时他一有能力就全力寻她,或者默许周易去寻…哪怕比现在早得一年,他还是有很大的机会吧。原来果真没有什么能够听天由命,你让它一分,它就回你十倍响亮耳光。
兰在黎自嘲一笑收回目光,掏出手机准备联系不知在这附近哪张床上神游着的周易。
yuedu_text_c();
手机刚解锁,一个不大的声音就把他钉在了那里。
第二章 车站相遇
这是一个年轻清脆略带惊讶的声音,隔着大约五六米远。“周蓦,你也回家?”
她不回家?那她往年都是怎么过的?兰在黎知道这女孩喊的是她,一定是她,虽然他还在低头看着手机。他就是确定。就像小时候,只要有她在的地方,那里的空气都会变得稀薄起来。
一道软糯绵细的嗓音仿佛从太空悠然飘来。“是呀,明早的车。”
“吓坏我,我就说嘛!系里的票是我帮着买的,我还专门查了你和我同一车次但不同车厢,怎么会搞错咧。我来送位学姐,你呢?行李都拿来了,啊呀……这位是?”
一温润简洁的声音,男的。“你好,刘科逸。”
还好不是不回家。不过,这是什么情况?那个好命家伙的绿帽子?这种想法怎么如此该死的别扭。兰在黎缓慢抬头,浑若不经意间看过来。
“矮油!有j情!周蓦,bf?”
这个红衣服、爆炸头的女人委实聒噪。不过她也问出了旁边一明一暗两个男人的心声。
“算是吧。”被问者声音依然轻飘飘,很显然对这个问题没有上心。
兰在黎眼毒地捕捉到了这个身高约178身体瘦削面容清秀一身白色运动装的青涩男人温和无害的笑容有一秒钟的龟裂又不着痕迹地复原。有着恶趣味的他向来清冷的嘴角不由得噙了一丝浅笑。
“你们同车?那你们这是……”得不到想要的回应,八卦的天性使得红衣女迅速从旁出击。
“嗯,蓦蓦恰好与我顺路。晚上我们要去通宵,明天开车时间早,所以先来把行李寄存了。”
此番解释轻缓流利、字正腔圆,有浑然天成的暧昧和理所应当的坦诚,杀伤力十足。
果然,红衣女不再出声,偏笑着只管拿戏谑和了然的眼刀快速不间断地扫着那个嘴硬的女孩。
蓦蓦?抑或是,末末?兰在黎看着和小时候的活泼好动相比异常乖巧沉默的周蓦,心中滋味莫名。
她梳着一条四股的麻花辫子,辫尾用蓝色的丝带扎着一个繁复的蝴蝶结,辫梢直达腰际。发色是天然的,没有耳洞,没有化妆,没有项链。身上一条白底蓝花的旗袍样式的碎花棉布裙,臂上搭着一件黑色西服小外套,腕上一块蛇皮复古手表,脚上,脚上一双安踏蓝色网球鞋。
沉静内敛、安之若素,这就是他们专为麦家躁动的血液培养的?可她果真像她给一般人看到的那般古典、温顺么?发型对不起明妍逼人的青春。鞋子配不上妩媚天成的性感。
在刘科逸刻意一边语焉不详一边偷偷观察她的反应时,周蓦也只是轻轻动了一下眉毛,并没有依刘所想的出言澄清,也没有依聒噪女金一凤所愿的随声附和。
懒,还真是个懒妮子,兰在黎轻叹。儿时她就懒,三岁的小人儿天天将十岁的他支使得团团转。她身懒,心却玲珑七窍,她是个自我世界穷奇丰富其他人轻易连边都摸不到的小呆子。
她长大后的模样,兰在黎只见到过两次,虽是最近,却都是从照片中看得,且第一次只匆匆一瞥。然而,那细致的眉眼、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眸子、那微翘的一点朱唇,甚至那普通衣裙下喷薄的妖娆曲线,都一点一滴在他脑中纤毫毕现。
在身旁两道灼人视线的封锁下,周蓦依旧沉寂如水。她微微偏头,循着兰在黎投来的目光看去。这水光潋滟的一瞥中甚至带着丝茫然的无辜与鲜然的调皮,点缀在那双漆黑如墨的眸子里,让兰在黎着实惊鸿,以至平生难忘。
他不由得对她微微一笑,这笑容不含杂质,由心而来,仿若她就是他的心。而她也回以勾唇,这笑浅薄、戏谑,纯粹是对一个陌生人的无聊的无聊。
她觉得我无聊。这是兰在黎的自知之明。他想起周易那雅痞的一贯论调:女人对陌生男人对她超过一分钟的注视无外乎两种反应。一种是或明显或隐晦的喜怒怨嗔,发出的信号是你可以上她;但最好一次,因为无论明马蚤或暗贱,总有趣却无味,一次足矣。还有种反应则是没反应,这信号就是她可以上你且可多次;因为在她你是想踢就踢的床伴,在你她是有趣且有味的极品。
还记得兰在黎当时听完也拽文给了一句很中肯的鉴定:周易你只是发现了如斯真相,女人是可上且有趣的,我想一般来说这是常识。周易则立即鸡冻,呆萌的问:哥,你也懂女人?你不是自恋狂?当然,回答他的是炉火纯青的兰记火腿。
但现在,兰在黎想他是懂女人了且懂得比那厮还多。或许,这世间除了那两种能够住进男人身体里的女人,还存在一个天使,她生来就是安居在男人的心里的。
女人,几乎都住在男人的身体里,却鲜有安居他心的。
所以,彼时的兰在黎只是单纯惊艳于和他的天使的初次再会,却忘记了深思这条简单的有且只有定律:在通往天使的路上,周蓦有且只有兰在黎。即她只有住进他的身体,她才能是她。
可惜,当时的他不懂,她更不知。两人虽在恰好的时间里相遇,却空蹉跎了如许岁月。
yuedu_text_c();
当然,从此后,他们一直未能真正泾渭分明。谁让她住在他的心里,有她在的地方,总会有他。
周易,兰在黎这才想起周小疯子这个不定时炸弹。要是让他于此处撞见已然长成如斯迷人的周蓦,且她身旁还有只同样迷人的苍蝇。而且是饱睡的如狼似虎的非人周易。兰在黎难以想象这种局面的不可控制度。最起码,他这多年的男性沉寂会真的变成周易一直玩笑的为了她的守身如玉。这是一个正常男人本能的真相逃避。
那边厢烽火再起,成功止住了兰在黎掩面欲逃的冲动。
看着周蓦这个小书呆的装傻,再看看帅锅的“欲求不满”,金一凤不由善心大发。
她刻意神神秘秘:“通宵?你们都带着笔记本呢吧,姐姐我倒有个好去处。喏,看见没,这周围几家宾馆都有网线。去开个标准间,实惠还便(bin)宜,不比挤网吧强!我跟你说,现在中小学也放假了,不一定你们还找得着空地儿!”她嗒嗒嗒一气说完,然后投给帅锅一个不用太感谢我的暧昧眼神。
兰在黎仔细观察苍蝇的表情,那厮果然蠢蠢欲动却仍保持蛋定只管微笑着瞅小白兔。果然,周易有句狗屁不通的话说的还挺靠谱:不是狐狸的苍蝇都不是好炮灰。
孰料小白兔根本不解风情。还是淡淡的气死人的声调:“是么?我倒觉得在候车室通宵也不错,我们都有无线网卡。”说完她侧身而过,目不斜视。苍蝇也歉意笑笑,寸步不离地粘了上去。
被室友无情抛弃的金一凤在风中凌乱:没礼貌没心肝没情商的小屁孩!什么?无线网卡!你每月一万流量还不够!!!可怜我才四千。(你也可以自费的,大姐。)奢侈啊,每月月底也不见你拿出来资源共享!不行,下学期怎么着也得来点福利,顶好是发动其他室友见者有份,嘎嘎嘎!话说,平时也没见她这么阔太太。藏得真深哪!家境好,还有一只极品男猪,且年龄又小……啊啊啊,要疯了,这么小言的女主怎么不是我!……
金童玉女已渐行渐远,金一疯还兀自念念有词、喋喋不休。
这边兰在黎好心情地拨通了周易,将他从枕头里拎出来,二人欢欢喜喜打的去据说是很有些名气的*一街吃羊架。这是后话。
酒足饭饱,周易起身打电话叫他们的司机,却被兰在黎止住。“今晚有些高,明早吧。”
闻声讶然的周易确定这声音是一贯的清冷,哪里高了?那瓶八万的烧包酒七万都到他的肠子里了好不好!连夜回去是早就定好的,好吧,虽然不懂,他还是照做,谁让那位是哥呢。
更让周易大跌风度的是,这位大爷放着对方二把手公然孝敬的一幢价值千万的别墅不住,偏要去体验小旅店,美名其曰寻找新商机。周易顶着一颗天生j商的大脑袋愣是没能嗅出他刚刚顺手下榻的小破宾馆到底哪一点得了自家大哥的青眼。不过,这不妨碍他继续去睡猪。
二人一人一个标准间,兰在黎洗漱完毕已是十点。他精神奕奕,下楼出了门,直往火车站候车室行来。
候车室的人不多也不少,一楼没有她。现在的学生都很会享受,她会不会也只是说说,有哪个娇娇的小姑娘宁愿舍弃舒服的被窝跑来彻夜做冷板凳的?兰在黎有了一种心慌的感觉,他急切地搜寻着那抹倩影,头一次害怕失望。
第三章 跟随上车
还好,周围人声依然嘈杂,而他的末末,正安静的待在那里。
她穿上了小外套,整个人更显雅致,膝头搭着一件男式风衣,上面一本电脑。她此时眉头微蹙,轻摇了摇头,而后又笑了。而她旁边的那个男孩子也是微微笑,正吃着一盒泡面。看样子他们相处的还不错。兰在黎可以肯定他的小末末还未动过心,她还单纯如水。
只是,这样美好的末末却是为麦家准备的。兰在黎还记得一个月前他用麦熙华的手机接周易的电话时无意间点开了一则彩信。里面的女孩穿着简单高中校服,巧笑嫣然,小小年纪已有万种风情。
“你的小女朋友?”对女人从不感冒的兰在黎问这句话纯粹是对惺惺相惜的学弟的随口调侃。
饶是如此,当时麦熙华的反应不可不提。“学长,你也八卦?算是吧,从小我妈给定的娃娃亲。据说是不娶不行。”
兰在黎觉得这算是个黑色幽默,虽觉得女孩眼角眉梢有些熟悉,但现在长得相似的女人一大把,他也就一笑置之。
当时他若是对小末末稍微上些心,或者对麦熙华这个对手多些了解,至少会意识到华彤临死还不忘给她宝贝儿子预留的女孩绝对不会那么简单。他只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